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团圆并非彼团圆

最近张爱玲又大红,因为翻出了遗作《小团圆》。

我去年写过一个短篇也叫《小团圆》,现在被人看到,刚看名字可能会误解:以为我抢先转贴了她老人家的遗作,又或者是我先知先觉地写了书评。

其实都不是,此《小团圆》非彼《小团圆》。完全不相干。我很喜欢张爱玲,但对她没有很仔细地研究,也不过是世面上出什么书我看什么。凡是所谓“违禁”的,我都没有看过,像什么《秧歌》、《赤地之恋》。那部《小团圆》,惭愧地讲,我还真是最近才听说。

听说张爱玲的大作,很可能是一部自传。那么她给小说起这个名字是什么含义呢?我没想过。我写的《小团圆》,是听来的故事,可怜可恨的女主角,并没得到我的同情或感慨。我一惯的悲剧性人生观告诉我,世上哪里有什么大团圆结局,然而好歹还活着,又没什么可抱怨。权且当作打了一个折扣的幸福吧:没有新闻就算是好新闻;没骂我就当成是夸我;没有生离死别就算是个小团圆吧。

又好像,这个世界上苦苦挣扎得到的结果,往往都不再那么甜蜜,因为付出的太多,利润太少,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不劳而获更快乐的事情么?但是这样的好运气是不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所以才尽量不去期盼太多,假装自己自己这些辛苦都只是为了享受过程,万一成功了,就是意外之喜。

我听说张祖师的《小团圆》是隐私书,而且很黄,所以不一定很好买。所以就想澄清一下,大家如果刚看到我的《小团圆》,千万别空欢喜一场。我倒不担心有人批评我抄袭或者炒作,咱这级别差得也忒远了,哪儿都埃不上。知识产权法上大概是这么说的:两个东西地位差得非常之远,远到消费者难以将其混淆的地步,则不构成侵权。

旧情人

常苏本来今年十一要结婚的,没想到公司在这个时候升了她的职。常苏不方便在这个时候歇婚假,就把婚期又往后推了一年。男友沈诚觉得她小题大做:“先把证领了也可以呀?”

常苏说:“现在又不等那张结婚证分房子,我结婚简直就是为了那两星期的婚假!”

他们俩经济独立,已经各买了一套房子,大一点的那套两人住着,常苏的一居室租了出去。平时两人都是提着皮箱满天飞,因为养了一只猫,往往要绞尽脑汁把出差日期错开,轮流在家照顾猫,所以两人虽然住在一起,一星期也见不上几次面。这种状况,就是结了婚恐怕也没什么变化。现在虽然没结婚,常苏又觉得自己开始有主妇范儿,酒吧戏院去的越来越少,全部娱乐就剩下吃饭逛街。十一七天假,她三天打牌、两天购物、其余时间看碟,十分住家。

常苏正在嫌生活沉闷,刺激马上就来了。上班第一天,她接到了前男友陶拜的电话。

她并没有听出陶拜的声音来。五年前分手以后就没再和他联系过,事实上,她已经很少想起这个人来,常苏尴尬地说:“哦,你好吗?”

对方的语气可比她轻松活泼,寒暄一阵,约她中午吃饭叙旧。

多年没见,常苏心里忐忑多过兴奋,幸亏她今天穿的齐整,还化了淡妆,对镜子一照,气色还真不错。与旧情人见面,务必要以最佳状态出现,倒不是想示威,是怕让对方幻灭:咦,当初我什么眼光。

五年没见,陶拜已经不是那副艺术青年的样子,长头发几乎理成了小平头,穿着西装,看上去倒比以前更英俊了,他似笑非笑地朝她伸出手来:“小苏。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见我了。”

常苏只好微笑,哪一对分手的情侣没有若干恩怨,当年提出分手的是她,但原因却是他不够专心,除了事业另有许多旁骛,除了她也另有不少知己,虽然从来没有狭路相逢过,常苏也受不了那个刺激。分手分得跟永别似的,是她不够大方,但是有什么办法呢,陶拜这个人,常苏简直不敢给他任何机会。

陶拜还在说:“……简直是女杀手范儿,把我扔在咖啡馆里,事后连电话都不接。我怎么得罪了你?”

常苏混到今天,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敢情你今天是报仇来了?”

陶拜笑了,“听说你现在的老公是东亚公司的销售总监?”

