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原创:寻找一九九几

寻找一九九几:6

我楞楞地瞧着墙壁上的影子,林向东却已醒了,他伸手碰碰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想什么哪,罗安!”
我吓了一跳,道:“你几天没睡觉了?”
他笑了笑,“嗳,这一睡醒,可又饿了。”
“起来,出去吃饭吧。”我站起来。
“不想出去。”
“你要懒得出去,我告诉你家里可没得吃,只能煮方便面。”
“方便面就方便面吧。”他无奈地说。
我们才不会躲家里吃方便面,我俩均是好吃懒作又贪图享受的那种人。找一家饭馆吃了饭,林向东回公司去,我一个人慢慢走回家,吃得太饱,不走都难以消化。
回到家里先开亮所有的灯,打开电视放到一个不太吵的频道,任它兹兹响,自己去刷牙洗澡,头上裹着毛巾出来,倒一杯水,木着脸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屏幕看半天,全然不知它在说什么。生活真正没意思,平日上工总觉做牛做马,累得要死,但闲下来又提不起兴致做一切事情,总习惯性地想打开电脑,很不能有数十份文件等我来处理,这不是贱又是什么?
叮呤门铃一响,我吓了一大跳。房租水电刚刚交过,谁来找我?我觉得纳罕,这么晚了,有什么事不能打电话解决?明天又不是世界末日。我认真觉得我最近有更年期症候,心理失去平衡,一点小事就牢骚多多,对一切事物感到不满。我懒洋洋得站起来,穿着睡衣便去开门。会得按铃的,总不见得是贼吧。
原来是张家明,他站在门口探头探脑,“你那男朋友走了没?”我拉下脸来,不悦地说:“张家明,不知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我越来越觉得你面目可憎。”
“忠言逆耳。”张家明坐在我的沙发上笑,“我还觉得你男朋友面目可憎呢。”
“你变态。”我简单地说,“我男朋友何须你来喜欢。”
“罗安,和他在一起你可快乐?”
“不是吧你。晚上十一点问我难度这么高的问题。。”我解开头上怪模怪样的毛巾,头发已半干了。
“罗安,和他在一起你可快乐?”他锲而不舍得问。
我诧异地说:“你今年几岁?快乐不是一块糖一句表扬那么简单。我现在衣食不愁,身体健康,我理应是快乐的。”
“你的要求降到这么低吗?”张家明骇笑,“大学二年级时你可不是这样说的,那时你骄傲地令人憎,把追求你的人统一折磨致死,成天说要赚钱,然后买下滚石唱片公司任你鱼肉。”
我莞尔,“我那时年轻,不懂事。”
张家明惋惜地说,“我觉得你那时可爱的多。”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做大惊失色状,“怎么?你已经不再爱我了?”
张家明拂开我的手,“你还少跟我装疯卖傻。罗安,我一直记得你说,你喜欢被人罩着,所以一定要设法找一个有本事的好男人,一切都能替你料理得妥妥帖贴,走到哪里都能给你挣脸。”
我听得张大了嘴,这竟是我说的,当时真天真得可耻。
“你的男朋友能给你这些吗?”张家明咄咄逼人。
“张家明,”我向前倾倾身体狐疑地问,“你这是怎么的了?要我汇报思想?你知道我一向不与人谈人生。”
“他能给你这些吗?”张家明今天凡话都说两遍,像是气迷了心。
“不能。”我干脆地说,“我错了,这样的男人根本没有。即便有,他凭什么就肯便宜我?”
“怎么见得就没有?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世面。”
我忍不住笑了,“听出来了,你想给我介绍对象,说吧,干什么的?我见过没?”
“你觉得周致远怎么样?”
周致远?我要楞一下才想起他是谁,那个谴责我不应和那么多酒的人。我说张家明干嘛死拉活拽叫我去吃饭呢,多半早有所图谋,“张家明,咱们这么多年老朋友,可不带这么算计我的!”
“怎么叫算计你呢?我不是为你好我搞这无聊事干什么?”他不悦地说。
“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起劲儿地给我介绍对象?你的表情至为兴奋,为什么?给了我好大便宜占吗?我知道我已不小了,但你就那么不看好我?铁定我是嫁不出去的?还是我生活态度不端正,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我越说越委屈,眼睛都红了。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可是罗安你最近怎么了?脾气这么大,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奚落过你?”
我冷静下来,是呵,我最近脾气大得很,行动给人脸色瞧。我其实是知道原因的。我的生活至为不快乐,我不快乐了这么久,到现在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我坐在沙发上,忽然万念俱灰。我以手捂着脸,哭起来了。
“罗安?”张家明见我哭,不知所措起来,连连拍我的肩头,“别别别,算我不对,我把话说重了,你别哭了啊。”他一径哄我,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子,受了责备,心怀不忿,委屈不平。但我有什么可委屈的,我总觉得我无药可救,处处自取其辱。
哭了会子,我自己也觉得没意思,讪讪地止住了。张家明犹自惴惴地看着我,“好啦?”
“我没事,”我拿刚才裹头的毛巾胡乱擦了擦脸,站起身往壁橱去给张家明找枕头与毯子。“快十二点了,你就沙发上将就一夜吧。”
张家明跟在我身后,“罗安,其实嫁人不会更不快乐。”
我笑了笑,把枕头塞他手里,“是啊,可嫁给谁呢?”我到床上躺下,盖上被子,“睡吧,明天早上闹钟七点半响,我上班去,你还可以继续睡,走的时候别忘把门撞上。”
我“啪”的一声关上灯,忽然想到我和林向东经常也是这么说话的,我待他并没有什么不同,一种快要模糊了感情的亲昵。而且因为怕再吵架,一举一动太过小心翼翼,疏无快乐可言。也许我的一生也就这样了,我还能去到哪里呢?我并没觉得周致远有什么不好,但我同样不相信林向东给不了我的快乐,他就能给我。我并不骄傲,我只是不容易满足。

