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你的桃花源

这些年好像大家特别急着找对象。 

好像特别怕自己结不了婚。女孩子自上大学一年级就以搞定一个结婚对象为己任;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到处相亲,小学生在放学路上与男生勾肩搭背手挽手。

不到三十岁的女人被称为“剩女”。那些大城市能干的女白领说:谁是剩女?我们自己过得挺好的,根本不想跟渣男结婚。

到处在听到人抱怨,找不到条件合适的男朋友。每个人都在找找找,除了当红偶像,好像很少听人说她喜欢一个谁谁谁。

我自己也是,不知道哪儿来的焦虑。朋友跟我发微信,说她在外头吃饭,看见一个非常好看的男孩子。已经隔着杯杯盘盘偷偷看了他好久,我急急忙忙催她:去搭讪啊去借钱啊去换微信号啊!你就这么看着他有什么用!

有什么用?心里美啊。像开了一朵花。

我都忘了,我曾经特别享受暗恋的感觉。小时候暗恋一个男生很多年。平时淡淡的没什么交集,偶尔说几句话装作若无其事,那种滋味又甜又苦又委屈又骄傲。一个不经意交换的眼神已经肾上腺素狂飙,够自己脑补上几千字的同人文。偶尔他对你亲切一点,小甜饼可以吃上好几天。你不喜欢我又怎么样啊,我已经享受了恋爱中最精华的部分。

事实上,我根本不必知道你喜欢我与否。知道了就有可能失望。被人拒绝固然失望,慢慢发现你不是想象中那个人,更失望。

因为太想找个伴一起吃饭、睡觉、逛街,看电影,就像上大学的时候急需一个人陪你一起吃饭、打水、上自习、说老师坏话…..忘了这些事其实朋友也可以陪你做。只是交一个志同道合的知心朋友也很难。而对异性伴侣,其实我们要求没有那么高。

逛街,他什么意见都给不了,只能在旁边帮忙挽着包,有时候还摆一张无精打采的臭脸;看戏,他一个梗都不知道,根本不知道你在笑什么。

目前男朋友的最高标准就是:对你好。这个好,还不是知情识趣、爱人以德。逢年过节给你买礼物发红包,当街敢跪下来给你系鞋带,就是万年暖宝宝了。

假设这算爱你,那么你真的爱他吗?

人怎么可以为了害怕孤独谈恋爱呢?我情愿你为了肉欲谈恋爱。

事实上,只有当一个人克服了孤独感,能够毫无困难的一个人生活,他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也不是说让你把爱埋在心底孤独终老。我觉得在没有遇到命定伴侣之前,不妨用暗恋丰富一下精神生活,享受一下恋爱感觉,并且学习一下如何去爱。

你都可以隔着几个次元爱你的爱豆了,暗恋一下别人有什么可悲的呢?至少他就在你附近,看得到音容笑貌,也许还能一起吃饭。就算是求而不得的痛苦,也是自己选择的,而不是他加诸于你的。不瞒你说,谈过这么多次恋爱,回忆起来只有当初的暗恋最甜蜜。

爱上你还是爱上瘾

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公司,老板出名的爱乱搞。你还不要误会我们是一个民间草台班子,我们是正经体面的外企大公司。公司老板有花边新闻、甚至好色,都是常有的事,不足为奇。奇的就是这位老总,对那调调儿的热爱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有一两个小蜜算什么?他的黑手,从四面八方伸向下属、供应商、合作伙伴、以及……不能再说了,再说你就猜出来是谁了。范围之广,人数之众,已经没有人有兴趣讨论他的人品,大家都恨不能掏个计算器出来算,他究竟是哪来的那么多时间?要知道管理一间公司是很忙的啊。

后来有人跟我说:这不是流氓,这是性瘾。他们的性欲特别强,而且怎么都得不到满足,好痛苦的!我问了一下度娘,性瘾指“个体出现强烈的、被迫的连续或周期性的性冲动行为。”你看看,人家还是被迫的!连我都要开始同情他了。

瘾,是由于中枢神经经常受到刺激而形成的习惯性。其实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瘾:烟、酒,京沪CBD写字楼的白领下午三点不去星巴克打卡就会目光呆滞哈欠连天。有人喜欢啃指甲,有人喜欢抠疤,全民一时半刻不看手机心里就直痒痒。男女关系也一样,有人就喜欢沉浸在恋爱里的感觉,有人偏偏享受暗恋那种得不到的痛苦,还有的人就喜欢苦苦追求别人,一旦到手马上兴味索然。你觉得贱吗?这和你每天早上不喝一杯咖啡就没法做人其实是同一种病。我就认识一个男的,他最爱追求女性,越难攻克的山头越有兴趣,他可以花无数时间精力去研究对方喜好,乐此不疲地承受拒绝、白眼、刁难……直到对方的铁石心肠软下来。对正常人来说,这正是开始享受恋爱的阶段了,可他却觉得索然无味,开始搜寻下一个目标。这不是贱骨头吗?人家就是有瘾。

遇到这种人,错托了真心的女孩子也不过是恨恨地说声贱。更可怕的是那种自残型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患者。好好的两情相悦,非要搞得要生要死,一副没有你活不了的样子。你嫌他不上进,他喝半箱啤酒来泄愤;你打算和他分手,他拿烟头烫自己……于是女孩子就心软了。这男的再差劲,架不住真爱我啊!