“什么叫现在的老公,”常苏更正道,“我从来也没结过婚呀,他是我的男朋友。”

陶拜说:“好好好,男朋友。小苏你还是那么爱较真,你什么时候肯错一回呢?”

常苏想,我未出校门就跟着你疯,连毕业考试都差点没过,错的还不够厉害?不过既然都分手了,这些话也不便说出来。
这次陶拜倒真是有事找她。他现在是一家小型广告公司的负责人,代理网络广告。

谈到公事常苏放松起来,拿着名片取笑:“想不到连你也有出卖色相的一天。”说出口才觉得有语病,脸悄悄红起来。

陶拜装作没看见:“可不是,生活所迫。常经理赐单生意做做?”

常苏镇定下来:“我们公司广告都由华光总代理。我介绍华光的客户总监给你吧。”

“小苏,别打官腔,当年可是你抛弃我。”

常苏哭笑不得:“那也得看机会,我们这种公司,一向不相信时髦玩意儿,我老板是拿电脑当打字机使的人,不知道网络为何物。”

当天下午老板就来现身说法,叫她帮自己设置一个免费电子邮箱。

照以往,常苏早就把他推给秘书,今天她特别耐心,亲手帮他注册了邮箱,还一一指点:这是相册,这是个人空间,可以聊天、交友、写日记。

老板忽然兴致勃勃起来:“网站的广告是不是挺便宜的?你去研究研究。咱们那只新产品,针对年轻人,倒是可以尝试一下。”

常苏把产品资料给陶拜传过去,让他下星期五带着广告计划来开会。“我约了三家广告公司,你们排在最后。”

陶拜笑道:“开完会我们正好去吃饭。”

“你别吊儿郎当的,星期三提前把报告发给我。”

这些天陶拜经常打电话给她,半公半私的,常苏也渐渐学会和他说笑,碰巧沈诚在旁边,她还是会有点不自在,三言两语就挂掉。沈诚说:“咦,你尽管接好了,反正菜还没有上。”

常苏说:“有什么事非得周末说,我又没卖给公司。”

那边陶拜说:“你挂我的电话手势还真熟练。”

常苏有点生气,她也没一辈子欠着他的,“你要是喜欢跟我调情呢,咱们干脆就别谈正经事。”

陶拜马上严肃起来:“对不起小苏,是我不好。”常苏忽然有点心酸,过去他总是逗她、气她、欺负她,这句话她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他那么没正经的人,只要一静下来,常苏就心软。

星期三常苏出差,开会到很晚才回到酒店,她看完陶拜的报告即时打电话过去,陶拜的声音瓮瓮地像从海底世界发出,常苏吃了一惊:“还不到12点,你倒睡了?”陶拜清清嗓子:“老了,玩不动了。”夜静,常苏清楚地听见电话那头打火机的声音,他是一个人?

陶拜问:“你呢,刚洗完澡吧?说完公事早点睡。”

常苏身上正穿着浴袍:“你怎么知道?”

陶拜轻声说:“你总是那样,从来不肯在公司加班,一定要吃饱回家沐浴更衣再挑灯夜战。”

常苏无语。陶拜说:“再说下去,你又该说我调戏你了。”

星期五的提案非常成功,陶拜是做设计出身的,他的报告美轮美奂,声光影俱全,看得老板眼花缭乱。为表专业,他让助手上台讲解,自己坐在下面不时提点一句,散会后又陪老板闲聊,耐心解答各种天真的问题。常苏感叹,这吃人的社会,连陶拜这种率性不羁的小青年都被改造成八面玲珑的生意人。助手是乖巧的小姑娘:“常经理,那我星期一就把合同递过来?”常苏吓一跳:“不忙不忙,等我跟采购部谈了再说。”

晚上吃完饭,陶拜还要拉着她去酒吧:“你老公不是去美国了吗?那么早回家干什么。”常苏说:“这什么逻辑啊,他不在家我就上外头鬼混?。”

“跟我在一起就是鬼混?”

常苏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陶拜把老朋友和业务伙伴的身份拿捏得游刃有余,倒是她一直有股子怨妇相,她实在学不会同旧情人做朋友。

陶拜说:“看,我是您的供应商,供应商贿赂一下客户总行吧?”

常苏无奈地说:“就不能折现么。”

在酒吧里接到沈诚的电话,问她还要买什么东西:“明天带那几个老总去购物,你还想要什么,写清楚点发个单子给我,最好有图片啊。”常苏说:“你看着买吧。”沈诚说:“别别,回头买错了你又唠叨。你还没到家?”

