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

一男强拽女友上电梯。女友半推半就:“你室友在家怎么办。。。“
男:“我先进去看下,他不在我们才进去。“
女:“要是我们进去了,中途他回来怎么办。。。“
。。。

大佬啊,你不会认为加拿大没人懂听广东话吧

你是毛毛虫


众志成城一条心追星的杨丽娟一家终于见到了刘德华。不过仅止于近距离观赏偶像及合影,未能满足全部心愿(她的心愿究竟是什么?一直含混着不肯说清楚,不过我猜丽娟的心愿若是满足了,丽茜恐怕不答应)。杨父为协助女儿追星,多年来含辛茹苦、债台高筑,卖屋卖肾才来到香港,不堪这样的反高潮,羞愤跳海自杀,留下遗书痛骂刘德华“禽兽不如 “,“遭世人永远唾骂 “。这一家人本来就不正常,并且在气头上,一口浊气上升,放出多狠的话来都不奇怪。但是这位68岁的退休人民教师,盛怒之下仍写得一手漂亮钢笔字,信中有几句话很奇怪:

1. 你连张学友、谢霆峰都不如,他们还有慈善和爱心呢,你姓刘的还知道世上有“羞愧”二字吗?
张学友和谢霆峰:关我们什么事。。。
2. 杨丽娟你都不见,你还配唱“大中国”吗?
郭德纲说:炸酱面你都不吃,忘本了。。。
3. 你是毛毛虫!

你是毛毛虫?这话里有太多赌气的意味,象小朋友互相投掷石块,气急败坏地喊:你是小狗,你是乌龟,你坏你坏你坏。。。刘德华在他心目中,大概就象一个不孝的坏女婿。内地媒体已经就此事开始铺天盖地报导,门户网站上做着大大的专题,从当事人现状到刘德华的回应,面面俱到,还请来各路专家会诊,最后得出一致结论: 杨家父女可能患妄想症。杨氏倾家荡产全职追星已经十余年,大抵不需要心理学家分析,大家也知道他们有病。我记得在《娱乐现场》连看过好几期的追踪报导,记者们当一件有趣新闻来挖,到杨丽娟简陋的闺房里采访,诱她说出对偶像的一片深情。杨女已经十多年没上学工作,长相普通,打扮过时,象缩水版的芙蓉姐姐,她捻着衣角歪着头,娇羞幸福地谈起刘德华,像思念两地分居的男友,神情诡异,令人不寒而栗。节目最后郑重其事地答应她(还是观众?),一定把话带给刘德华,帮她完成心愿。

那边厢又忙不迭跑去向刘德华汇报,本以为会引出一段楼台会,没想到刘德华说他生平最憎不孝之人 ,不肯相见。杨女闻讯痛哭,但没有死心,记者比她还兴头,要动用各方关系帮她联系。

节目我最后没看完,一年之后,杨家终于出事了。网站反倒还做民意调查:"女粉丝的父亲跳海自杀,谁的责任最大?"。

新闻不是不能炒,炒新闻其实也不需要良心。但一定要这样拙劣俗套地煽情么?坏品位的媒体,比不诚实的媒体更难顶。国人最爱抨击自家的电影电视烂,其实咱们并不乏好作品。咱们的媒体才真正丢脸:电视、杂志、报纸。。。没有一样拿的出手,网站更加不要提,TOM的新闻标题堪比《湖北法制报》。而且中国的媒体人,眼高手低,喜欢拿言论不自由做借口,好吧,3月12日定规要播出领导下乡种树,春节晚会上必须要念各国领馆贺电,那么《艺术人生》的场场哭戏也是领导指示吗?如果连区区一台娱乐节目都未能做的好看,还谈什么理想抱负。

联想起上次王朔借着说北青记者骂媒体,虽然他气喘吁吁老态毕露,虽然他唠唠叨叨车轱辘话来回说,还是听得十分解恨。有些媒体真是太贱了,一边不得不受气地捧着明星,一边又觉得自己操有生杀大权,老拿着一副精英派头,手机里存着几个名人电话,就不把自己当人民了。王朔复出以后,访问不少,但除了他自己的语录,我还未听到任何新鲜事。每条新闻题目不是王朔骂xxx就是xxx抨击王朔,媒体就象豪门的丫鬟,兴奋地奔波着给各怀鬼胎的主子传话,既拍了马屁,又落了好处。身为媒体,而说别人炒作,真是再讽刺不过了,难怪被王朔啐了一脸灰。

