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

这两天多伦多落雨,倾盆暴雨,天地变色的那种,让我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的北京,春夏之交也是这样,天气变幻莫测,一时暴雨一时晴天,我不爱带伞,有很多次被困的经验,在教室、屋檐下、临街的店铺里。。。小学毕业前的一天,到学校去开会,因为已经考完试,所以非常轻松,窗外忽然刮起狂风,天色一沉,乌云压境,没一刻雨点和冰雹就一同砸下来,来不及关窗,夹着土腥味的潮湿扑进来,外面境况越惨烈,坐在屋里越有种事不关己的安详。

我很奇怪,多伦多那么多的水资源,又从不吝下雨下雪,为什么还那么干,这也像以前的北京,刚下完雨,转脸就没事人似的,照旧骄阳似火。现在的北京不行了,盛夏简直是黄梅天气,下了雨热气蒸上来,不用空调除湿,连被子都湿答答,人像住在水族馆里,闷得要揪住领口呼吸。

去年夏天我还在北京,7月份几乎一直出差,有次在机场高速上听见收音机里说:7月份降雨天数达30天。。。怪不得不出差的日子天天下雨呢,而且都在下班时间,坐40分钟的班车,我依然见缝插针地睡着了。醒来窗外已经飞沙走石,我吃惊地说:“啊?四环又塞车么?天都黑了。”同事们都懒得跟我解释。

我算幸运,班车正停在小区门口,所以依旧不带伞。下车走那5分钟,往往是山雨欲来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前途莫测。小贪下班比我晚,雨真正下起来的时候,她总会在两站地以外的办公室打电话过来,关切地问:“淋着了吧?”一听到我说“刚好到家”伊又有点失望。。。人——

性啊!

只可惜每次大雨倾盆的时候,我都没有站在落地窗前惆怅旧欢如梦,而是去楼下的稻香村买麻辣烫。稻香村就开在我家一楼的底商,因此我不用打伞,拎着热腾腾地麻辣烫出来,穿过门口躲雨的人群,倍感欣慰地从屋檐下走回大堂。。。人——

性啊。

北京的夏天其实很难熬,但是因为就要离开的缘故,一切都不是那么糟糕。湿闷的空气、人群的挤逼、出租车里可疑的味道、地铁里汗湿脊背。。。我穿梭在一个又一个的饭局之中,奔波在与闺蜜约会的路上,仍然可耻地快乐着。

酒鬼也有自尊

Eureka El Captain 3

周末约了朋友去大瀑布附近的酒庄品酒——挂名是品酒,其实就是趁着春暖花开,四处游荡,顺便买两瓶酒。对酒我全无鉴赏力,唯一能尝出的大概就是酒精含量。朋友倒是懂的,我认真地听着她如数家珍,结果仍没学会多少。像品味香水一样,人家讲究前味后味余香,我在乎的只是酒是否能顺利滑过喉咙,然后在胸口间留下暖融融的感觉,所以对有点涩味的上等干红完全接受不了,于是朋友介绍我一种酒庄特产的开胃酒,比别的白葡萄酒更烈一些,19度,我喝着果然就受用多了。

因为是外行,所以就特别爱看门道:第一间酒庄很有名,但不在大路上,少有组团的游客来,接待我们的小伙子年轻精悍,耳朵上与时俱进地挂着蓝牙耳机,但是姿态十分专业,开瓶倒酒换杯子,手势眼花缭乱,新开的酒要自己一一尝过,还稍一闭目沉吟,煞有介事。另外有间酒庄就很没气质,客人排队在吧台前试酒,满意了拿到款台去结账——简直像超市。接待员是多伦多常见的那种虬髯胖子,我要试第二种红酒,他竟然拔开塞子就倒在我的旧杯子里——酒吧也不能这样待客吧?

买完酒在湖边找个地方烧烤——又是吃,今次除了经典的叉烧排骨与盐焗鸡翅,又烤了腌肉、白蘑菇与意大利瓜。据说腌肉十分不健康,更何况用炭火微微烤焦,但是香得留油,谁还管得了那许多。小贪曾经分析过:我之所以对要死要活的男女关系嗤之以鼻,是因为我把所有爱欲都放纵到了吃喝上,欲望大抵只有一个出口,所以人家一说“真爱”我就颓了,其实我对食物,也是真爱。

大鱼大肉的一吃,不免就想酒喝。安省有个人神共愤的规定:公众场合不许喝酒——又没碍着别人,真讨厌。我因为下周要去露营,带了新买的帐篷来演习,大家英雄所见地躲在帐篷里开了瓶红酒,纷纷倒在咖啡杯和矿泉水瓶子里解馋。虽然有犯罪的快感,但仍觉得不是味道——原来红酒是一定要倒在高脚杯里喝的。

