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颜

粉丝们喜欢在论坛上贴心爱明星的大头照,然后骄傲地说:“瞧我们家xx的近距离素颜,这才叫天生丽质!”

依我说,明星们就是给人看的,你又不预备把她娶回家去,扮相好看也就够了。而且,那些“素颜”照片,多数都是化了妆的。粉底、眼线、唇彩……一样也不少。只不过她们平时在镁光灯下,都画着晶晶亮乌眉赤眼的舞台妆,所以一到台下,马上给人“洗尽铅华”的感觉。其实不过换了生活妆,也都是爱美的女孩子,何况出门还有那么多记者盯着拍照,多少也得收拾一下头脸。

“天生丽质”这回事恐怕是有,但拍成照片又不一定。早有人说,脸孔上镜的明星生活中不一定好看;银幕上的中等美女台下往往惊为天人。说明现代摄影技术未能登峰造极,拍下照片往往都比真实容颜褪色,要想百分之百还原,必须下重手落妆。

近年来流行“裸妆”,稍有技术的化妆术,已经不再满足于将五官变大,重点是填平脸上瑕疵,力图以假乱真。说起裸妆,我就想起张国荣和陈百强结怨的事,江湖盛传早年间二人同属注重形象的偶像派,颇为惺惺相惜。直到有结伙去夜店玩耍,大家赞陈百强面色均匀皮肤无暇像打了底妆一样,陈百强说不台下我从不上妆。荣少年轻气盛,冷笑一声抽起一张纸巾,铺在Danny脸上用指甲轻轻一划,纸上马上现出一道粉底印子,Danny大为尴尬,从此两人决裂。

其实裸妆在近距离下也是可以瞧得出来的,夜店里光线朦胧,而且自己不常化妆的人,眼睛就没有那么毒。何止裸妆,就算是低调一点的淡妆,拍出生活照来也不明显。如果照片上就粉光脂艳的,镜头下基本已经浓得没法看了。有一次我有个必须上妆的场合,人家帮我找了一个半专业化妆师来,才化了一半,我在镜子里就看不下去了,终于洗了脸自己来,我豁出去按最重的手法抡了个全活,化妆师在旁边看着冷笑道:“你这个妆,在我们看来就等于没画。”

咱们普通老百姓出街用不着艳光四射,化淡妆是为了让自己和他人舒服。但是追求极致的“裸妆”也有点不怀好意:明明关上门倒腾了倆小时,偏做出一幅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大方样儿,也太有心机了。有时候还宁愿用一些闪闪的化妆品,故意捯饬得身光颈靓,给自己打气:我还没有放弃自己,在这个生活舞台上,我还没有退场。

偶像派

image在电视里看到某炙手可热的新进偶像登台,把一首歌唱的荒腔走板,不忍卒听。伊的长相也有点奇突,我一壁烫衣服一壁摇头,查理问我:为什么那么看不上她?我摊摊手,真不是我刻薄,实是找不出一个优点来。查理不服气地问:“可那么多人喜欢她,总有些原因吧?”

那可不一定。多年前我就研究过这个问题。大家普遍认为长得好看的就是偶像派,貌不惊人才是实力派。所以周星驰总是竭力说:我是偶像派的,葛优才是实力派。八十年代初期的谭张之争,很多小朋友都没有见识过吧?彼时谭校长是一呼百应的偶像派,张国荣被封后起实力派。哥哥的美貌是公认的,怎么他倒不是偶像派.?其实很正常嘛,美貌也是一种实力。既没脸蛋身段,也没唱功演技,又能广受大众欢迎,那就只能是人格魅力了,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偶像派。

然而这种莫须有的爱情,只限于遥远的崇拜吧。近到两个人的关系,恐怕还是冷静点好。热恋的时候,讲条件殊不浪漫,你爱我若还能举出一二三四五,未免太精明,最好无关我的身家,相貌,职业,性情……就算一切损毁,也还坚定不移。凭什么?没有原因的爱,十分可疑与可怖。既然可以随时发生,就分分钟有可能失去。

我有个同事,之前失恋过一次,现在想成家立室,十分谨慎。伊最恨人家说:“我什么都不在乎,我的一切都可交给你——”说的可真好听,您都有什么?频频用一颗心与人交换,还不是放在自己胸膛内,后悔了,灰都不用抹就再送第二个,敢自倒便宜。

要么爱皮相,要么爱心灵,总得图一样。即便是贪你的钱,花的起就给她吧,人人都有一个目的,总好过提心吊胆过日子。和一个人在一起,总需要理由的。如果什么都没有,至少是幽默感吧?能让你笑出来,就可以过一生了。难怪达叔都有四个老婆。

穿白衬衫的男人

image收拾东西的时候,找出几盘卡式机盒带,是外国电影的录音带。因为小时候我是一个爱上什么就不撒手的人,喜欢一个电影,看多次还不够,还要买原声专辑,里面加上对白,更加有气氛,戴着耳机就可以沉浸在电影的情绪中。就因为这样,我几乎背下了整本狮子王。这些盒带里面,有两套都是 “英国病人”,一个原声音乐,一个电影录音。可以想像当时真是爱不释手。“英国病人”胜在演员出色。原书其实并不好看,不过是一个婚外恋故事。若不是拉尔夫费因斯,一定没有耐性看下去。

