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人小俄

记得有次培训,讨论到消费者需求问题,一份全球范围内的调研报告表明,如果贵品牌想博得青少年的欢心,就必须让丫们觉得贵品牌很酷。这条定律亘古不变,以后大概也不会变。可是什么才叫酷呢?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理解。

拿中国来举例子,80年代,他们普遍认为高仓健那样不爱说话儿的糙老爷们叫酷;90年代,他们认为像王菲那样逮谁都没好脸儿的叫酷;到了新世纪,孩子们又认为像周杰伦那样不好好说话的才叫酷了。。。

其实你看上述几个人,共同的特点就是有性格。什么叫性格呢?就是找一件与众不同的事,一直做下去。开始人们不习惯,渐渐就成为型格。我偶WYMAN曾经在时装书中写道,想做潮人,一定要讲究TRADEMARK,大到设计师:“Karl Lagerfeld絕對不能除超剪辮或拉面皮;川久保玲不能轉髮型;山本耀司不能剃鬚。。。”小到时装编辑:你没见Anna Wintour数十年不变的冬菇头。甚至是普通人:“只要別人從未認頭註冊,任何一項打扮上的小堅持都可以變成你的 trademark,可以是對不問季節氣候轉變的白長靴;可以是條永不離身的螢光皮帶;可以是支日日出場的和服髮釵;可以是副鑲滿水晶的毒后式黑超,夠膽死甚至可以是天天帶個當手袋用的水煲出街……總之各出奇招,但成功法則只有一個:揀好你的trademark,買定離手,在人人都認得你之前,日日用,不要停。人人都認得你之後,更不要。”

其实做人也一样啦。没有伟大的志向,只捡一件小到不能小的小事,天天做。即使很无聊,坚持做下去,就成为一项事业。即便赚不来钱,也令人钦佩——我知道有人收集裸女图片,精心分门别类,已经攒了不知多少块硬盘,这行为于是就超越了咸湿,成为可贵的爱好。

可贵。是因为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坚持二字,我长这么大,能天天坚持做的,也不外是吃饭睡觉吧。怪异的性格、与众不同的生活习惯。。。只要不妨碍他人,即便开始令人侧目引人笑,面不改色地坚持下去,也值得尊重。

比如查理办公室有个俄罗斯裔的小伙,性情温和、斯文整洁——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太整洁了。。。是人都知道北美兴CASUAL风啦,几乎CASUAL到粗糙的地步。尤其是他们这种小型IT公司,老板都短裤T恤来返工,同事们堪称奇形怪状:有名身高近两米的胖大同事,长须长发,一年365天穿T恤登山靴,冬天外罩一件长黑大衣,不用化妆就像《哈利波特》里的Hagrid。在这种公司,怎么穿都可以,就是不可以穿的“事儿事儿的”。连最正式的公司活动,老板嘱咐了大家“穿正装”,还得找补一句:“但请不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他们所谓的“正装”,也不过就是将T恤换成衬衫,只要不穿牛字裤,都嫌太过隆重。在这种风气下,小俄居然坚持每天衬衫西裤,烫得毕挺,他就这样文质彬彬地混迹在一帮“草莽”当中,格格不入,同事们当然觉得好笑,也劝他“放松”,但他永远这样穿,连星期五都不例外,理由是:穿得整齐点,令我更尊重这份工。

在不妨碍别人的前提下,坚持自己的一套,且有道理——我觉得这就是性格了。周围多少人头发GEL起、眉骨穿环、纹中国字、戴黑超,小俄坚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开他那辆克莱斯勒Intrepid,无冬论夏,启动后热车五分钟才走…我觉得,小俄很酷。

表哥表姐

正如我所说的,我们认识的人,要么极端不靠谱,要么就靠谱过了头——靠谱过了头的人,就是事儿妈。

我也是一事儿妈,现在正常多了,前几年凡事都得拉个小表做计划,人称“表姐”。最离谱的时候,每逢周四发一个周末日程给查理,同意了就确认回来,然后按时间表活动——计划可以更改,但没计划可不行。有个星期天,查理的前女友打电话来约他,他公事公办地说:对不起,我时间早就排满了,下回请早。对方问:请多早?他说:至少一个星期吧。对方一定心里在骂他装丫挺,谁料他说的都是老实话。

这个疯癫时期曾创造了收房一天内入住,全部家具电器到位的奇迹,闲时拿着望远镜看对面楼:咦,十三层那个男的真没算计,住进来都一年多了还在客厅茶几上吃外卖,笔记本电脑放膝头。

