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是我偶像

Y格是黄伟文的粉丝博。有粉丝特别喜爱他,尽力将一切有关他的新闻、评论,以及他本人写的几个专栏,时时更新在上面。

黄佟佟前日逛到Y格,赫然发现自己写的一篇文章被转载在上面,通篇文章,连出处带作者简介——皆因她文章里少少有提到WYMAN一句。Y是她的偶像,因此她很激动,无端觉得自己仿佛跟偶像有了点什么联系,惊吓之余,与有荣焉

何止是她,简直连我都“与有荣焉”呢,我是Y格的忠实读者,当日在上面看到黄佟佟的名字,也是一阵激动,手抖着差点就要加在自己的“背后有人”里去,然后才想起,呃,人家黄佟佟写的,关我什么事。因为两位黄老师都是我的偶像,禁不住地就想往上凑。

我记得黄佟佟说过,黄伟文写专栏之所以好看,就在于他的刻薄——比女人还刻薄,刻薄得来呢,又够“姣”,活脱脱是一个可爱的真小人。

我喜欢黄伟文很多年了,早期只是因为他的歌词好看,另辟蹊径、拳拳到肉,而且很有格,翻译成北京话,就是很牛逼很牛逼。后来看他的专栏,比歌词还要好看。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倒并不觉得特别刻薄——大概我原本也不是一个厚道人,在这方面底线特别低。

我未必很懂得音乐与时装,但是看黄伟文的专栏每一句都如获至宝——我不是广东人,看白话加繁体,速度要稍稍慢一点,反而可以仔仔细细一字不落。每一件小事,他都可以调侃得那么生动,每一个句子,都可以那么聪敏地转弯。就像张爱玲的姑姑说她英文好,好到什么地步?随便拿起一本数理化,都可以看下去,看不懂道理,也可以看文法。像WYMAN那样聪明的作者,他即便写什么枯燥的题目,也都是可以让人,不,让我,看下去的吧。

我并不是专业作者,但我也有小小追求。每次听到人夸我:YK是一个活的很明白的人。。。喜欢YK的人生态度。。。我就很沮丧。喂喂,这与我的人品有什么关系?有时大家给出与文章毫不相干的留言,我就知道是自己写的差。

既然是花痴文,就一定有人不以为然——你当然可以不喜欢WYMAN,但请不要因为人家用广东话写作就瞧不起。我们最喜欢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市井语言上不得台面。我不与你争论这个,请相信我吧,聪明的,会写字的人,拿什么文字写出来都漂亮,不会写的人,写古文也没有用。

哈根达斯大战鸡蛋灌饼

这年头,小资和白领一样,是非常刻毒的贬义词。说到这两类人,大家首当其冲地就把哈根达斯星巴克揪出来,闹的人现在简直不好意思去。这两家店的拥趸遭人鄙视,主要是因为国内外的品牌定位出现了偏差。一方面大家嘲笑小资们不开眼,什么阿物儿,也当作高级货追捧着,真没品;另一方面民族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凭什么你们丫美国的超市货,到了我们中国就变尊贵了?拿我们当傻逼呢吧?

也许因为我以前是做品牌的,我倒并没觉得这有多可耻。哈根达斯的价格,国内外其实也差不多。因为有个汇率,折成人民币就显得特别不值。既不想降低价格,又想卖出去,不提高市场定位行吗?你总也得给人个购买的理由吧。拍什么样的广告,在什么样的地方投放,赞助什么样的活动,装修什么样的店面。。。这是一整套的活儿,要花不少心思与金钱,你以为起个外国名字就行啊。同一个牌子在不同市场有不同定位,也是挺正常的事。您不吃那一套,觉得亏,大可以吃北冰洋冰砖,也挺好吃的。很不用扯到国仇家恨上去吧。说到底,不过是生意经。有些人一到美国,忽然发现他那神圣的哈根达斯居然在超市里卖,所以一下子幻灭了,感觉受了欺骗,就愤怒起来。赶紧吃了几桶,发觉也就那么回事,于是开始嘲笑国内的人老土,不外是显摆他比别人更见过世面。“知道吗?在美国,哈根达斯都是在超市里卖的……”我们不知道,我们没去过美国,行么?——而且国内超市里也应该有哈根达斯卖吧。

哈根达斯我也嫌贵,被人请吃了几次,觉得太素,不合口味。我真心地跟人说过:还不如咱们上对面超市买一千层雪,坐马路伢子上吃呢——但你也要允许有人喜欢吃。星巴克我在国内常去,主要是等人、或在逛街的时候歇歇脚。它比别的快餐店干净,人又少,我倒是想去麦当劳呢,也得有座儿啊。它家咖啡我倒还算爱喝的,因为我根本不会喝咖啡,真正好咖啡我还嫌味道太重了。

