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唱K”的所有文章

不如不见

初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刻骨铭心的。不管当初因为什么分手,隔着岁月看回去,回忆都镶上了一层金边儿,那个人在心目中占有特殊地位,即使在情场上身经百战,练成了百毒不侵的老油条,心中想起初恋情人也会温柔地牵动。并不是那个人有多好,这是典型的“边际效益递减”,人人在学堂里都学过的简单经济学原理:饿的时候,吃第一个烧饼非常美味,第二个就差一点,吃到第五个已经完全没有味道。烧饼尚且如此,何况爱情,第一次的经历总是特别震撼和珍贵。

有的人因婚姻失败分手后当对方是仇人,避之不及;有的人为彻底走出失恋阴影,连同居三年男友的生日、电话、乃至名字都能狠心忘记。但是没有一个人对自己的初恋情人没有好奇心:他现在在哪里?结婚了没有?是否还记得我,如果当初没有分手,我们现在会怎样……心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幻想,直到真正见到他——因为我们怀着爱心把记忆一厢情愿地PS过,所以见到真相后多半会幻灭的。

大多数人和初恋情人见面,不过是出于“时空隧道一日游”的目的,并没真想再续前缘,但是仍然要对结果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有人搭几个小时的飞机,就为和自己中学时暗恋过的邻桌少女吃顿饭,不管怎么告诫自己说这感情是纯洁的,不带任何目的,看到对方面目全非的双下巴与胖腰身仍然会失望:是替自己不值么?还是期望值太大,被现实狠狠地闪了一下。

且莫说初恋情人了,社会发展节拍如此之快,普通朋友几年没见都要吓一跳,他也许未到三十已经顶着一个小肚腩,发际线可疑地上升;她最近刚怀孕,对过去泡吧唱K爬山打球的生活忽然失了忆,但会背所有孕期小常识,连名校分布在哪个区都如数家珍;他倒是仍然腰板挺直一头黑发,不过大学毕业后你去了外企,他分到机关部委,去年升了处长,出来吃饭笑嘻嘻敬酒客套,穿着西裤皮鞋腰带上别着真皮手机套,一个小型公文包稳稳地夹在腋下……你也恍如隔世不知跟他说什么好。

若是你对他的感情还没有完全放低,就更危险。朋友X,与初恋男友感情纠葛许多年,因为是他离开她的缘故,至今难以完全释怀。曾经多次幻想过与他在街头重遇,以为会如遭电击,胸口似被大铁锤撞中,手脚冰凉语无伦次,结果某天下班真的在地铁站碰见了,他又黑又瘦,衬衫起了皱,头发该洗了,提着一只蛋糕。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X像出门倒垃圾碰见邻居一样对答如流地与他寒暄了起来,她瞬间就被他解放了。

这还不算完,下一个礼拜他约她吃饭,席间落力跟她推销保险,以及一袋子化妆品,原来他还参与了传销,说这只洗面奶连他用了都面皮光滑呢。邀请小X参观自己的博客,上面除了大量产品介绍,还有自己多帧照片,穿海魂衫带鸭舌帽斜斜比一个V字手势……

如果是这样,还是让我怀着对你的那一点不甘心,从此成为陌路吧。

绝到不能绝

因为住在国外,都好长时间没有唱K了,怪想的。

其实我在国内的时候,也不是经常去:一年至多两次吧,而且只约小贪两个人去。我觉得唱K是非常私人的一件事,人多了不一定快乐。除了选歌口味不同,大家唱K的姿态也不同。有人就是为了消遣,跟去洗澡捏脚没有什么区别;有人是为了发泄——比如我,吓到别人就不好了;有人简直像开小型演唱会,专拣难度高的歌曲表演。。。TAKE IT EASY啦,我们只是来玩儿的好不好。

都讲明是发泄了,所以我唱K的口味和人完全不搭。既然身边除小贪没有外人,我们也间中会令人发指地装吓天真,扮阿孖齐齐唱TWINS的“波斯猫”与“女校男生”,但我最爱的还是怨妇款儿。变态、虐恋、自残。。。一于怨到血淋淋。从最早林忆莲的“没有你,还是爱你”,到后来容祖儿的“痛爱”,卢巧音的“垃圾”,许志安的“烂泥”。。。有段时间我非常迷恋陈辉阳+黄伟文的组合,陈氏的标准三段式K歌最上口,听得两遍就会哼,WYMAN下笔之狠就不用说了:天下最毒妇人心,基佬与女人介乎于姐妹与敌人之间,因为了解,恐怕还更加毒一些。每次唱完都似出了一身大汗,畅快之至:大概心内隐隐觉得:哗,仲有人惨过我添!简直心花怒放。

