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猪到野猪

我有一个同事,年龄处于而立和不惑之间,拥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分别在知名国企、外企、民企服务和战斗过,见多识广,横跨市场销售两界。最近雄心勃勃地打算出来创业,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听说之后,都摇着头说:“不靠谱。”还没细听他的商业计划,就已经把他一棍打死。

是大家小看他的才智么?一个在五百强企业做到中级经理的人不是混饭吃的,十几年摸爬滚打的行业经验也不是闹着玩儿的。我们不是在质疑他的工作能力,而是担心他的性格和经历是否适合创业。打工和创业的思路完全不一样,这与智商和学历都不相干。你在五百强企业做到总监,年薪过百万手下几十人,意气风发挥斥方遒,也不过是听差办事;做一盘几十万流水的小生意,却要殚精竭虑面面俱到。我们有个被高薪挖角到私人企业的同事,抱怨说他贵为市场总监,连下属50元的报销单都要报交总经理加签。想当初以前在外企,可是手握几千万以致上亿的市场费用啊。这里面的道理最简单不过了:谁家的钱谁心疼啊!

如果把打工仔比喻成圈养的家猪,自己挑大旗单干的创业者就是野猪。被百万年薪养肥了的家猪,几乎是没可能重新去做野猪的。也许不是不能,但是,何必呢?如果你一年稳稳当当地有一百万入帐,且又没有什么大志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谁都想要更多的钱,但谁说做生意一定赚钱的?抱着玩票的性质,赚不到钱大不了再回头找个高薪工作干着。成功的创业者不是天生野心勃勃的企业家,就是被逼到山穷水尽的末路者。创业之路多么艰苦,根本容不下一条退路。

很多白领以为工作了数年,掌握了那么多渠道、资源和人脉,不用怪可惜,顺理成章地自立门户,其实这想法跟小明星“演而优则导”一样不现实。你那些人脉,大多数不过是公司的面子,在位时有,离开则无。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年你是市场经理,广告公司就差拿你当老佛爷供着,连你的婚礼party、满月酒都免费策划,包办得美轮美奂,并非交情至深,不过是希望每年做计划的时候您能高抬贵手。现在你白手起家出来搞公司,想请他们免费设计一个logo,你猜人家赏脸不赏脸?

自己的买卖,不说别的,花起钱来就比大公司手紧。我们这位同事,十年来出差大概也没住过四星级以下的酒店;飞机餐从来不肯吃,时间再紧也能挤出空来去饭馆开发票吃一顿;酒店房间里百元一瓶的矿泉水拧开就喝;在香港这种地方下了飞机,都不搭机场快钱,而必须做出租车直达。我真为他公司的收支平衡捏一把汗。

白领们不是不能创业,但是创业的目的,真像他们所说的为了实现自己才好,或者有非常非常强烈的,赚大钱的欲望。千万别因为被老板欺压得不忿去开公司;因为职业发展遇到瓶颈去开公司;为了自己能说话算数开公司;或者更可笑的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自由时间而开公司。等你做了老板才知道,原来根本没有下班的一天。

人民真事儿逼

《气喘吁吁》和《倔强萝卜》都是一冒头就被大家批评为“烂片”的电影。这倆电影究竟算不算烂片的问题回头再说(《倔强萝卜》我还没看)。当一个电影还在搞宣传活动的时候就被骂,其实是挺尴尬的。面对铺天盖地的批评,两个电影的男主角分别不同的反应。

《倔强萝卜》的黄渤在宣传活动上力撑,呼吁大家支持新导演。《气喘吁吁》的葛优开始还绷着劲儿,后来在人民的质疑声中扛不住了,正式出来道歉,说自己拍完了也很后悔,以后接戏一定会小心云云。

两个男星的不同表现,并不说明他们谁跟导演交情更好或者谁更讲义气。这里面的差别是:黄渤是刚露头角的新丁,葛优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老少咸宜的大明星,早年演电视剧的时候给老百姓下饭,冯小刚时期又陪着咱们过年,吃群众饭的人特别得罪不起群众。其实以葛优现在的身份,出演一个青年导演的电影处女作,谁都知道他是扶植一下新导演啦。但是人民可不管,人民就是到电影院看葛优演小品去了,结果没想到你们丫拍的居然是一个什么“邪典”电影,跳跃、神经质、四六不靠、焦躁郁闷,人民憋着一肚子的兴致勃勃却没能笑出来,甚至连葛优的光头商标都没看着,于是人民不高兴了,人民不高兴了葛优好惊,所以赶紧出来交待问题。