常苏答:“跟供应商吃饭。”刚挂上电话,耳边“嘿”的一声,她嚯地转过身,原来是陶拜结完账跟出来,瞅着她笑:“别怕,是你的供应商。”

他站得太近,常苏的脸发起烧来,幸亏天色暗,看不出来。两人默默地走了一会儿,常苏说:“回去吧。”

“再待会儿,散散酒气。”陶拜笑着点起一支烟,“酒后开车是不对的,你忘啦?你现在连酒都不喝了呢小苏。喝酒也是不对的。”

这才是前男友陶拜,他这分明是借酒装疯。两支啤酒何至于让他现出原形。常苏顾左右而言他:“怪冷的。”陶拜说:“有一个办法可以不冷。”他轻轻地从后面抱住她,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常苏倒吸了一口凉气,整个人僵在那里。陶拜放开她:“看,你并没有推开我。”

常苏静静地说:“我五年前不是已经推开了吗。”

一直到回家,趟在浴缸里,常苏依然闻得到自己身上那种味道:烟、酒和陶拜。五年前的味道。他到底想干什么?是想利用她搞定那单生意还是借着那单生意诱惑她?

常苏把合同移交给了采购部,陶拜也改派助手小蔡来公司,小姑娘每次办完事都到她办公室报到一下,我们陶经理长我们陶经理短的,毕恭毕敬。偶尔在她面前接了陶拜一通电话,却熟捻轻松、言笑不禁的。常苏直觉她和陶拜之间的关系不简单。

小蔡说:“合同签得很顺利。陶经理一直说还要找机会谢您呢。”

常苏微笑道:“不必客气。百分之五就好了。”

小蔡一愣,马上机灵地说:“哦,常经理您就放心吧,合同执行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她仿佛也放心了,这女人看来确实跟他们陶经理没关系,都是看在钱的份子上。

情人节常苏收到陶拜的短信,也没大惊小怪,现在中国人拿情人节和圣诞节都当大事办,举国欢庆,说“情人节快乐”跟“您吃了吗?”一样方便。一整天办公室里短信声此起彼伏,朋友发客户发,唯独该发的人不发。

常苏在电话里跟沈诚小小地闹了个脾气,嫌他没越洋订个玫瑰花送上来。沈诚说:“老婆你怎么了,咱俩还来这一套——再说有时差,我这儿还没到14号呢。”

下班同事们走得一干二净去赴约会,陶拜来公司找她吃饭,常苏笑着说:“再这么吃下去,这单生意就要赔钱了。”陶拜说:“百分之五,也太狠了,我就是来求您手下留情。”

常苏说:“这事改天再商量吧。今天你应该请小蔡吃饭。”

陶拜有点不好意思,“还没发展到那个份儿上。我不想让她误会。”

常苏说:“你倒不怕我误会!”

他们到楼下吃麦当劳,原来这里也挤满了小情侣,陶拜尴尬地挤在小卡座里,无奈地说:“我们这个年纪,在麦当劳约会已经不浪漫了啊。”

常苏笑出来,“我们可没浪漫过,第一次跟你去麦当劳,就因为抽烟被服务员轰了出来。”

陶拜握住她的手,“你居然还都记得。”

常苏让他握着,眼眶发酸,浑身温热地仿佛又躺在浴缸里。要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她不欠他的。

他来找她干什么呢?也许他只是不甘心,看不惯她四平八稳地过日子,想让她在他面前错一回。

吃冰淇淋的时候,小蔡打来电话,陶拜看了常苏一眼,“什么?还在加班?好吧,我回去看看。你还没吃饭?我带份麦当劳给你。”

常苏不以为然,“你这个吝啬的人,麦当劳还用你带?”

陶拜不屑地说:“小苏你赶紧结婚吧,你适合结婚。婚后你会成为一名非常称职的八婆。”

常苏笑得溅出眼泪来。他一直高估她,当年分手的时候她并没有那么冷静,今后她也不希望他找到更好的。不,他不是她的老朋友,他是她的旧情人。

沈诚回来那天,她照旧在公司加班,回到家看到箱子打开着,衣物已经放进洗衣机,给同事的礼物、帮人代买的皮包化妆品摊了一地,分门别类,收据折叠好塞在盒子里,纹丝不乱。猫好奇地在几只袋子里钻来钻去。常苏笑了,他们真是一对,从来不犯错的人。