俗话说物离乡贵,我还觉得多伦多的中餐馆贵呢。以前我在楼下稻香村买麻辣烫,吃顶了也花不了10块钱。我们夏天去安省北边玩,路过一个小镇,越南人开的中餐馆子,几味家常菜,炒得荒腔走板。那可是镇上数一数二的高尚餐馆。里面坐着初次正式约会的男女、打扮齐整了宴客的夫妻……我们看了也觉得好笑。

民族自尊心是要有的,那也用不着吹弹得破,草木皆兵,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美国人当初给冰淇淋起一个欧洲味儿的名字,还不是想沾沾光,连他们自己也觉得本地货卖不出好价钱。咱们哪天开一馆子,装修的金碧辉煌的,把鸡蛋灌饼搁水晶碟子里捧上去,也卖个20美金一套。老外一头吃,我们在一头冷笑,这东西,在我们中国也就是在地铁口摆摊卖,一块五都算您买贵了!

也说说减肥这件事儿

众所比较周知的,我曾经是一枚140斤的胖子,我且也曾经是一只82斤的瘦子。王朔牛逼80后的时候说:“年轻有什么呀,谁没年轻过,你丫老过吗?”搞的低年级同学很没电。不调查没有发言权,我就可以横跨两界,蛋腚地说:谁没瘦过丫,谁没胖过丫,有什么丫。

众所又周知的是,我是一个不减肥的胖子。我不是豁达,也不是没有羞耻心,实在是因为馋、懒、以及缺乏意志力。健身、节食、打针吃药。。。基本上每条路都被堵死了。我只好在夹缝里求生存,找些力所能及的事做一做——他们基本上都失败了。

健身:我也有去过几次的,其实效果那是相当的明显。我们L表哥曾经告诉我,跑一个月的步,至多能瘦上2公斤——那是对他那样瘦子而言。全身都算上,他能趁几两肥膘?我因为常年的不爱动,所以只要连跑两天步,腰头一定有松动。但是我从没有跑过两天以上。跑步太无趣了,而且跑回来胃口大开,除了三餐还得加下午茶和夜宵,太不划算了。现在我总是食欲不振的时候去跑个步,比消化药还管用。

瘦身霜:我其实有试过好几种的,索芙特的一个,还有香港买的一瓶,忘了牌子。我都是精心地把它抹在肚皮上,然后就高高兴兴洗澡去了。用过几次,除了辣的皮肤通红之外,没有啥效果。有一次我家小时工跟我说:索芙特可管用啦,她都是涂上以后,拿保鲜膜紧紧捆住,然后上蹿下跳做家务几个小时……我听完默默地把瓶子收了起来。我但凡能有那个力气,还抹它干什么?直到后来AVENE雅漾出了个伊兰纤姿精华露,号称抹上就管用,不用蹦蹦跳跳,且14天就见效,我才又买了一只,坚持至第5天,终于又颓了,他们根据生物钟分解脂肪,必须一大早起来用,晚上用据说会起相反效果……有这么欺负人的么?

好了,下面来说吃。这里有一个笑话。以前公司里有个英国人,戴个圆眼镜,长得像抻长了3倍的哈利波特,形销骨立,飘飘欲仙。大家都很惊叹,一般地在巧克力工厂熏着,怎么他可以那么瘦?有人爆料说,伊恩每天午餐吃一只香蕉。这时一位胖同事眼睛放出光来:“太棒了,吃一只香蕉对我来说不费吹灰之力。”对方冷笑道:“美得你,一只香蕉ONLY,NO饭!不是IN ADDITION TO饭!”

我深知道自己的食量是无法改变的。香蕉疗法还是算了吧。朋友告诉我要多吃水果,一直到撑得自己吃不下饭,我曾经试过剥一只大柚子当午餐,谁知道吃完柚子还是要再吃午餐。粉条兄靠吃胡萝卜减了30斤,他教我买那种手指粗细的小胡萝卜,洗一盆放在面前拼命吃,我连吃了两袋,越吃越觉得钻心的饿啊,吃完还是要米饭炒菜,一口没有少。这样吃下去,即便我长出一对长耳朵,恐怕也还是一只胖兔子。

你看,我也有努力过的,只是减肥实在太不适合我了。所以只好学会接受胖。来加拿大之前,姐姐忧心忡忡地说:“你将来得胖成什么样儿啊,到了那边,一地胖子,你更没有羞耻心了。”也许正因为一地胖子,不缺我一个,倒莫名其妙地给我瘦下来了一点。我这个人就是在哪儿都拔不了尖儿,瘦我瘦不过人家,连胖也胖不过人家!

