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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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的演唱会纪录片,叫《This is it》,你可以翻译成《就是这样》,也可以翻译成《到此为止》,非主流可以翻译成《就酱!》,河南人可以说“就(3)这(4)!”

我和番薯之中,他是正经的MJ歌迷,至今家里还收着MJ的黑胶大碟、对比利金的每一个动作都记得一清二楚、小时候关上门在家里苦练moon walk那种(当然练没练会是另一码事)。这也不算什么狂热粉丝了,那个年代的男孩子谁没这么干过,就好像谁没拿手劈过砖头谁没迷过双节棍(不是周杰伦那个,是李小龙那个)。不过想象起来还是会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尤其当我看到番薯那一条顶MJ仨的大腿,我不禁对他的狂热和执着肃然起敬,这难度未免也太大了。

而我,是那种平庸的一般群众,看过MJ几只最著名的MV——除非你是90年代出生的,否则谁会没看过MJ呢?看完了目瞪口呆一下也就完了。结果倒是我主张去看《This is it》,一个那样伟大的时代结束了,总得去致敬一下。

看完我就知道我错了,根本没有什么“他的时代”这一说。这人根本不能算个偶像、巨星,流行曲之王什么的,我简直不相信也会有那种粉丝用标准家常语气亲昵地说:我们家米高如何如何……这也是你说的?我不信教,不相信什么上帝耶稣附体之类的,但是MJ怎么说也得是吕洞宾二郎神这档次的吧?太可怕了,这种嗓子、身材、才华、气场,怎么可能同时长在一个地球人身上,最起码也是个变种人。他那身行头,除了他连超模穿出来都是灾难;模仿他跳舞,再利索也是马戏团的;谁翻唱他的歌都成了卡拉OK(也许《heal the world》可以幸免)。这种人,根本跟这个世界就没什么关系,他整容没有,他娈童没有……还有关系吗。

MJ最狂热的粉丝都坚持说世人往他身上泼脏水,他们不仅像我们一样承认他的能力,还把他评为思想道德先进模范:热爱环保、热爱慈善、善良、单纯、圣洁。尤其是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有这样清澈的眼睛的人,心里怎么可能有一丝肮脏?怎么就不可能啊,眼睛亮不亮是天生的,恩,当然后天还得保护,不近视,没血丝,少熬夜,疲倦了点眼药水……这跟人性有什么关系呢?哦,我知道了,人同野兽的区别就是,人有道德底线,我们要想毫无心理负担地喜欢一个人,就必须得把他塑造成十优生,否则就连自己的人品都连累了。可是这种顽固的道德底线,到了随地吐痰买盗版碟加塞儿买东西的时候马上就神奇地消失了。

可是我们不了解他人,尤其是这种离我们十万八千里的陌生人。你看到的全都是别人通过影像和文字灌输给你的。《This is it》中,除了歌舞彩排,MJ少许的后台片段给我这样一个粗略的印象:脆弱、偏执、心智发展不平衡、性格古怪、非常自恋和情绪化,一个有强烈自信但又没有一点安全感的人,一个很硬核的教徒,整个团队的人都尽量小心翼翼地哄着他,温和的人也不见得就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也许咱们国家文艺界特别爱强调“德艺双馨”这回事。但是我觉得一个艺术家奋斗了一辈子,如果我们最后对他的最高评价就是:您是一个好人,那简直就是对他的侮辱。

我没法得出信上帝就肯定善良的结论,每个人对“好人”的定义也都不同。我只是觉得,对MJ这样一个在地球上生活了50年的外星人,说什么都是白搭。也许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爱,但是这东西我们给不了,我们至少能做的是对他的专业给予最大的肯定:MJ,你确实是最好的。别的都是扯淡。周星驰在《少林足球》里说赵薇那句话送给他再合适也没有了:地球太危险了,你还是回火星吧。

