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译这门职业的灭亡

在我考大学的时候,外语院校是挺香的饽饽儿,主要原因据说是出路好,容易找工作。实在不行还可以当个翻译五的,会门外语也算个手艺吧?结果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北京雨后春笋似地涌现了一大堆洋人,他们在中国混得烂熟,有些还操着京片子上电视做节目。再这样下去谁还需要普通翻译呢?同声传译又不是人干的。我们拍着心口,亏得没选纯外语专业。

那时候“外语、驾照、计算机”,号称是毕业生找工作的三大法宝。时代何止进步,简直在飞跃,现在谁还不会用电脑呢?谁还不会开车呢?谁还不会说两句外语呢?事实上,大家有点太热衷于说外语了,相声里说郊区的农民伯伯都开始用英文交谈了:Tom,俺的Jerry,还有David,走啊,下地干活儿去。

多掌握一门语言怎么说也不是件坏事,我一到语言不通的地方就没有安全感,在饭桌上听到两个人用方言交谈就不自在——其实知道人家并没说我的坏话。会几句外语,家常儿碰见个外国人交谈,也不必鸡同鸭讲。但是正式场合,大会配有翻译,不妨还是使用一下。这既不是为了端架子,也不是为了给当翻译的留口饭,还是为了大家能尽快把事儿说明白。你以为省掉翻译能节省说话时间?这些把翻译拨拉到一边自己挺身而出的人往往英语并不怎么过关,这个那个磕磕绊绊,荒腔走板语句也不通。我参加了几次研讨会,提问时间几乎每个人站起来都用自成一派的英文直接向外国专家发问,当翻译是透明的。外国专家听到问题沉吟良久,不知道是在思索答案还是试图弄清楚他到底想问什么。沟通未果只好把题目扯开去云山雾罩地把演讲内容再发挥一遍。台下那位呢?也不觉得不满足,事实上只要问出问题,他的表演就结束了,放松地坐下笑眯眯环顾四周,像在英语培训班刚完成一个role play一样。如果对方再说一句:that’s a good question,就更得意了——这是洋人的客气话,不是说你的问题一针见血,而是说他不会答你的问题,或者你这问题很不靠谱。

其实我的论点很简单:英语这件事很等闲,会说不特别值得骄傲,不会说也不丢人,所以不必那么急于给人知道。如果说得好说得明白,冒着让人骂假洋鬼子的危险也不妨说,既解决不了问题又虐待别人双耳的,还请尽量节制。我倒不怕翻译作为一门职业逐渐消亡,只是明明花钱请了翻译,大家还互相不明白着,亏心不亏心啊。

应当轧你嘴

我和查理同学,不,现在应该是番薯同学,一般不干涉对方的交友自由,我们都没有那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势。谁没有几个不靠谱的朋友呢?再说了,咱们夫妻感情再好,也不能做到无话不谈,果真无话不谈那不成了闺蜜了吗。总得给对方留条活路。

“朋友”其实也分三六九等,记得上大一英文口语课的时候老师讲,要见人下菜碟儿,不同关系的人说话不同口气。从感情亲疏依次分为:哥们儿、好友、熟人、点头之交……拿我来说,我只希望一级闺蜜跟我有类似的人生观价值观,跟我性格迥异南辕北辙的朋友太多了,我又不打算成立政党,何必要求人人和我同声同气。

话说番薯同学有一个朋友,我不知道应该属于上述哪一个类别。此人做记者出身,本身就比较血气方刚、天真无邪,又因为职业的关系,专管针砭时弊、鸡蛋里面挑骨头,对社会习惯性地存在诸多不满,被他一说,我国早已千疮百孔岌岌可危,当务之急是搭上一艘诺亚方舟,去往西方极乐世界——你都估得到,我会发出怎样的频频冷笑,然而我也就是背地里冷笑两声而已,人家大概还嫌我麻木不仁呢。

后来此人移民去了外国,因为“那里才是人待的地方”。出国对他而言,是“免于恐惧的自由”,一草一木都让他有劫后余生的幸福感,言必:“这要是在中国……”就跟他受过多大迫害似的。而外国没有污染、没有腐败、没有拆迁……只有甜甜的空气和蓝蓝的天,连在街上让土著流氓给揍了,到公立医院急诊室坐了六小时没人搭理,仍然感动不已:那是因为民主才导致效率低,说明人家没有特权阶级——您贱不贱呀,人特权阶级早躺在私立医院的床上了好不好。

