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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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能在办公室谈恋爱,有很多显而易见的理由,比如说不能专心工作、私人情感影响专业判断。也有很多人持不同意见:夫妻同在一个公司有利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而且⋯⋯在并肩战斗中产生感情是太容易的一件事了。再说了,可怜的小白领每天也不过是两点一线,你让人家到哪儿去找对象呢?总不能都去八分钟相亲吧。

公司担心你因恋情影响工作是一回事,自己如何面对同事VS爱人的角色冲突是另外一回事。两人相亲相爱的时候无所谓,除了上班偶尔有点神不守舍,也造不成多大灾害。可是关系一旦破裂,就像离婚了仍被迫住在一起的夫妻一样,本来你永远都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但每天不得不跟他狭路相逢,还得强装微笑。而这场戏因为有同事在一旁围观,而变得更加难演。你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展览你的感情生活?你得有一个异常强大的心理素质。

艾佛列德.德索萨神父的布道词经由韩剧金三顺更有效地传遍了白领出没的大街小巷,“去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伤一样,跳舞吧.像没有人在围观一样,唱歌吧.像没有人能听到一样”,这一串排比句听上去是很潇洒的,但是真能毫不费力做到的人多半也有点缺心眼。人是社会动物,怎么能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呢,尤其是在公司里,对待私生活的态度同样会成为衡量你工作能力的标准。

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某外企的一对夫妻A男和B女,结婚多年感情融洽,谁知B女迷恋上了公司里的一名青年男工C,婚外情败露之后A男大怒,执意要跟B女离婚。B女为真爱净身出户投奔男工C怀抱之后,发现男工C其实并不想与她天长地久,因此又走回头路要求与原配老公A男复合,A男当然不愿意做回收站,越想越气,竟派人前去把情敌暴打一顿。男工C也不是好欺负的,手握着被殴打的证据,以刑事诉讼威胁A男,这下A男和B女都慌了,于是两人花了二十万和男工C私下了结了官司,并且在共同和男工C周旋的过程中重燃爱火,胜利复婚。

我不知道你听明白了没有,反正全公司的同事为了把这件事八卦清楚,所用的时间足够做出一个新产品了,这对公司来说不能不算一个损失。三位当事人至今仍在同一公司,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活得好好的,两夫妻获得第二春,男工C拿了二十万大概生活得更幸福,如果不计当中那些劳民伤财、担惊受怕,这也勉强算得是个大团圆结局了吧。同事说这故事简直够得上《知音》封面故事的标准,题目都给他们想好了:“孤独职场中的情感来回”,副标题“爱妻,今天我要再次娶你”。

感情的事没有对与错,谁也没说不许马吃回头草,浪子和浪女谁回头都金不换,不计前嫌是一种高贵大度的品质⋯⋯如果这一切都在私下里进行,哪怕再奇情十倍也不过是年老时回忆的佐料。但是能每天坦然面对同事异样的眼光和不怀好意的微笑,心还真是不一般的宽。

或许咱们应该给艾佛列德.德索萨神父再添上一句:得瑟吧,就当周围同事都死了一样。

需求之层次

说起宗教来,好像我是对帝哥的理论有点逻辑上的不认同,也有人觉得我是主观意识太强而无法接受权威的洗脑,实际上这都不是主要原因。事实上你加入任何一个宗教,都不可能只是单纯的思想上的皈依,这意味着你自动成为一个社会组织的一分子。而这个组织,不管是党派、宗教、社团,甚至是兴趣小组,有时候可能会给你撑腰,另一些时候也必定要你承担责任。这种拉帮结伙的事儿,是我最不乐意干的。

别误会,我不是那种孤芳自赏独来独往的人,我无限赞成聚众吃饭、打牌、野营、篝火晚会……但是不必每回都是同一伙子人。合则来,不合则去,兴之所至,千万别弄成每周一次,跟过组织生活一样。我极之害怕这种“我是社团一份子”的归属感。

据说这种归属感可以满足人类尊重他人,和被他人尊重的需求,属于高层次的需求。而我呢,我不知道我是没发育好,还是发育得太好了,一直没有这方面的需要。我不需要待在一个群体里,一呼百应或者同声同气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及价值。这个问题十分深奥,就像我对爱一向不饥渴,是因为我麻木不仁呢,还是因为我的人生中从来不缺乏爱?

能不能被人认同、夸奖,对我来说真的不算一件大事。或者我习惯了失望,觉得人生中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但是冏就冏在我的这些追求几乎还全都在低层次徘徊,比如我需要一个凌晨两点可以随时拉出来跟我喝酒的朋友。不,他不用懂得品酒,不用搞气氛,也不必跟我高山流水地谈心事,他只需要该喝的时候把酒喝下去就行了,我需要的是一种单纯又复杂的感官刺激。你觉得容易吗?这又算是哪一门子的需求呢,我甚至不是一个酒鬼,这种事很可能我半年才做一回,但它确实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我想人的需求大抵也都分那几类,特例没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只是每个人满足需求的方式不一样。我记得有一次在车上,听同事和老板争执:……有的消费者就是有随时嚼东西的需求……老板打断他:米高,那不是需求,那是行为模式,是消费者满足需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