最惨的就是这一首“绝”,喏,《K歌之王》里面最后那句“绝到不能绝,直到融掉我”,就是影射它了,因此连收梢的音乐也故意是一模一样的。歌手一直不红,总共没出过几张专辑,把名字从“傅佩嘉”改为“高雪岚”,也一直没有起色。WYMAN似乎还特别喜欢给少女歌手写这种惨绝人寰的歌词,以搏反差(怨妇唱怨曲,未免也太没型了)。这样的歌曲就不适合当众表演。我有次和四五个朋友一起唱K,在一片祥和欢乐的气氛下,我仍然没忍住点了一遍,认真从头唱至尾,K房内死一般地寂静,朋友个个面无人色,讪讪地说:这。。。是不是也太惨了。。。

每当变幻时


楊千嬅的新专辑里,翻唱了熏妮的老歌“每当变幻时”。

懷念過去常陶醉
一半樂事 一半令人流淚
夢如人生 快樂永記取
悲苦深刻藏骨髓

韶華去 四季暗中追隨
逝去了的都已逝去 啊啊
常見明月掛天邊
每當變幻時 便知時光去

懷念過去常陶醉
想到舊事 歡笑面上流淚
夢如人生 試問誰能料
石頭他朝成翡翠

如情侶 你我有心追隨
遇到半點風雨便思退 啊啊
常見紅日照東方
每當變夕陽 便知時光去

这首歌是我的心水之一,每次去K房必唱。歌词是过尽千帆的平心静气,沧桑而又温暖,由老牌歌星娓娓唱出,有股子风尘味道,老让人想起“老一辈做艺不容易啊”。杨千的版本照例是不识愁滋味的轻俏,唯更显得流年匆匆,岁月无情,人的力量多么渺小。

这首歌被用在了楊千嬅的新电影《每当变幻时》。电影是香港回归十周年献礼之一,回顾香港回归十年的风风雨雨。这样的大命题离我们太远,沧桑于我无非是这十年来,我怎样由一个少女,一步一回头地含恨变成师奶。

作为一个恪守规则的教条主义者,我笃信什么年龄应当做什么样的事:该结婚结婚,该生孩子生孩子(当然,做不到我也没有办法)。所以,即便不开VAN仔、不纹眼线、拎手袋而不是挽手袋。。。打死不做师奶LOOK,身份也还是师奶。

“什么年龄应该做什么打扮”就不必了吧。没听说“少要素净老要俏”吗?小时候整个衣柜都黑麻麻,厌恶一切花纹和蕾丝;长发最忌有刘海,最希望找到一只万能的钗子将其绾起来;唇膏喜用暗色:深紫、豆沙、浅咖啡,看到鲜嫩的颜色就皱眉头:你当我是乡下人?还是少年儿童合唱团的?连吃一只冰淇淋,都不屑那些甜腻腻的大路花色,一定要挑绿茶、芒果、卡布奇诺。。。以示卓尔不群。

我从来没有夸张地希望自己快点变老——人人都一定会变老,这是唯一不用踮脚去争的结局,只要你活下去——但确实觉得年轻人傻气可笑没味道,不屑与之为伍。现在心里恐怕更不屑,但是可以面不改色地穿上带蝴蝶结的平底芭蕾鞋,花朵图案的吊带,剪令人发指的童花头,用嫩粉色的唇膏。黑色衣物如果不带点奇诡设计或装饰,那简直就是给老巫婆穿的。即便潮流兴魔幻,至少也魔幻得哥特一点吧?

更恐怖的是,我现在深深爱上了草莓。松糕、汽水、雪糕。。。上礼拜在超市买了一大盒草莓冰淇淋,从颜色到味道都有点失真,然而我不介意,饭后舀出一大碗,大口大口地吃下去,有粗糙的满足感,简直身心都愉快了起来。

往事只能回味


自从听了费玉清周杰伦跨刀唱《千里之外》,我的怀旧之情一发不可收拾。先后跑去down刘文正、青山、刘家昌。。。一连几天我们家都回荡着中古时代的“靡靡之音“,我是那种在衣服上看到一条蕾丝花边都要嫌唧唧歪歪的人,现在却听着酒廊音乐得其所哉——六、七十年代的国语时代曲,多半是在夜总会唱红的——这只能说明,我正式地老了。

也就在前几年,我们还在钱贵游刃有余地唱老歌当噱头,我们是港怂派,唱罗文的《波斯猫》与《小李飞刀》,还有雷安娜的《旧梦不须记》与薰妮的《每当变幻时》。这些歌其实都颇为沧桑,MV干脆就上演一个酒廊卖唱女讨生活的心酸,唱到一半,还遭油头粉面的酒客调戏,歌女坚贞地泼他一脸酒,马上吃了恶少的耳光。我们凉薄地笑倒在沙发上。

国语派则从《恰似你的温柔》开始,一直点播到琼瑶金曲。最后由一名五大三粗男同志勇敢地站出来唱《月朦胧,鸟朦胧》,真正攞命。现今可不同了,我再听刘家昌唱《一帘幽梦》、《云河》、《爱的路上我和你》,一点也不觉得肉麻。70年代的台湾音乐人,大都是其貌不扬的热血青年,热衷政治,连“民谣“也成为一场“运动“。我假装没看见他们的抱负,只爱听他们用粗糙沙哑的嗓音唱无聊情歌,因为笨拙,才更像真心实意。