送外卖是一份工,做媒体,也不过是一份工。尽力打好这份工,下班又是一条龙。无须象演戏那样投入。想拿疯狂粉丝做新闻,尽可以拉杨丽娟去《心理访谈》,找出反对派与她对骂,引起刘德华歌迷会不满,事态愈演愈烈,引起社会各界反响,刘德华也许还要被迫拿出钱来,成立“变态粉丝天使基金“,这样的新闻岂非更热闹,长做长有?何必一定要鼓励杨丽娟见偶像呢,大概就为了表示他们有手段,“不就是见个刘德华吗。“

往事只能回味


自从听了费玉清周杰伦跨刀唱《千里之外》,我的怀旧之情一发不可收拾。先后跑去down刘文正、青山、刘家昌。。。一连几天我们家都回荡着中古时代的“靡靡之音“,我是那种在衣服上看到一条蕾丝花边都要嫌唧唧歪歪的人,现在却听着酒廊音乐得其所哉——六、七十年代的国语时代曲,多半是在夜总会唱红的——这只能说明,我正式地老了。

也就在前几年,我们还在钱贵游刃有余地唱老歌当噱头,我们是港怂派,唱罗文的《波斯猫》与《小李飞刀》,还有雷安娜的《旧梦不须记》与薰妮的《每当变幻时》。这些歌其实都颇为沧桑,MV干脆就上演一个酒廊卖唱女讨生活的心酸,唱到一半,还遭油头粉面的酒客调戏,歌女坚贞地泼他一脸酒,马上吃了恶少的耳光。我们凉薄地笑倒在沙发上。

国语派则从《恰似你的温柔》开始,一直点播到琼瑶金曲。最后由一名五大三粗男同志勇敢地站出来唱《月朦胧,鸟朦胧》,真正攞命。现今可不同了,我再听刘家昌唱《一帘幽梦》、《云河》、《爱的路上我和你》,一点也不觉得肉麻。70年代的台湾音乐人,大都是其貌不扬的热血青年,热衷政治,连“民谣“也成为一场“运动“。我假装没看见他们的抱负,只爱听他们用粗糙沙哑的嗓音唱无聊情歌,因为笨拙,才更像真心实意。

一部《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陈羽凡时时拿出把吉他来翻唱刘家昌的名曲《往事只能回味》,曲子重新编过了,唱得更煽情,反倒有种轻浮味道。我总是固执地觉得原版更好听,过去的日子都是好的。。。因为再也回不来了,正如一切得不到手的东西,分外窝心。

很多人喜欢说: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老沉浸在过去有什么用——可是往事,不就是用来回味的吗?不一定成功人士才有资格矜持地笑谈微时,咱们即便自小受气、考试不及格、没钱缴租、感情失利。。。现在想起来,仍然可以抚着胸口叹息:这一路磕磕绊绊的,总算也熬过来了。我的大学生活殊不愉快,到现在还心有余悸,这辈子都不想回校园观光。但是说起当年来也有种劫后余生的快感。像隔着玻璃看风景,外面大风大雨,与我无关。又像早上从恶梦中醒过来,再血淋淋的梦,也不过是个梦。

我但愿现在的日子,都能顺利地变为往事,快乐也好,悲伤也好,至少以后还不介意拿出来回味。

投鼠忌器

我们家楼下传达室的常驻门房,是两个老头。一个值早班,一个值晚班。夜里和周末另外有人。

早班老头和晚班老头,一个天使一个魔鬼,极端脸谱化。早班老头是经典动画片里圣诞老人和七个小矮人的混合体,鹤发童颜、矍铄慈祥,一个圆肚子沉甸甸地掉在皮带外面、眼睛爱从老花镜上方看人。每当住户路过门房,他都会得从窗户探出半个身子来热烈地挥手问好。我原本一贯是低头溜边臊眉搭眼地走路,但为着不扫他的兴,必得神采奕奕左右顾盼着出门。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他戴了一条圣诞老人图案的领带,我夸道:真可爱。他睁圆眼睛:可爱的还在后头哩——捞起领带来一按机关,马上奏起了“铃儿响叮当”,我笑得绝倒。