后来弗洛伊德YK同学总算把自己这计划强迫症给治好了,只留一点后遗症:出去玩儿之前一定要做小表,不做小表就不会收拾行李。月底约了俩朋友一起旅行(一个做PR出身,一个做QA),豪嘛,介灰星了,Y表姐还没动手呢,各种小表就雪片似地飞来了。我不完全统计了一下,截至7月15号,有关此次出行的邮件已经超过了50个,大型筹备会议开了两次。

十天的外出,事先安排好行程和吃住,也是应该的。但是表哥表姐们研究了一下旅行装备,不太确定一辆车是否装得下,于是安排了一次预演,把所有的背囊、营具、冰箱。。。准备好,并携带大小3个备选帐篷,浩浩荡荡去公园测试扎营。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在火星的时候,有次大老板来中国视察,管理层举办REHEARSAL,那真是一丝不苟地抡全活儿,其中有一项居然是“GREETINGS”,有一个人扮演大老板,其余人等从会议室起立,依次与他老人家握手。。。难道是怕谁现场激动得绊倒么?

我真庆幸我们这四位表哥表姐不是任何公司的CEO。

讨人嫌

某位一直号称比我厚道的同学,最近跟我诉苦:我算知道“晒幸福”的人有多讨厌了!

事关该同学早上一上班,就在MSN上迎头撞上一个久没联系的朋友。连个过渡都没有,几乎刚刚SAY HELLO,就开始连珠炮式地汇报自己的丰功伟绩:股票赚钱、房子升值、春风得意、前途无量。。。厚道同学应声喝彩之余,好容易插句嘴,问:感情生活怎么样?可有新对象?对方装没听见,继续宣扬他在股市上的风光此处删去5000字。

为什么“晒幸福”教人讨厌呢,因为我们私下里并不希望别人过得好——不,至少不要过得比我们好,或者不要好过我太多。。。我不知你怎样,反正我每次经过门口停着5辆房车、有私家路的豪宅,都情不自禁地想掏出蹦弓子(即是弹弓)。你滔滔不绝地说自己多好,无非就是暗示对方不如你好,人家心理能舒服吗?如果实事求是也就罢了,就怕那没快感还强撑着叫床的,对方拆穿你也不是,配合你也不是,真糟心。

做人不用说是难的,且别提招人喜欢了,尽量做到不讨人嫌,已经是很大成就。有时候得罪了人,自己根本觉不出来。比如我有一句口头禅:我们胖子如何如何。。。最近遭到投诉:你知不知道老这么说很讨厌?你现在已经不胖了,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胖子,特矫情你知道么?这跟那些明明很瘦,还故意嚷嚷着要减肥的2B们有啥区别?

我出了一身冷汗。

你看,我就不是故意的。

我曾经瘦过很多年,暴肥以后,既没以为耻,也没以为荣,一直心安理得安分守己地做一个胖子。后来又变回正常体重,还没太习惯,生理上已经不算胖子,心理上还是个胖子。我习惯了被人取笑,也习惯了给人垫底,以前同事们一觉得自己吃多了、长肉了,回头一看还有我在,心理就踏实了。大概因为没有威胁性,她们对胖子也分外友好些。这简直是双赢嘛。前些天看新闻,郑佩佩的女儿原子鏸参加大陆的选秀活动,评委只不过建议她减减肥,她就当场拉下脸,连郑佩佩都怒了,要求组委会公开道歉,说原子鏸为此”精神受到极大困扰”。。。也太吹弹得破了。郑佩佩说:我从小教我的孩子要爱自己,你自己的身体就是最美的。。。道理是好的,不过,逼着大家都承认,好像也有点霸道了吧。

那位同学投诉得好,我确实有点矫情。虽然言必称胖子,我心里并不认为自己胖,甚至每当饿瘪了的时候,抚着自己的肚子,还觉得自己怪瘦的。当然依照当今的大众审美观(只要你不是一根竹竿你就是一个胖子),我也许仍可以划归为一个胖子。我真心地觉得,有时候大家夸赞的那些前心贴后心的瘦子都挺难看的,我宁肯胖着,也万万不愿自己变成那样儿。但是做人要低调,难道我说:我觉得竹竿子太难看了,我这样儿的正好?我也只好谦虚地说,我们胖子呀。。。

泼墨说:你骨子里其实还是挺在乎别人的看法的——干嘛还骨子里呀,我简直就是那样一个人。否则我为什么在同事和长辈面前,那么奋力地装孙子?任何事过犹不及,我就是想着尽量要把自己丑化成一个胖子,才显得假惺惺地不招人待见。