我一个在领馆工作多年的朋友说过:不是外国好,是您没见过世面好不好。见过几个西人、打着一份本地人不愿意打的工、写几个程序、顶着一学位窝在实验室里坐着,西方主流社会的肮脏能让您瞧见么?我一看见自诩懂政治学政治的人幼稚地盛赞美国民主,我就要发出冷笑来,我这个鼻子早晚是要笑掉的。

番薯同学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一直还将此人列为朋友,直至该愤青开始信教——我并不反对宗教,但是愤青是有本事把任何教都信成邪教的,正好比,枪并不可怕,端在傻子手里的枪才可怕。藏独闹事的时候,此人力挺西藏人和大喇嘛,居然拿“基督宝血”说事儿,番薯仔也实在“相对无言,唯有雷千行”了。

好,轮到地震了,毫无悬念地,CNN说什么,他就说什么,只有人家没想到的,没有他说不出来的。泼墨跟我说,看到题目为《中国政府此次让西方媒体没有话说》的文章就要冷笑:用的着管丫西方媒体说什么吗?且不去讨论这件事在国际政治中的砝码,不管是西方流氓媒体还是中国傻逼愤青,一个人想说话的时候,又怎么会没话说呢?一质疑中国政府的反应能力差,地震8小时后才改为一级响应;二质疑救灾指挥混乱,自己没能力还拒绝帮助;三质疑地震倒塌的学校建筑质量问题……还发篇文章过来叫《比纳粹还不如》,意思是纳粹尚存一丝人性而中共草菅人命,亏番薯仔还给他脸认真驳斥。此人没捐钱,理由是他觉得当下救灾不缺钱,他大概觉得中国缺的就是他这样的指路明灯。我跟脑残一向没话说,只是听说他埋怨:“救灾总指挥就知道哭……”忍不住托番薯仔捎去一句问候:“换了是你在现场恐怕就知道尿了。”

跟我熟的人都知道,作为一名外号叫诸葛谨慎的同学,我这个BLOG一直是绕着雷写的,不要说亲朋好友了,连我们见过面的熟人也是尽量不得罪的。不过你听过少马爷志明的相声《纠纷》么?甲乙二人因交通事故起了摩擦,乙的自行车碰了甲,而甲嘴欠骂了乙,俩人扭打着去派出所。以下请以天津口朗诵:

纠纷甲方:警察同志,他轧我脚啦。
纠纷乙方:轧你脚?应当轧你嘴!

立场问题

近来国仇家恨闹得全世界纷纷攘攘。我发现无论发生任何事,在意见正反两方中间,永远都站着一批最理智、最文明、最成熟、最拿自己当人的人,跳出来一边给一棒子,以示自己和一般群众的区别。

世界上可称为真理的东西其实是很少的,罗圈儿架怎么炒都可能有理,否则又怎么会产生律师这行业。人人有权说出自己的感想,但谁稀罕您的金玉良言呢?坏就坏在这些上知天文地理下肢残废的老师们,自我感觉良好得飞起,简直活着就是以教育别人为己任的。

比如有人深刻地指出:大家的爱国热情过激了,需要冷静一下。不错国人是挺容易抛头颅洒鸡血的……为了几位李大师。但爱国情绪,我觉得还远没蓬勃到那个地步吧,假洋鬼子不闹灾就很好了。就算为着生态平衡,也不着急灭爱国青年。

我们小人物,有时候觉得立场比道理更重要。现在这个时候,即使中国人爱国爱得有什么不妥,我也不肯站出来说一句不是,免得让假洋鬼子讨了便宜去。在我心里,愤青就是再傻逼,也傻逼不过假洋鬼子。

越写越无聊

最近写的几篇稿子,简直闷到出火,恨不能抓个怂人抽俩大嘴巴解恨——无奈我实在不认得比我更怂的人了。

妇女杂志并不无聊,讨论感情问题是她们的职责。然而我扮演成专家高高在上地为夫妻关系出谋划策,不知怎地就觉得十分猥琐。这世上哪有一条男女关系的康庄大道呢,真正的幸福都是靠意淫来的。而且我有什么资格指点妇女们?杂志应该请找到大饭票的女人、同时和N个男人睡觉的女人、自信爆棚的女人来现身说法。某本杂志在宣扬文迪邓在内的名媛生活,另一本访问AV女优观月雏乃……多好,多强大。

