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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剧

我在闹市区的购物中心门口碰上一个姑娘,她跌跌撞撞呼哧带喘向我冲过来,慌张的神色好像正被史密斯探员或者哥滋拉追杀,而她问的问题是:“请问您知道哪里有卖鞋的么?”

我本能地细分市场:您要买什么类的鞋子?她更绝望了:鞋子……鞋子!我本能地低头看,她脚穿一双拖鞋(对,不是哈瓦那甚至不是劣质山寨人字拖,就是早先澡堂子供应的那种泡沫塑料的交叉带拖鞋),我更迷茫了:“这里是商业区,通街都是店铺啊。购物中心里面也很多卖鞋的。”她惊喜地说:“都有?”然后一指背后的大对勾logo,“那是李宁吧?”

我说那是耐克,一边本能地想起《贻笑大方》里傅彪扮演的伟哥说:差不多,都是一勾儿。姑娘谢了我一声狂奔走了,我甚至没看清楚她往哪个方向奔去。

然后我就本能地对这件事着迷了,像思索《金瓶梅》里“此处删去三字”那样心痒地琢磨她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地要买双鞋,而且貌似什么鞋都成。可能……她刚被人打劫了脚上的鞋?她穿的又不是
Manolo Blahnik,而且歹徒也不见得会体贴地给她一双拖鞋换上;她脚磨破了还是鞋坏了?那双泡沫塑料拖鞋虽然cheap但是外表崭新质地舒适;她临时要去开会或约会所以急需换一双更得体的鞋子?这个可能性最大,但是恕我说,那么她应该换掉的是全身行头。

百思不得其解啊,生活中简直处处是悬疑剧。

伊莎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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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太疏于关心娱乐八卦了,李嘉诚添了孙子这等大事我都不知道。还是看彭浩翔的博客,说什么,祝福梁洛施,好么央儿地祝福个啥?哦,原来是她母凭子贵。

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伊莎贝拉梁是我心目中的一只小妖精。她不是甜丝丝五官周正的糯米团,外貌上有着明显的缺陷:比如太瘦太高,脸太长,嘴太大,浓妆有时显得很狰狞……14岁刚被英皇捧出来号称要代替张柏芝的时候,真把人吓了一跳:人高马大青愣愣地,浓妆下起码有三十岁了。过几年才慢慢长开,在电影院看《伊莎贝拉》,坐得近了点,仰着头简直一天一地都是她的大长腿,看得人直想死。闷热的天气,薄薄的T-SHIRT仿佛总有一点汗迹,几缕头发沾湿在额前脸颊,看得人四肢发软,心砰砰跳。不要以为我是彭浩翔的死忠影迷,才看中伊莎贝拉,这是第一个非常”不彭浩翔“的电影,拍得很好,但我一向不太喜欢文艺片,乱伦情结也我如坐针毡,可是小娘子伊莎贝拉喝高了之后疯唱《梦伴》,还是彻底地征服了我。

我发现我对美女的口味其实颇似老淫虫:酷爱小萝莉。尤其是对这种loli长相御姐气质的小娘,全无抵抗之力。去年伊莎贝拉和英皇打起一亿的官司来,前途未卜,我怪担心的。其实这也不关我的事,只不过美女争气,和艺术家找到生活一样,都是令人欣慰的事情。人生来不平等,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这个世界有许多残酷的游戏规则,但有规则总还是好的,潜规则也是规则,比如美貌可以当饭吃、权势可以压死人、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好歹咱们心中也有个底,别每天跌碎一副眼镜,瞠目结舌地过日子。

伊莎贝拉又赢了一局。你可能说:别美,儿子虽然认祖归宗,人还没有嫁入豪门。嫁入豪门当然不是件坏事,对有着许多可能性的人来说,也未必就是一只香饽饽。她现在又不缺钱,有美貌有青春有演技,大把的岁月可以用来不羁和犯错,嫁进去干什么?我头一个喊冤,伊莎贝拉穿四平八稳的礼服还不如戴个眼镜扮男人有型哩,浪费。

求仁得仁

如果对张爱玲的八卦不感兴趣,还值得去看《小团圆》么?