沈诚围着浴巾走出来,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都洗完澡啦。”常苏问。

“没呢,等你一起。”他一把将她拉进浴室,常苏尖叫。

小团圆

这篇小说的结尾,和杂志版稍微有点不一样。

杂志要求我把出场角色的来龙去脉、人物的情感转变轨迹都一一交代清楚了,要不然读者不理解。

我很痛快地加了两段,但心里觉得不必那样。我还是希望能吓人一跳。

有什么不明白的。我博客这么掰开了揉碎了写,还不是照样有人不明白。

我进办公室的时候,佳容正在给老公打电话,声音温柔得滴出水来:“I-POD带上了吧?我装了好多歌进去,给你飞机上听……”佳容的老公邵华刚去了一间德国公司,被外派欧洲培训三个月。把佳容高兴的,又是数码相机又是I-POD的给装备上了,仿佛到有一年半载的熬煎似的。

也不怪佳容像打了鸡血,邵华去新公司报到的那一天,连我都替他松口气。半年前,邵华的公司改组,中级管理层手忙脚乱地倾轧一轮,邵华就莫名其妙地下了岗。我们这些看似窗明几净、装修时髦的外企,与战场有什么分别?一场斗争下来,一样有人头破血流、有人损手烂脚,只不过伤痕都在内里。最可怜的仍是一干小兵,无端端成为炮灰,硝烟过后,连尘埃都不见。

邵华不算一个顶活络、有心计的人,在公司里至多是不得罪人,并没有竭力向上爬的本事。他就如一切外表光鲜的外企销售人员一样,三天两头出差跑市场、陪客户吃饭耍乐、拉扯着完成销售任务。赚得不算少,但吃穿用度供房供车之后,剩下的数目并不算好看,邵华和佳容结婚一年半,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用佳容几年私蓄付的首期。

佳容比我小着几岁,成家倒比我早,和邵华认识三个月就“闪婚”了。恋爱时天天坐着邵华的大吉普出去吃喝玩乐,我们还真以为是什么身家小康的青年才俊呢——当然,也许人家爱的不是钱,结婚前佳容娇嗔地跟我说:“昨天我们互相问,最喜欢对方哪一点,他说喜欢我会做饭。当时我就急了,合着你是找保姆哪?”

我手里算着账,眼皮都不抬地接口:“那你怎么说,你最喜欢他什么?”

佳容说:“当然是喜欢你能搞呀。”

我差点把计算机扫落在地上,呵,倒是看不出。

当晚我和男友周宁例行公事后,他照例套上裤子去窗口抽烟,我靠在床上使劲地问自己,会不会因为性生活美满去结婚?随即就笑了起来,如果结婚是这么简单的事,我何至于谈上五六年的恋爱呢。不过也许是我男友不够他们手段高强。周宁回来形容我的表情是:一脸淫笑。

邵华下岗在家足足歇了五个月,全靠佳容的工资撑着,我亲眼看着她从一枚青春少女,未经历娇羞少妇的过渡,就直接蜕变成了斤斤计较精打细算的家庭妇女,腐败活动她是从此不参加了,中午改吃食堂,经常在我化妆包里挑挑拣拣的:“这几只粉饼你也不常用……”我听出话音来,识相地拿出来送给她。我还看到她帮老板填报销单的时候把自己的超市购物小票填进去。

现在也不提夫妻生活的事了,絮絮叨叨净说自己做的菜式,莉莉口快:“你们家邵华不是天天在家吗?他不做饭呀。”佳容涨红着脸辩解:“什么呀,他老有面试。”我拽拽莉莉。邵华越是没事干,佳容越不能让他负责做饭,否则更显的他们家“女耕男织“似的,都说男女平等,但社会角色早已定型,全职太太听上去蛮幸福,男人在家里赋闲就有点怪相。

莉莉跟我说:“我就是看不惯她那个样儿,至于的那么‘情儿’吗?就他们家那邵华,仨月没工资了,还跟她要钱买健身卡呢,你见过这样儿的吗?”

