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矫情”的所有文章

到底听谁的

《加勒比海盗III》的时候,因为是PG,满场的少年儿童,都由家长带着来(全体一拖三,怪不得票房那么高),又不肯坐在一起,散场的时候兵荒马乱、呼儿唤女的,简直像侯宝林相声里旧中国的戏园子,我最怕这场面,没耐烦看完字幕就站起来走了,回来才听说,原来字幕后还有一段小尾声。究竟演的是什么?只好上网去查,谁知大家都高尚自律地不肯写剧透,急得我一头汗。

很多人都不喜欢剧透,恨那个多嘴的人,毫无准备地提前揭幕,好像一个簇簇新、打着漂亮蝴蝶结的礼盒,还未拿到手就被人粗暴地拆开了,不仅无趣,而且愤怒。我对惊喜这回事倒不是那么着紧,连一场真正好看的球赛,还可以反复看,一个电影,预先知道结局有什么关系?相反我看电影之前,剧情最好知道得一清二楚,连同演员、导演、风格、背景、色彩基调。。。确定是我喜欢的才好。虽然我的时间并不值很多金钱,但为一个烂电影浪费两个小时,不知为什么就格外的委屈。

大约是以前动不动就要消费者调研,做下了病。但凡一件事,不查个底儿掉,是不敢轻易去做的。网上有很多现成的资料,市场理论不是也说吗?口口相传,效率有时候强过广告。但这也分是谁的口。人和人的趣味差别真是太大了。比如我看到有人影评写到,《海盗III》里,男女主角一边与敌人厮杀一边求婚的场面,非常生动浪漫有趣——你不是开玩笑吧?这场迪斯尼经典烂桥,连我对巴博萨船长的好印象也毁掉了。所以那种光是感受、没有剧透的影评,绝不能当收视指南,除非作者名字后面附着个人档案,详细列出此人之年龄性别性格爱好社会背景生活习性。

IMDB
有一项功能,在介绍了一个电影之后,推荐你:如果你喜欢这个电影,你可能也喜欢电影X,Y,Z。。。我估计这也是根据观众群的喜好统计出来的。但这姿态非常自以为是,好像一个跟我不熟的人,热烈地跟我说:你一定会喜欢孟京辉的话剧!——首先就觉得奇怪,我额头上难道凿着文艺青年的字样吗?其次我很不喜欢孟京辉那种为实验而实验的所谓艺术,简直不能更矫情了。我偏偏就爱看荷里活的商业大片,是不是让你很失望呢?

这倒不如AMAZON,赤裸裸地写上:购买了该产品的人,另外还购买了其他产品一二三。。。由你自己去忖度。但这也不十分靠得住,也许他是替别人买的呢?而且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品味可以很杂,根本无迹可寻。现在别说电影和音乐了,连网上热烈推荐的馆子,我都不一定敢去试。多伦多市区有间闻名遐迩的越南牛肉粉,遭无数人盛赞,其味道。。。这么说吧,我真的很好奇,它的拥趸们都是谁。

只有真正互相了解的人,我才敢向她推荐心头好。也不一定趣味相投,有时候实在是熟,我也会得拎出一件衣服说:喏喏,快拿走,这种亮片皱褶唧唧歪歪是你的风格。。。有次小贪抱怨某人推荐的饭馆不好吃,我幸灾乐祸地说:你活该,瘦子推荐的饭馆,能好吃吗?小贪服气地点点头:所以还是听您的靠谱。

走自己的路吗。。。他们会怎么说?

即便在暴雪肆虐的多伦多,春天也终于要来了。春天是个不怀好意的季节,大概因为莺飞草长、万物复苏,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把春天和男女之事联系在一起:思春、叫春、枯木逢春。。。眼看这一季就要过去,你的春天有没有来?