我不敢说,其实看她后期写的《相见欢》,已经有点不耐烦。买一本纯粹为了存档。而且就像亦舒作品一样,不见得十分好,但是别人的更差。把《小团圆》看完以后,如果你要问我开头那个问题,我仍然觉得见仁见智。

张爱玲认为:最好的题材是你深知的题材。这当然是对的,否则也不至于像现在的作者们,意淫的时候一眼就被大家瞧穿:没吃过猪肉,怎么也得见过猪跑啊。但是对一件事太熟悉了,也影响叙述,这里面的曲曲折折太多背景你都知道,然而别人不知道,所以看的时候觉得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倒不如瞎编的,反正努力要编得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谎话,往往比真话更流利。

不过张爱玲一直不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但是不要紧。粉丝们喜爱的,不过是她那只笔。她姑姑说她英文好:“随便拿本数理化过来都能看。”我想无论她提起笔来写什么,读者也可以看下去。心急的读者,看小说总喜欢先翻最后一页,希望快点看完。但是看张爱玲这样作者的书,一边看要一边捻着余下的页数,剩下的越薄,越心慌,看得慢点不要紧,最好可以天长地久地看下去。

你需要这种快感就可以了,你还指望张老写侦探悬疑商战穿越么?

PR是个有前途的职业

我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继审美观点和大众出现偏差之后,我的价值观好像也出了问题。

张柏芝公主复仇记第一部演出之后,民众对她的好感度立即提升80%,我却刚好相反。原来对她没什么恶感,人家在家里拍照片不关我事、人家愿意和谁BJ亦不关我事。人家即使皮肤差、胸部假、舌苔厚……也比大多数人好看。

哪国法律也不能判她有错,为什么要判自己“坐监”?像个失足青年一样在时代广场的大屏幕上对着几千市民上演“铁窗泪”。我顶不能接受的是,庭上提及这个案子,都称“不雅照”,她自己竟然说“淫照”。

出来混,愿赌服输。陈冠希错在未能妥善保管他人隐私,不管这隐私是一个银行号码,还是私房照片。但是一个成年人,为什么要将隐私轻易托付别人呢?陈冠希当然不可靠,谁又可靠呢?凡事还是自己担待比较好。

有人说: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是陈生电脑里一个文件夹。我当然不是,这个世界,连在网上贴一张生活照都能被人PS成几十个版本,哪来那么大胆子成为人家电脑里一个文件夹。

咱们老百姓真是不容易,多情到人家炕头子那点子事儿也想管,善感到一个公关策划也抗不住。

由此可见,公关确实比广告好使多了。打多少广告才能转化一个消费者啊,一场公关策划就妥了。那什么,奥美什么的,赶紧散了吧。

场外指导

本星期的娱乐头条是倪震偷欢事件。倪公子以此成功击败冠希少,跃升贱男榜单第一名。网友群情激昂万众一心地要求周慧敏与他分手。

我们当然可以说倪震贱。在夜店当众与辣妹激吻,不外是两种情况。一是无心,二是有心。如果是无心,就是像他自己说的:令伴侣(和自己)蒙羞;如果是有心做戏,逼得周慧敏下不了台,只好分手,那就更加贱多三成。

出了这样的事,周慧敏当然可以跟倪震分手。但是网友又凭什么逼周慧敏分手?于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大约也都是替她不值,看不得她跟这样一个烂人混。我们有时候跟朋友也这么说:“这种贱人你还理他做什么!”恨铁不成钢的,好像再不分手连你也成了贱人。说得多了,朋友脸上先挂不住,本来不想分,为争一口气也只得分手了。如果执意不分,就只好渐渐疏远你,干脆换过一批朋友。

然而周慧敏的问题是,除了私家朋友,她还到处都是场外指导。你让她躲到哪里去呢?到了这个地步,她若还能原谅倪震,全世界都不原谅她。女明星连穿错一件衣裳都会被人讥笑没品味,何况拖着这样一个丢脸的男友。

可是即使倪震贱,周慧敏就必须得跟他分手吗?很多女人嫁了烂人,仍活得好好的。也许她不觉得他烂,也许她没有更好的选择。有时候我也不理解,为什么有些女人肯跟着一个看不出任何优点的男人混。但我宁愿相信,多半有的优点是我们外人看不到的,比如说床上功夫好,让人实难割舍。

也许你会说,周慧敏不是普通的40岁女人,她应该能得到更好的,你认为谁是更好的?还是你愿意把自己老公捐献出来?也不是长得漂亮有手段就能嫁入豪门的。周慧敏未必是你想象中那个娇怯乖巧的小公主,她坚持不结婚不生娃,家翁倪匡不满意,跟媒体隔空喊话催婚,她冷着脸子说:“我连猫都阉啦。”

即便周慧敏有个经常背着她去偷欢、并且偷吃还不擦嘴的男友,也不说明她比你们都傻。大家既然都挺向往民主社会的,就别扮上帝劝人家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