我没见过,不过佳容愿意,谁管的着。那段时间她都快赶上我军指导员了,生活上关怀,精神上鼓励,MSN的签名是:机会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我百忙之中都笑出来。

所以这次邵华找到好工作,佳容分外的扬眉吐气,不过她仍有不甘,一边张罗着邵华出国的事,一边跟我抱怨:“你知道我们都多久没有性生活了吗?”采购部老郑正好到我这儿来领报销钱,我慌着忙着把聊天窗口关掉。

邵华走后,佳容像走过时光隧道,又变回了恋爱中的少女,一到下午两三点钟就对着电脑吃吃笑,那大概就是跟邵华MSN呢。有时候也吵架闹别扭,一言不和摔了电话,敲着键盘生闷气,一会儿眼圈就红了。

我在一旁啧啧称奇,跟她比,我还更像一个已婚妇女。“又闹什么呀,下礼拜他就回来了吧。”我劝她,管不住嘴,差点说:“这下就可以有性生活了。”

没想到佳容动了真气:“这回他不道歉,我绝对不主动理他。”然而到了下午,还是她打电话过去,毕竟公司的免费电话方便点。经理们都出去开会了,佳容的声音忽高忽低地传过来,我只听见她冷冷地说:“那就离婚好了。”

我吓了一跳,瞌睡全醒。晚上佳容约我逛街,买了衣服又买胭脂,女人伤了心,原来滴血的是钱包。

我说:“你不是真要跟他离婚吧。”

“小米你不知道,结婚真没什么意思。”

我怎么不知道?所以我不爱结婚,有个男友就可以了。

第二天早上我一上班,就见到佳容伏在桌上哭,旁边的同事表情讪讪的,不敢说话也不敢劝。我过去推推她。她抽泣着塞给我一张纸,原来是邵华发来的信。他同意离婚。

我觉得蹊跷,随便嚷嚷离婚当然是佳容的不对,但是对方也不能这么干脆地就坡下驴吧?再一细看,邵华是认真的,信上一个惊叹号也没有,冷静地列出理由,总而言之一句话:跟佳容在一起,令他觉得压抑,他不离婚,恐怕会窒息而死。

看不出他的信写的十分之好,有理有据,不像他外表那样轻浮。正像我看不出他“特别能搞”一样。莉莉抢过信看完,不屑地说:“什么东西,没工作那会儿他怎么不离婚呀,一找到工作就压抑了。一准是跟别人搞上了。”佳容泪眼婆娑地说:“可他在国外跟谁搞去呀。”

我没说话,一切待邵华回来才见分晓,最好别管人家家事。不过背后我还是跟周宁感叹:“我们女同志呢,虽然不能嫌贫爱富,但是也绝不能给男同志提供软饭吃。佳容就这点傻,一边作小伏低,一边还美呢,觉得是她出钱出力度过了难关,以后可不就是大功臣了,哪有这么美的事,他才不会让你一辈子拿在手里呢,除非你真是有钱人家闺女,能好吃好喝养他一辈子,否则一出头就得赶紧甩了你。”周宁瞅着我笑:“够苦大仇深的呀,您老这是在敲打我呢?”

他就是不肯跟我说正经的,我们在一起也有三年,我虽然并不急着结婚,但这上下全世界都知道我跟他走,早晚也得给我妈一个交待。他硬是不提这个事,难道要我开口?

不过这对我来说还不是顶大的烦恼,星期三我老板从香港飞过来查北京办公室的帐簿子,我陪着他在小会议室活活闷了两天,口干舌燥七窍生烟,直到周末夜有人约他去酒吧我才灰头土脸地逃出来。

佳容仍坐在办公室里,眼睛肿得桃子那么大,她哑声跟我说:“和他谈到三点,哭了一夜。”邵华果然有了情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搞上的,反正这次跟他一起出了国。邵华跟她说:“她爱我,她能够放下一切跟我到欧洲,你呢?净晓得一到周末就逼我去你妈家吃饭。”我心道:废话,谁不愿意去欧洲风流快活?

我不明白一个男人怎么能一边铁了心要离婚,一边夜夜和老婆抱头痛哭。我觉得此刻应该安慰佳容,又不便评价别人老公,只好劝她:“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小金结婚,你还去不去?”

“还是要去的,份子都凑了。今天下午去楼下买的施华洛世奇水晶。”

怎么没人招呼我?我懊恼得要死,都是这个托马斯误的大事,害得我只好单独包个红包,500以下是没法见人的。佳容勉强一笑:“你看你,为这点事咬牙切齿。”

我没想到这种情况下佳容夫妇还联袂出席了婚礼。昨天一定又彻夜深谈来着,佳容在脸上重手法落了粉,眼睛反而肿得更明显了,邵华也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两个人像一对败将。我们坐在一桌,莉莉把邵华叫过去训话,邵华面带愧色地只是点头,佳容又开始抹眼泪了。

