2008年5月14日
黄老师意味深长地跟我说:“有些人喜欢谈恋爱,有些人不。”我也不知道喜欢谈恋爱算不算是一件好事。某同学就说:“当然算好事,哪能都跟你似的,对美好生活一点向往也没有。”
切。这话我就不乐意听了,难道这世上除了男女关系,就再没别的乐子?男女关系科也可细分为很多专业,大家的HIGH点各不相同。有人爱操练裤裆底下那点子事,有人享受被追求被照顾的感觉,有人迷恋那种若即若离欲迎还拒的折磨……我记得大学时有个男同学,专门负责苦追女同学,无微不至做小服低,遭多少冷脸子都甘之如饴。一旦对方开始心软,打算接受他的好意,他仁兄马上转向下一个目标,兴致勃勃从头来过。
当然我没有他这样的事业心——单体力上就不允许。不过我对人生也有很多向往呢,比如湖边的大宅子、保时捷911、挂满四季衣物的超大衣帽间……这几天刚听闻修车师傅新置了一条十几万加币的机动船,恨得险些把银牙咬碎。有这样的贪心,还不算活得兴头儿?
从小到大我有很多愿望,有具体有抽象,但好像从没涉及到男女关系。我没有要求过很多很多的爱,也没祈祷过嫁一个好老公。如果拿购物来比喻,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是赠品而不是必需品。永远有比它更重要的排在前面,声称最最需要爱的人大抵都不很缺别的——侥幸得到了当然也是高兴的,甚至比那些苦苦追求得来的更高兴一点:意外之财,分明有赚。
十几岁还有为了感情患得患失的时候,现在简直越来越不耐烦。以前我坚持每年的春天会在某一天突然到来,届时空气中会有浓烈的火药味道。而现在就是刻意想伤春悲秋一下都集中不起精神来。我因此很佩服那些三十几岁还具文艺气质的师奶,会装13不稀奇,难得 有人是真的吹弹得破。我不是不尊重感情,我只是觉得还有很多事更值得着紧。那天听陈奕迅一首国语歌叫《想哭》,大意是说多年后重遇旧情人,他还情思袅袅而对方已成陌路,“你还点了一桌我最爱的食物……”语气间颇为悻悻然。我和小贪异口同声地说:“那就不错了!你还想怎么地?”
如果有人能点一桌我最爱的食物,我就理解为是对我的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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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1日
有一个时期,社会上沸沸扬扬地讨论女人应该“嫁的好还是干的好”,还在电视上组织专题辩论会,正反两方口沫横飞地摆事实讲道理,把古今名女人一个个地拎出来做例证。辩论者在台上说的挺热闹,然而很少有女人真正关心这个话题吧?这两件事,要做好还真都得早早立志,能这样冷静功利处心积虑地安排自己的生活,恐怕都不是一般女人。
现在网络各大论坛上又开始热烈讨论“做职业妇女还是家庭主妇”,这个问题就现实得多,不过也是中产阶级的专属烦恼吧——在现代中国,做全职太太的可能性主要还看经济实力。对大多数人来说,夫妻倾巢出动都未必能挣来一房一车。说起来有点伤感情,但雇一个小时工每月不过数百元,几十块钱就可以去小饭馆解决一餐,谁还稀罕你天天在家里按时煮那三菜一汤?西方则刚刚相反,雇不到那么廉价的劳动力,爷爷奶奶又不管看孩子,除非太太有特别高的薪水,否则还不如留在家里权充保姆,省下大笔费用。
做职业妇女还是全职太太,不过是两种生活方式,只要经济条件允许,自由选择,冷暖自知。这样如火如荼地讨论,恐怕还是因为心虚:自己过的好就行了,何必一定要别人来认可呢?——多半还是过的不够好,为了证明自己过的好,最简单的方法是证明别人过的不好。所以这种讨论,最后往往是酸溜溜地吵起来:身为职业妇女的,说全职太太是附属品,虽然养尊处优,但不出来看世界,渐渐失去神采,早晚遭老公抛弃;全职太太反唇相讥,说职业妇女争名逐利,气焰嚣张,不但身心憔悴,而且连女性温柔也没有了……每个人都力图证明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确的,然而是否正确,永远与男人有关。全职太太当然要看男人面色,但摩登的职业妇女,在职场上拼命搏杀,如果只是为了不被男人看轻,会不会更悲哀呢。
男人其实是很难被取悦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很大件事,不能全看他们的面子。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要在摸爬滚打之后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喜欢回到厨房里去尽管去,只是别因为在职场上气馁了,才心灰意冷地要躲回家里去——那处不一定就是乐土。料理一大家子吃喝拉撒,只有比工作更加琐碎,而且再没有升职、表扬、年终奖,做好了是理所应当,做不好罪该万死。老公和孩子可能比老板更加不知感恩,因为你没有别的地方去,再不能拿转工当要挟。
女人是感性动物,有时难免一厢情愿。比如觉得男A不体贴,就投奔男B……吃了多少亏,也不肯相信男人都有点粗心大意。如果有一天再没人讨论这个问题,才说明每个人都得其所哉,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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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趁着换季收拾衣服,顺便找出不穿的旧衣服准备捐出去。我还不算是购物狂呢,扫扫就出来五大包。这其中有些衣裳,也是当初千挑万选买回来的,很爱不释手了一阵子。渐渐有的穿旧了,有的尺寸不合适,有的沾了一滴致命的油渍,一下子就猥琐了……有的好端端,不知为什么就是不再喜欢了,收在冷宫里好几年。因为当初曾有那样的蜜月期,所以即便感情不再了也不好意思就抛弃掉,年年拿出来,徒劳地挂一季再意兴阑珊地收起来,像倦怠了但又没有借口了断的男女关系,十分折磨。