就这。

不是八卦是寂寞

e59bbee78987-2我身边的朋友,除了我,谁都不觉得刘德华带朱丽倩出来是大件事。不错,全世界其实早已经知道了,其实连杨丽娟都知道。而且刘德华虽贵为终身偶像派也已经满脸褶子了,到了这个时候再怕粉丝为自己自杀好像也有点可笑了。拖了这么多年,不单人民,连狗仔队也疲了,这绝对不是一个峰回路转的大新闻,媒体给那么多篇幅也不外是因为刘德华的天王地位。但我也没以为这事情顺理成章迟早会发生。人生有太多不确定性,真爱无敌情比金坚明媒正娶的老百姓,也不见得都有机会庆祝金婚,何况此种扑朔迷离的地下情。我其实是吃惊的,这,居然,还真的,就发生了。这么老套的结局,反而有点戏剧化。

刘德华说了那么多年的谎,也没有多少人在这时候跳出来指责他,那些祝福多半不是原谅他长情,他这几十年来扮演的角色叫“好人”,现在除非他当众杀个人,否则大概不会有什么坏新闻能毁坏他的形象了。大家真的赞赏朱丽倩守得云开见月明吗?她就是真在乎,经过这20年恐怕也没力气再在乎了。

朱丽倩、林凤娇……我不太理解这些地下情背后的女人。私生活低调是一回事,刻意做隐身人又是一回事,而且其实人人看得见,她还得假装大家都看不见……简直是一种行为艺术。她们又都不缺钱,老公虽然是万人敬仰的偶像,褪去光环也不见得多迷人,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但是轮不到我们为任何人不值。除非当事人,谁也不知道曾经发生了什么事,刨地三尺,拍得床头床尾照也不能。所谓合理不合理,都是从局外人的价值观出发去猜测。每个人对自己做出的选择都有一套理由,可惜这些不重要。大众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过小型上帝的瘾。经常听人说“外人无权指指点点”……错误。你有权当全世界在放屁,但是别人高兴指点,就指点。哥说的不是八卦,是寂寞。

色欲粉丝

sex-and-the-city.jpg有次跟番薯同学的同事们吃饭,席间不知怎么的说起SATC(欲望都市)番薯同学指着我说:“她就是一个SATC的粉丝嘛。”我对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很遗憾,但是又百口莫辩,遂只得微笑。

被人叫粉丝倒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我想起多年前,YT同学将我介绍给他们同事,就不顾我颜面地总结道:“这是我的同学,滚石的小歌迷,陈升的崇拜者。”我虽然悲愤,但是当时也确实堪称他的歌迷(尽管我后来不再能接受40多岁的文艺男)——可是我实在不能算是SATC的粉丝啊,做粉丝也要资格的。我只是还比较喜欢这个剧,看过全本,并且不介意一看再看,在吃饭、护肤、嗑瓜子、或者闲极无聊的时候。因为它轻松有趣,并且R级——R级的电影电视总是很好看的。

我也是最近SATC电影版上映,才惊诧于它的影响力:整个周末的戏票预定一空、师奶们过节一样精心打扮了组团去看、看完还直落PARTY喝一杯传说中的COSMOPOLITAN……真当一件大事办。一部女性电影票房竟然干过了老少咸宜历史悠久的《夺宝奇兵》,大概因为还有许多女孩挟持着男友一同观剧。记者采访的时候,有位男士挺胸膛做出一副大无畏状:“两个小时喈,一咬牙一闭眼也就过去了。”另一位干脆用杂志遮脸——至于那么难堪吗?一直有人说SATC女权主义,长达七季的电视剧,喋喋不休百转千回地只是说男人,又能女权到哪里去呢,我猜他们还是嫌女主角太“老丑”,对男人来说,长得不好看的老女人简直就是在向男权示威。

我看了娱乐新闻才知道,原来真正的粉丝一定要买一双MALONO(或者JIMMY CHOO?),拥有一条自己名字的字母项链。纽约专门SATC的旅游项目,女士们乘大巴一站一站去朝圣:CARRIE遇见心上人的地方、失恋的地方、和人浪漫拥吻的地方、深宵谈心的地方……为什么不干脆去星巴克,她不是也经常提着苹果电脑去那里敲字么。

