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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好龙

我记得某天剩饭同学曾在微博上抱怨,感情上越失败的人越是好为人师。我虽然写男女关系专栏好几年,倒是也没自己伸头往这帽子里戴。不是因为我自认不失败,而是因为——人家一直是被强迫写专栏的好不好!男女关系这事儿,在旁边揣着手看笑话总有金句可说,果真一脚踩在泥坑里,谁都得万劫不复。其实,我认为失败次数越多的人才越有资格教训人。这件事上我跟托尔斯泰他老人家持完全不同意见:幸福有各式各样儿的,不幸才是一致的。学某甲裙边围着一万人洞房夜夜换新郎,你有心也未必有力;某乙领着俩娃每天等老公回来喝汤的日子,你也未必有福消受得了。但总有些教训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哪些?就是我们从古犯至今仍乐此不疲的那些错误喽。

不止一位女人眼神迷离地跟我怀念起狠狠伤害过她的前男友,他们都一个模子(至少在她们的记忆里),会弹吉他、好打架、任性、冲动、自私⋯⋯她们管这款叫“不羁”,说起他都一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贱相儿。女孩子都以跟不羁男纠缠为荣,都以为他们有趣、浪漫、冷酷、刺激。还以为自己天生喜欢混蛋呢,原来这是一种叶公好龙式的感情。混蛋迷人,因为你总觉得,他唯一会对你另眼相看,所以这青眼就变得格外值钱。等他跟你犯浑的时候,你也浑身酥软一个我看看?幸福是可以意淫的,其实不用以身试法,多看点三流爱情小说是一样的。

还有那些嘴比心硬的、过着自由自在生活、及时行乐、不喜欢拴住男人的,我也不知道是打肿了脸充胖子呢,还是给自己找的台阶。谁一辈子也免不了演那么一两场戏,晚上回家千万记得卸妆就行。人生又没有什么奥斯卡奖可颁,别跟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似的,把自己活活儿给体验死,憋屈死。

一起放松或一起演戏

想必每个人刚遇到心仪的异性之际都有点不自然,或高谈阔论或柔声细语,或静如处子或动如脱兔,无非都是在落力展出自己最好那一面,或扮演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一切坏习惯都不翼而飞,说话几乎没开始用文言文。等两人真正成为恋人之后,却有两种姿态:一种人就长舒一口气,逐渐向对方露出了本来面目:妆面一丝不苟的美女可能会在家蓬头垢面一边摸脚一边上网,而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商业精英可能会喝啤酒骂街或者倒在怀里跟你耍赖撒娇。这些真面目有时可爱有时惊悚,真相逐渐揭幕之后你终究也会接受他,反而像是从天上走下人间,虽然没有那么完美,但两个人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感觉更真实。每天在外面跟老板跟客户已经在兢兢业业地演戏,回家以后难道还不能卸妆下场吗?对很多人来说,找到真爱的定义就是俩人能够一起打嗝放屁说粗口,做一切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所以,另外一类人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那些人誓要把恋爱谈得像偶像剧,除了一年几次重要日子必须惊喜浪漫,平日里也都把姿态端得高高儿的,女孩子不化好妆不见人,男的无时不刻不表现出自己英明神武。这一对有时会装到令周遭人感到不适的地步。极品的例子是《欲望都市》里凯瑞和她的艺术家老男友。米兰达律师被他二人的活话剧雷得几次要崩溃:“还不光是他做作,她在他旁边也做作得不行,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干嘛那么爱演呢?有可能是爱情小说中毒,或者极度没有安全感,一切都要做到最完美,才相信有可能天长地久。

有人说,当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以后,大家都跟你渐行渐远,多半你交的这个男朋友就是一个混蛋——可不一定都是他的错,很可能是你们谈恋爱的架势令人不忍围观。但是话说回来,恋爱终究也不是谈给外人看的,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本身就有演戏的成分了。有人故意大大咧咧,做一对游戏人间的神仙眷侣状,也是演技的一种。浪漫到不可救药又有什么错呢?就像喜欢粉红蕾丝的女孩子被人嘲笑恶品味一样,也不过是大家的一种歧视。你不许人家就ENJOY这种戏剧性,这种角色扮演啊?生活已经够无趣,难看的嘴脸很多,平凡蚁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活,只有恋爱时才能假装自己宇宙最大。

