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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值多少

我认得一个在外企工作的漂亮女孩子,她留有一头齐腰长发,没烫过没染过,漆黑笔直。这么美的长发当然不愿意梳起来,她一身利落的短西装高跟鞋配飘逸长发简直就是办公室一道风景,别提多么潇洒与飘逸了。结果有一天,她要转去别的部门做咨询项目,老板跟她说:“你这头长发,不符合客户心目中专业咨询人士的形象,最好剪了它。”她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到什么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就只好去理发店剪成了英姿飒爽的齐耳短发。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就知道这是多么大的牺牲。理发师告诉我,十个自愿来剪短发的长发妹,差不多有九个在第一剪狠狠落下的时候都忍不住会哭。男人尽管说什么头发长见识短,好像因为它不痛不痒就没有生命力,但养一把长头发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得花多少时间和金钱呵护它:洗发水、护发素、发膜……又洗又吹又梳,拉直、焗油、修剪,热风筒怕吹断了,睡觉怕压坏了,夏天怕热冬天怕风,洗头水广告上那迷人地轻轻一甩,背后是多少功夫,就为了一份工作,剪掉它?

留长发不仅为漂亮,它还可以是你的签名式。在这个讲求个性的时代,大家都练有一两下散手,David的黑色细胶框眼镜、Ellen的字母项链,Zoe的超大公文包,Lilian永恒的三寸高跟鞋,以及……长到腰际的黑发,是这些小小细节把我们从一个大厦里面目模糊的张三李四中区别开来,给紧张苦闷的职业生涯带来一点小小的乐趣,什么?每天上班脸上换上同一副温和礼貌的专业微笑还不够,现在他们连处理身体发肤这点尊严都要拿走?

可是没有办法呀,这种事不会写在员工手册上,也不属于歧视的范围。社会的法制系统发展越来越健全,男女不同工统筹可以抗议,妇女怀孕期间不得被解雇,但是这种无名肿痛永远无药可医。因为以貌取人是千百年来大家的偏见:艳若桃李的女人是花瓶,留长头发的女人生性柔弱,男人斯文干净讲究穿着是同性恋。你以为老老实实穿套西装就能混职场了?情况远比这个复杂,各行各业都有不同要求。越不修边幅的技术人员越让人觉得可靠,广告公司的男设计师最好光头或长发,就像导演经常留一把大胡子,否则就不像艺术家。有个著名的民营电脑公司,一向要求员工着装朴实低调,可是近年来设立一个新部门,专门研究竞争对手苹果公司的电脑。这新部门招收员工的首要条件就是特立独行有创意,除了人品精灵古怪之外,连着装都要求非常时尚。你当然也听过某时尚杂志的员工大白天都得穿着沙沙响的晚礼服办公,某奢侈品牌招一名店长,暗示猎头候选人至好是男同性恋。

想好,你总得扮演一个角色,这些牺牲都还算身外之物,看你肯牺牲多少,值不值。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应该找一份自己喜欢做的工作。这并不是开玩笑,我有一个朋友已经做到唱片公司高层,他当初选择这一行,除了喜欢音乐,很大的原因是他们公司任何时候都可以穿短裤球鞋上班,并把脚搁在桌子上。

又爱又恨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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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跟我类似的感觉:每当穿着浅色衣服的时候,就特别容易出事故。哦,我所说的事故,不是车祸现场或者摔跤崴脚这样的。而是比如说勺子落在汤里溅起汤汁;或者挤爆番茄酱不慎抹上衣襟;可乐咖啡洒了一身……以及上次提及的有惊无险的鸟屎事件。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家用百科小能手,而且那种雪白柔软的布料,好像一被玷污就万劫不复似的,洗得掉污渍,也洗不掉那种沮丧。

也许你会说,那是因为污渍在白衣服上特别显眼的缘故。黑衣服穿久了一样可能油点斑斑——对,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善于妥善保管衣物的人,就凭我这不顾一切胡吃海塞、以及走到哪儿靠到哪儿的仪态也不行。黑衣服当然也会残会旧,但是穿着黑色衣物的时候,真的不会发生那么多戏剧性突发事件。也许是怕弄脏白衫的心理压力太大了,越是着紧,越容易出错。

以前我是没有这种烦恼的,从多年前还是瘦子的时候起就是全黑女巫婆造型,从头黑到脚、从内黑到外,打开衣柜要举着手电筒才能找到衣物。后来胖了以后……那也就不用提了。大码且上宽下窄的我,曾试过一次穿宽松白衬衫出门,被誉为移动的空中帐篷。这也是我至今痛恨那些没腰身或者高腰的宽松长tee的原因,再次打倒帝国腰线一万遍~~~~~~

好好,不要激动不要跑题,继续说白衫的故事。这两年无缘无故地开始有瘦下来的趋势(难道是岁数大了,吃了不吸收?!),当然,这种趋势主要还是体现在原本就不怎么太胖的下肢,我那彪悍的肩膀和上臂仍然在拳击手和游泳运动员之间徘徊。不过总归还是瘦了些哈,所以最近开始爱上了白色。白tee,白吊带,白衬衫,白色tank top……我开始理解勾姐为什么永远在买白色打底衫,它太脆弱,即便不遇上飞来横祸,洗过多次之后也不再像刚入手时那么雪白柔软可爱。我们无法让自己金刚不坏,总可以保证衣柜里那件白恤衫永远像新的一样。

