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也有年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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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看见Viggo Mortensen,就是在《指环王》里。当时我就说:这人洗干净了应该挺好看的。

可是看到他的生活照又很幻灭。剃了胡子的光下巴,好像缺了一块似的,怎么看怎么别扭,原来这人就不能洗干净。今届奥斯卡他蓄了胡子坐在台下,虽然慈祥地像个老爷爷,倒还更顺眼些。

前几天偶然看到1998年的老电影《PERFECT MURDER》,才知道阿拉贡大人也曾经那样年轻俊美浪荡风骚啊……

宝贝快跑

多伦多今冬已经下了近两米深的雪了。街道已经被粗盐和铲雪车弄得满目疮痍,灰扑扑地看上去,有点儿“国破山河在”的意思。前两天又下了场小雪——三月底了啊同学们。那天给表哥践行吃火锅,我说:“把羊肉都吃完都吃完,再凑齐了人要五月中了,那会儿都不是吃火锅的节气。”表哥因为马上要去阳光灿烂的西岸了,骚包又阴毒地说:“别这么说,没准儿这火锅能吃到6月份去。”我恨得直想把他摁进火锅里与金针菇同涮。

冬天不怕冷,只怕长。时将四月,去公园溜达看到的还是雪景,再壮阔也令人发疯。我不爱滑雪,这一冬天几乎没搞什么户外活动,闷得七窍生烟百病丛生。上礼拜只得去楼下健身房跑步。我几年也难得锻炼一次身体,那么巧约了医生做体检,当医生问我:“最近有运动吗?”我像押对了考题一样高兴地说:“有有,有去跑步!”

我其实还蛮喜欢跑步的——如果它不是那么闷。多年前去过一次健身房,他们的跑步机上装有小电视,一边看电影一边跑,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我还记得那次放的影片是“疾走萝拉”——也太应景了吧。我们楼下的健身房没这么先进,对面是一面枯燥的大镜子,只能一边跑一边看着气喘吁吁的自己,除非是自恋狂,否则非常无趣。带了MP3去也不管事,我是视觉动物,最好前面有一个巨型液晶屏幕,有滚动字幕可以看小说……干脆一边磕瓜子一边跑多好。

想起小时候经常被一些莫名其妙的运动队挑走,多半敷衍两天就逃回家。只有一次坚持了两个月,因为每次训练后都发特别好吃的进口夹心巧克力和奶油点心——别处都买不到。真是人为财死我为食亡。大冬天的,放学以后坐公车穿越半个北京城去先农坛体育场,集合以后二话不说先跑两千米热身。400米的跑道,跑第一圈的时候暮色还苍茫着,跑到第三圈天已经黑了,连队友也看不见,前面只有晃动的星星。跑惯了觉不出累,只感到刻骨的孤独。慢慢的眼花起来,开始怀疑那是星星么?还是我跑饿了眼冒金星?

现在想想都觉得奇怪,像我这样走路都趿拉着鞋的疲懒人,竟然还几次三番地被体校抓走。他们用什么标准?站在操场边儿上阴森森地看一会儿,就指点着要我跟他们走。幸运之神为什么从不光顾我们的操场?也许她来过了,没有挑中我。

人品问题

表哥就要去米国了。

我们当然也是为他高兴的,更好的工作、更好的待遇、更好的气候……更何况民风淳朴的多伦多,已经快要把表哥从一个摩登青年变成一枚中年宅大叔了,走吧走吧赶紧走吧,扔掉那些绒衣卫衣圆领恤衫,振作起来重新开始。

不过我们同时心里又十分的不爽。再也吃不到表哥亲手烹制的酸辣粉、牛肉干、烤羊腿、海鲜火锅……对一个,不,两个吃货来说,是多么大的损失啊。而且——有你们这样的么?你说说,自从我来到加拿大,几个最能玩儿到一起的朋友,纷纷回国、计划回国ING,表哥倒是没回去,奔美国了——你们有意见可以提呀,至于这么躲我么。

其实我也知道自己没那么大杀伤力,不过类似的事件发生过太多了,不由得我不心虚啊。想当年我第一次跳槽到某IT公司,听说楼下有食堂的,还办了饭卡。但是上班一个月还不知道食堂在哪里,净跟着大伙儿吃散伙饭了,饭桌上就我一张生面孔,又不好不介绍,对方热情地伸出手来:你好……再见!人们在公司度过最后一天的时候总是兴高采烈的,我脆弱的小心灵于是很受伤害,觉得是因为我进了公司,大家才纷纷愤而辞职做鸟兽散。

换第三个工作的时候,仍然是这个局面。我已经习惯了,上班第一个星期照旧兵荒马乱地跟着大家吃辞旧迎新饭,毫无心理负担。可是人事部经理故意皱着眉头同我说:“这种辞职高峰,咱公司可是从来没有过啊,你看你一来,服务十五年的老臣子居然都要走……你给我们人事部找了多少事儿!”我头顶刚冒出三道黑线,伊又说:“其实也不能这么说,人事部不停招聘新人,才显得咱们有业绩。谢谢啊。”我就差从兜里掏出个面具罩上了。