你现在又要说我:正反都让你说遍,到底哪一种姿态才对呢?朋友,床上都有24式,为什么恋爱要有一个正确套路呢?依我看哪一种都满有趣,你不用羡慕那些可以互穿对方衣服,趿着拖鞋一起去街市买菜的情侣,也不必为那些惺惺作态的情侣感到肉麻,谁是真心谁自己才可以分辨。PLUS,一起假装完美也没什么不好吧,也许努力装着装着,就真变得完美了呢?

爱得起,玩得起

常言道,男女同居超过一定时间,如果还不结婚,就该分手了,桃子就正经历着这个魔咒。跟男友在一起五年,激情浪漫刻骨铭心有过,平淡悠闲喝茶看戏有过,老夫老妻吃饭睡觉也有过,接下来如果不结婚,桃子简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可男友的想法刚刚相反:既然已经像两口子了,还结婚干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人总是想要点安全感的,而且一个大姑娘不明不白跟你混着,总觉着不甚尊重。于是桃子使出女人的杀手锏:向男友发出哀的美敦:不结婚,则分手。为了把戏做足,她干脆搬出了爱巢,想藉由她的缺席,给男友一点思念的空间和可能会失去她的惶恐,期望男友在过了一段食不知味六神无主的日子之后,终于在一个雨夜,拿着玫瑰憔悴地敲开她的门,两人劫后余生地紧紧拥抱,男友一边摸出一枚戒指,出其不意地套在她手上……

CUT!

如今拍戏都不兴这样老套的桥段了。现实生活中,桃子的男友果然也就顺水推舟,一口答应与她文明分手。不到三个月,找到一个新女友,过上了毫无负担的开心日子。桃子等于挨了一个窝心脚。虽然事实证明这种男人要来也没什么用,分手了值得放鞭炮庆祝。但感情上还是有一种被人下了套的羞愤,简单点儿说就是:玩儿现了。

男人为什么不肯结婚?说辞大概有:我现在主要在忙事业,没空结婚(新郎官很大工作量么?不知道您都需要忙些什么?);我还没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同吃同睡这么多年也不见您事先焚香沐浴);或者——我私以为这是最找抽的一种:你有没有听过一种鸟,天生是没有脚的……说这话的人坚决忠于自己从24层楼上跳下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也确实有不婚主义者。当然啦,连双头怪婴和皮肤上长鳞片的人都有。遇上这种人的比率其实真是蛮低的。而且相信我,如果你跟一个不婚主义者生活了几年之久,你一定能把他认出来。退一万步讲,假使他真的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你玩这欲擒故纵的把戏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明知没结果又割舍不断,那就继续凄苦而无望地爱着他好了,至少还能得到爱情,或者貌似爱情的感觉,也不至于全盘输尽。为什么要出手豪赌?因为你心里隐隐觉得,他纵是一阵不羁的风,也终于会为你停留。

真的,真的,真的不要再这么自信了行吗?男人不跟你结婚的原因很简单朴素:他还未成熟——也许永远不会——不想负责任;他不确定你们的关系,或者他没认定你这个人。现实有时候是挺难堪的,但是承认了你才能想办法改进,直到他真的认定你。

即便对女人来说,谈恋爱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结婚。你同样可以游戏人间,或者跟他过一时,享一时的快乐,没有什么是对的错的,只要对得起自己就行,千万别为了合他的胃口,或者方便自己下台,打肿了脸说我也不愿意受婚姻的束缚,就是他跟我求婚,我也不会嫁。这种姿态比逼婚的女人更二,谁难受谁知道。

来信~~~

搬到国外,有件事我始终不习惯,那就是写信。

支票、文件、折扣单、保险单。。。全部都要填妥、折叠、封装、写上地址寄出去。整套动作对我来说真是个挑战,单是往信封上抄地址就一头汗,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手差点抽了筋,字迹仍歪歪斜斜,像不成器的小学生。

