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不愈系


我顶不待见的一首歌叫《执迷不悔》。这首歌除了在艺术上毫无建树之外,还洋溢着一股无知者无畏的2B气质,就像“我行我素做自己,不管别人怎么想”内种2B一样,听上去挺牛逼的,可是直到你遇到这种人,你才知道,这些活着就为了给别人添麻烦的人,是多么需要被人道毁灭。

有时候朋友劝我不听,她们会说:“好吧,只要你想好了,不后悔就行。” 可是我的朋友,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后悔。因为未来的事谁也没可能知道。警惕那些咬着后槽牙说自己绝不后悔的人吧,事到临头他们多半都惊慌失措歇斯底里撒泼打滚涕泪交流地说:肿么会这样?亲!这是肿么了亲!当初所谓的硬颈其实只不过是失算。

我一生人不知道后悔过多少次,小到一张货不对版的淘宝单,大到一步步长成这个令我厌倦的自己。我犯很多次相同的错误,俗话说除尿炕改了别的什么都没改,知道自己不争气,但当时只能作出那样的选择,再来一次恐怕还是得这样。后悔不要紧,只要做好准备,心理能承受这样的后悔就成了。

治愈系
我有时都想化身出来拍着自己膊头说一句:YK,真有你的!同时又鄙夷地觉得:侬这么想得开,这么擅长劝慰自己,是不是也有点太没心没肺。

但其实你我都知道,除了自己,其实也没有别人能劝得了自己。而这个过程像一个伤疤反复揭开又愈合那样痛苦、漫长又耻辱。对我这样一个秩序狂来说,连这套活儿其实都有一个非常熟练的SOP (Standard of procedure)。无论在外头挨了什么样的闷棍,怎么金星乱冒眼前发黑,首先也得挺直脊背微笑着走回家去。难过很不用展览给人看,切肤之痛只有自己的身体知道,任何同情和依赖在日后回忆起来都只能让你像醒酒之后加倍羞愧难当。但是光梗着脖子也欺骗不了自己,非得找个没人地方把这伤疤掀起来仔细瞅瞅,或者干脆撒把盐腌腌。再大的疼痛,过一阵也就不新鲜了。你倒是想委屈一辈子呢,你是那块文艺青年的料子么?

我当然不是,我就是觉得,我比常人好得也太快了一点。但永远也好不利索,各种阴影扎根在心里,变成一棵参天大树。

和解
作为一名治愈系高手,我觉着和自己和解这事儿是相当扯淡的。一旦跟自己和解,你也就废了。

刀疤阿姨

我记得有回小贪跟我抱怨,说手还是腿磕破了,MSN的名字改成什么好呢?我说叫:刀疤阿姨。她满意极了:嗯,这个酷。

可我才是真的刀疤阿姨呢。除了武术爱好者和犯罪份子,谁身上还会有刀疤呢?只有我,我切菜会切到手,开罐头开到去缝针,从烤箱里拿出一盘松糕都把胳膊烫出一溜大血泡。。。星期天去文具店,难得穿了条短裙子,一叠信封掉下来,腿上马上划出一条血道子——大腿这个东西,真是露不得啊。

身体,像一切东西一样,崭新的时候最害怕磕碰,有一点破绽都惋惜得不得了。越旧就越无所谓,破罐子破摔。七、八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听人说,做飞行员全身都不能有一个伤疤,当时我万分遗憾地说:啊,那我当不了飞行员了,因为那时膝盖已经缝过7针,下巴上也有个小疤——我甚至从没有想过当飞行员,不过心里觉得被剥夺权利总是不好的。

其实我最多的伤疤都是拜蚊子所赐的。我招蚊子。而且皮肤容易过敏,等闲被一个平庸的麻瓜蚊子咬一口,都会肿起老高,像被蝎子蛰了似的。最夸张的一次要去医院切一刀除去脓血,我妈讲话,坏人才长坏包儿,坏得出水儿。

我之痛恨蚊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论提到什么高科技发展、人类进步,我都不耐烦地冷笑:有那功夫把蚊子消灭了好不好?我不介意它喝我的血,但它一定要弄得我这么痒痒吗?我从来无法忍耐蚊子包在我皮肤上慢慢消退,总是采用最残酷的方法:先狂躁地将其抓破,再拿最强力的虫咬水涂上,痛得好比关二爷刮骨疗伤。

其实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快速有效的方法:流血,愈合,结疤,然后脱落,如无意外,几天就会愈合,丝毫不留痕迹。