我怎么觉得“人民”那么事儿逼啊,倒都挺拿自己当人。来不来就撅嘴跺脚扭身子耍小性儿坐地炮,就跟谁该他们的似的。郑欣宜扮个白雪公主他们会“不安”,费时费力地去电视台投诉;陈冠希在自己床上拍个小照,他们就跟自己私处见了光一样不依不饶,演员跟他们想象的不一样也得出来谢罪。平时人民过着谨小慎微窝囊猥琐贱兮兮的生活,一到这种时候就纷纷抖了起来,跟穷人乍富似的。观众本来是花钱的大爷,高兴了捧不高兴了骂,可凭什么不依不饶地让人给你道歉啊。三岁小孩可以认为全世界都有义务哄着他玩儿,大人再这么想就有点给脸不要脸了。

看着葛优陈冠希我都有气,你跟这些事儿逼倒道门子的歉啊。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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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最近在给香水做推广,所以我被邀请频繁试香,各种香水样版收了一抽屉,有一次不慎错喷了一只男香——还是一只不太好闻的男香,结果一整天像跟一个陌生的、我不喜欢的男人耳鬓厮磨在一起,烦躁得恨不能马上去沐浴更衣。

当晚在终于能洗个澡重新做人的时候,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香水和男女关系的问题。虽然时尚杂志一再告诉女人,扮靓是为了爱自己,用香水是为了让自己愉快,连学做菜都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但是调研结果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人的香水是为了别人喷的,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更好闻。但是这种需求仍可以被继续细分,针对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有人喜欢清晨更衣之际喷香水,希望老板同事客户以及公交车上的陌生人都觉得自己沁人心脾,有人习惯晚上沐浴后用香水,来取悦和自己最亲密的人。1954年,当有记者问玛丽莲梦露穿什么睡觉,性感女神说:“只有几滴N°5。”香奈儿5号从此成为传奇。

但在这些心醉神迷香艳浪漫的故事之外,还有一个挺尴尬的技术问题:你的香水不仅会留在对方的鼻子里,也会留在对方的身上。香水不是滤过性病毒,不至于像H1N1那样,对坐一起吃饭聊天都有可能中招。但若是肌肤相亲、贴身纠缠就一定会沾染上。虽然每种香水都有前调中调后调(基调),而香水与体香混合后,在不同人身上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对香味敏感的人,多半还是可以闻得出来,你是否昨夜在一个女人香闺里共度春宵——OK,你可以淋过浴再来上班,但是衣服上仍然会留下蛛丝马迹。

电影里经常有偷吃不抹嘴的男人带回衫领上的口红印,导致婚外情败露,这行径其实很可疑,除非有心机的女人故意设局陷害,否则谁会精心涂红两瓣嘴唇然后齐齐整整在领子上印一个唇印留念。而且这是一个非常容易解决的技术问题,很少男人愿意对一张鲜红欲滴黏黏呼呼的嘴亲下去,拿张纸巾擦掉唇膏再亲热也不迟,何况各品牌早就研制出了不脱色唇膏。

反而香水像一个无孔不入的奸细,不动声色地出卖你。女人应该常年用一只心仪的香水,让对方身上永远带着自己独有的味道,或者坚持不用香水,以便能够敏感地闻出对方身上陌生的香水味——不要相信他今天车上载了一名女同事的鬼话,除非女同事把香水泼在他身上;地下情人若想逼他摊牌,在幽会时使用一只带有自己独特印记的香水,它不仅要“强烈得像一记耳光(可可香奈儿女士语)”,而且还不能是那种人人都可能用的“街香”;狡猾的坏男人若想平安无事,应该买一式两瓶香水赠与妻子和情人,但女人在这件事上多半没有那么驯服和乖巧,嫉妒心会使她们想尽办法查出情敌用什么牌子的香水和化妆品,然后故意推翻她的一切。另外一个办法是,干脆自己选一只浓烈的男香,压倒性地掩盖一切偷情的味道——所以我碰到那种香喷喷、相隔五米都让人熏熏欲醉的男人,总觉得很可疑。

对人不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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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除了我们祖国母亲做寿花絮之外,还有两条新闻让我瞩目了一下,一个是波兰斯基被捕,一个是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赢得2016年奥运会主办权,噢,或者说,是芝加哥输掉了这次主办权。

我对波兰斯基还不至于幸灾乐祸,毕竟他作为一个艺术家还有值得我尊敬的地方。而且,即便有一点自作自受,但他那一生也未免太倒霉了。有意思的是各界人民对这宗新闻的反应,从电视上对民众的随机采访中你就可以看出,法国人民的逻辑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什么?简直荒谬,他是那样一个伟大的艺术家……”这挨得上吗?