我还不算个讲究人,不至于像祖千秋那样整出几十套杯子来配美酒。喝烈性白酒,拿什么容器喝都无所谓,啤酒我情愿对着瓶子喝(最好喝完可以“爆樽”),然而不盛在杯子里的葡萄酒,还是葡萄酒吗?这与风雅不风雅无关,简直是尊严问题。我想起《低俗小说》开头,文生和朱尔说起欧洲与美洲的微小不同,“在阿姆斯特丹的电影院里有啤酒喝,不是纸杯哦,是玻璃杯装的啤酒”,一句话就描出了欧洲人的自由散漫。还说法国的麦当劳里也有啤酒卖——我没去过法国的麦当劳,国内的KFC是有啤酒的——不知道可不可以抽烟?小时候在麦当劳,因为同去的男孩子抽烟,连我也一起被轰了出来,真是奇耻大辱。

公共场合不许喝酒这回事,也极端藐视人的尊严。《肖山克的救赎》里,安迪为同去修屋顶的十余名犯人争取15分钟的休息,与一樽啤酒,因为在春天的屋顶上,挥着汗喝冰冻啤酒,有自由的味道。番薯老说我没正经,不关心大事,听到有人振臂高呼民主就要冷笑。你可叫我怎么关心呢?如果一个人连在阳光下喝啤酒的自由都没有,要民主来干什么用?

春夏秋冬和墨镜党

小的时候我对季节没什么偏好,说句不要脸的话,10年前的北京,春夏秋冬都挺好的,连苦寒的冬天都特别有一种肃杀的美,枯树枝萧疏地伸到苍蓝的天空里去,姿势特别潇洒,街道被西北风扫过,不干净也显得干净,北方特有的干燥冷冽的空气,虽然孤绝,但是爽利。

秋天当然也是美的,我务实地喜欢春秋天,倒不为鸟语花香红叶落索,纯粹因为这两个季节不冷不热,穿衣服不累赘。记忆里的北京夏天,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样的夏天,没有这么腻嗒嗒,是骄阳下寂寞的屋顶,地上被太阳烤软的沥青,是站在花架子下与男孩子调笑的米兰,树影和阳光在脸上忽明忽暗地摇晃——我不介意过这样的夏天,但是从来也没有狠期盼夏天,大抵跟我不爱游泳有关系。而且女孩子们热爱夏天,多半也因为可以穿的薄露透,展示本钱,我小时候痩,后来胖,一直没有魔鬼身材,不知道露出来有什么趣儿,所以也就不太兴头儿。

去年在加拿大过冬,才开始特别的不耐烦起来,第一次刻骨铭心地想念夏天,恨不能搬去加勒比海,可一年四季穿花衬衫与大短裤,晒得黝黑,晒得浑身发软,晒得失去理智。一面恨得挠墙,一面安慰自己:一年四季只管在阳光下暴晒是不行的,从生物学上说,四季分明的气候无论对庄稼还是人,都只有好,我偶像黄伟文也说过,住在没有季节的都会,有些时装永远没机会上身,简直和在香奈儿外面罩黑袍的中东富婆一样惨。

我衣橱里虽然并没有哭泣的香奈儿,但我很能同情WYMAN的痛苦。不过多伦多的冬天也太过漫长了,简直似一场去如抽丝的大病,缠绵到五月份才呼啦一下热起来,全民拖着船扛着单车一窝蜂地拥出去玩儿。。。亏得加拿大地广人稀,饶这样高速一到周末还大塞车。

不过在这两季分明的城市里,有件事我真喜欢,就是“夏半年”的强烈阳光,墨镜简直是生活必须品,可以戴到晚上8点钟,也不算烧包。在国内我就一直是墨镜党,有时连阴天也不舍得摘。当年孜孜不倦地去配隐形眼镜、做视力矫正手术。。。并不为爱美,就为了能戴墨镜。而且镜框越戴越大,最新的一副,简直能盖住多半个脸。试戴的时候店员都不忍心,好意劝说:“你喜欢这样式,咱们还有一款略小些的,更合适你戴。”谁稀罕小的?最好能当面具使。

道貌岸然的理由我也是有很多的,比如超大尺寸墨镜不容易过时,比如除了遮阳还可以防晒。。。但是离不开墨镜的人,多半还是缺乏自信吧。藏在一副墨黑的镜片后面,无端就生出许多安全感,这个世界触手可及,但是侵犯不了我。一副大墨镜包治百病:哭肿的眼睛、熬夜的疲倦、未化妆的憔悴、酒醉的苍白、王大导的木讷和老女人的眼袋。。。一切都找到出路。

床上戏3:姿态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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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墨说起我挚爱的两部咸湿港片:《金鸡I》《豪情》,才发现两部电影里原来都有陈奕迅,不过我真不是冲他的金面,即便我算是他的歌迷,而且碰巧我最喜欢的两场戏,也都与他有关。

《豪情》里经典桥段颇多,我最服帖的,还是那个色情杂志庆功宴。各界客户(也就是骨场老板们)齐来到贺,送上一块匾,上书“淫心淫术”,这还不够,古仔与陈奕迅作为杂志创始人,要西装革履地出来献唱答谢:“婷婷,有对PINK LING。。。”(歌词实在太强了,即便在限制级的文章里,我也不好意思打出全文,25岁以上的同学请点击链接自行学习)如此伧俗露骨的歌词,由K歌之王深情款款地唱出,反倒不觉得可耻了,光剩下好笑。。。香港人对什么都可以不当回事,唯肯一本正经地搅笑。

