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唏嘘的马路牙子

今年一夏天也没被蚊子咬,正在庆幸,结果某天夜里喝多了在马路牙子上坐了一会儿,小腿就被疯狂袭击,后果当然又是——被抓得鲜血淋漓。

《飞屋环游记》里,小胖子啰嗦跟卡尔老爷爷说他以前跟爹地坐在马路牙子上数汽车的事,唏嘘地说:我怀念那个马路牙子。

我也怀念马路牙子。对失去父爱的小男孩来说,马路牙子曾经充满温馨。而我的马路牙子,则是带着酒意吹风的地方,也是马小军刘忆苦他们拍婆子的地方。好吧我承认我不太斯文,与其说我怀念那个马路牙子,不如说我怀念可以肆意谈笑、酒后痛哭、席地而坐看上去都不粗野的好时光,而现在死也得站着死,实在想坐要等四下无人,然后小心翼翼铺上一张纸巾——你不觉得纸巾垫在屁股下面很猥琐么。我宁愿裤子上沾土,也不愿意沾着一张餐巾纸。

我忘了是在多伦多还是圣地亚哥了,有一次表哥指着路边一个金发顽童说:“我真羡慕死他了。”该顽童坐在马路牙子上,靠着后面的一根柱子,懒洋洋地吃薯条,那惬意的表情自然的肢体动作,能让你的眼睛自动将周围的车水马龙PS成绿草鲜花。马路牙子虽低,坐在上面却像占据了全世界的屋顶,在你面前走过的人都显得那么怯懦可笑和羞赧。其实坐在哪里无所谓吧,什么时候才能再有那种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放肆呢?

对我来说,最有情调的喝酒地永远不会是晓风残月的杨柳岸,而是深夜偶尔有车驶过更显寂寥的马路牙子。

小费

昆汀的电影《落水狗》开场有一段关于小费的讨论,非常精彩有趣。

昆汀电影里的人物惯常喜欢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追根究底,而且偏偏每个人还都有一套道理。你可以说他们很无聊,为了无聊而费尽辛劳。我倒是觉得事情不论大小,肯动脑子的同志就是好同志。

片中大家在争论关于应不应该给小费,以及为什么要给小费的问题。西方社会和中国不同,是有约定俗成的小费制度的,小费也是服务员、餐馆招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像粉先生这样坚持不给小费的人,大概会令很多人不齿。要让咱们中国人来看,最大的罪名首先就是抠门:连一块钱小费都不肯给,你丫至于这么穷酸鸡贼么?然后才是对服务员的同情:人家端茶倒水也够不容易的,挣你点小费不应该么?

然而粉先生是有他的逻辑的:我给小费,应该出于对服务员出色服务的感谢,而不是社会上人人说要给小费,我就必须给小费。她们不容易,难道我们就容易?一顿早餐绪三次咖啡也不过是她的本职工作。

其实我觉得粉先生说的也很有点道理。小费是什么?是顾客享受了服务之后对服务员的感谢,也是鼓励服务员提供高水平服务的激励制度。而小费制度发展到今天,基本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变成了西方外出就餐的礼仪之一,账单上直接印着小费一栏,由阁下填写数字,由10%-15%不等,然后再加总一并付账,有的餐馆更过分,收银机直接按15%打出小费的数额,很有点勒索的意味。那干嘛还叫小费?直接叫服务费不就完了。

但我没有粉先生那么爱较真儿。而且在北美生活以来,餐馆的服务基本上还是令我满意的。通常我按15%付小账,服务特别好的,我加到20%,服务特别不好的,减至10%,在极端愤怒连餐厅经理都要出门道歉的情况下,再给小费不是很荒谬吗?出于什么目的给小费都好,但是我反对为了显示自己有钱而不分青红皂白大洒小费。那就不是感谢而是“打赏”,是对服务员和自己的双重侮辱。

北美的餐厅制度不一样,有的是侍者保留全部小费,有的要跟餐厅分账,后者有点不公平。餐厅的装修好菜式好,已经都算在菜价里了。而小费是对侍者服务的感谢。番薯有个同事既爱出外就餐也爱动脑筋,为了帮助保护服务员的利益,和维护健康的小费制度,他在餐馆用信用卡结账的时候,小费一栏永远填写:零。自己另外掏出现钞来付给侍者。

我们现在都效法这种方式。

噫耶,噫耶,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听说冰天雪地的Algonquin公园更漂亮,最近连场大雪,我们忍不住先去多伦多附近一小时车程的米尔顿和咸密顿兜一兜。那里处在尼亚加拉大断层,小型瀑布星罗棋布。现在一年比一年暖,想看到尼亚加拉大瀑布再次冰冻恐怕遥遥无期了,冻上个把小瀑布也行啊。