好了,那我现在就郑重地宣布:我暂时不胖了。在我下次胖起来之前,我再也不说自己是胖子了。不过我很珍惜我曾经站在胖子队里的时光,我向你们保证,我永远不跟他们丫瘦子一头儿。

BABY大晒

浩浩同学有一天跟他妈咪说,他想我了。英明神武明察秋毫敢大着肚子飙车一只手倒趴不看路的士嘉堡车神我偶浩浩妈(我喘!)一针见血地问:“你是想YK阿姨还是想她做的小蛋糕?” 虽然浩浩同学诚实地招认是“小蛋糕”,我还是感动得双腿发软——这其实比单纯地想我还更令人感动,居然有人想念我炮制的食物!!!这又一次证实了我以前说过的,浩浩同学对食物有着多么伟大、朴实、真挚的感情哇。

所谓“蛋糕”,其实不过是简单烘培出来的迷你麦分,西人超市里现成调制好的面粉,加水加蛋加橄榄油(有的方子只要加水就行了),拿勺子搅和开了,倒进模子里,搁烤箱烤20分钟完事——我万分不情愿地说:是个人就会做。。。不然你以为我能做得出来么?上次一起去大瀑布,我装了一兜子,臊眉耷眼地拿出来给大家当早饭吃,没想到竟然让浩浩同学给宠幸了。我的头顶简直马上升起了小光圈,对婴儿的好感度光速提升,谁说它们娇宠、挑剔、无理、不好对付来着?这绝对是大师级的品味啊——最简单的,就是最美的。

周日约了车神一家去千岛湖,我答应了浩浩同学再做小蛋糕——为孩子做事,压力特别大,周六我人还在圣雅各布,神已经散了,想着家里好像没有面粉了,当然可以出去买,但回到家超市关门怎么办?失信于儿童可不是玩儿的,恨不能在村子里就找间超市烧杀抢掠。。。烤的时候也诚惶诚恐:可不能碎掉,可不能缺角,可不能太胖,可不能太瘦。。。

其实我算不得一个喜欢孩子的人。我对它们,简直比男人还挑剔:要长的好,要干净,要符合我的道德标准,还要能使我笑。不过反之我也特别敬畏它们:我从来不觉得婴儿是傻乎乎的小猫小狗玩具熊,只懂得吃、睡和玩。人家已经悄悄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了好不好,有些大人还在努力扮低B取悦他们——我们老喜欢侮辱别人的智商。

另一个我敬畏他们的原因:婴儿是唯一可以奉旨天真的族群,因为它们还小,不懂也无须掩饰自己的感情,像一面照妖镜,喜欢不喜欢,立竿见影。所以一切大人见了婴儿,都争先恐后地去取悦它:不是想它笑,是生怕她不笑,自己没面子。大家都不喜欢不识逗的孩子,殊不知他们其实好对付:这孩子天生脾气怪,不爱笑,关我什么事?但你比方说像浩浩的妹妹,脾气恁地好,见了谁都笑成一朵花,随便冲她挤下眼,都能让她前仰后合——这样的小婴儿,见了我们某位同学忽然就板起小脸,张着小嘴儿发起怔来:你除了RPWT,还有什么借口呢?真难堪呀。。。

说明:“士嘉堡车神浩浩妈”博客不公开,同学们点击后会发现看不到,甚歉。但既然提到,还是要加链接,尊重版权,尊重隐私。

没范儿到家了

上礼拜我在BLOG里说到转帖的问题,有人留言说我小气、没范儿——你以为我是什么不要紧的,我写BLOG又不是为了征婚,不必树立高大全的形象。但这事儿跟小气不小气有什么关系?一件事,错了就是错了,有点是非观念没有呀。梁朝伟倒不小气,绿帽子戴得好舒服吗?

通篇我也没说不让人转载我的文章。不过就事论事:转载请加链接,拷贝全文没意义,怪操劳的,还有抄袭嫌疑。做人要五讲四美,上网也得遵守行为规范。这就跟“行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上扶梯要靠右边站”一样简单。怎么一拐弯儿就联想LENOVO到流量问题去了。流量这回事不瞒你说,我倒是挺往心理去的。不过您是“全球第一博客”徐静蕾吗?请问您能贡献多少流量给我?

我嘴笨没关系,这儿有比我脑子清楚,说得明白的,隆重推荐以下文章,看完再不明白,以后上新浪玩儿去吧:

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转帖

顺便示范给大家,这就叫“链接”。以下是本篇文章的URL:

http://www.fanshuzai.com/2007/07/1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