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尚”的所有文章

你和他衬吗

你有没有经历过下列苦恼:你是一个热衷时尚沉迷配搭的都市女,男友却是酷爱运动登山涉水的户外男,你其实是挺欣赏他的阳光活力的,但是……他坚持一年365天全年无休的运动裤和长短Tee,作为最女人最重要配饰的男伴,和你走在一起未免也太不搭了吧。况且他只肯光顾运动服饰店或户外专业店,还竭力向你推荐ADIDAS的运动款彩色小T恤。你该怎么让他明白不是越鲜艳越时髦?

又或者,你是一个名牌包包项链高跟鞋一丝不苟的淑女派,他是一个崇尚自然支持环保不修边幅的geek,你们倆结伴出门看上去硬是不像去同一个场合,他还对你花3000块钱买一个帆布做的包嗤之以鼻。穿衣打扮是小事?不,审美根本就是价值观的一部分。你有时候会想,如果他完全不欣赏我的风格,他究竟为什么会喜欢我?如果女为悦己者容,应不应该改变自己迁就他?

完全没有这个必要,谁更靠谱就应该按谁的来——维多利亚.贝克汉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你做出了榜样。90年代末刚从一个流行歌星变成运动员家属的时候,她也曾经想贤良淑德地好好配合足球先生的工作来着,然而整天以CAP帽和球鞋示人,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乐趣和声誉。所以她才痛下决心,花大价钱学习时尚,同时改造老公,带领贝克汉姆一起走向时尚ICON的道路。十年过去了,名牌女王+都市型男的组合已经使贝氏夫妇成了一块时尚的金字招牌,市值3500万英镑。小贝不用再担心足球是碗青春饭了,就像可口可乐一直骄傲地宣称,即便一夜间它所有的厂房都被烧成灰烬,它的品牌价值也可以让它再次成为跨国大公司;贝克汉姆现在也可以说,就算哥这只神奇的左脚废了,咱也能过上富裕日子。

珠联璧合的形象不止一次挽救了他们的婚姻:无论小贝传出多少足以让全世界哗然的绯闻,两人在镜头前都是相亲相爱的连体婴,为了“钱”途,咱这婚姻也得无坚不摧,必须的!

反过来再看因《欲望都市》成为全世界熟女代言人的萨拉.杰西卡.帕克,她和她的好朋友老公马修博德瑞克,无论在红毯上还是大街上都是那么不搭调,相对于她的华丽时髦,老公就像是美国五金店宣传单页上的家居男,带着一朵憨厚而羞涩的微笑。没错他们的关系倒是很和谐,令人感觉像是从高中就认识的同桌同学,只不过女的跃上枝头变成了凤凰而男的按部就班地当了小镇银行职员。他们和谐到男方屡次偷吃女方仍能代为遮掩。可惜SJP粉饰了十年太平终于也不耐烦了,在《欲望都市》电影版第二集开拍之际终于传出了SJP搬出去独居的新闻。我忍不住地想,如果马修叔穿得好一点,大家看他们顺眼一点,会不会有点帮助呢?

可是衬到绝也未必就能天长地久。史上最赏心悦目的情侣档不是皮特和朱莉,而是裘德洛和西耶娜米勒,俊男美女的组合,配上绝佳的穿衣品味,不约而同的英伦文艺气质中一点不经意的嬉皮风,让他们走到哪儿都是伦敦的一道风景。可惜这全世界最美的男人选女人的品味远比不上他的穿衣品味:出轨也就算了,你还跟保姆出轨……

可见光是外表衬没有用。两人互相了解到一定程度,反差巨大的外型也可以是一种矛盾冲突的美。如果他有足够的自信穿牛仔裤站在经典小黑裙的旁边,用宠爱纵容的眼光看着你,那也就是一种最时髦的混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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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外音: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啊,两个月前写的稿子,我等杂志出街的这么一会儿功夫男爵夫人西耶娜和华生大夫裘德洛竟然复合了……%^%$#@

