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还是不要

第一次被朋友发现我的可怕之处,是因为十几年前的一支唇膏。那天我在商场闲逛,随随便便试了一款DIOR新出的口红,正犹豫着买不买,BA告诉我:该款色号已售罄。我顿时就凌乱了,非要上另外一家商场看看。结果也没货。越是没有,我就越想要。于是我在一个下午内跑了五家商场,终于把那支唇膏买到了。一支唇膏而已,如果第一个柜台没有缺货,我很可能还要纠结半天(那年代一支DIOR的唇膏感觉还是不少钱的)。稀缺使人向往,这并不新鲜,可怕的是我当时那个有今天没明天的架势。朋友一直以为我是一个笑嘻嘻吊儿郎当无可无不可的人,实在看不出我会对一件事会有那样偏执的欲望,想得到,就任性地一定要得到。这种固执和疯狂让她遍体生寒,以致过了这许多年她仍记得拿这件事出来敲打我:你还记得那只DIOR口红么?

我记得。那只口红是不错,但没多久就失宠地躺在某个化妆包里了。不完全是因为新欢,总之得到之后就索然无味。亏我多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长情的人,原来只有得不到才想。我后来知道了,其实并不是为了那件东西,而是渴望那件东西过程中的煎熬。

俗话管这个叫“犯贱”。说到这个词我就想到“大内密探零零”,李若彤拿着烛台往身上滴蜡,一边嘶嘶吸气一边瞟着周星驰说:“唔作践又点得痛快嘞?” 但是为得不到的煎熬而痛快,是不是格外地变态一些呢?

成功人士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GO FOR IT。难怪我不成功:我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未必真正想要得到。折磨别人是愉快地,折磨自己,则更加地痛快。

妾妇之道

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一个产妇发贴子指责第三者抢自己的老公。为了挽救家庭,劝她收手。

当事人还没出来应战,已经有不相干的人回帖道:出了这种事,咱们做女人的应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吧,是不是疏于打扮自己,对老公失去了吸引力?这样的话,给无耻的男人来作藉口,多半是可以的。风骚强悍的单身女人,站在对立面奚落我们,也还算振振有辞。从已婚妇女自己口中,说出这样的话,是不是也太有点妾妇之道了?

每个女人,能力所及,都应该对自己尽量好一点。有人爱打扮,有人忙减肥,有人追求事业,有人陶冶性情。当然也愿意得到伴侣的赞赏,最主要的,还应出于自爱吧?我至厌恶妇女杂志上那些狗屎布道文章:36计教你俘获男人心,48招让老公天天回家吃饭……姿势也太难看了。而且……姐妹们,男人怕处心积虑的女人,甚于怕胖女人,懒女人,丑女人……你们最好祈祷他们永远看不到这些文章。

最顶不顺的是一种女人,连跟你推荐一款乳液,都是:“好用极了,搽在身体上,皮肤非常润滑——”然后得意地说:“每次我用它擦身,老公都要宠幸我……”我就差找个地缝钻进去了,你道你是每晚用香奈尔5号的玛丽莲梦露吗?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妇女解放份子。而且,这两年见到的光怪陆离的男人,简直比单身时候见到的还要多,不由得泄气许多,万幸自己上了岸,不用在白痴的海洋里游泳。因此思想早已搅通,深信维持一段婚姻,比任何一份伟大的职业更重要。但是,咱们普通已婚妇女,至多也就做到相敬如宾,每日穿了薄纱内衣在卧室内跳舞,别说做了,想想都会累死。

前些日子有个小妹妹,犹豫着要不要结婚,向我请教御夫之术,我受宠若惊,并且十分羞愧。这些并不是我的强项。我家的安定团结,一直都是靠人民的自觉来维持的。将来会怎样,谁敢夸下海口?主席也是人嘛。我尽我自己的力不失礼与人,其他怎样,多半还是要靠运气。那些长三堂子的手艺,别说咱们学不会,就是有那十八般舞艺,又能担保终身吗?连杜十娘,最后还怒沉了百宝箱。我倒是觉得,不想让老公跟坏女人跑,最简便的法子就是不给他那个机会,一旦发现哪个女人跟他唧唧歪歪,马上明白跟他讲:我不喜欢你见那个女人。怕什么面子挂不住?这种事哪有什么面子可言。一切不良苗头,一律恶狠狠或笑嘻嘻地掐死在摇篮里。我不怕人家说我小气,牙刷很小,你愿意借给别人用吗?卧榻之上,本就由不得别人鼾睡。

INDULGENCE

image同我一起出差的小朋友,甫下飞机便频频致电女友,每次不管多匆忙狼狈,即便正挽着行李进电梯,收线前也不忘和对方互说一句“爱你。”我在一旁听得打冷战。

这还并不是个天真烂漫的斯文靓仔型,敦实的小伙子,和客户周旋,也肯抽烟喝酒,有时还满嘴粗口——如果不是惺惺作态,那一定是爱情了,又不是刚堕入情网,以我们这种出差频率,居然还能这么缠绵,真令人钦佩。怎么可能将爱情无限期抻长呢,胸口那种温柔的酸痛,捱得久了是要得心脏病的。我想大概人的身体都有自我保护功能,因此每次都速速燃烧,要么同归于尽,留一身坚硬的疤痕,要么升华成兄弟姐妹。只有这两种结局——即便修成正果,迟早也由夫妻沦为兄妹——能全身而退的,也不是爱情了。

不仅爱情,任何一种奢侈的快感也不能随时享受,唾手可得,还有什么趣儿?比如有个品牌,定位在INDULGENCE,做出了不俗的成绩,于是豪情起来,希望能向大众提供“Everyday shared indulgence”,每时每刻,想要就要,还分享,多大方。可是人天生都犯贱,没有近乎疼痛的渴望做前戏,再放纵也不觉得享受。而且至高的极乐,肉身几乎难以招架。还天天来?

Everyday shared indulgence,恐怕也只有VIAGRA?能做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