我想起去年表哥和表姐在车上斗法的事。表姐说:“放心吧,我的小宇宙特强,有我在车上,天气预报说下雨都能给憋回去。”表哥说:“哟,我可是到哪儿哪儿下雨,三藩什么天气?拉斯维加斯什么地方?我一去就瓢泼大雨啊。”于是那天一会儿阴、一会儿晴……可你们还是没有我强吧?我把你俩都克走了。

金钱与爱情

小时候看一个电视剧:某男和女友分手,给她寄来长长的账单,索还恋爱期间付出的费用,连某年某月某日买给女友的一只蛋卷冰淇淋都赫然在目。我受了惊吓,当时就说:“以后可千万不能花男人的錢,免得离婚的时候麻烦。”

我妈在一旁听了十分不受用,对一个还没经历过严肃男女关系的小学生来说,这想法虽然争气,但也未免太现实残酷了——未曾结婚,就先想到离婚,真不是个好兆头。

事实上,并不是每个男人都那么混账。人们说:往好处着想,做最坏打算。满脑子小花小草王子公主粉红色的少女梦,固然是天真,时时戒备着人性最丑恶的一面,也是另一种天真。人生从来就不是黑白分明的斑马线、围棋坪、条纹衫……花男人的钱,不一定就是掘金女;想找个经济条件好的对象,也不一定就是嫌贫爱富的势力眼。不要说婚姻是社会的产物,即便是昏天黑地的爱情,也不可能跟钱完全撇清。

妇女解放运动轰轰烈烈闹到今天,也许有些女人的觉悟已经升高到谁养家无所谓、自豪地为每一顿饭买单、送礼物给男人——当然,我们也喜欢送礼物给男人:生日、情人节、结婚纪念日……但是多数情况下,多数平凡庸俗的女人,还是更享受男人奉上的鲜花、礼物和家用。不见得我们自己买不起珠宝和香水,只是需要那种被照顾、被追求、被人当回事儿的感觉。荷尔蒙决定了女人喜欢男人比她强,男女平等管什么用?女人再高大也乐意依偎着男人,你见哪个姑娘在街上把男友搂在怀里的?

我是老派人,真不能接受情侣出去吃饭AA制那一套。大家感情好,收入差不多,大不了你来我往,何必算得那么清楚?至于礼物…….谁也没让你天天孝敬古姿迪奥爱马仕,平有平买,贵有贵买,有时候一只钥匙扣都是好的。你真爱上一个人,除了自己,总会想向她奉献点什么吧?除了你自己?

恋爱的时候,双方其实还都是陌生人,谈钱真的是件很尴尬的事情,结婚以后就顺当得多。我知道夫妻之间有千奇百怪的算账方式。有的女人一结婚就荣升财务部长,每月负责收缴对方工资。俗话说小丈夫不可一日无财,但很多丈夫们似乎还很乐意做这个不公平交易,一边乖乖地交公,一边殚精竭虑地攒小金库,乐此不疲,连发牢骚的时候都是一脸幸福的。

有的夫妇比较摩登新派,婚前做财产公证,婚后帐号分得一清二楚,老婆去银行,顺手帮老公还了信用卡,事后是要报销的——这件事,当作玩笑做就不伤感情。有些人大概是因为太有钱,机警到连自己赚多少钱都不给对方知道,也太无间道了。前阵子看到一个新闻,说一个女人嫁了一个台湾丈夫,一直胼首胝足和他一起做小生意,奋斗了几年,和他一起回台湾,才知道婆家是有田地有豪宅的大富翁。难得这女人还赞赏老公的低调朴实,搁我就不高兴了。不肯吃爹娘是好的,至于这样处心积虑地隐瞒着吗?这又不是戏文里,贵族王子流落民间,怎么见得别人都贪图着你家那点财产。

伟人讲过:不管黑猫白猫,抓的着耗子的就是好猫。两人如能相安无事地过一辈子,怎样管钱都无所谓。只有分手的时候,经济问题才变得丑陋起来。感情已经五痨七伤,再斤斤计较地分家,更觉得折堕。专吸男人精血的黑寡妇型女人毕竟还是少数,我见过很多自尊自强的新女性,在老公有外遇的时候心灰意冷,宁愿自己净身出户——念的书越多,越怕丢面子。大概还是因为自己有本事,不愁没有路可走。好像一争,就变成了无知妇孺。

这还不光是自尊心在作祟。感情上受到的伤害,其实是很难用金钱来弥补的。索性不要,留一个悲壮凄绝的背影,跟自杀传达的信息差不多:你永远欠我的。你永远别想忘了我。相反拿了赔偿,仿佛一切就一笔购销了。其实这两件事有什么相干呢?婚姻也是一个有法律效力 的合同呀,对方违反合同,理应做出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得罚款。可惜女人总是不能把感情和金钱分开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