牺牲值多少

我认得一个在外企工作的漂亮女孩子,她留有一头齐腰长发,没烫过没染过,漆黑笔直。这么美的长发当然不愿意梳起来,她一身利落的短西装高跟鞋配飘逸长发简直就是办公室一道风景,别提多么潇洒与飘逸了。结果有一天,她要转去别的部门做咨询项目,老板跟她说:“你这头长发,不符合客户心目中专业咨询人士的形象,最好剪了它。”她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到什么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就只好去理发店剪成了英姿飒爽的齐耳短发。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就知道这是多么大的牺牲。理发师告诉我,十个自愿来剪短发的长发妹,差不多有九个在第一剪狠狠落下的时候都忍不住会哭。男人尽管说什么头发长见识短,好像因为它不痛不痒就没有生命力,但养一把长头发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得花多少时间和金钱呵护它:洗发水、护发素、发膜……又洗又吹又梳,拉直、焗油、修剪,热风筒怕吹断了,睡觉怕压坏了,夏天怕热冬天怕风,洗头水广告上那迷人地轻轻一甩,背后是多少功夫,就为了一份工作,剪掉它?

留长发不仅为漂亮,它还可以是你的签名式。在这个讲求个性的时代,大家都练有一两下散手,David的黑色细胶框眼镜、Ellen的字母项链,Zoe的超大公文包,Lilian永恒的三寸高跟鞋,以及……长到腰际的黑发,是这些小小细节把我们从一个大厦里面目模糊的张三李四中区别开来,给紧张苦闷的职业生涯带来一点小小的乐趣,什么?每天上班脸上换上同一副温和礼貌的专业微笑还不够,现在他们连处理身体发肤这点尊严都要拿走?

可是没有办法呀,这种事不会写在员工手册上,也不属于歧视的范围。社会的法制系统发展越来越健全,男女不同工统筹可以抗议,妇女怀孕期间不得被解雇,但是这种无名肿痛永远无药可医。因为以貌取人是千百年来大家的偏见:艳若桃李的女人是花瓶,留长头发的女人生性柔弱,男人斯文干净讲究穿着是同性恋。你以为老老实实穿套西装就能混职场了?情况远比这个复杂,各行各业都有不同要求。越不修边幅的技术人员越让人觉得可靠,广告公司的男设计师最好光头或长发,就像导演经常留一把大胡子,否则就不像艺术家。有个著名的民营电脑公司,一向要求员工着装朴实低调,可是近年来设立一个新部门,专门研究竞争对手苹果公司的电脑。这新部门招收员工的首要条件就是特立独行有创意,除了人品精灵古怪之外,连着装都要求非常时尚。你当然也听过某时尚杂志的员工大白天都得穿着沙沙响的晚礼服办公,某奢侈品牌招一名店长,暗示猎头候选人至好是男同性恋。

想好,你总得扮演一个角色,这些牺牲都还算身外之物,看你肯牺牲多少,值不值。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应该找一份自己喜欢做的工作。这并不是开玩笑,我有一个朋友已经做到唱片公司高层,他当初选择这一行,除了喜欢音乐,很大的原因是他们公司任何时候都可以穿短裤球鞋上班,并把脚搁在桌子上。

又爱又恨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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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跟我类似的感觉:每当穿着浅色衣服的时候,就特别容易出事故。哦,我所说的事故,不是车祸现场或者摔跤崴脚这样的。而是比如说勺子落在汤里溅起汤汁;或者挤爆番茄酱不慎抹上衣襟;可乐咖啡洒了一身……以及上次提及的有惊无险的鸟屎事件。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家用百科小能手,而且那种雪白柔软的布料,好像一被玷污就万劫不复似的,洗得掉污渍,也洗不掉那种沮丧。

也许你会说,那是因为污渍在白衣服上特别显眼的缘故。黑衣服穿久了一样可能油点斑斑——对,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善于妥善保管衣物的人,就凭我这不顾一切胡吃海塞、以及走到哪儿靠到哪儿的仪态也不行。黑衣服当然也会残会旧,但是穿着黑色衣物的时候,真的不会发生那么多戏剧性突发事件。也许是怕弄脏白衫的心理压力太大了,越是着紧,越容易出错。