而且我没有安全感,总觉得这封信寄出去凶多吉少。地址写错了怎么办?邮递员认错字迹怎么办?信口没有封牢怎么办?邮局职员帮我贴上邮票,笑眯眯往后一扔,我总忍不住伸长脖颈看一下,那封信有没有准确无误地落在筐子里。每次接到回信,都劫后余生地庆幸:路上重重艰险,它居然能找到收信人,真是奇迹。

总有十年没写过信了吧?其实我一生也没写过几封信。小时候亲朋好友都不在外地,待我长大,已经是电话时代,然后互联网。。。工作以后干脆连字也不大写了。填个报销单,都吃力地当作大事情来做。想起漫长的学生时代,也是这只手,抄过多少笔记,写过多少试卷,简直敬佩自己。

有了电邮,谁还愿意用笔写信——不仅做起来吃力,处理起来也麻烦。私人信件是最隐私的东西了,连信壳都不敢乱扔,只好逐一放进碎纸机。要是想保存下来。。。只怕还是扫描了存在电脑里稳妥些。我想起以前在M公司,从总经理到小秘书都坐大堂,一人一张写字台,且没有隔断,饶是大家惜纸如金的,几年下来也难免攒出些旧文件。一个美国人匆匆调任上海,没收拾利索就走了。我们的英国上司搬去他的座位,毫不手软地把脚底下的文件都扔掉,理由是:那些是前年的市场报告。凡一年内没有看过的文件,以后大抵也不会看。然后她还告诉我:整理衣橱也是一样的原则,一年没有穿过的衣服,都好扔掉了。

我没她这种大刀阔斧的魄力,所以为了避免扔文件的痛苦,只好能不囤就不囤。关于写信这回事,我还另有点阴暗心理:对于过去的事,我是经常后悔的,有时候连爱过一个人,都可以全盘推翻,白纸黑字写封信留在人手里,就像浪子逢场作戏,却不小心生了个孩子出来,活生生是一世的把柄。

我想大家怀念收信,不过因为手制的东西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所以格外矜贵与浪漫。中学的时候去同学家玩,她父母说:我们年轻的时候才浪漫呢。。。去火车站送人,一路没有卿卿我我,火车开动的时候,才追着车厢小跑两步,头发和纱巾都飞起来,嘴里喊着:来信~~~

我愿意为你。。。

赌王何鸿燊在泰国旅行时,因为通大便伤及直肠壁,引致发炎,住院一个星期。前日与三太太陈婉珍一起见传媒,三太太跟记者表示:“ 如果我可以,希望亲自为燊哥清理伤口。”

我不厚道,立刻觉得这话是说给四太太听的。姨奶奶们做这样的体贴身段,特别得心应手。换了是大太太,未必说得出这样的话。我极相信三太太说的是实情,即便富贵如赌王,关上门也不过是夫妻,居家过日子,谈不上嫌弃不嫌弃,何况伤口在那个地方,难道还叫下人帮手么——只是又何必一定要告诉外人知道,除非是向四太太示威。

我想起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位英文名字叫纯洁的同学(是,你没有看错),和同班的L同学闹恋爱,虽然谈不上惊天动地,也是全系皆知。有天上法律课讲到一个案子,因为牵涉夫妻关系,一贯不正经的C先生故意把纯洁叫起来:假设有一天你和L同学离婚——纯洁打断他,斩钉截铁地说:“我永远也不会离婚L同学!”全班同学尽绝倒。

第二天正好C先生请我吃饭,席间他说起这个段子,不停阴笑,并且问我的感想。我唯唯诺诺地说:“L同学一定十分欣慰。”C先生尖叫起来:“欣慰?我要是他我当场就臊死了!”

L同学才不会嫌肉麻呢,不然他也不会找一个英文名叫做“纯洁”的女友。爱情其实很少是盲目的,不是鱼找到鱼,就是虾找到虾。

爱情里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有时候彼此心照仿佛真的不够,不怪情侣们忙着向全世界表白。夫妻间就不需要这样的刺激了吧。广东话说结婚是“拉埋天窗”,从此关起门来过日子。两口子的琐碎,在自家卧室里是情趣,拿出来四围唱就有点尴尬——而且,照顾对方饮食起居,难道不是你应该做的?下次帮人捐血换肾再拿出来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