一部《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陈羽凡时时拿出把吉他来翻唱刘家昌的名曲《往事只能回味》,曲子重新编过了,唱得更煽情,反倒有种轻浮味道。我总是固执地觉得原版更好听,过去的日子都是好的。。。因为再也回不来了,正如一切得不到手的东西,分外窝心。

很多人喜欢说: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老沉浸在过去有什么用——可是往事,不就是用来回味的吗?不一定成功人士才有资格矜持地笑谈微时,咱们即便自小受气、考试不及格、没钱缴租、感情失利。。。现在想起来,仍然可以抚着胸口叹息:这一路磕磕绊绊的,总算也熬过来了。我的大学生活殊不愉快,到现在还心有余悸,这辈子都不想回校园观光。但是说起当年来也有种劫后余生的快感。像隔着玻璃看风景,外面大风大雨,与我无关。又像早上从恶梦中醒过来,再血淋淋的梦,也不过是个梦。

我但愿现在的日子,都能顺利地变为往事,快乐也好,悲伤也好,至少以后还不介意拿出来回味。

怀旧与二百五

去年周杰伦出专辑《依然范特西》,跟费玉清合唱了一首歌。这一老一少也忒不搭调了,合唱一定很有趣。不过我听话听了半截,理所当然地以为是主打歌《本草纲目》。听了半天也没听出哪句是老费,倒是真象《辣妹子》。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们合唱的那首歌原来是《千里之外》。我以为是《霍元甲》那样的曲风,周董絮叨一段,然后在杀气腾腾地“霍霍霍霍 “声中,恰到好处地飘起费老的天籁。。。全都错了。原来整首歌都是婉约柔糜的怀旧中国风,周董也自暴其短地曼声吟哦,高昂处倚立歪斜、力不从心,1分15秒的时候,红色帷幕拉开,西装飞机头的费玉清出现,熟悉的頭仰45度角,演出才真正开始了——周董选错了歌,这首歌根本不需要他。

老一辈艺人已经不合时宜,他们从唱工到台风都讲究纹丝不乱。一首歌唱到百转千徊,听得人鸡皮疙瘩乱掉,深情厚谊,简直无法消受。他们不懂拖腔、滑音、懒音、震音。。。略嫌单调,但是一把歌喉真动人。

我一时怀旧起来,又去翻冰河时代的老歌听,《泪的小花》,邓丽君,刘文正。。。真是不可多得的男声,可以潇洒可以温柔,可以俏皮可以深情。而且他们都是敬业的表演者,至要紧把歌唱好,感情不忙泛滥,不管怎么撕心裂肺也还尚存一点优雅,咱们听歌纯是享受,不伤脾胃。

说到这里,想起那首著名的《再见二丁目》。很多人(包括我),认为黄耀明的翻唱好过杨千FA的原唱。明哥惊才绝艳的妖娆声线,千FA拿什么去比呢。她本不算一个唱功很好的歌手,声线算清脆,但经常唱破,live时有走音,但是她有青春呀,她的《再见二丁目》,只知一板一眼唱,声音里没有沧桑阅历,只有少女的任性,MV里版画般的色彩、风中的短发、少女明朗的笑脸,一切更觉得迷惘。“岁月长,衣裳薄“从黄老板口中幽幽地吐出来,一字千斤,也太多前尘往事了。我后来有一点明白,为什么林夕说:杨千FA像他女儿,是他身上的一块肉,所以把最发自内心的歌词都写给她——这其实不是一句肉麻话,因为她没心没肺的,象一张白纸,声音直来直去不搀杂身世,最宜做他忠实的传声筒。人和自己的下一代,也往往是这样的奇妙联系,孩子不一定喜欢你,也许还会憎你,但他/她是你的小小缩影,说话、走路、小动作都不自觉地像你,不用手把手教,自动地替你把生命延续下去。

其实我更喜欢杨千Fa早期的专辑,比如她华星时期那张《到此一游》,轻巧的少女味道,没有一丝怨怼,中年妇女总脱不了过尽千帆的疲惫,懂不懂都喜欢教训人,以示伊没有白活。少女千Fa连“技穷别献技。。。我早惯了好骗的作梦年纪”这样的奚落话,都唱得毫无酸气。专辑中最喜爱的,当然是偶像WYMAN的“田中小百合”,以及林夕和陈辉阳写的《味之素》(未知数):

我眼界不高 連幻想都不想愛到那樣深奧
請給我最慣常那種味道 吻我的密度
完全像我預算好不好 (無一滴難度)*

我眼界不高 寧願享受著極尋常同樣一套
不想有煩惱 會失態醉倒 未知數絕不須探討

还有《因为所以毕氏定理》,还记得2000年的903拉阔音乐会她用这首歌开场,穿小风衣捋胳膊挽袖子骑着三轮滑板车出场,短短的前奏刚够她赶到麦克风前,神采飞扬。全香港的少女,都不够她像一个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