以前我是没有这种烦恼的,从多年前还是瘦子的时候起就是全黑女巫婆造型,从头黑到脚、从内黑到外,打开衣柜要举着手电筒才能找到衣物。后来胖了以后……那也就不用提了。大码且上宽下窄的我,曾试过一次穿宽松白衬衫出门,被誉为移动的空中帐篷。这也是我至今痛恨那些没腰身或者高腰的宽松长tee的原因,再次打倒帝国腰线一万遍~~~~~~

好好,不要激动不要跑题,继续说白衫的故事。这两年无缘无故地开始有瘦下来的趋势(难道是岁数大了,吃了不吸收?!),当然,这种趋势主要还是体现在原本就不怎么太胖的下肢,我那彪悍的肩膀和上臂仍然在拳击手和游泳运动员之间徘徊。不过总归还是瘦了些哈,所以最近开始爱上了白色。白tee,白吊带,白衬衫,白色tank top……我开始理解勾姐为什么永远在买白色打底衫,它太脆弱,即便不遇上飞来横祸,洗过多次之后也不再像刚入手时那么雪白柔软可爱。我们无法让自己金刚不坏,总可以保证衣柜里那件白恤衫永远像新的一样。

据说周星驰在上海拍《长江7号》时买了300件平价白汗衫,穿一件扔一件。我辈做不到像星爷那样穿8元一件汗衫都有型,所以每次穿白衬衫的时候还是提心吊胆。每次伸手向衣架,想到今天出去可能会与人吃饭,甚至是吃火锅,就讪讪地缩回手。除非哪天出门保证不吃东西……你觉得可能么?所以那件美丽的白衬衫就寂寞地挂到了荼蘼。我知道有餐巾这回事,但是把大餐巾仔细地掖在脖领上也实在是太可笑了。

我最需要的时尚单品是双层防水成人大围嘴,理想中最少三个:一个黑色,一个白色,一个条纹……怎么就没人设计呢?

怎么才算赢

VICKY最近被客户激得冒火,事关推广活动中模特所穿的一袭裙子。

她不气客户一开始所下的指令就不清不楚,要她旁敲侧击黑暗中摸索;她也不气客户的主意一天三变,导致她加班做很多无用功。客户对裙子的最新要求是“时尚”,而当她在会议室中把千辛万苦找到的样版打印图拿给客户看的时候,客户没提具体意见,只皱了皱眉说:“这个样子不够时尚。”VICKY差点把图纸揉成一团朝客户脸上扔过去。事后她跟我说:“你知道她穿了一身多土的衣服吗?她居然好意思说我这条裙子不时尚!”

论理这件事当然是客户的不对:“时尚”可以有多种风格,仅凭这一个词,其实根本就是一个不明确的指令,所以即便VICKY拿出了一条非常时尚的裙装,也不一定能符合客户的想象。但客户为了表示自己是对的,必须诬赖这条裙子不时尚。又或者以客户的眼光,她就是觉得这条裙子不时尚。VICKY的愤怒在于: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品味!

类似的事件在广告行业经常发生:明明是可参选广告大赛的好创意,客户无条件推翻;而他们选中的那条,老土得令人不忍。大家都讨厌外行在自己精通的领域指手画脚。不过你肯定听说过一句话吧?叫“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我们初时都以为贯彻这点很容易,其实客户服务远不是唯唯诺诺点头称是这么简单。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赔笑奉承谁都会,但是涉及到具体工作,你能不能忍住骄傲、专业尊严、一时意气、艺术良心……不去跟客户理论,究竟谁对谁错?