他的演技令人觉得这就是一场令人方寸大乱的恋爱。是,战争不过是点缀,恋爱才是瘟疫。

而且他那么美……不是那种舞男式的英俊。伊的气度令人心折,随便穿件白衬衫卡其裤,挽着袖子站在市集上,沙漠中……不言语,姿态高贵。

白衬衫真是最性感的衣服。漂亮的人穿上,更加惊心动魄。想当年红姑在“纵横四海”里面,绑一条粗辫子,穿一件白衬衫,还掉进泳池里,鬓角湿漉漉的,更显的浓眉长睫,“淡极始知花更艳”。张国荣是天生尤物,但是他哪个扮相都抵不上89告别演唱会上唱“想你”,嫌热除了西装外套,只穿一件白衬衫,边唱边随意地解开腕扣,挽起袖子,松脱领口……难以言喻的慵懒性感,还什么都没有露,台下已经一片尖叫。

或者不用说到那么远,即便中等身材,剪小平头戴近视镜的男人,穿件白衬衫在办公室忙碌,伏案,开会……忙了一天,衬衫略有些皱,散发工作美。穿白衬衫甚至没有气质要求,只得一个条件,就是一尘不染。不仅衣服干净,人也不可邋遢。

还有,就是不要买jack&jones的花边透明白衬衫,款式花哨,料子贴身,象舞男。

林夕的样子

林夕的样子

年初香港各大排行榜纷纷颁奖之际,有人指责林夕产量太巨,一年交300余首,间中难免有行货。再这样下去,恐怕不用很久就会把自己写残。让我想起“我的前半生”中子君的师傅小胡须张允信说:“徒弟,我接到一单生意,有人向我订制五百具艺术品——”子君即刻截断他说:“艺术品断不能五百五百地生产。”沦为作坊了。以前的林振强号称“词匠”,是个美称来的,取“巨匠”之意。但我是个多心的人。我疑心是不是也在说他写得太多,有点“匠气”呢?
其实歌词也不过是一首歌的标本,但是当这些歌曲差不多左右了我们的感情生活时,我们也只得爱上林夕。爱他就恨不能将他包包起,最看不得他到处睡——林夕有时简直是“人尽可夫”,叱咤903的专业推介榜(http://www.881903.com/main/cr903/)在网上是附歌词的,你可以看到几乎每个红歌手,每个知名作曲人大名旁都陪着林夕,快成了百搭了。可是,这究竟有什么不妥吗?

说实在话我更偏爱黄伟文,因他的“狠”,这么多的填词人就只有他肯“去到尽”,根本不留想象余地,不屑什么余音袅袅,乍一听就象挨他蒙头一棍,解恨。大概是我变态,所以喜欢这种被揭疤的快感。事事都憋到内出血是不行的。但无论我怎样喜欢黄伟文,我也得承认林夕是最“专业”的。黄伟文额角简直像凿着字,不管写给谁的歌,都挂着WYMAN 的标签。而林夕写歌像演电影,可以轻易地入戏。他专业到了可以配合任何一首
歌的氛围,打造每一个歌手的个性:
“音乐工厂”时期,无论是“赤子”,“似是故人来”,亦或“青春舞曲2000”,他的每首作品都带着浓浓的身世之感,台湾——香港,过去——现在,维多利亚港这样璀璨奢靡,一回身却只见肃蓝的天幕,和自己硕大无朋的背影。正是罗氏墨镜里的香港;

王菲是个没有太多深度的人,我想林夕也无从去了解,只得抽离了感情去表达一种混沌浮躁的状态,永远在梦游,永远被催眠,一切无所谓,像在游乐场里玩“激流勇进”,超速前进时有即将失控的凄惶的快感。若即若离,半真半假,“最好没有人听懂我说什么”,刚好王菲的广东话永远无法说得“正”,咬字有一点怪,效果于是更奇丽;

到了张国荣的“红”,呵,林夕简直像我们一样被哥哥“勾引”了,眉梢眼角净是怨毒。听“红”,“偷情”与“怨男”,尽管意识那样大胆露骨,我也想不起哥哥的性取向,只是那么逼真地感到纠缠的暧昧:我的话多,你的话少,挣扎;你的手湿,我的手冷,勾搭——

新近莫文蔚“一朵金花“全辑铺天盖地的电子乐中,仿佛可以看见小莫在丝质床单上肆意翻侧,身上幽暗的金属粉末落了一天一地。而在雷颂德的跳舞机里,林夕也成了没头脑和不高兴,没心机的呓语配上黎明陈慧琳摇头晃脑的样子,放弃了思维,完完全全“听身体唱歌”;一掉进陈辉阳的陷阱,林夕不自禁地染上80年代的一点哀怨与自怜,连落寞都是优雅的,可以谈谈情,可以跳跳舞,有时嘴角也有嘲讽,讽刺的不外是自己——

卫斯理有本小说叫“原形”,开篇就问了一个问题:“一杯水,当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它是什么样子的呢?”当我们听不到声音时,林夕是什么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