周宁小声问我:“你和佳容不是挺好的么?你不去劝劝?”我所答非所问地说:“唉呀,到人家婚礼上打离婚,也太不吉利了。”周宁笑道:“哟,你还怪有讲究的。”我瞥了他一眼,“谁像你,什么都不在乎。”

佳容跟邵华一闹就是半年,我都不知道她怎么撑下来的。夜夜打仗,早上起来黄黄着脸赶到公司,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问邵华:“吃早点没?”下班又怔忡地坐在办公室里不走,大概那是邵华的约会时间。

邵华终于还是回头了,我恭喜她:“你也总算是守得云开。”佳容幽幽地说:“他一直不肯告诉我她是谁……”

佳容闹离婚的时候,未免节外生枝,一直出尽百宝瞒住家里。现在尘埃落定了,心里既有种劫后余生的成就感,又觉得委屈,于是忍不住把些心腹话跟她大姐说了。谁知大姐一听就火了:“你怎么这么窝囊啊,让这种人欺负!亏他到咱家还老耷拉个脸。”说着就要去找邵华理论。佳容握着电话,急的都快哭出来了:“你干嘛呀姐,不看我离婚你就不踏实是不是!”

我在旁边看着,佳容结婚这两年,过得简直是刀头上舔血的日子。又到了托马斯来查账的日子,我不由得对他耐心了很多,这份工作再烦,大概也不需要像婚姻付出那么多吧。

小憩下楼买咖啡的时候,我看到佳容穿戴好在大堂等人,脸上红红白白地刚补过妆,左顾右盼的,得意上眉梢的样子。我笑了,端着咖啡过去跟她开玩笑:“车接车送啊,还是你幸福。”正说着,一个男人小跑着过来:“等急了吧?我先去B2把车开上来啊——”在她肩膀上按了一下,转身匆匆又走了。没看清样子,但绝不是邵华。

我僵在当地不知说什么好,倒是佳容,大方地说:“那是王旭川,从前上大学的时候就追我。”我咦咦哦哦地答应着,指指楼上,“那个——托马斯,嗯……我先上去了。”

“小米。”她叫住我,又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侧过脸微笑道:“王旭川和他老婆感情不好。他说他想离婚。”

晚上加完班,外面开始下雪了。周宁破天荒地来接我,我们走去对面的茶餐厅吃宵夜,这么晚了居然还要等位,我们拿了号离开闹哄哄的前台,站在门口看雪。我正盘算着一会是单点还是叫两人套餐,周宁问我:“小米,咱俩春节之前该去领个证了吧?”

我眯着眼睛说:“再说吧。68!小姐,我们是68号!”

媒人

余令真是我的大学同学。我怎么形容我跟她的关系呢?她保守、朴素、刻苦,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而我正相反,喜欢嘻嘻哈哈混日子。因为住在一个宿舍,也就经常结伴去上课、吃饭、甚至逛街,在外人看来,大概也就算是好朋友。

我有时候也受不了她一丝不苟的作息时间和生活方式。她从北方一个小城市来,刚入学的时候,她曾经严肃地问我:“你们冬天都穿什么?”我茫然地说:“穿什么的都有吧?”她仍固执地认为每个城市都有一套穿衣规则,人人必须遵守。不过当别人跑来跟我说:“小欧,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跟余令真那么好。”我又有点不高兴,我不跟她好,难道跟你好?至少她不在背后嚼人舌根子。

这种宿舍友谊,大抵都是在严酷的生活环境下同仇敌忾,毕业以后也就分道扬镳。我们走了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为了得到这个城市的户口,只得继续升学,然后到机关部委上班,每天坐着班车,朝九晚五。我则在不同的外企公司辗转拼杀,晨昏颠倒地加班。大家都忙,一年也见不了一次面。

上次见她还是两年前,她刚自研究生毕业,分配到一个机关,工作清闲,只希望早点解决人生大事,每天下了班就是由单位里的大姐带着去相亲。那时我在情场正春风得意,每周末都有好几个约会送上来给我选,我实在不明白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有什么必要去相亲,令真长得又不难看。

后来我们几乎失去了联系。我并没觉得特别惋惜,和她在一起吃饭往往也不知道谈什么,无非是说说同学们的近况,她每次来电话都循例问我:“小林结婚了吗?小钟出国了没有?小蔡什么时候要孩子?”……我怎么会知道。毕业以后我已经换过三家公司,光是谈得来的新旧同事就有数十位,我不缺朋友。