谁知零下十度还是不够冷,连小小瀑布都只结了一半冰。去看瀑布的路上也没大雪封林,反而地上是接近透明的薄冰,被雪地摩托轧出两道车辙,我老人家结结实实在冰上摔了5个屁股墩儿。

上礼拜北美继续下暴雪,咸密顿地区终于有点看头了。

一步一个大脚印儿,这地方原本应该是停车场。

野草都变成白绒球了。

尼亚加拉断层也算是地质上小小奇迹之一,号称“安达略省的长城”,仅在咸密顿地区就形成100多处瀑布。

“魔鬼酒碗”瀑布,这会子魔鬼只好吃冰棍儿了。
devil

洗手屋

在多伦多上厕所很方便。无论是咖啡店、快餐馆、商场、甚至公园的管理处、停车场,一定会有一个干净而设施齐全的厕所。在这里就很少遇到那种找不到厕所、或者厕所脏到你不忍去用、又或者上了厕所找不到纸的尴尬局面。

即便是在公园内徒步游览,也经常能看到这种旱厕:无给排水装置,但由专人每天清理,每个人用过之后洒一把备用的松香。

厕所有很多说法,“toilet”,“washroom”,“bathroom”,”lavatory”……北美一般委婉呼之曰“restroom”,像我们不说厕所而雅称为“洗手间”。这一个简陋的旱厕,上书 “rest house”。一间茅房而已,还house?细想也很合理,再小,架不住人家也是独栋的。

那么酒店和高级商场里,那些带化妆间的豪华厕所,是否应该叫“rest suite”?

泊车狂

Seinfeld里,乔治说他们家祖传的对泊车位有偏执狂,尤其是他爹。有次大家商量着想借他爹的车用,乔治说:“没戏,我昨天刚去看过,他抢到了一个最牛逼的车位,估计这一礼拜都舍不得挪窝儿。”

我对车位的要求没有那么高。当然我也很懒,少走一步是一步,以前经常和我姐一唱一和地讽刺我姐夫:“逛百盛呢,您这车都快停到城乡购物中心去了。”不过也正因为我懒,所以不耐烦在商场门口一圈一圈地转,力图找到一个最靓的车位才够威。番薯同学是有一点点偏执的,有时候逛那种小MALL,他会把车停在东边这家店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把车开到西边那家店门口,再进去——有那功夫,您多逛会儿不行么?

不过最近我楼的车库粉刷工程,几乎把我变成了乔治那样的靓车位偏执狂。本来每户在地下车库有一个固定车位,不用争不用抢,这个车位碰巧还离电梯很近。可是最近管理处决定把车库的墙刷一遍,地上重新划划线。施工期间,所有车辆都要停到地上,管理处给联系的指定街区。不是一直停在那里哦,这些是临时车位,每天早上8点半之前要把车停到指定地点,晚上5点半您受累再开回车库来。最可恨是他们丫加拿大人的工作效率:这么点子破事儿,要干俩礼拜!这要在中国,别多,就雇俩人,磨着洋工也用不了一礼拜吧?

对于我们这样不开车上班的人来说,每天早晚专门去挪车,是很大的工作量。番薯同学都要苦恼死了——他原本每天早上9点起床,10点到公司,晚上6点多7点走人。现在每天被迫早一个钟头到办公室,按理下午可以提前一个钟头走。可是大家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怎么好意思走?你说你来得早,谁看见了?他们公司的传统就是晚来晚走,就算你6点钟就坐在办公室,别人十点半来上班,仍旧以为你是前脚刚进门的。于是他就只好每天把自己的回笼觉白白奉献给公司。

临时车位很紧张,而且并不是对号入座的,好位置先到先得,去晚了就要停得很远,辛辛苦苦走一条街回来。早上在去往地下车库的电梯里,挤满了蓄势待发的人,大家都紧张地戒备着,盘算着怎样既能礼貌谦让地下电梯,又能第一个把车开出车库。

昨天看到管理处一张新通知:车库虽然还未整体完工,但是访客泊车位可以暂时借用一天——也就是说,如果今天晚上能把车泊到访客车位,明天早上就不需要挪车了。一天,舒服一天也好啊,我鸡贼地抢了一个访客车位,长吁一口气上楼。

上楼以后才发觉今天特别馋,想约番薯同学吃大龙虾去。可是如果再出去,我的靓车位就没了。出去狂擦一顿就意味着明天要起大早去泊车,想到这里我几乎理解到乔治他爹抢到一个靓车位一星期不肯出门的心情。

于是我沉浸在一个从6岁开始就不断问自己的问题里:我究竟是更馋,还是更懒呢?

我深深地思索着。

思索着……

索着……

着……

龙虾真好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