爱情无用

我有位朋友,说这几年感情路走得很坎坷,工作上倒一直还算顺利。我一直没有当面说,其实心里想,这样的人生对我来说,就算死里逃生、老怀大慰了。

但是人和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求仁得仁才算是幸福。她比较重视感情生活,如果没有圆满的爱,大概得到一切她也不会满足。而我对男女关系不太感兴趣,我倒也并不喜欢追求事业——“工作顺利”之于我,不必升职加薪,也不必出人头地,只要上司不过分为难我,容我在一个职位天长地久地做下去,就已经是上上签了,可是他们就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我喜欢给人出选择题:下辈子想要聪明,还是想要美貌?大家异口同声地要做美女。然而在美貌和金钱之间,大家又该选金钱了。都很经济实惠。选事业还是选桃花?我就一定不选桃花。前者虽然也没什么趣,至少还有着数。桃花有什么用?我一点也不享受被追求的感觉。

那位朋友有时跟我说:人家喜欢自己,请吃饭、表衷情…都是好意,要善待,不忍轻易拒绝——她真伟大。对不起,我不报这种知遇之恩,至多说“抱歉”,且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我已经有够多麻烦,男女关系最好繁化简、大化小。我这样的人还给HTT写情感专栏呢,你看下我“男女”里的文章就知道,其实我篇篇在写,怎样避免复杂的男女关系……

爱情都是人类幻想出来的麻醉剂,闷的时候拿出来打一针,不知道骗别人还是骗自己。像郁郁葱葱的青草地,你觉得走上去打个滚很美,实际上脏、扎人、湿漉漉,非常尴尬。旧情人这称号听上去就浪漫,他陪你走过十八九岁最好的日子,每片云朵都是微笑,即便再怎么伤害你,想起来心还是会温柔的牵动——可是当他寄给你一张得意的近照,蓄小胡须穿海魂衫歪戴军帽……你简直希望从没有认识过这个人。为了前头人的面子,也请你注意一下形象好伐?我真庆幸我与旧男友没有联系,就让他们人间蒸发好了。

我某美女朋友说,她因为容貌的关系,事业受阻,感情无往不利:恋爱一帆风顺,但无论工作中、生活中,总有人情不自禁调戏她——这叫顺吗?简直想想都辛苦。

摇滚是个力气活儿

2036449931_18cfe16590.jpg作为一名伪摇滚爱好者,我一直想在加航中心看场摇滚演出。为什么是摇滚呢?这个。。。因为我觉得摇滚比较酷。上周五,朋友工作的公司财大气粗,在加航中心包了场堂会,全体7,000多名员工可携亲朋好友出席——我和查理于是荣幸地被携去了。

公司为了给员工一个惊喜,只说是“摇滚之夜”,对于到底请了哪位,始终不肯揭盅。直到开骚前一天,才给大家猜测出来,应该是刚刚重组正在世界巡演的VAN HALEN。这下搞的我很被动,很被动。大名倒是打小就听说的,但是正因为知道他们是重金属,所以一直都远远地避着不敢听——都说了人家是伪摇滚嘛,除了U2,大多数乐队我都是看主唱英俊不英俊的……这下子措手不及,也没时间预习了,结果我连老爷爷们长的什么样儿都没查清楚就去了。

开场先是加拿大老牌摇滚乐队TRAGICALLY HIP——我也没听说过,所以疑惑着这难道就是VAN HELEN?也太欺场了,T恤CAP帽地就出来糊弄我们,台风也有点软绵绵,我不免有点心灰,以为摇滚老将老了也就这样子。。。唉,简直是乡下人骗乡下人。

2036456901_78d97dd521.jpg正主儿一亮相,那就是不一样啊:主唱穿着紧身皮裤绣花小褂,坦胸露乳地跳上来,腿踢得三丈高,麦克风耍得跟孙悟空似的。。。埃迪·范·海伦还光着膀子,50多岁了,剪了精神的短发,光看身段还以为是新锐小伙子,不歇气儿地在台上折腾了两个小时。谢幕后不等安歌就挥舞着大旗又冲了出来,我坐在那儿不禁就想起了郑钧,才三十几岁,前年开演唱会的时候已经气若游丝了,听说最近还差点心肌梗死….唉,其实人家也抽烟喝酒玩儿女人,怎么就造不坏呢?中国摇滚要想搞上去,还得强身健体啊。一晚上下来我最大的感想就是:说什么摇滚是一种精神,摇滚首先就是个体力活儿,体力不好,精神得起来吗?

作为一个只重形式没有内涵的伪摇滚份子,我当天的表现很不在状态——首先因为不熟识曲目,没法跟着嚷嚷。行头也跟不上。别提皮衣皮裤大蓬头了,因为时间紧,连个大烟熏都没来得及画。还好冬天来了,我已经家常儿地穿着一身黑,裤子右腿上张牙舞爪绣了一腿的花……行头是道具,不扮上就没法投入。

12月15号轮到学友哥开骚,为了显得自己年轻一点,我就先不去看了。下一场盼谁来呢?U2来了,恐怕全多伦多人民都要扑上去,我不一定抢得到票。不如还是等陈奕迅吧,也许我偶像WYMAN会替他做形象顾问,跟着一起来。届时我得置一望远镜,在嘉宾席里寻找一只闪亮的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