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的日与夜

香港地铁路线图
去过多次香港,还真是第一次去元朗。

我对元朗的全部印象,就是在TVB的时装剧里面,所有男人有了外遇,深夜回家都会拎一盒老婆饼给老婆。老婆诧异地问:“为什么去那么远买?”老公答:“你爱吃嘛。”

老婆饼简直就是婚姻破裂的主要里程碑啊,所以以后大家去元朗还是不要给人带手信了……

可能香港真是太小了,所以老婆们看到来自元朗的老婆饼会那样受宠若惊。我倒没有觉得元朗很远啦。当然,对我这样一个会让人从香港捎芒果糯米糍的吃货来说,大概从多远的地方带东西回来吃也不会觉得过分。

不过从地点的相对远近看一个城市的发展总是很有意思。比如在北京,小时候远到我觉得春游都去不倒的地方现在也很繁华;一些我都以为出了北京城的地方现在是商业中心。想必其他城市也是这样吧。对我这种不热爱历史地理的北方孩子来说,最早对香港地名的印象还来自亦舒小说。我记得在《我的前半生》里,子君被医生休掉之后只够钱在美孚新村买一个小房子,她妹妹说,住在那种地方都没有男人肯送你。我春节的时候在地铁里看线路图就觉得现在看上去也不算太偏僻吧。

总之我就是想说,元朗还不算远。不过去元朗的路上路过了天水围,我就觉得好惊……这几年香港电影工作者很重视天水围,还拍出了像《天水围的日与夜》那样让番薯抓狂的电影。而我在元朗的日与夜……是因为我只在元朗待了一个日与夜,以至于又被海关人员盘查了:侬为什么总是去香港,侬为什么每次只去一两天……我愤怒地说,难道定期去香港扫货的阔太们不比我更可疑吗,不要因为我每次不拿几个GUCCI手袋回来就歧视我好伐!

面条先生

我从来不认识像番薯这么热爱面条的人。

我也喜欢吃面条。据我妈说,还在我处于学龄前还没培养出强大的饭量的时候,吃米饭还是一小碗,吃炸酱面就已经开始用大碗了。听说在主食习惯上,北方人爱吃面食,南方人爱吃米饭,我在广西长大的表哥到我家住,死活不肯吃饺子面条,被大人打了屁股还噙着泪花喊:“窝要此咪凡,窝要此咪凡——”

我是北京生北京长,往上数两代才是南方人,因此对主食没有明显偏好,然而在我特别饿的时候、菜里放辣椒的时候,我总是像酷热时渴望可乐一样要求吃米饭。如果有几顿都没吃米饭,我就会哭诉:“好几天水米没打牙了……”那些吃下去的炖肉饺子面条蛋糕全都不算在内。

而番薯爱面条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呢?他可以每顿每顿吃面条直至天荒地老也不嫌腻烦。晚饭即便奉上五菜一汤他也不过是埋头10分钟吃完,但如果桌上孤零零摆一碗哪怕只是放了几条青菜蘑菇的热汤面,他马上就会露出幸福的笑容:“啊,今天吃面条哇!”那语气就像在说:“今天吃澳洲龙虾啊!!”

番薯对面条的真爱除了表现在朝朝暮暮和天长地久,还表现在其对面条种类和口味的广泛涉猎上:基本上,任何种类、口味、形状的面条他都喜欢。什么北京炸酱面、兰州牛肉面、日本拉面、以及广东那些根本是米做的各类粉面,都一视同仁地热爱。

基于对面条类食品的钟爱,因此番薯也是一个意大利菜的爱好者。意大利以种类繁多的帕斯塔闻名,粗的细的宽的窄的圆的扁的实心的空心的贝壳型的蝴蝶型的……单以形状论就多达350多种,再配以各种美味酱汁,也真是可以天天吃都不腻。

我们最爱的都是lasagna(烤宽面):由浓腻的肉汁、奶酪、茄酱烹制成的千层面。意大利烤宽面同时也是加菲猫的招牌食品,在以下这则1982年8月18日的漫画中,加菲猫趴在超市购物车里深情地说:

超级市场就是食物的联合国,这里有巴西咖啡、法国奶酪、澳洲的牛肉……和来自天堂的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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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Mr. Crystal Noodle说,既然Mr.Noodle对面条是真爱,下次吃龙虾伊面,我们吃龙虾,让他吃伊面。

我于是就想起一个笑话:某生请人吃饭,摆了满桌豆腐宴,跟客人说:“我最爱吃豆腐了,豆腐就是我的命。”

然后客人回请他的时候,就在鸡鸭鱼肉里特意都放了豆腐。某生却一筷子也不碰那些豆腐,只拣鸡鸭鱼肉吃。客人问道:“豆腐不是你的命吗?”

某生答:“豆腐确是我的命,不过我看到鸡鸭鱼肉就不要命了……”

看来这是检验真爱的好方法啊!

