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感”的所有文章

你看粉丝多可怕

第十次在电视中看到我偶像强尼德普当选世上最性感男人的新闻。我有点不服地说:“德普演技是不错,非常有性格,你也可以说他很有魅力……但是和性感不大沾边儿吧?”

番薯在旁边长吁一口气:“这句话我忍很久了,一直没敢说。”

“啊?为什么不敢说啊?”

番薯老实地说:“我怕你抽我。”

大家看看,在我们这个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里,绕是我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粉丝,还有这么大的杀伤力……我直流冷汗。随便儿公鸡我的偶像们啊,随便儿。

说起性感,我们老一辈还停留在乔治克鲁尼和理查基尔呢……当然,乔治克鲁尼依旧是,理查基尔年轻时。毕毕特和汤告鲁士凋谢之前也有他们的性感瞬间。基努我喜欢,但他是块木头。裘德洛在我看来是长得最好看的男星了,谢顶前是雕刻一般的美少年,难得还有气质——他也不性感。也许太美了,光让人惊叹。另外多年前有杂志拍到他的后院裸身晒鸟,据说很小,很小。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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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最近在给香水做推广,所以我被邀请频繁试香,各种香水样版收了一抽屉,有一次不慎错喷了一只男香——还是一只不太好闻的男香,结果一整天像跟一个陌生的、我不喜欢的男人耳鬓厮磨在一起,烦躁得恨不能马上去沐浴更衣。

当晚在终于能洗个澡重新做人的时候,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香水和男女关系的问题。虽然时尚杂志一再告诉女人,扮靓是为了爱自己,用香水是为了让自己愉快,连学做菜都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但是调研结果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人的香水是为了别人喷的,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更好闻。但是这种需求仍可以被继续细分,针对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有人喜欢清晨更衣之际喷香水,希望老板同事客户以及公交车上的陌生人都觉得自己沁人心脾,有人习惯晚上沐浴后用香水,来取悦和自己最亲密的人。1954年,当有记者问玛丽莲梦露穿什么睡觉,性感女神说:“只有几滴N°5。”香奈儿5号从此成为传奇。

但在这些心醉神迷香艳浪漫的故事之外,还有一个挺尴尬的技术问题:你的香水不仅会留在对方的鼻子里,也会留在对方的身上。香水不是滤过性病毒,不至于像H1N1那样,对坐一起吃饭聊天都有可能中招。但若是肌肤相亲、贴身纠缠就一定会沾染上。虽然每种香水都有前调中调后调(基调),而香水与体香混合后,在不同人身上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对香味敏感的人,多半还是可以闻得出来,你是否昨夜在一个女人香闺里共度春宵——OK,你可以淋过浴再来上班,但是衣服上仍然会留下蛛丝马迹。

电影里经常有偷吃不抹嘴的男人带回衫领上的口红印,导致婚外情败露,这行径其实很可疑,除非有心机的女人故意设局陷害,否则谁会精心涂红两瓣嘴唇然后齐齐整整在领子上印一个唇印留念。而且这是一个非常容易解决的技术问题,很少男人愿意对一张鲜红欲滴黏黏呼呼的嘴亲下去,拿张纸巾擦掉唇膏再亲热也不迟,何况各品牌早就研制出了不脱色唇膏。

反而香水像一个无孔不入的奸细,不动声色地出卖你。女人应该常年用一只心仪的香水,让对方身上永远带着自己独有的味道,或者坚持不用香水,以便能够敏感地闻出对方身上陌生的香水味——不要相信他今天车上载了一名女同事的鬼话,除非女同事把香水泼在他身上;地下情人若想逼他摊牌,在幽会时使用一只带有自己独特印记的香水,它不仅要“强烈得像一记耳光(可可香奈儿女士语)”,而且还不能是那种人人都可能用的“街香”;狡猾的坏男人若想平安无事,应该买一式两瓶香水赠与妻子和情人,但女人在这件事上多半没有那么驯服和乖巧,嫉妒心会使她们想尽办法查出情敌用什么牌子的香水和化妆品,然后故意推翻她的一切。另外一个办法是,干脆自己选一只浓烈的男香,压倒性地掩盖一切偷情的味道——所以我碰到那种香喷喷、相隔五米都让人熏熏欲醉的男人,总觉得很可疑。

低腰裤,性感沟

(报纸稿)

低腰裤流行了这么多年,以至于它改变了腰位的标准:以前正常裤腰的裤子,现在叫“高腰裤”;而挂在胯上的露脐“低腰裤”,已经成为普遍正常裤型。如今真正的低腰裤,早已渐渐溜下胯,顺着耻骨的方向去了。

向来时尚服饰也不是未了让全体大众穿着都好看。细腰长腿面容冷冷的模特儿站在T台上其实穿什么都漂亮,咱们长相参差不齐的老百姓就得碰运气:有的潮流适合你有的不。但是我实在想不出低腰裤能把谁的体型衬托得更美观?无论谁穿上双腿都无端短一截。也许低腰裤的设计灵感来自于孕妇,或者中年发福“好大油肚”的男人——他们找不到那么宽的腰带,所以只得把肚子让出来。

每次我在超市中看到冷柜旁的理货员小姑娘,猫腰辛勤劳作时把整截白花花的后腰露出来,都要担心她长期受凉导致风湿;在地铁中看到黑人兄弟一身HIP HOP打扮,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裤腰带上,站起来也不肯提提裤子,裤管肥大地坠在脚面上,露出半个八月十五,我就忍不住想,难道人类对性感的极致追求,最终都着落在各种“沟”上?那一片半开半合、深邃暧昧的阴影,比一览无余的肉身更加勾魂摄魄:DEEP V的设计为的是露出乳沟,女明星们动用神奇胸垫、配合抱肘夹胸的姿势使其发扬光大,制造出的效果往往比露半球更加轰动。有一次我抱怨公司的新政,要求女员工穿凉鞋不得露出脚尖和脚后跟,在座一位时尚杂志女编辑马上追问:“那末许不许露趾沟?”原来现在流行一种浅口鞋,浅到将将盖住指甲,特特儿地要把脚趾缝露出来。我不知道趾沟能有多么吸引,但这种鞋子无疑对个人卫生要求极高。

然而低腰裤露出的远比股沟更多。还可能包括衬裤、内裤牌子、汗毛及纹身。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后腰及股沟露出来不算走光,而内裤露出来就叫走光。于是大家又只好在内裤上下功夫:低腰、T-BACK、或者干脆不穿。上礼拜天的傍晚,我在商店门口看见一位窄肩膀水蛇腰的时髦男士,举着电话袅袅地往里走,一只手慵懒地把恤衫下摆撩起来,他穿了一条超低腰的牛仔裤,即便天色混沌我也清楚地瞧见了……一丛耻毛!看来以后除了穿比基尼泳装之前要脱毛,穿低腰裤之前也得清场。

而且从那一刻我终于认识到,低腰裤跟DEEP-V比,更是旱涝保收的性感:平胸女性若不用WONDER BRA,有可能叉开到肚脐处也看不见旖旎风光。而低腰裤则没有先天条件要求,在这件事上,男与女、美与丑,众生终于平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