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天”的所有文章

唏嘘的马路牙子

今年一夏天也没被蚊子咬,正在庆幸,结果某天夜里喝多了在马路牙子上坐了一会儿,小腿就被疯狂袭击,后果当然又是——被抓得鲜血淋漓。

《飞屋环游记》里,小胖子啰嗦跟卡尔老爷爷说他以前跟爹地坐在马路牙子上数汽车的事,唏嘘地说:我怀念那个马路牙子。

我也怀念马路牙子。对失去父爱的小男孩来说,马路牙子曾经充满温馨。而我的马路牙子,则是带着酒意吹风的地方,也是马小军刘忆苦他们拍婆子的地方。好吧我承认我不太斯文,与其说我怀念那个马路牙子,不如说我怀念可以肆意谈笑、酒后痛哭、席地而坐看上去都不粗野的好时光,而现在死也得站着死,实在想坐要等四下无人,然后小心翼翼铺上一张纸巾——你不觉得纸巾垫在屁股下面很猥琐么。我宁愿裤子上沾土,也不愿意沾着一张餐巾纸。

我忘了是在多伦多还是圣地亚哥了,有一次表哥指着路边一个金发顽童说:“我真羡慕死他了。”该顽童坐在马路牙子上,靠着后面的一根柱子,懒洋洋地吃薯条,那惬意的表情自然的肢体动作,能让你的眼睛自动将周围的车水马龙PS成绿草鲜花。马路牙子虽低,坐在上面却像占据了全世界的屋顶,在你面前走过的人都显得那么怯懦可笑和羞赧。其实坐在哪里无所谓吧,什么时候才能再有那种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放肆呢?

对我来说,最有情调的喝酒地永远不会是晓风残月的杨柳岸,而是深夜偶尔有车驶过更显寂寥的马路牙子。

穿穿脱脱的艺术

出门在外带衣服也是件讨厌事——基本上整理行装就是件讨厌事。我有一个同事曾经跟我说,他出差行李从来都是由他老婆一手打理,回家后只须交出一堆发票,连报销单也一并替他填妥了。我当时就想,这老婆如果不是秘书出身,该对他有多少爱啊。

旅行不怕时间长,出门两个月也差不多是带一个星期的衣物。就怕一去几个地方,横跨三个季节。由哈尔滨到海南岛,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非得穿得一层层,然后洋葱一样剥下来。以前出差跟客户开会很烦恼,谁也不愿意捆着套装在飞机上正襟危坐,箱子里小心翼翼收着西装衬衫等打仗行头,取出来恐怕还得烫一烫。那么你以为出去玩儿就简单了?爬山涉水和在城里闲逛的扮相是不一样的大佬。在穿衣服方面我不算一个讲究人(我简直就是一个“将就”人),出去玩儿更是舒适为主一切从简,可是你让我穿球鞋背双肩背逛商场美术馆?而家又没有打仗,不用随时准备逃命一样吧。

反过来说,即便不是驴友,在户外活动好歹也要端个样子。公主打球也得穿运动衣。有次在网上看见有钱的英国小留去湖区骑马,还戴全套首饰披裘皮短氅以买菜手势挽LV SPEEDY,妹妹,有钱也不是这么玩儿滴。

我真希望我是一个有钱人,倒不为可以走到哪儿都不停买买买,最好能一路不停地扔衣服而不心疼。那就不必像现在,绞尽脑汁算计着怎样才能戴得周全,而又不太多。于是只好一物几用,不够暖的时候,及膝袜和LEGGINGS干脆穿在里头充衬裤。

但是这一切的麻烦,都不及三藩的尴尬。因为洋流和海风的关系,三藩比附近的城市要冷上十几度。做火车到三藩的人,到站纷纷掏出件衣服罩上。如果一直这样冷下去倒又好了,我们只当它没有夏天。可有时太阳毒辣辣地晒在身上,外套简直一刻也穿不住,刚刚宽衣,一阵阴风吹过来,又得紧手忙脚乱地披回去……近年来流行的“叠穿”,真是很三藩的穿法。当地人即便盛夏也都是一件几套地出街,嘲笑说,每看到一名穿短袖T恤瑟瑟发抖的,就知他一定是游客——我们游客也从旅游手册上知道这变色龙天气,但是谁耐烦整天挽一件衣服在手上呢。