BABY大晒

浩浩同学有一天跟他妈咪说,他想我了。英明神武明察秋毫敢大着肚子飙车一只手倒趴不看路的士嘉堡车神我偶浩浩妈(我喘!)一针见血地问:“你是想YK阿姨还是想她做的小蛋糕?” 虽然浩浩同学诚实地招认是“小蛋糕”,我还是感动得双腿发软——这其实比单纯地想我还更令人感动,居然有人想念我炮制的食物!!!这又一次证实了我以前说过的,浩浩同学对食物有着多么伟大、朴实、真挚的感情哇。

所谓“蛋糕”,其实不过是简单烘培出来的迷你麦分,西人超市里现成调制好的面粉,加水加蛋加橄榄油(有的方子只要加水就行了),拿勺子搅和开了,倒进模子里,搁烤箱烤20分钟完事——我万分不情愿地说:是个人就会做。。。不然你以为我能做得出来么?上次一起去大瀑布,我装了一兜子,臊眉耷眼地拿出来给大家当早饭吃,没想到竟然让浩浩同学给宠幸了。我的头顶简直马上升起了小光圈,对婴儿的好感度光速提升,谁说它们娇宠、挑剔、无理、不好对付来着?这绝对是大师级的品味啊——最简单的,就是最美的。

周日约了车神一家去千岛湖,我答应了浩浩同学再做小蛋糕——为孩子做事,压力特别大,周六我人还在圣雅各布,神已经散了,想着家里好像没有面粉了,当然可以出去买,但回到家超市关门怎么办?失信于儿童可不是玩儿的,恨不能在村子里就找间超市烧杀抢掠。。。烤的时候也诚惶诚恐:可不能碎掉,可不能缺角,可不能太胖,可不能太瘦。。。

其实我算不得一个喜欢孩子的人。我对它们,简直比男人还挑剔:要长的好,要干净,要符合我的道德标准,还要能使我笑。不过反之我也特别敬畏它们:我从来不觉得婴儿是傻乎乎的小猫小狗玩具熊,只懂得吃、睡和玩。人家已经悄悄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了好不好,有些大人还在努力扮低B取悦他们——我们老喜欢侮辱别人的智商。

另一个我敬畏他们的原因:婴儿是唯一可以奉旨天真的族群,因为它们还小,不懂也无须掩饰自己的感情,像一面照妖镜,喜欢不喜欢,立竿见影。所以一切大人见了婴儿,都争先恐后地去取悦它:不是想它笑,是生怕她不笑,自己没面子。大家都不喜欢不识逗的孩子,殊不知他们其实好对付:这孩子天生脾气怪,不爱笑,关我什么事?但你比方说像浩浩的妹妹,脾气恁地好,见了谁都笑成一朵花,随便冲她挤下眼,都能让她前仰后合——这样的小婴儿,见了我们某位同学忽然就板起小脸,张着小嘴儿发起怔来:你除了RPWT,还有什么借口呢?真难堪呀。。。

说明:“士嘉堡车神浩浩妈”博客不公开,同学们点击后会发现看不到,甚歉。但既然提到,还是要加链接,尊重版权,尊重隐私。

愿我可以学会放不低

同去摘樱桃的2岁男童浩浩同学,不仅对吃樱桃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且在劳动上也是不甘后人,仗着身高优势,专门扫荡那些大人须弯腰才能碰到的低矮树枝。且无论他人在哪里,樱桃篮就拎到哪里,沉甸甸的篮子把小身子坠得摇摇晃晃,几搞笑。

直到活动结束,大家装樱桃上车,准备奔赴下一个地点,浩浩同学的樱桃篮眼睁睁地被人从手上夺去,他马上撕心裂肺地抱着妈妈大腿哭了起来,他要和他的樱桃在一起。

无论大家怎么安抚、解释、劝说、保证。。。樱桃其实没有逃走,就乖乖待在后备箱里,小别后终于会和他一起回家,浩浩同学仍然伤心得痛哭。我们都觉得好笑,唯有番薯严肃地说:真让人感动,一个人对食物的那么纯真的感情。我说对对,这也得算是真爱!

我也不是开玩笑,我们由衷地艳羡浩浩同学——人都是缺什么想什么。没有什么比婴儿的感情更纯粹了。我们即便肯爱,也都功利、猥琐、犹豫、试探。。。恨不能计好投入产出才行动,失败了又有PLAN B顶上,即便通通滑铁卢,还有阿Q精神安慰自己。可是一样东西,如果失去了也不觉得痛惜,那得到又有什么趣味呢?