写博客就更加无聊了。我有闺蜜可以发牢骚,根本没有倾诉的欲望;有些傻逼傻逼到除了一句傻逼再没有别的词汇可以形容;男女关系那点子事已经写无可写,至于政治实事……有些事情已经简单到没有道理可讲了,还值得撰文千字打嘴仗?仿佛只有爱之深恨之切才能显得自己特有深层次思维似的。少扯淡吧,作为一个中国人,坚持不做假洋鬼子就是最大的爱国。

早在泼墨还写博的年代,她曾经半真半假地抱怨过伴侣不关心她的精神生活,具体表现之一就是不看她的博客,甚至不知道她有一个博客。而我有时候恨不得自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免得的连累任何人。群众很有意思,总拣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去相信。比如:我说我生活中是一个挺厚道的人,根本没人吃我那一套。而我说我在生活中是一个胖子,大家很愉快地就接受了。我甚少描写自己的私生活,然而总有人煞有介事地总结:此人白领、婚姻不幸、家住某地……比算命先生还厉害。

做我老公真不容易,一时被人同情,娶了我这样的倒霉老婆生不如死;一时又被人鄙视,说我不相信真爱无敌只因为没见过好男人。偏偏我没血性,不肯站出来解释或反驳。我觉得,除了特别煽情的小部分,大多数夫妻都过着类似的家常日子吧。我没有特别幸福,也没有特别不幸福,更重要的是,我不认为我幸福与否管你们什么事。

全因为我写这个破博客,无缘无故叫人背黑锅。对不起,十分之对不起。可是我还是觉得,保持沉默是对你最大的尊重。也许等我心虚到快崩溃的一天,才出来声嘶力竭张灯结彩歌舞升平吧。

人人都爱说英语

我有一个朋友在温哥华,同我说:“住了两个月,还一句英语没说过。”我相信她。加拿大华裔甚众,尤其在华人聚集区,如果只涉及日常生活,会讲普通话已经足够。稍谙粤语更佳。语言完全不是问题。

然而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说英语。中国人同中国人说英语。中西混杂的场合倒也罢了,为表尊重,不应用方言开小会,但是同胞对同胞,仍用英文对话、写信:OH MY GOD, COME ON GUYS, WHAT’S UP DUDE……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意结。大概是觉得在西人的地头,理应说人家的语言,只要说英语,就等于融入了西人社会。又或者是为了时时刻刻练习英文……国人学习英文真勤奋,从娃娃已经抓起,在学校自发组织英语角,同学之间以英文问好。会说英语是职场必备技能,每次去外企面试,都要与考官用英语问答一阵,即便该办事处一个外国员工也没有。英语说得流利与否,其实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然而大家还是迷信英语。日前陈冠希出来道歉,大家除了赞他帅,就是交口称赞他英语好——伊是温哥华出生的加拿大人,英语是母语好哇?

我也算半个学英语出身,所以可能意识不到随时随地学英语的迫切性,大概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而且同很多人一样,我也有说话夹英文单词的坏习惯。在我看来,这不表示英文好,只能说明英文还不够好,或者中文不够好,未能中西融汇贯通。唉,慢慢改吧。有些专业词汇,先知道英文,很难翻译出原味,说惯了脱口而出也不算死罪,但是尽量别同香港人学:搭TAXI,食LUNCH……人家曾经是殖民地,积习难改,你有什么藉口?

最有趣是有些人学英语学得走火入魔,中文还在,语法全都乱了。以前我有一个同学,请了一星期病假,返校时同学关切地地问:“没事儿了吧??”她说:“已经好多了,谢谢你问起。”又我曾致电一间外企办事处,对方彬彬有礼地用中文答:“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害得我险些儿忘了人话该怎么说。

常年在外企里面工作,说话夹几个英文词,和起英文名字一样,是挺难避免的,不必赶尽杀绝。只是行行好,别连长城都说GREAT WALL,俏江南都写成SOUTH BEAUTY。我只遇到过一个强人,坚持说一嘴京片子,人人都管销售叫“SALE屎”,只有他拿着合同问:“馁个业务员儿?这是馁个业务员儿的单子?”

咱不能不让人说英语。或许人家英语真的很好,好到超过自己的母语,一定要说,不说痒痒。可是语法混乱、发音可疑的人,就不必折磨彼此了吧。我曾经有一位销售同事,开会时最爱跳出来抨击其他部门,且喜用乡音浓重的英语,一次指着我鼻子问:你们这个不烂的,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不烂的,作为一个不烂的……

我一边躲着四溅过来的吐沫星子,一边小声问同事,什么东西烂了?

侬猜一猜他到底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