波兰斯基的律师替他争辩的主要论点是:第一,那姑娘看上去实在不像13岁;第二,这件事绝对是个阴谋陷阱;第三,原告早都已经撤诉了呀。除了第三点,我觉得这些逻辑简直跟法国人民差不多。拜托,一个艺术家,跟个把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好平常喈,何必用这种借口开脱呢。

至于申奥那件事,我必须诚实地说我很高兴看见奥巴马输,尤其是当他挥斥方遒一副力挽狂澜于即倒地样子大声说:I urge you, to choose Chicago!美国总统总是需要极大的意志力才能暂时忘掉他不是地球村的村长。也许有很多人赞赏的正是这种强烈的自信,但我历来毫不掩饰我对这种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人的厌恶。巴西那个夏日版圣诞老人款的卢拉总统开玩笑说:“上回见奥巴马,他跟我说卢拉总统,最后申述那天我可能去不了,我夫人干这个比我更合适,我说小奥你不来恐怕会输的哟。今天他来了,结果他还是输了。”我相信人家一个堂堂总统不至于当风使劲帆,巴西人民只是天生风趣而已,但我还是不厚道地哈哈大笑起来,对一个整天得意洋洋不知道自己贵姓的人,我最爱看的莫过于他跌跟头了。

不过作为2009年全球最受瞩目的男士,奥巴马输了这一阵,赢了另一场。他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当番薯跟我念叨这一新闻的时候,我一时不确认是他跟我开玩笑还是诺贝尔奖开了全世界的玩笑。番薯说其实这个奖太应该颁给胡总和马总了。我拒绝对这么无厘头的事件做理性的讨论,我刻薄而政治不正确地说:“奥巴马为什么得奖?是因为一个叫侯赛因的人居然当上了美国总统吗?他们大概觉得这就叫和谐社会了吧。”

又爱又恨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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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跟我类似的感觉:每当穿着浅色衣服的时候,就特别容易出事故。哦,我所说的事故,不是车祸现场或者摔跤崴脚这样的。而是比如说勺子落在汤里溅起汤汁;或者挤爆番茄酱不慎抹上衣襟;可乐咖啡洒了一身……以及上次提及的有惊无险的鸟屎事件。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家用百科小能手,而且那种雪白柔软的布料,好像一被玷污就万劫不复似的,洗得掉污渍,也洗不掉那种沮丧。

也许你会说,那是因为污渍在白衣服上特别显眼的缘故。黑衣服穿久了一样可能油点斑斑——对,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善于妥善保管衣物的人,就凭我这不顾一切胡吃海塞、以及走到哪儿靠到哪儿的仪态也不行。黑衣服当然也会残会旧,但是穿着黑色衣物的时候,真的不会发生那么多戏剧性突发事件。也许是怕弄脏白衫的心理压力太大了,越是着紧,越容易出错。

以前我是没有这种烦恼的,从多年前还是瘦子的时候起就是全黑女巫婆造型,从头黑到脚、从内黑到外,打开衣柜要举着手电筒才能找到衣物。后来胖了以后……那也就不用提了。大码且上宽下窄的我,曾试过一次穿宽松白衬衫出门,被誉为移动的空中帐篷。这也是我至今痛恨那些没腰身或者高腰的宽松长tee的原因,再次打倒帝国腰线一万遍~~~~~~

好好,不要激动不要跑题,继续说白衫的故事。这两年无缘无故地开始有瘦下来的趋势(难道是岁数大了,吃了不吸收?!),当然,这种趋势主要还是体现在原本就不怎么太胖的下肢,我那彪悍的肩膀和上臂仍然在拳击手和游泳运动员之间徘徊。不过总归还是瘦了些哈,所以最近开始爱上了白色。白tee,白吊带,白衬衫,白色tank top……我开始理解勾姐为什么永远在买白色打底衫,它太脆弱,即便不遇上飞来横祸,洗过多次之后也不再像刚入手时那么雪白柔软可爱。我们无法让自己金刚不坏,总可以保证衣柜里那件白恤衫永远像新的一样。

据说周星驰在上海拍《长江7号》时买了300件平价白汗衫,穿一件扔一件。我辈做不到像星爷那样穿8元一件汗衫都有型,所以每次穿白衬衫的时候还是提心吊胆。每次伸手向衣架,想到今天出去可能会与人吃饭,甚至是吃火锅,就讪讪地缩回手。除非哪天出门保证不吃东西……你觉得可能么?所以那件美丽的白衬衫就寂寞地挂到了荼蘼。我知道有餐巾这回事,但是把大餐巾仔细地掖在脖领上也实在是太可笑了。

我最需要的时尚单品是双层防水成人大围嘴,理想中最少三个:一个黑色,一个白色,一个条纹……怎么就没人设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