没想到这次为了帮朋友办一件事,打电话去她那个机关,那么巧竟然是她接的电话。她很兴奋,连珠炮似地问我:“哎呀小欧,好久没你的消息了,你结婚了吗?”我笑了。

她很帮忙,又加上多年遇故知,我约好她晚上吃饭。她下班比我早很多,因此爽快地答应来我公司附近找我。结果倒是我先到,等了她很久,她一路上给我发短信,说要回家先安顿好儿子,所以出来的时候堵车了。

啊,都有儿子了。我真心地替她高兴,看来她的目标都达到了:有老公有儿子,一套房子,在这个城市深深地扎下了根。

一壶茶都喝光了,我胃里开始泛酸,她才匆匆赶到,坐下就热切地端详着我:“小欧,我都不敢认你了!”我也不知道这算是褒还是贬,这些年我在穿着打扮方面没有少交学费,早不是当年青涩的土丫头了,不过被资本家剥削得日做夜做,气色肯定和少女时期没得比。

见到她我也很吃了一惊,却不是因为变化,实在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她乍看几乎一点都没变。毕业都5年了,还梳着那个大一时候的发型:高马尾,额头挑出几丝刘海。细看之下,化了细致的淡妆:粉底、睫毛膏、口红、精致的唇线……不过我只扫了一眼,就锐利地看出,她用的粉底颜色不太衬肤色,而且明显是刚敷上去,显得有点浮——粉要在脸上稍微渗一渗才自然。再一留心,她穿的丝衬衫也是簇新的,几乎可以看见拆包的痕迹。一句话,太用力了。原来她回家一趟并不为安顿孩子,是重新妆扮去了。

我暗暗觉得好笑,见个老同学,还是女的,用得着这么焚香沐浴吗?她不像是叙旧,倒像打擂台来了,这么多年,她对自己的生活,大概是很满意的吧,她打开钱包,给我看里面的相片:下海做生意的老公、精力旺盛的儿子。语气谦和,甚至是有点羞怯的,但是脸上有一种苦苦按捺住的兴奋,好像时刻提醒自己:低调、要低调。

她问我:“你到底还想不想结婚啊小欧,打算抱独身主义了?”

我说:“谁说的?婚当然要结,我只是没有你运气好,还没找到合适的。”

“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在令真看来,结婚生子真乃人生大事,最好早早做完交卷。我现在的生活挺有趣,还不忙把自己嫁出去,而且我就是不喜欢相亲。

我告诉她我有一个男友,只不过还未谈论婚嫁。其实我与他走得山穷水尽,正在讨论分手。

令真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帅不帅?给张照片看看。”唉,不是每一个人都把全家福搁钱包里。

我转开话题说她单位的福利好,工作清闲,她说:“工作清闲有什么用?回到家就兵荒马乱,老公帮不上什么忙,还天天抱怨,说我有了孩子就不关心他了。你工作虽然累,下班就一身轻呀,还能赚大钱。”

这个谣可造不得,我赶紧撇清:“赚什么大钱?那几千一万,不提也罢,我今年工资涨幅干脆不到五个点,交了税,险些还比原来少。”

令真狐疑地说:“不能吧?我老公的朋友也在外企做,人家一年薪水总有几十万。”

你让我说什么呢?是他们太能干,还是我太窝囊?条条路都说不通,我们默默地吃完这顿饭。

令真付了账,又执意要送我回家,她开一辆小奥拓,一边跟我解释:“我老公又买了一辆奥迪,这辆给我瞎开着。”我说:“喔,你老公可以呀,看来生意挺发财。”她又是抱歉地笑:“哪里,这不是为了接送客户么。”

我跟她道谢,她说:“应该的应该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你还不是经常带我上你家蹭饭。”

是我多心么,我怎么老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一点苦尽甘来、扬眉吐气的味道?难道我过去不懂事,给了人气受而不自知?