做不了粉丝,也许因为我这个人根本不时尚,看不出MALONO与SJP好在哪里,对CARRIE又一直不耐烦。不过我真的还挺爱看SATC,要不是今年暑期档我的心水太多,我也不介意去电影院看。稍晚我会当下来看,说不定什么时候也会重温剧集。我喜欢看的美剧并不多,但如果只让我挑一部,我应该还是喜欢《24》多些。

英国口音的美国小偶

昨天看《美国偶像》复赛,很待见这个孩子:Josiah Leming。最大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选唱了MIKA的“GRACE KELLY”。去年夏天我迷上了MIKA的专辑《LIFE IN CARTOON MOTION》,一路放在车里听,露营的时候一边扎帐篷一边还在听,直到隔壁有个老头忍无可忍地从RV里走出来制止我。

Josiah Leming才19岁,他最特别的地方,除了一年来一直住在一辆车里(是四门轿车哦),是他唱歌时带英国口音。因为太迷恋英国乐队,这个田纳西州土生土长的孩子甚至连说话时都有轻微疑似英国音,听上去很酷。

不过你站在美国人民的立场想一想,要是听见一土生美国人一嘴英国口音,是不是也挺装逼的?就好像湖南电视台的人都走台湾腔一样……

MIKA的原版《GRACE KELLY》,事实上,这张专辑的每一首我都爱。

2月13日更新:孩子没过,哭的那个伤心啊……

粉丝是和我们逻辑不同的动物

资深编辑新近作家专业记者黄佟佟老师,因为工作关系经常要写明星采访或者娱乐八卦,贴在博客上就经常遭到粉丝们的侮辱和谩骂。我写博客,有时候也难免提到公众人物、明星名流,说了什么不好听的,顶多也就是几个文艺青年跳出来矫情几句,唧唧歪歪的,成不了什么气候。黄老师对此非常不忿——比起我,她已经够温良恭俭让了。你想想看,她又不给壹周刊写稿,都是严肃正经的娱乐评论。我国的八卦事业其实跟国际还很不接轨,一般报章上的明星采访,走的基本都还是夸的路子。她能写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但是粉丝的逻辑跟正常人都不一样。黄老师最新的一本书,叫《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是错,不过至少我知道,粉丝是与我们完全不同种的动物。有时候我想,这得是多么强大的爱啊,才能让人昏迷到连好赖话儿都听不出来。黄老被人臭骂得最激的一篇,写某过气偶像男明星,说他才艺俱佳、资质上乘,只是因为走背运,错过大红大紫的机会,通篇充满惋惜之情。按理说这是好话吧?换了我是粉丝,就握着她的手痛哭:“难得有个明白人!”——可惜粉丝们不是我,他们怒了:谁说我们家XX不红?你找死呢吧!

我不认为狂热的粉丝没有大脑,他们大概也会思考,只是使用完全不同的新颖逻辑。夸得含蓄点,就算是骂了。这种不由分说的霸道,像母亲对待新生儿:他们家孩子都是神童,稍微一发呆就是在研究世界经济局势。外人怎么可能有这种想象力?放过我们吧。

我以前觉得我自己也相当花痴,喜欢的人一个又一个,但以这种标准,我不配当任何人的粉丝。我钟意的明星做了糗事、拍了烂片,我也跟着笑。他犯了错。。。。。又关我什么事?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以致于爱他,偶像又好,情人又好,为什么需要无条件地护短?一定要将他意淫成天下第一,你才可以爱下去吗?还是出于心虚,走夜路哼歌给自己壮胆。如果他不够好,或者别人认为他不够好,你就不方便再爱他了吗?那么你爱的是他,还是自己的虚荣心。

为什么一定要掐着别人脖颈迫人承认自己的品味?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别人赞他,我高兴,别人瞧不起他,我替他难为情——这便叫做荣辱与共、休戚相关。

话又说回粉丝,苗侨伟这几年重返银幕,新老粉丝也甚众,在YOUTUBE上有人贴一段视频,题目是“赌场风云-苗侨伟爆笑演技”,苗饰演一名TVB典型大奸角,七情上面、动作夸张,大家留言抱以无情地嘲笑,粉丝们有人替他生气,又人为他辩解,一人留言道:“三哥不嬲都係偶像派….”

是啊,长得好看不就行了?你还想要他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