寻找一九九几:7

每天早晨醒来我必然心情恶劣。匆匆洗漱完毕胡乱往嘴里塞块面包,一边喝水,一边站在窗前,看马路上闹哄哄的车与人。
真很不能头朝下撞下去,从此不用再醒来。
真可耻, 这么厌世,就因为没有感情寄托,塞拉利昂人民还挨饿呢,嘁。
我拍拍手上的面包屑,刚要拿皮包出门,听见一具手提电话响,寻声而去,在地板上找到张家明的外衣,从口袋里将电话掏了出来,张家明模糊不清地咕哝着,“帮我接一下。”
我“喂?”了一声后,电话中一片沉默,我知道不好了,接别人电话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正要挂断,对方开口说:“你是——罗安?你好,我是周致远。”
“你好。”我只得应着,不知和他寒暄些什么。
“罗安,张家明在不在?”
“在。”我恨恨地踢了张家明一脚,把电话仍给他,自管自下楼去。
这阵子我和林向东几乎天天见面,我们一起上街购物,在家看电视,出去吃饭或自超市买回来做,我们生活的很舒适平和,连一次争执也没有出现过,但我知道这未必就是什么好事。我觉得闷,闷得整个人都疲倦下去,连微笑都需要很多的力气。我跟我自己说,生活是这样的,十六七的小朋友才追跑打闹过日子。
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俩人半晌没说话,屋子里很静,林向东拿过遥控器,“我看看有什么节目。”
我忽然笑了起来,“怎么了?”林向东楞住,抬头看我,“什么事那么好笑?”
“你看我们,越来越像一对夫妻了。”我笑着推开盘子,靠在椅背上,语气中有不可抑制的嘲讽。
林向东脸上变了色。
我若无其事地重新低头吃饭,屋里静的怕人,林向东粗重的呼吸声我都听得见,我知道他生气了,但我又有什么义务让他兴高采烈呢?我自己都不高兴。我说:“让我们看电视吧,弄不好会有些很精彩的电视连续剧,供我们一天一天地追下去。”
“什么意思你?”林向东终于控制不住了。
我又装了一碗饭,努力地吃,我不快乐,但总还有权利健康地活下去。
林向东把筷子掷在桌上,拿了外套便走了,重重地关上门。
我一点儿也不怪他粗暴,真是老话儿说的,他纵是个泥人儿,也有土性儿,是我逼得他。屋里只剩我一个人,不必刻意找话题,可以旁若无人地拉下一张脸。但我又寂寞得要死,怎么办呢?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我用了太大的力气要忘掉他,虽然失败了,但我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爱他。
我把头搁在桌子上,刚吃下去的两碗饭象沙子一样塞在胃里,感情上遇到这样的挫折,按理说应当出去痛哭买醉,但我们是升斗小市民,没权利那样疯疯颠颠过日子。我明天仍要准时上工,不想老板朝我掷血滴子的话就不要轻举妄动。

寻找一九九几:8

第二天上班,还未换衣服前台便叫住我:“罗安,你的信。”我说声谢谢,面无表情地接过,还不是帐单发票发票帐单。

我想起上大学的时候,那时同学去信箱拿了信回来分,也是这样喊,表情还带着点暧昧,那时有情书呢。神思正恍惚着,桌上分机响,经理叫我进去。

伊一脸严肃的样子,但千万别要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我早习惯了,谁叫她是你老板?我们拉长脸就是死样怪气,伊板起面孔就名曰威严。我笑了。

经理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开口道:“安,广州办事处近期会效法我们区做一个项目,希望我们这边可以去个人帮手,大概要一个半月吧,我们决定让你去。有没有问题?”