千万别以为是你的魅力大,他只不过是爱上瘾。撩开他的衣袖看看,肯定还有为别人烫的疤。遇到这种情况,不能叫120就赶紧叫110吧。

不如不见

初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刻骨铭心的。不管当初因为什么分手,隔着岁月看回去,回忆都镶上了一层金边儿,那个人在心目中占有特殊地位,即使在情场上身经百战,练成了百毒不侵的老油条,心中想起初恋情人也会温柔地牵动。并不是那个人有多好,这是典型的“边际效益递减”,人人在学堂里都学过的简单经济学原理:饿的时候,吃第一个烧饼非常美味,第二个就差一点,吃到第五个已经完全没有味道。烧饼尚且如此,何况爱情,第一次的经历总是特别震撼和珍贵。

有的人因婚姻失败分手后当对方是仇人,避之不及;有的人为彻底走出失恋阴影,连同居三年男友的生日、电话、乃至名字都能狠心忘记。但是没有一个人对自己的初恋情人没有好奇心:他现在在哪里?结婚了没有?是否还记得我,如果当初没有分手,我们现在会怎样……心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幻想,直到真正见到他——因为我们怀着爱心把记忆一厢情愿地PS过,所以见到真相后多半会幻灭的。

大多数人和初恋情人见面,不过是出于“时空隧道一日游”的目的,并没真想再续前缘,但是仍然要对结果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有人搭几个小时的飞机,就为和自己中学时暗恋过的邻桌少女吃顿饭,不管怎么告诫自己说这感情是纯洁的,不带任何目的,看到对方面目全非的双下巴与胖腰身仍然会失望:是替自己不值么?还是期望值太大,被现实狠狠地闪了一下。

且莫说初恋情人了,社会发展节拍如此之快,普通朋友几年没见都要吓一跳,他也许未到三十已经顶着一个小肚腩,发际线可疑地上升;她最近刚怀孕,对过去泡吧唱K爬山打球的生活忽然失了忆,但会背所有孕期小常识,连名校分布在哪个区都如数家珍;他倒是仍然腰板挺直一头黑发,不过大学毕业后你去了外企,他分到机关部委,去年升了处长,出来吃饭笑嘻嘻敬酒客套,穿着西裤皮鞋腰带上别着真皮手机套,一个小型公文包稳稳地夹在腋下……你也恍如隔世不知跟他说什么好。

若是你对他的感情还没有完全放低,就更危险。朋友X,与初恋男友感情纠葛许多年,因为是他离开她的缘故,至今难以完全释怀。曾经多次幻想过与他在街头重遇,以为会如遭电击,胸口似被大铁锤撞中,手脚冰凉语无伦次,结果某天下班真的在地铁站碰见了,他又黑又瘦,衬衫起了皱,头发该洗了,提着一只蛋糕。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X像出门倒垃圾碰见邻居一样对答如流地与他寒暄了起来,她瞬间就被他解放了。

这还不算完,下一个礼拜他约她吃饭,席间落力跟她推销保险,以及一袋子化妆品,原来他还参与了传销,说这只洗面奶连他用了都面皮光滑呢。邀请小X参观自己的博客,上面除了大量产品介绍,还有自己多帧照片,穿海魂衫带鸭舌帽斜斜比一个V字手势……

如果是这样,还是让我怀着对你的那一点不甘心,从此成为陌路吧。

不想谈恋爱

喜宝说过,不,其实是亦舒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两者都没有,至少我还有健康。” 这三样东西都是好嘢。但是我觉得从顺序上直头可以倒过来讲——我想马斯洛也会同意我。

尤其是在连续四天要生要死的剧烈偏头痛之后。当然每个人的阶段性需要不一样,小e同学就刚刚同我说,她现在最想谈恋爱。算起来我也很久没谈过恋爱了,但是一点也不想。小e说,这说明你婚姻幸福嘛。但是婚姻不幸的话,是谈个恋爱就能解决的么?很多人认为谈恋爱是一种情感需求,所以少妇到一定年龄生活苦闷投诉无门就会思春。其实恋爱会不会只是一种爱好呢?与逛街、看戏、钓鱼、摄影一样,各人爱好不同,供大家无聊的时候消遣。