古龙笔下的陆小凤说过:男人的一生,有一半时间在等女人穿衣服。旁边有个女的问:那另一半呢?陆小凤说:在等女人脱衣服。在三藩大可不必这么辛苦,大家即时穿穿脱脱,来得个利索。

旅行焦虑症

旧金山金门大桥

自从去年去露营之前发生剁手血案之后,我在重重心理阴影之上有增加了一项旅行焦虑症。离阳光灿烂的西岸一天近似一天,我有多兴奋,就有多恐慌。惊自己一不留神有伤了自己,毁掉完美假期。在厨房操作就格外小心,以至于用刀的时候经常出现幻觉,仿佛一刀切下去的不是西芹蘑菇而是我的手指……这样下去迟早疯掉算数。

因为这种焦虑,我的旅行急救包也比别人更琳琅满目。除了人人必备的应急药品之外,我的跌打药格外多些,各种形式种类一应俱全,哪像去玩儿,简直像要奔赴前线。这个浓缩的小包而且时刻跟着我,我连平时在多伦多出去游个湖都带的。准备得这样完备,还一次也没有用上。我也不知道该遗憾还是庆幸。

世界上其实不需要弗洛伊德这种人,我们大约都知道,种种心理不健康无非出于人生之不如意。我的旅行焦虑症,简单地说,就是孩子苦啊,从小到大没有玩够。假如世界是个游乐场,我们活在当中每天就是玩玩玩,今天累了明天再去,多么好。谁还孜孜不倦做计划、排行程,比念书工作还要勤力认真。因为实在浪费不起时间和金钱,所以连路上的每一分钟都不舍得荒废掉。

好在这次的旅行事出突然,都没给我们留太多时间计划,也就没有漫长的焦虑期。而且终于上个礼拜天,我无厘头地在城里拍摄地上一只铁架子的时候,在一个不到三厘米高(很多时髦女的鞋跟还比这个高)的马路牙子上狠狠崴了脚,半天站不起来,我抚着渐渐肿起来的脚踝,一边痛彻心肺地在心里哀嚎,一边暗自放下心来——也就这样了吧?我等的那只靴子可算掉了下来,不过是崴个脚喈,这个我都接受得到啊。

去年夏天

这两天多伦多落雨,倾盆暴雨,天地变色的那种,让我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的北京,春夏之交也是这样,天气变幻莫测,一时暴雨一时晴天,我不爱带伞,有很多次被困的经验,在教室、屋檐下、临街的店铺里。。。小学毕业前的一天,到学校去开会,因为已经考完试,所以非常轻松,窗外忽然刮起狂风,天色一沉,乌云压境,没一刻雨点和冰雹就一同砸下来,来不及关窗,夹着土腥味的潮湿扑进来,外面境况越惨烈,坐在屋里越有种事不关己的安详。

我很奇怪,多伦多那么多的水资源,又从不吝下雨下雪,为什么还那么干,这也像以前的北京,刚下完雨,转脸就没事人似的,照旧骄阳似火。现在的北京不行了,盛夏简直是黄梅天气,下了雨热气蒸上来,不用空调除湿,连被子都湿答答,人像住在水族馆里,闷得要揪住领口呼吸。

去年夏天我还在北京,7月份几乎一直出差,有次在机场高速上听见收音机里说:7月份降雨天数达30天。。。怪不得不出差的日子天天下雨呢,而且都在下班时间,坐40分钟的班车,我依然见缝插针地睡着了。醒来窗外已经飞沙走石,我吃惊地说:“啊?四环又塞车么?天都黑了。”同事们都懒得跟我解释。

我算幸运,班车正停在小区门口,所以依旧不带伞。下车走那5分钟,往往是山雨欲来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前途莫测。小贪下班比我晚,雨真正下起来的时候,她总会在两站地以外的办公室打电话过来,关切地问:“淋着了吧?”一听到我说“刚好到家”伊又有点失望。。。人——

性啊!