我有什么问题?举凡这种跋山涉水,披荆斩棘的勾当,老板一定会想到我,换了是去培训参观、游山玩水,我带了花环在她面前跳草裙舞她也未必瞧得见我。但我从来懒得与人争意气,何况她是老板,谁又没疯了,得罪她做什么。我唯唯诺诺地退出去。伊又同我说:“其实那边环境不错,做得好我们会再有其他安排。另外补助也可以拿多些。”

是啊,多谢提携,惜我不是女强人,否则一定痛哭流涕以报知遇之恩。

我又想起电影中有骨气的女子,动辄就将钞票掷在人脸上,冷笑道:“谁稀罕你的臭钱!”我是稀罕的。虽然也不过是多出数千元,但俗话说得好,苍蝇的大腿都是肉,不挣谁白给你呀,不快乐的生活需要金钱来支撑。

我出惯差,也没什么好慌忙,一支皮箱在机场托运掉,背个旅行袋上了飞机,一本英文小说看下去,飞机已到了广州机场。我把“爱情故事”塞进旅行袋,排队下飞机。这本俗到令许多人不齿的小说永远让我感动。简洁精炼的英文更显出故事的动人。我一直羡慕求仁得仁的爱情。死了就死了,没有那么多难堪。

出了机场我便出了一身汗,空气里湿搭搭,浑身不爽利,我最不喜欢这种湿热的南方城市,加之人多喧闹,更显得妖气森森,一切特别早熟,连花也开得比别处狰狞。

一名同事来接我,伊是个香港人,穿着白色的套装,开一部小小日本车子,一路与我客气。我打点精神听她莺莺呖呖的广东国语,为了和对方交流,我俩都得咬着舌头说话,累得要命。

我知道她有点瞧不惯我,因为我不懂广东话 ,因为我是北京来的土著,因为我穿着衬衫牛仔裤,头发胡乱散着,整个人没个形状。而她自己,这么热的天还穿丝袜细跟鞋,头发剪得短短,涂了摩丝,油光水滑地贴在头皮上。妆化得鲜明精致,额角有点冒油,唯更显得生气勃勃。

我叹口气,是个人就比我强。

寻找一九九几:9

回到公司坐在冷气间里,感觉舒服多了。所有地方的办公室都是一样的,作久了,有点喜欢这里的气氛,一切有板有眼,目的明确。尤其开会的时候,因有个洋人经理在,大家只得说洋文,这位MICHAEL也是香港办事处过来的,年岁不大,像一般美国人一样,喜欢故作轻松,容易相处。因为其他同事不是香港人便是广州人,大家很爱用广东话窃窃私语,所以MICHAEL没事便找着我说话。他每一搭讪,我便作出兴致勃勃的样子,但切忌和他多聊,这里鱼龙混杂,关系可有多乱。

在北京临走时女同事SUSAN便酸溜溜地在背后说了一车话,我焉有不知,伊同时被派去北戴河拉队拍广告,心中还不满不服。其实她吃了什么亏?真不知是什么心理,分不到自己的,一定是最好的。
我不去管那些,只管闷头作工夫,我一向有点怕与香港人合作,这几位工作起来却都是好手,效率奇高,白天风风火火,因此晚上就倍加疯狂,天天拉队出去吃喝玩乐,闹到十二点,两个星期下来,我几乎吃到胃出血,也管不了人说我不随和,独自跑去吃大排挡逛小店。

周末我在城中转转,买CD,有一家店面门口摆着一个大箱子,大减价,我蹲下一看,发现都是净是些冷门的好东西,我埋头挑了好几张,付了钱回身想走,面前站着一个人,吓了我一跳,那人也吁了一口气,“罗安,果然是你。”
我认出了他,“周致远?”
他朝我微笑,我也很高兴,不知怎么的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语言。那年去美国也还没有这么隔膜,我在语言不通的地方没有安全感。
“你也出差?”
“办点事。”他接过我手中的袋子,“你来多久了?张家明满世界找你,听了你公司留言才知道你到广州了。”
“他找我什么事?他为什么没给我打手机?”
周致远看着我,“不知道,你欠他钱了吧?”
我们一同笑起来。