我不太喜欢谈恋爱,每次都精疲力尽体力透支。小e说大概是我爱得太过投入。其实我觉得只是性格和生活习惯问题。有的人比较严肃稳重,生活规律按部就班,这样的人即使全情投入,又能出格到哪里去呢?爱上一个人也不需要精神分裂吧。我则属于那种比较懒散随便的人,对自己要求不高,比如明明知道食得朱古力多容易肥,因为想吃也继续吃下去了;晚上12点以后不睡容易老,但是贪玩也顾不得了,另有喝酒等种种恶习。我就算是一个人风平浪静的,也是由着性子过日子,哪还搁得住加把小火,添个人陪我疯?反过来讲,如果一个夜夜十点钟上床睡觉,连碳酸饮料都不喝的健康乖乖女,就算失足跌进情网,也不会夜里三点还在酒吧里抱着TAQUILA瓶子与人劈酒吧。

谈恋爱只能将一个人的优缺点无限制地放大,但是没可能彻头彻尾改变一个人。

所以对我来说,谈恋爱真是堪比徒步穿越某大山的体力活,想想都倦。我反而比较喜欢暗恋人,平静外表下的波涛汹涌,有时候淡淡的高兴,有时候绝望地快乐,一颗心被抛上抛下,但始终还在自己的胸腔里——可惜没人给我这个机会。

童年与大肥肉

有一个时期,罗大佑在大陆是被禁的。不仅限制他来演出,更早的时候,连电台都不许播放他的任何歌曲。有一次收听一台节目,播音员说:下面请大家收听罗大佑的歌曲《恋曲1990》。。。随后播出的声音却是屠洪刚。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替代好不好,真是离晒大谱。

后来解禁了,有些歌曲仍是不能唱——反正那类政治敏感歌曲我也不爱听,可是我没想到他们连一首《童年》都不肯放过。这首歌由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张艾嘉首唱,后经无数人翻版,风靡两岸,几乎成了没有罗大佑label的民间歌谣。但是大陆的翻唱版本,永远比台湾版少了一段歌词: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 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 到底谁抢到那只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男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零食 手里的漫画 心里初恋的童年

我猜下剪刀的人,并不是怕咱们不懂什么叫“福利社“,否则大可以改成小卖部。坏了大事的多半还是隔壁班的那个男孩(刘文正版则改称隔壁班的女孩)。他们大概怕青少年一听初恋二字就从此变为色情狂,真是看高了我们,低估了荷尔蒙——你知道吗,我当年曾经在图书馆找到一本82年出版的小册子,叫《怎样鉴别黄色歌曲》。这题目真让人脸红心跳地向往,80年代一定处处妖孽,所以连听首歌都得小心防范。还是现代社会最和谐,二奶都知道“擦掉一切才陪你睡“,多么健康。嫌人家是毒草,统统禁掉好了,删成洁本,还一定要勉为其难地唱,以示大度,或者就为了教育我们“寸金难买寸光阴“?可惜我们没买账,每次去K房,都会翻出全本《童年》大合唱,唱到“隔壁班的那个男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永远声嘶力竭热泪盈眶,是啊,他怎么就不肯经过我的窗前。

如果没有暗恋这回事,童年不知道多黑暗。也只有小时候,才舍得将大把感情和精力花在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身上,那种慷慨,有点像我外甥2岁的时候,愿意拿所有的钱去换巧克力——一来,他太渴望那颗糖,二来他要钱反正也没用。而且这欲迎还拒的暧昧游戏多么有趣,因为年轻,姿势摆得多低也不会难看。反正输得起,为什么不玩?

可惜就算输得起,也不能避免那些后遗症:永恒地自卑、过早地疲倦,再也提不起精神去追求什么。。。所以,极渴望一样东西,最好即时得到。Good things happen to those who wait。。。然而附赠的,还有等待中的焦虑、难堪、屈辱。。。早已得不偿失。加之期望值太高,得到了也货不对版。

根本不关对方什么事。其实是孩子自小家里穷伙食差,亏着了身子,长大了再吃多少大肥肉也补不回来。不管想通了多少人生道理,潜意识里仍有那种挫败感。久不久就会做那个永恒的梦,回到小时候,和小同学嬉笑玩耍、追跑打闹,眼角暗暗留心,那个小男生仍然当我透明——这还不是最糟,有时候他会得深情地注视我,有事没事转到我身边,我在梦里也没法领情,凄凉地想:你丫也有今天,早干嘛去了!

即使你给我钻石与铁锈,我也付过代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