我没再主动联络令真,和她吃一顿饭,累得不得了。令真却找我,请我去参加她儿子洋洋的生日会:“你还没见过我儿子呢。”我没辄,只得买了礼物去赴会。

局面和我想像的一样闷,客人都是携家带口,孩子们满屋子乱跳,家长们指挥自己的孩子表演拿手好戏,唱歌跳舞演算术,好像这些两三岁的孩子都是神童,我只好也跟着惊叹,并表示艳羡,可又不能做得太逼真,否则立时三刻就有人劝我生孩子。令真的老公浓眉大眼、和蔼爽朗,也就是个可靠的生意人样,在客人面前穿着T恤和短裤,露出两条毛茸茸的腿。因为有孩子,空调温度开的不太低,屋里稍微有点闷热,但是也没有那么热吧?我16岁以后交的男朋友,除了打球的时候,都不肯穿着短裤见人。

切蛋糕的时候,令真老公拿出DV来拍摄,DV却没电了。令真皱眉道:“你看看你呀,这都不提前准备好。你问问乐全在不在家,把他的借来用一用。”令真老公打完电话,高兴地说:“搞定了,他一会就带着机器过来帮我们拍。”

乐全不一会儿来了,他大概和令真一家很熟,洋洋扑过去过来抱着他大腿叫叔叔,他耐心地把切蛋糕、才艺表演、做游戏都一一拍完,才坐下喝冰茶。家长们都忙着张罗孩子,只有我跟他聊几句。乐全就住在附近,是令真老公生意上的朋友,他长着我喜欢的狭长眼睛和高鼻梁,笑起来更加成了“一线天”,我问:“你怎么不带孩子来玩儿?”他又笑了:“我还没结婚。”我居然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接着脸红了起来。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和牛仔裤。

派对结束了,屋子像一个战场,大概要收拾三个时辰才可能恢复原状。孩子们玩的很尽兴,有的已经睡着,有的困了开始闹别扭。大家背着抱着的告辞,礼貌地问我住哪里,要不要搭车,乐全抢着说:“孩子都累了,我来送欧小姐回家吧。”

我心里有点高兴,但是嘴上必须说:“你就住在附近,别麻烦了,我在楼下打车就行了。”

乐全说:“不不,我反正也要出去的。”

令真说:“那就辛苦你了乐全,本来应该我们送的。”

我觉得我真该去买个车了,本来一直觉得打车方便,但是每次聚会,像个绣球一样被人抛来抛去真尴尬。

乐全留了我的号码,第二天在我楼下打电话给我,“洋洋生日会的VIDEO,我做了光盘要给他们送去,你要不要一起?”

真是个蹩脚的借口。但是我还是下楼了,坐在车里问他:“能不能不去令真家?”他温柔地笑了,“我带你到郊区钓鱼去。”

我跟乐全好起来,这件事我始终瞒着令真。在熟人眼皮底下按谈恋爱,压力太大,好像总要给人一个交待。乐全开始暗示我:“喂,老大不小了,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是不严肃的。”我是喜欢乐全的,但是不敢想像和他结婚,他是令真夫妇的好朋友,婚后我们恐怕得三天两头去他们家做客,令真一定觉得这是她的成就。

我说:“这样不是挺好吗?有什么是结婚以后能做的而现在不能做的?”

乐全说:“难怪令真说你是时髦豪放女。”

我很不快,她怎么可以这么说我?结婚生子也谈不上什么丰功伟绩,犯不着跟擒了大贼似的,人家单身女人全不是正经人。

乐全忙解释:“其实她的意思就是,你不是一般家庭妇女,不急着找归宿,不喜欢孩子——生日会那天,小女孩抓着蛋糕往你怀里扑,把你紧张的。”他哈哈笑起来。

我尴尬地说:“我其实……”我确实不是见了胖脸蛋就想捏的那种人,但是我也不憎恨孩子,这里面的区别是很大的,别人怎么看我不要紧,但我很怕乐全误会我。原来我是这么在意他。

乐全握住我的手,郑重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的孩子不会那样的。”我把他的手贴在脸上,可心的男人,不是随时都会遇到的,我不会傻到为了跟令真赌气而放弃他。

去领结婚证那天,乐全跟我说:“有一件事,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你。”

我瞪圆眼睛:“什么?你过去结过婚?你有两个孩子寄养在村长家里?”

乐全说:“生日会那天,DV没电是令真夫妻俩事先安排好的,他们说,你最不喜欢相亲。”他看了看我的脸色,“你生气了?”

原来是这样。一群老实人,演戏给我这个新潮女。就为了我有一个好归宿,到底还是我赚了。我微笑道:“那要看男主角,值不值得我上这个当。”

乐全成了我的老公,他现在是我的同谋。令真仍以为我蒙在鼓里,每次聚会,都座在客厅里跟人讲我们一见钟情的故事:“当时呀,洋洋都要吹蜡烛了,DV偏偏没电,幸好乐全赶来,两人一下就看对眼了。我告诉你呀,这就叫‘千里姻缘一线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