只可惜每次大雨倾盆的时候,我都没有站在落地窗前惆怅旧欢如梦,而是去楼下的稻香村买麻辣烫。稻香村就开在我家一楼的底商,因此我不用打伞,拎着热腾腾地麻辣烫出来,穿过门口躲雨的人群,倍感欣慰地从屋檐下走回大堂。。。人——

性啊。

北京的夏天其实很难熬,但是因为就要离开的缘故,一切都不是那么糟糕。湿闷的空气、人群的挤逼、出租车里可疑的味道、地铁里汗湿脊背。。。我穿梭在一个又一个的饭局之中,奔波在与闺蜜约会的路上,仍然可耻地快乐着。

春夏秋冬和墨镜党

小的时候我对季节没什么偏好,说句不要脸的话,10年前的北京,春夏秋冬都挺好的,连苦寒的冬天都特别有一种肃杀的美,枯树枝萧疏地伸到苍蓝的天空里去,姿势特别潇洒,街道被西北风扫过,不干净也显得干净,北方特有的干燥冷冽的空气,虽然孤绝,但是爽利。

秋天当然也是美的,我务实地喜欢春秋天,倒不为鸟语花香红叶落索,纯粹因为这两个季节不冷不热,穿衣服不累赘。记忆里的北京夏天,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样的夏天,没有这么腻嗒嗒,是骄阳下寂寞的屋顶,地上被太阳烤软的沥青,是站在花架子下与男孩子调笑的米兰,树影和阳光在脸上忽明忽暗地摇晃——我不介意过这样的夏天,但是从来也没有狠期盼夏天,大抵跟我不爱游泳有关系。而且女孩子们热爱夏天,多半也因为可以穿的薄露透,展示本钱,我小时候痩,后来胖,一直没有魔鬼身材,不知道露出来有什么趣儿,所以也就不太兴头儿。

去年在加拿大过冬,才开始特别的不耐烦起来,第一次刻骨铭心地想念夏天,恨不能搬去加勒比海,可一年四季穿花衬衫与大短裤,晒得黝黑,晒得浑身发软,晒得失去理智。一面恨得挠墙,一面安慰自己:一年四季只管在阳光下暴晒是不行的,从生物学上说,四季分明的气候无论对庄稼还是人,都只有好,我偶像黄伟文也说过,住在没有季节的都会,有些时装永远没机会上身,简直和在香奈儿外面罩黑袍的中东富婆一样惨。

我衣橱里虽然并没有哭泣的香奈儿,但我很能同情WYMAN的痛苦。不过多伦多的冬天也太过漫长了,简直似一场去如抽丝的大病,缠绵到五月份才呼啦一下热起来,全民拖着船扛着单车一窝蜂地拥出去玩儿。。。亏得加拿大地广人稀,饶这样高速一到周末还大塞车。

不过在这两季分明的城市里,有件事我真喜欢,就是“夏半年”的强烈阳光,墨镜简直是生活必须品,可以戴到晚上8点钟,也不算烧包。在国内我就一直是墨镜党,有时连阴天也不舍得摘。当年孜孜不倦地去配隐形眼镜、做视力矫正手术。。。并不为爱美,就为了能戴墨镜。而且镜框越戴越大,最新的一副,简直能盖住多半个脸。试戴的时候店员都不忍心,好意劝说:“你喜欢这样式,咱们还有一款略小些的,更合适你戴。”谁稀罕小的?最好能当面具使。

道貌岸然的理由我也是有很多的,比如超大尺寸墨镜不容易过时,比如除了遮阳还可以防晒。。。但是离不开墨镜的人,多半还是缺乏自信吧。藏在一副墨黑的镜片后面,无端就生出许多安全感,这个世界触手可及,但是侵犯不了我。一副大墨镜包治百病:哭肿的眼睛、熬夜的疲倦、未化妆的憔悴、酒醉的苍白、王大导的木讷和老女人的眼袋。。。一切都找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