据说周星驰在上海拍《长江7号》时买了300件平价白汗衫,穿一件扔一件。我辈做不到像星爷那样穿8元一件汗衫都有型,所以每次穿白衬衫的时候还是提心吊胆。每次伸手向衣架,想到今天出去可能会与人吃饭,甚至是吃火锅,就讪讪地缩回手。除非哪天出门保证不吃东西……你觉得可能么?所以那件美丽的白衬衫就寂寞地挂到了荼蘼。我知道有餐巾这回事,但是把大餐巾仔细地掖在脖领上也实在是太可笑了。

我最需要的时尚单品是双层防水成人大围嘴,理想中最少三个:一个黑色,一个白色,一个条纹……怎么就没人设计呢?

怎么才算赢

VICKY最近被客户激得冒火,事关推广活动中模特所穿的一袭裙子。

她不气客户一开始所下的指令就不清不楚,要她旁敲侧击黑暗中摸索;她也不气客户的主意一天三变,导致她加班做很多无用功。客户对裙子的最新要求是“时尚”,而当她在会议室中把千辛万苦找到的样版打印图拿给客户看的时候,客户没提具体意见,只皱了皱眉说:“这个样子不够时尚。”VICKY差点把图纸揉成一团朝客户脸上扔过去。事后她跟我说:“你知道她穿了一身多土的衣服吗?她居然好意思说我这条裙子不时尚!”

论理这件事当然是客户的不对:“时尚”可以有多种风格,仅凭这一个词,其实根本就是一个不明确的指令,所以即便VICKY拿出了一条非常时尚的裙装,也不一定能符合客户的想象。但客户为了表示自己是对的,必须诬赖这条裙子不时尚。又或者以客户的眼光,她就是觉得这条裙子不时尚。VICKY的愤怒在于: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品味!

类似的事件在广告行业经常发生:明明是可参选广告大赛的好创意,客户无条件推翻;而他们选中的那条,老土得令人不忍。大家都讨厌外行在自己精通的领域指手画脚。不过你肯定听说过一句话吧?叫“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我们初时都以为贯彻这点很容易,其实客户服务远不是唯唯诺诺点头称是这么简单。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赔笑奉承谁都会,但是涉及到具体工作,你能不能忍住骄傲、专业尊严、一时意气、艺术良心……不去跟客户理论,究竟谁对谁错?

上学的时候曾有一位人情通达的教授跟我们讲:某常用英文词汇很特殊,不按常理发音,所以经常会被念错。你知道正确的念法就可以了,当你工作中听到同事、领导或者客户念错的时候,请不要去纠正他们。为什么要忍住不告诉别人什么是对的呢?因为没有人愿意被当众指出他是错的。刚出学校的人多半都是辩论狂,最喜欢摆事实讲道理力证自己是对的。可惜生意场和大学堂不一样,不是你做对题目拿一百分就是胜者。你可以证明你比客户更聪明、更有本事、更有品味……然后呢?你的目的是拿到生意,做完工作,赚到利润,观点上的对或错完全不重要。

好像VICKY,拿图纸扔客户那一幕也不过是在心里悄悄闪过,权当已经过足瘾。然后继续笑容可掬地问客户:那么除了时尚之外,您对裙长,面料,颜色方面还有什么特殊要求?或者有没有比较类似您所需风格的样版可以提供一下?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去找,一定满足您的要求。

——至于这条裙子是否时尚,客户的品味是否有问题,咱们还是别去讨论了吧。尽早做完事是正经。您得到面子,我得到佣金,我猜,这就叫做双赢。

天啊,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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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时尚潮流是你抵死也不从的吧?原因可能是身材不合穿,只得望洋兴叹;亦可能是横竖看不顺眼。以我来说,前者可以举出的例子太多:波西米亚风,帝国腰线,face on,罗马鞋、连身裤、插肩荡领蝙蝠袖……它们之中,有的无关痛痒,并不是每个潮流都必须从善如流,忍个一季两季总会过去。另一些几乎影响了上至一线品牌下至地摊货的所有衣服,且阴魂不散,好吧我咬着后槽牙承认我在说帝国腰线。

09年经济危机的愁云惨雾中,潮流本来就开始复古,时装的流行是轮回的,而人在低迷时刻特别容易怀念过去的旧时光,失去的也许都是好的。今年最惊悚的设计一定是那些杀气腾腾的耸肩与垫肩,配上一条惨遭蹂躏的雪花牛仔裤,名媛们人人兴奋地置办一身儿,对她们来说这富贵版的摇滚范儿大概新奇得好像cosplay,被狗仔拍到的照片无论是白天晚上都像是在赶赴夜店的途中。Balmain现在红到发紫,可它的口味也未免太重了。