《金鸡I》泼墨竟然说没看过。吴君如开始发愤图强做一楼一凤,好像接待的第一位人客就是陈奕迅, 他戴黑框近视镜,一副番薯样,因被女朋友甩掉来找安慰, 上了床是笨拙鲁莽的掘地式,一边还要求吴君如学他女朋友,唤他“小钢炮”, 吴君如依言叫了,于是高潮处他也动情地大喊:小白猪,哦小白猪。。。看到这儿又不觉得好笑了。我们老是以为,只有卖相好的人才有资格谈恋爱,原来这么平凡卑微窝囊核突的人,在对方眼里也曾经那么可爱过,她是你的小白猪,你是她的小钢炮。

泼墨疑惑地问我什么叫做掘地式,当然不是因为她纯洁,我估计她资深地误以为这是一种匪夷所思的新花款。我跟她解释,其实就是传教式姿势。传教式姿势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掌握了技术和节奏,同样可以跌宕起伏春情荡漾,只是电影里他们故意的动作笨拙,像老农锄地一样,倒是很卖力气。通常这场面一定要穿自家手缝的大花拳师裤,还狼狈地褪到脚面。。。

可见是姿态决定一切。再说回小说里的性描写,我连金瓶梅都看得兴高采烈,当然没有那么容易被冒犯。但是有些尺度上含蓄很多的文字我反而觉得脏相。即便再写实,艺术总得略微高于生活。有些作者过于投入,净把昨夜和相公说的私房话儿都拿出来,自家被窝的气味,和穿过的衣服一样,大概只有自己能嗅到亲切,别人闻了,满不是那个味儿。就好像再薄露透的时装,也是时装,而睡袍哪怕是羊绒的,也不能穿到大街上去。

间中这分寸其实也不难拿捏,赵老师讲话:你把你那个心态调整好了,我就放心了。。。我们萝卜特老师上法律课堂而皇之地讲解如何正确使用避孕套,我们也面不改色地听着,怕就怕小秘书依德一边舔食甜筒一边媚笑着说:你们看我这动作,是不是有点不雅呀?姿态像那种眼神浑浊笑容暧昧穿短裤趿拉着拖鞋的老淫虫——听众像遭了调戏,尤为猥琐的是:竟被这种人调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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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的大字报新站正式发布

渥太华郁金香节

我的不靠谱新BLOG终于发布了,比计划晚了半天儿。主要原因是家里电脑集体抽风:台式机是狂躁型:连克两块硬盘,出现各种不靠谱状态,以致于新BLOG的运行环境无法安装;小白是抑郁症,关上就打不开,电源开关要连续按上个多小时才有反应——几天下来我都快练成一阳指了。

悲愤之余只好去买新电脑。这回不买苹果了——对我来说,它就像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帅哥,高大英俊有腹肌有内涵,就是有点残废。明明知道美色无用,但是每次他靠在门上冲你微微一笑,还是全身酥倒。。。我在未来店天神交战,一边不舍地爱抚新款小白,一边提醒自己中年妇女要务实,终于咬牙买了PC。怀着对标盖茨的怨恨装好程序,顺手按了一下残废小白的电源:它若无其事地应声启动了!妈的,这么贱,去给番薯当二房好了。

周末又赶上是个好天气,不甘心在家修电脑,跑几百公里去渥太华看郁金香展。渥太华是个小城市,所以我一直有去逛小镇的错觉,临出发才醒悟,这也算瞻仰首都啊!城市巴掌大,花开的也不算蓬勃,扛不住人家空气清新、风景如画,草特别绿、湖水特别蓝、连跑在路上的车都分外干净些,越发衬得多伦多大而无当。国会山庄旁的广场上一般地也有纪念碑,我看着就想起天安门来,小时候老师考同学:“。。。当中矗立一座纪念碑,上书八个大字,哪八个?”同学答:“人民英雄纪念碑。”连数学老师也哭了,孩子们连数都不识。。。

一天只睡5小时、开8小时车、趴在地上拍郁金香、回家勇救电脑的人民英雄番薯同学,昨天终于加班加点地把新站发布了。您看看,想做到不靠谱,要多靠谱才行啊。

Http://www.bukaopu.com刚刚发布,有几个问题需要跟大家说明一下:

留言审批:
目前,留言不需要经过批准。但以后会改为第一次留言需要经过审核,被批准一次后不再需要审核(所以留言次数越多越值啊)。 “审批”这词很大,其实我这里并没什么规矩,欢迎群众踊跃地夸我和骂我,我基本不过滤留言,除非您太靠谱了,比如教我们做人、驭夫、尤物24式。。。我将把您的留言及IP地址直接转到火星,造福宇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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