然而意外就是:我从没有让一个疤消消停停地自然脱落。每次结疤,我心中都会狂喜,着了魔一样用手去摸那个疤,最终忍不住将它撕下来,露出粉色的嫩肉,有时候还渗出血迹,然后再结疤,然后我再撕,然后再结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变态到有时候看到人家手上有个疤,都恨不得帮她撕下来。

我好歹也知道这样变态,所以心里再痒痒,也不会跟人提这个要求。上次出去玩儿,我们炊事班长可能是让大蚂蚁咬了,手腕上坟起一座小山,肿胀滚烫,又痛又痒,抹什么也不管用。我在一边看着说:“没用的,你只能把它抓破,才能把里面的毒液拔出来。”班长说:“我死命抓了半天了,就是抓不破。”我说:“使劲儿!没有抓不破的包。”班长思想斗争了很久,一咬牙把手伸给我:“你帮我抓吧,我自己下不去那个手。”

这话说的,我对别人就下得去手啊?那不成了凶手了嘛。推让了半天,为了人民的利益,我决定就当是医生动手术了。用消毒纸巾净了净手,三下两下抓破,然后狠命一挤,透明的汁液就涌了出来。这时我掏出我的无敌虫咬水,跟班长说:“忍着点儿啊,上药的时候会很疼。”班长同学比关二爷还英勇,眉毛都不挑一下,事后她说:“跟您抓我那两下比,什么都不算疼。。。”

我的法子狠是狠了一点,还真管用,班长的两只手腕子很快又一样细了。这时候表哥也被咬了一腿包,跳着脚地挠,反复上药。班长一路上撺掇他:你让YK帮你抓,我就是让她抓好的——口气简直像跟姊妹淘推荐化妆品:试试这只眼霜吧,去黑眼圈有奇效,我就用过,可神了!

不长记性

我们经常说“你这人怎么不长记性呀”,其实这句话就没道理,智慧、皱纹、肥肉、白发、黄褐斑……什么都跟着年龄长,唯有记性,一定是越来越差劲。越活越混蛋的人倒是有的,但是岁数越大记性越好的,我还真没见过呢。

小时候我记性特别好,除了正经课本读不下去,其他旁门左道都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那时候又没有互联网,闲书有限,每看一本,都有痛惜的感觉——这样快就看完了。看无可看的时候,就想拿起一套金庸来重读——不行啊,都还没忘记,尚记得对白呢。我妈正相反,她记性不好,一本小说,今晚睡觉前看到一半睡着了, 明天拿起来,根本不记得看到哪里,她又不肯夹书签, 所以仍旧从头看起,我真羡慕她,永远有书看。
大概是报应,我长大后,记忆力退化的比别人更快,人家都开始用逻辑思维,我仍吃力地凭感觉把画面生记下来,日后非得重演此情此景,才得恢复记忆。其实这这样做也有科学根据,最近看新闻,洋人研究出记忆力跟姿势有极大关系,比如说,如果你想回忆求婚时发生的事,首先要单腿跪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做几何题,人家聪明孩子,一眼就能看出透视感,我在考试时还得把卷子翻转过来扭着脖子看——老师监考的时候一望而知谁脑子慢。

我现在越来越象一个老年痴呆的狗熊,西瓜棒子芝麻一路的丢。经常是想到厨房拿一杯水,站起来就忘了要干什么了。 对于一些年深日远的事,不记得前因后果,只留下一道疤。比如不记得怎么在水里遭过险,但是一闻到游泳池那种漂白粉味就发抖。。。我总是宁可信其有:既然我这样畏惧一件事,一定是吃过苦头的,千万不要再试炼自己。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现年58岁的老员工,状告前雇主IBM,索赔500万美金。5年前他因为访问色情网站遭公司解雇,现下他在诉状中说:1969年,他在越争中看到好友阵亡,受到重大刺激。此后,他经常访问网络聊天室,以缓解心理压力。

这位还说,是那段心理阴影让他变成“性爱狂”,当互联网出现之后,他又成一个网瘾者。因此根据美国有关残障人士的法律,他有权获得保护。

咦?心理阴影原来也是残疾呀,那我也应该得到很多赔偿。自小家长就没拿大灰狼吓唬过我,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这么矫情法,在咱家也就罢了,以后到了社会上,肯定乱棍打死——当然后来我发现,矫情的人都没死,但一早已经认定社会是个怪兽,一切要自负盈亏,无论被谁欺负了,都休想回家找到安慰,爹娘的口头语是:他怎么不欺负我?还是你贱招!

我不知道你是怎样长大的,但,看在童年阴影的份上,原谅我这个不天真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