我以前的英国上司安吉拉说:一年未翻看的纸资料统统应该销毁,正如一年没有穿过的衣服尽可以扔掉。这句话对我的人生观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我因为做不到决绝地扔,只好开始学习不那么用力地囤。同时向勾姐学习,买东西挑剔到刻薄的地步:稍有点喜欢是不行的,非得满意到上身就再不愿脱下来的程度。
然而即便是这个态度,仍不知不觉有很多烂帐。因为人是会变心的,十几年的真爱也会变得面目可憎,何况一件薄情的衣服。而且最心爱的东西往往和你没缘法,要么早早夭折了,要么感情骤变,留到最后的,永远不是最心水的一个。
我自己都想不通,陪我最久的一套衣服,竟是十来年前买的一套家居服,棉布的长T和九分睡裤,谈不到任何款式,因为宽松没有形状,历经身材骤胖骤瘦也没有尺寸上的风险,我几乎是无冬论夏地在家里穿着,还时不时带它出长差,料子磨得软熟,上衣袖口起了球,裤子上的樱桃图案褪了色,然而从没想过淘汰它。
这套衣服还是当初住在同学家里玩儿,在她家楼下的早市上斥资8元买下。跟这同学都绝交了好几年,衣服倒一直穿一直穿,看架势要和它庆祝银婚。
可能就因为从来也没真正喜欢过它。没有太大的期望值,也没承载着什么沉甸甸地回忆。就这样没心没肺地洗了穿,穿了洗,渐渐地反倒有点感情。我很好奇还要和它厮混到什么时候,希望我们彼此都这样没心没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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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3日
偶像黄伟文的新专栏“爱你爱到挽手袋”,因说到男人拎住女友的手袋站在洗手间外面等,甚至行街,提出了一个我想问以久的问题:“為甚麼會有女人會唔介意自己條仔唔型呢?我都很想知一個男人要愛個女朋友愛到甚麼地步才肯公然拎住她的手袋縱橫中環銅鑼灣呢?”
后来人家告诉他,那是因为有爱就有幸福感。别说女朋友的精致手袋了,就算是婴儿的尿布袋,也一样拎之若素。
其实我猜有时也是为了礼貌风度吧,有些男人习惯照顾妇孺。比如粉条兄一见我逃荒似地拎着超大尺码包就忍不住要劈手过来夺,我使劲儿捂着不撒手……扭打着像遇上拦路抢劫的。我所以只好说:“手袋是配件、妆扮的道具之一来的,不可以让别人拎。”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时尚,不会讲究每一套衣服配一只手袋,我甚至不拥有任何一只名牌手袋。我也只是习惯问题:不喜欢男人帮我拎东西——五斤橙两只西瓜70升的登山袋尽可以交给他,但是自己双手插袋地闲逛,后面跟着一个拎包儿的——也太像带着打手巡街了。人家不是你什么人,当然不能随便指使。是“我条仔”,我更不好意思这么使唤,也许等我升任太后再说吧。
但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除了性格脾气以外,外型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人家长得娇小玲珑温婉可人,就有资格小鸟依人:男人挽手袋,女人挽胳膊,倍显疼爱呵护。像咱们骨架稍微大几号、戴着半张脸大的墨镜,迈大步子往前走,还将手袋挂别人身上,就有点杀气腾腾——男人怎样将一个女士手袋拎得不猥琐,也是门学问。
就像穿衣打扮一样,因为不是高手,就索性不挑战高难度了。包括买了衣服化妆品,我也很高兴自己大包小包拎住购物袋(超市用品除外)——越沉甸甸地越显得自己有收获,心花怒放——不过说到底,其实我也很少同男人一起扫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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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忘了是不是KESO写的,大意是中国人民特别喜欢论坛,无论什么网站,做着做着就变成了猫扑。博客说是“日志”,但无论作者多自恋,读者仍有本事拿它当论坛使,有人沙发有人飘过有人互赞有人掐架……而我只是一个楼主——拜托,我不算开发商也应该算物业管理好不好。
我知道自己的博客恐怕没有那么好看,值得每天成千上百的人流连忘返。有的人可能更喜欢借留言抒发一下自己,期望能获得别人的认同。经常做长篇留言的,恐怕都没有自己的博客。一旦写下自认为隽永的句子,难免不想反复欣赏陶醉一下。万一留了挑衅的话,更得回来看看有没有人回嘴。一篇篇地寻找,实在是不方便。
大家可能没有注意到,本博客设有RSS订阅最新留言功能,见网站右侧工具条。也许我会把“最新留言”这一项也加上去,方便不习惯使用RSS订阅的同学查看留言、取乐儿、自恋、以及掐架。
至于我自己,我也挺喜欢看留言的,有的时候看得笑,有的时候也生气,更多时候感叹世界真奇妙。不过讲真我很少看完100字以上的留言。我都知道你写出来很辛苦,可是我真的很容易不耐烦,反正以我我这种智商就算看下去也未必看得懂。另外,众所周知我不喜欢华洋混杂的留言或者英文留言。鬼佬来看我博客并留言的可能性约等于零,然而我不觉得中国人有什么必要用英文留言,你或者可以在中文留言后标注一句:本人识英文。我们无条件相信你。
关于订阅最新留言功能的介绍先到这里——大家乱起来乱起来!
发表于 留声 | 23 条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