当晚我们一起吃了饭,他比上一次在北京见面时开朗了许多,我一个人在外地久了,忽然遇到熟人,也很兴奋,和他说说笑笑,还约好第二天一起去游玩。

第二天一早,他开着辆白色的小本田来接我,我觉得他不像开白色车的男人,但和他没熟捻到那个程度,也不便开口问。车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许是我眉目间流露出异样,他看我一眼,笑道:“和人借的。”
我说:“咦?我们去哪儿?”
他掉一个头,“我得先去办点事儿,一会儿就完,然后咱们——你就跟我走吧。”
我把收音机打开,“那走吧。”
他说:“嗳,你还挺放心的,不怕我把你卖了?”
“哼哼,可也得卖得出去呀,”我笑道,“你发愁去吧你。”
他骇笑起来,“不至于那么惨吧。”

我们到一间酒楼吃早茶,他约了一个人谈什么运水果的事,我装作很无知的样子在一边喝茶,但那人对我很客气,生恐冷落我,时不时跟我笑一笑,搭个话儿,虽然问的都是一些拿我当白痴的问题,我还是觉得很欣慰。

我深知道这一切都是看在周致远的面子上。就像当初周致远送我回家,包括现在陪我吃饭解闷,都是看在张家明的面子上。我们这起不争气的女人,走到哪儿都是靠男人给面子。

但我是喜欢这种感觉的,有人站在你前面,刮风下雨都让他挡着,我躲在后面偷偷笑。
“你刚才笑什么?”我们坐在郊区河边钓鱼时,周致远问我。
“嘘。”我说,眼睛看着鱼钩,仍然嘻嘻笑。

寻找一九九几:10

这个笑容一直保持到星期一开工,周致远已回北京去了,我因为高高兴兴地玩乐了两天,兼吃得好睡得好,马上神清气朗,满面红光,同事都看得出来。

“你怎么气色这么好?”麦可羡慕地问,“听说你们中国人吃珍珠粉的,是不是?”

这头金毛兽,不知哪个小镇出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到现在还认定中国人会搞妖术。

“是啊,”我笑吟吟地关上电脑,“还吃砒霜呢,以指甲挑少许弹在水里冲来喝,可以美容。”

“真的?”麦可将信将疑。

我学他耸耸肩。

一个半月终于过去了,我回到北京。临走前麦可虚伪地和我说:“你走了我们失去不少乐趣。”活该,我怎么就该给你们取乐呢?自己娱乐自己吧。

北京的天气已经开始有点凉了,我忙不迭换上牛仔裤。冰箱里啥也没有。我换上一双鞋,想去超市买些吃的,这时张家明来了,“咦,你倒快,我昨天晚上才回来。”

“干嘛去你这是?”他看见我手上拎着钥匙,

“去超市,你来得正好,帮我搬一箱可乐。”我往外推他。

“明儿再说明儿再说,快换件儿衣服跟我走,周致远今天结婚。”

“谁?”我跳起来,“周致远!”

“怎么啦,不许?”

“许许许,”我一叠声地说,“可是—-”我上月见过他, 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快要结婚的人。我看了看张家明,忽然笑了,“可是他结婚,你干嘛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呀?”

“嫉妒呗!”张家明吧我推到里屋,“我是老光棍,看不得别人过幸福生活,行不行?快换衣服快换衣服!”

我统共没有一件出客的衣服,总不能穿一身黑衣去人家的婚礼,我找出唯一一件浅米色的衣服匆匆换上,“怎么样?不给你丢人吧?”我拉拉裙子。

我可有个把年没参加过婚礼了。那种喜庆的气氛永远令我不知所措。我知道张家明干嘛非拽我来了,婚礼上闹哄哄的劲头分外让人觉得寂寞,让我一个人赴会我也不敢。

周致远算是个颇为含蓄的人了,但他的婚礼仍是无一例外地吵。许多人忙进忙出,有一个人也不知是男方还是女方的亲戚,一直不停地指手划脚。居然还指着我说:“你,那小姑娘,你也过来!”

我简直楞了,但他这一声“小姑娘”叫得我甚是感动。我不明所以地走过去,那人马上塞了一束玫瑰花在我手里,还让我往一个竹篮里抓五色香花瓣及碎金箔,“待会儿一奏乐,新郎新娘就进来,”伊絮絮叮嘱我,“你,你们几个就举着花枝搭成桥,走到你们谁跟前,谁就扬手撒花瓣儿,OK?”

“OKOKOK”,我忍着笑猛点头,乖巧地答应。远处张家明抱着肘,挤眉弄眼冲我笑。

我们这几位“金童玉女”站了多时,才迎来新人,但彼时脚已发软,胳膊也酸痛,举不到那么高,我们不少人的花瓣都反淋在自己头上,狼狈得很。

但我还是感动了。那一刹我深信婚姻是神圣的,且双方是幸福的。周致远微笑着走过去,神态安详,新娘脸上放着光,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