上学的时候曾有一位人情通达的教授跟我们讲:某常用英文词汇很特殊,不按常理发音,所以经常会被念错。你知道正确的念法就可以了,当你工作中听到同事、领导或者客户念错的时候,请不要去纠正他们。为什么要忍住不告诉别人什么是对的呢?因为没有人愿意被当众指出他是错的。刚出学校的人多半都是辩论狂,最喜欢摆事实讲道理力证自己是对的。可惜生意场和大学堂不一样,不是你做对题目拿一百分就是胜者。你可以证明你比客户更聪明、更有本事、更有品味……然后呢?你的目的是拿到生意,做完工作,赚到利润,观点上的对或错完全不重要。

好像VICKY,拿图纸扔客户那一幕也不过是在心里悄悄闪过,权当已经过足瘾。然后继续笑容可掬地问客户:那么除了时尚之外,您对裙长,面料,颜色方面还有什么特殊要求?或者有没有比较类似您所需风格的样版可以提供一下?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去找,一定满足您的要求。

——至于这条裙子是否时尚,客户的品味是否有问题,咱们还是别去讨论了吧。尽早做完事是正经。您得到面子,我得到佣金,我猜,这就叫做双赢。

天啊,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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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时尚潮流是你抵死也不从的吧?原因可能是身材不合穿,只得望洋兴叹;亦可能是横竖看不顺眼。以我来说,前者可以举出的例子太多:波西米亚风,帝国腰线,face on,罗马鞋、连身裤、插肩荡领蝙蝠袖……它们之中,有的无关痛痒,并不是每个潮流都必须从善如流,忍个一季两季总会过去。另一些几乎影响了上至一线品牌下至地摊货的所有衣服,且阴魂不散,好吧我咬着后槽牙承认我在说帝国腰线。

09年经济危机的愁云惨雾中,潮流本来就开始复古,时装的流行是轮回的,而人在低迷时刻特别容易怀念过去的旧时光,失去的也许都是好的。今年最惊悚的设计一定是那些杀气腾腾的耸肩与垫肩,配上一条惨遭蹂躏的雪花牛仔裤,名媛们人人兴奋地置办一身儿,对她们来说这富贵版的摇滚范儿大概新奇得好像cosplay,被狗仔拍到的照片无论是白天晚上都像是在赶赴夜店的途中。Balmain现在红到发紫,可它的口味也未免太重了。

实用服装大概不会像T台上那样夸张,可是我已经预期到此潮流将给我带来的痛苦。你知道我家曾经有多少被拆掉的垫肩么?杂志上说卷土重来的垫肩让女性更加有气势——但相信没有女人愿意打扮成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吧,作为一个来自宽肩家族,又长着坚壮膊头的女性,我或者可以不必穿外套,直接在肩膀处加两个飞檐好了。

无论如何,宽肩风潮对肩膀纤弱窄小的人来说,还不失为一个有趣的实验。但是雪花牛仔……请看照片,我们大概都知道贝嫂有多瘦,即便是她,也显得双腿多么粗壮。而且这种牛仔——据说售价1000英镑还常年缺货——无论它怎么改良,细致地打磨漂白,仍然让我想起80年代的街头小流氓。

我猜我不能捡起80年代的流行,多半是因为我经历过。加上那时服装的匮乏,没有品牌没有动批,一旦流行,想不想穿,人人也不得不穿。前几年流行牛角扣,巴宝莉一件牛角扣的短大衣盘踞了多少小妹妹的wishlist,因为她们没穿过。而我记得生命中好几年所有的大衣都是这种扣子,恨得再也不要见到它。哪位著名时尚界人士说过:穿祖母的衣服是时髦的。我也不介意穿祖母的衣裳,但我暂时还不想把自己20年前穿过的衣服再温习一遍,或者是我的记性太好,一切还都历历在目,得不到那种若隐若现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一片80年代的怀旧狂潮中,一代天王米高积逊居然还应景地去逝了,全世界的时装大师没准开了个碰头会一致决定:对天王最好的哀悼,就是集体名言正顺地向八零年代致敬。于是秋冬的时装发布上,变本加厉地出现了紧身、亮片、双排扣捆绑式军装……可我还没有准备好重活一次,喜欢米高积逊是一回事,穿成米高积逊,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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