像我今次去剪这个改良BOB头,已经剪到了齐耳,发型师还说,两侧应该大量削薄,否则就变成老法的冬菇头——我眼前马上浮现出范冰冰的假发套,打了个寒战,忙不迭催他辣手下剪。以前我约莫也剪过几次短发,无论发型满意与否,隔几天兴奋过了,心里就不免有点遗憾:那么长的头发就没了呢。。。这回倒好,一点惆怅也没有,净觉得凉快和方便了。我其实明白这不是发型的功劳,而是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了——活到这把年级,失望过多次,已经很少有东西能令我“不舍得”,即使永远不再,也能慢慢放低,何况头发这种东西,早晚有一天,它也会长回来。

我有时候想,凭什么我们就得彬彬有礼、心如止水,跌倒了爬起来,若无其事地往前走,前头又有什么呢?怎么我就不能失声痛哭,不依不饶,为他不再爱我,为错失的那只限量版胭脂,为失之交臂的那一顿许留山。。。虽然痛哭不见得有用,发泄一下也是好的。皆因姿势不好看。婴儿得天独厚,它们反正做什么都可爱,所以肆无忌惮地表演七情六欲,我们就不行。正如它们愈肥愈趣怪,我们稍稍增磅,却被人嘲做死肥仔——然而说到底,我们也不是为那些叫我死肥仔的人活着的。

《断背山》里著名的一句话:愿我可以学会放低你,被黄伟文写进给何韵诗的歌词里:

难道天空海阔再无芳草
愿我可以学会放低你
就让我重头来过物色新知已
望着你的脸如山水一般优美
要走的我总企在原地
愿我可以绝到踢走你
但是我如何能拒绝张开的臂
自问我可以赢你
但喜欢输给你
犹像你亲于我自己
我怎可以一刀切下来
亲手伤你

我但愿我能学会放不低。

吃货家族

上周末终于如愿以偿地去湖边烧烤了。可惜那些肥美多汁的排骨、风姿绰约的鸡翅、羞赧动人的虾虾。。。未留倩影就被残暴地吞进了肚子。不过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此类活动基本上已被我定为夏天的主旋律。实际上,去年秋天刚来多伦多的时候,我每经过一片草地,都像下乡视察的领导干部一样, 挥斥方遒地说:这里不错,可以支一烤肉架子——好像这就是草地的专业用途。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我也能花痴地看着阴天说:等下雪了,咱就把火锅端到阳台上去。。。

对我来说,一切的终点都是吃。逛街、购物、聊天、看戏、郊游。。。过程渐渐被时间冲淡,定格在印象中的只剩下那顿吃。跟我提起一次活动,往往要说:就是咱们吃了5个小时火锅那次/就是你点了两盘酒醉鸭肝那回。。。老祖宗那些节日,我时时要忘记,除非你说元宵节、月饼节、粽子节、春饼节——外国的节日更不好记了,难道叫做鸡鸡节和蛋蛋节?

我怀疑我这种每顿都要吃撑的忧患意识是从小炼成的。我姐是一个很有加菲猫气质的人,跟她抢吃抢喝,不仅要有快捷的身手,还得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她有许多名言,是连我都说不出来的。。。比如:在饭馆里吃饭,当你觉得吃的很撑的时候,看一眼邻桌刚上的菜,如果你不想吐,那就证明你还可以吃。

她爱吃一种面包,以前在31种冰淇淋店有卖,20厘米长的热狗面包,中间切一刀,塞入几坨黄油,夹好,再浑身挤满奶油,我时时替她买,后来买不到了,店里的人皱眉说:这会子腻腻的,谁还吃这个。。。回来学给我姐听,她通情达理地说:是有点腻,所以绝不能当饭吃——得饭后吃,别吃太多,两个即可。。。

就这样,亏她还抚着胸口说:哎呀,我和我妹同桌吃饭简直要犯心脏病。她嫁人后第一次回娘家,我就和她为抢一只鸡翅哭了起来,要妈妈好言相劝:她结婚了,再回家算客人,不兴跟她抢的。。。他们简直一家子人都跟我过不去。每次回家,爸妈征询大家吃什么,姐夫都矜持地点白菜豆腐,然而在饭桌上,筷子象灵魂附体,情不自禁地只是伸向我们的猪肘、鸡翅、螃蟹、大虾。。。

出国前一个月,我把房子租了出去,搬到姐姐家住,区区四口人,几乎每顿饭都象上战场,一碗西红柿鸡蛋卤都可以充满杀气。我姐问他儿子:喜欢小姨在家住么?外甥咬着筷子,若有所思地说:小姨在咱家住,伙食就特别好。就是吃饭的时候有点紧张。。。

小时候在北京晚报上看过一个笑话:小华放学回家,急急忙忙把桌上的两个苹果都吃了。爷爷责备她说:小华,你吃苹果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姐姐?小华说:就因为想到了姐姐,我才要两个苹果都吃光呢。。。所以,我和你们抢东西吃,是因为我心里有你们。这个五一节我不在,如果你们想我,就把所有的菜菜都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