晚班老头则正相反:眼神阴鸷,身板高大,花白头发在脑后梳条长辫子,一副不好相与的样子,轻易不搭理人,张嘴就是官司。好几次因为包裹的事闹不愉快,我想投诉他,又怕连累早班老头,只好一忍再忍。

不久前早班老头悄悄告诉我,晚班老头因为犯众怒,不日将被开除。我松了一口气,自己还是太狷介,这种事,公事公办好了,很不必瞻前顾后。大概是生活中习惯了,再恨一个人,不至于伤及无辜。我始终不明白有些人,会跑到我面前来数落我朋友的不是,而且,明知我们有交情。这是怎么个意思?斥责我交友不慎?命我去修理对方?要真有深仇大恨,找正主拼命去成不成?干吗一定要陷别人于不义啊。大概都想有个机会扮演西太后,一施淫威。

我觉得咱们平民百姓,还是别太拿自己当人了。又不是什么国仇家恨,说出大天来也不过就是你瞧人不顺眼。Come on,这个世界上,谁瞧得惯谁呀。找个志趣相投的人,背地里泄泄私愤也就完了,何必让朋友难做人。就象不懂事的父母吵架,逼着5岁的孩子说:你跟妈妈好啊,不许跟爸爸说话——拿一个小孩子当磨心,还觉得自己有手段。

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熟不拘礼“这回事。小贪跟我几乎有半辈子的交情了。这朋友之所以有的做,全赖彼此留有分寸,不是对方所有的事你都可以问,也不是自己所有的事都一定要跟对方说。就算议论影视歌星,我也得看看她是什么观点再开炮——不过我真幸运,那么巧她也讨厌王菲。

其实跟我这样一个loser做朋友,是很吃亏的事。我没有天大的面子,没有地大的银子,朋友遇到麻烦的时候,我往往正一脚踩在泥里,自顾不暇,能做的无非也就是拍拍肩膊,连肉麻一点的话都说不出口。那我至少可以不往人肋上插尖刀吧。

所以我听从朋友的劝告,blog上不再碰三样东西:那啥、那啥,和那谁谁。我不想做老鼠,更不愿做瓶子。

我不懂砌词

最近查里他们公司要发布中文网站,所以经常与同事讨论中英两种语言的不同。有次说起组词,拿交通工具来举例,英文有car,sedan, van, truck , ambulance, train……到咱们中文里,统统叫做“车”,然后才是汽车、轿车、货车、卡车、救护车、火车。。。还有摩托车、马车、宝马车。。。

中文是很难的语言。我的中文当然好过我的英文,那是因为我并没有好好学英文。如果我很努力地学习英文,我也许可以把英文学的很好。但就算学一辈子中文,恐怕也达不到太高的水平。

我实在很同情专业中文写作人。咱们中国人,几乎对任何一件事,一种心情,都有一句现成的成语、俗语、歇后语、诗词。。。做过传神地写照。还能再写什么呢?你可以另外想一句新的,但老觉得是退而求其次,横竖不够味道。其实西洋谚语也断断不会少,我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就被老师告诫过,千万不能说“像蜜蜂一样忙”或者“像教堂老鼠一样穷”,太过老掉牙惹笑。我的英文程度低,没有大部头地看过什么英国文学,还未能领略它语言的美。只觉得英文“好用“多过“好看“,是”user friendly”的语言,比如说:他们习惯大量使用从句。一件事说不利落没关系,后面一个that套着一个which,总有解释清楚的那一天。中文哪允许这样的取巧!

不过,不管英文还是中文,精通不易,但学会500字,也差不多能应付日常用语了。周末查里和人亲切讨论“你妈逼”的逼字和“操你妈”的操字怎么写,然后嘲笑我的麦金托实系统,输入法用的是小字库,许多疑难生字都打不出来。我倒并不太在乎这事,本来不太爱抛书袋,太生僻的字咱也不认识——不过那两个字,我倒还真会写。

又想起中文的一个好处:咱们虽然是象形字,可是有拼音,很多字囫囵认个形状,就能在键盘上敲出来了,半文盲也能写文章。英文就不行了吧?拼不出来活活急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