实用服装大概不会像T台上那样夸张,可是我已经预期到此潮流将给我带来的痛苦。你知道我家曾经有多少被拆掉的垫肩么?杂志上说卷土重来的垫肩让女性更加有气势——但相信没有女人愿意打扮成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吧,作为一个来自宽肩家族,又长着坚壮膊头的女性,我或者可以不必穿外套,直接在肩膀处加两个飞檐好了。

无论如何,宽肩风潮对肩膀纤弱窄小的人来说,还不失为一个有趣的实验。但是雪花牛仔……请看照片,我们大概都知道贝嫂有多瘦,即便是她,也显得双腿多么粗壮。而且这种牛仔——据说售价1000英镑还常年缺货——无论它怎么改良,细致地打磨漂白,仍然让我想起80年代的街头小流氓。

我猜我不能捡起80年代的流行,多半是因为我经历过。加上那时服装的匮乏,没有品牌没有动批,一旦流行,想不想穿,人人也不得不穿。前几年流行牛角扣,巴宝莉一件牛角扣的短大衣盘踞了多少小妹妹的wishlist,因为她们没穿过。而我记得生命中好几年所有的大衣都是这种扣子,恨得再也不要见到它。哪位著名时尚界人士说过:穿祖母的衣服是时髦的。我也不介意穿祖母的衣裳,但我暂时还不想把自己20年前穿过的衣服再温习一遍,或者是我的记性太好,一切还都历历在目,得不到那种若隐若现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一片80年代的怀旧狂潮中,一代天王米高积逊居然还应景地去逝了,全世界的时装大师没准开了个碰头会一致决定:对天王最好的哀悼,就是集体名言正顺地向八零年代致敬。于是秋冬的时装发布上,变本加厉地出现了紧身、亮片、双排扣捆绑式军装……可我还没有准备好重活一次,喜欢米高积逊是一回事,穿成米高积逊,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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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号

ck整个夏天,女人们又陷入了对身材的极度困扰和焦虑和对“瘦”的不懈追求中。实际上,对女人来说,夏天已经不是一年一度的减肥季,瘦,瘦,瘦,是女人全年无休的永恒功课。

一九九三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要年度,我们都应该记住它:那一年,18岁的另类模特凯特摩丝为凯文克莱拍摄了一只平面广告,画面上,她像未得好好发育的饥馑儿童一样瘦骨嶙峋,O型腿、长雀斑,但是令全世界的丰乳肥臀都黯然失色。一个女王诞生了,从那天起,全世界对自己有要求的女性——哦,也许除了少数几个坚持以胖为美的国家——就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美食了。

凯女王改变了模特界的审美,既而就影响了时尚潮流,最后民间的审美也就不得不随之变得千篇一律。不要说环肥燕瘦各有各得好,除非你打算光着身子。现今流行的那些宽袍大袖层层叠叠左披右挂的衣服,最适合穿在竹竿似高瘦的人身上,曲线毕露的女人在这样的衣服里无所适从。时尚衣衫的最佳演绎者是零号身材,也就是欧洲的32码,适合三围数字在30-22-32左右的女性。这是一条多么远而又艰辛的道路啊,但是比起超模那两条令人绝望的长腿,这起码是一个可追求的目标。难道还不值得为此少吃几顿饭吗?

其实也不见得人人喜欢零号身材,真正的零号身材,面对面用肉眼观测其实是十分惊悚的,但是很上镜,是绝佳的衣服架子。被国内美眉们网上热捧的时尚街拍,来自克里斯汀邓斯特,尼可里奇,凯特摩丝和西耶娜米勒,她们都接近零号身材,喜穿瘦腿牛仔裤T恤马甲戴围巾,一身灰扑扑,但是格外有型。新一代性感女神,翻版梦露斯嘉丽约翰逊,青春逼人身材火辣,穿低胸小礼服在红毯上颠倒众生,然而街拍中穿着休闲服走在纽约大街上就显得有点笨重——她不胖,她体重只有52公斤,而且有好几公斤长在了胸和臀上,腰围也不过25寸,但这是远远不够的。

你能说斯嘉丽约翰逊不好看吗?但那是珠圆玉润的传统甜美,新一代的时尚icon是T台上下的超模,她们形销骨立、两颊深陷、面容冷峻、眼神绝望。在看得见的将来,零号潮流只怕还得延续下去,虽然时尚权威人士一再高呼:零号身材过时了!现在呼唤曲线,崇尚健康,但是看看他们捧出的那个矫枉过正的相扑女Beth Ditto,你就觉得这更像一个别有用心的嘲讽陷阱,而不是对健康身材的提倡。女人们看了她,恐怕更自觉自愿地不吃饭了。

我有一个朋友,本是铁骨铮铮的零号体型,生产后身材没什么变化,只是稍稍润泽了一点,脸色和皮肤也都有改善,大家齐声称赞她keep fit有方,且比以前好看。她狐疑地看着大伙说:“真的吗?可我重了十斤呢。”我知道她誓死也会把这十斤弄下去的,也许她心里也隐隐觉得现在这样比以前更好看,但是“好看”不及“型”值钱,每个人的审美不尽相同,但是“瘦”是掷地有声的硬指标,“瘦”即是“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