我记得大学时候老师跟我们讲:其实科学研究显示人类的性欲在秋天才最旺盛——但也许这不关性欲什么事,春天的气候更接近爱情:期待、蠢动、忽冷忽热、变化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云彩后面、及下一个街角等待你的是什么,连每天穿什么都没有把握,太刺激了。

我向来不太敢相信天气预报,它有时准,有时不准。准又怎么样呢?我大概知道摄氏30度很热,零下10度很冷,但是6度和10度对我来说,该穿多少衣服,真是一筹莫展。我往往还是像老式农民一样,探出头去看天色——这种方法只有比天气预报更靠不住,上周末是个湛蓝艳阳天,我穿上防水鞋想去公园散散步,出门才发现冷风彻骨、人烟稀少,咱们硬着头皮走了不到50米就逃回车里去了。原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6度。

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香港人,倒已经把敞蓬保时捷开了出来,且没有戴着围巾手套,只穿一件小外套,面无表情地停在路口等红灯,看不出他冷不冷——这种情形,即便冷也要咬牙死扛。也许他真的不冷。。。但是面对路人惊诧的眼光,也是一种压力。春天和秋天本身就是乱穿衣的季节,以前在北京,这时候看街景最有趣:有人已经换上低胸短裙子,也有人仍穿着羽绒服。在外国这种刺激少多了,寒冬腊月也时常在地铁里看见穿跨栏背心的洋妞,且手上并没挽着大衣,我老担心她出去怎么办——吃牛肉长大的到底不一样,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新西兰人,冬天惯常地穿着短裤T恤到处走,我们每天看着他在对街买完午餐慢悠悠地走回来,都一脸敬畏之色,有一日他终于受不了我们的眼光:怎么啦?我真的不冷!我说:我何尝说你冷!只是不知道夏天你该穿什么。。。

因为室内有暖气,北方的冬天其实不算辛苦,已经有若干年我都是穿单裤过冬。可是开春的时候,总是犹豫着不肯太早换季。倒不是怕冷,就怕别人说自己烧包。谁能真正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就算把心一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无非也是金钟罩铁布衫,正因为怕别人指摘,所以先下嘴为强 。

在很年轻的时候,我也在额角凿过“我不在乎“四个字,看似桀骜不驯,实则太过天真,以为这样就能跳出是非圈,就像商家定规要在海报上写一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其实大家都知道,此句话没有任何法律效率,拍桌子吓猫罢了,但总舍不得不写。

有一次我在论坛上看到人说我是“属于对矫情特别逆反那种,稍微有点矫枉过正 “,倒真是一针见血。我这样竭力地避免矫情,多半也是一种矫情。现在那么流行表白与撇清。。。可能并不全因为骚包,实在没办法,你不定位自己,消费者就要定位你——也不能怪他们吧,贴上一个小标签,比较便于管理。我已经比较习惯听人说我“刻薄“,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更致命的形容词是“麻辣“,哎呀,还有比之更恶俗的说法吗?有些词简直听了就让人难为情,比如“白领“、“爆笑“、“另类“、“平台“。。。还有当你试穿一件衣服,售货员说:“这衣服穿上特洋气!“——让人想起80年代裹纱巾烫卷花头的小镇妇女,但好歹也是句恭维,所以虽然哀怨得要吐血,还不得不赔笑。

不长记性

我们经常说“你这人怎么不长记性呀”,其实这句话就没道理,智慧、皱纹、肥肉、白发、黄褐斑……什么都跟着年龄长,唯有记性,一定是越来越差劲。越活越混蛋的人倒是有的,但是岁数越大记性越好的,我还真没见过呢。

小时候我记性特别好,除了正经课本读不下去,其他旁门左道都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那时候又没有互联网,闲书有限,每看一本,都有痛惜的感觉——这样快就看完了。看无可看的时候,就想拿起一套金庸来重读——不行啊,都还没忘记,尚记得对白呢。我妈正相反,她记性不好,一本小说,今晚睡觉前看到一半睡着了, 明天拿起来,根本不记得看到哪里,她又不肯夹书签, 所以仍旧从头看起,我真羡慕她,永远有书看。
大概是报应,我长大后,记忆力退化的比别人更快,人家都开始用逻辑思维,我仍吃力地凭感觉把画面生记下来,日后非得重演此情此景,才得恢复记忆。其实这这样做也有科学根据,最近看新闻,洋人研究出记忆力跟姿势有极大关系,比如说,如果你想回忆求婚时发生的事,首先要单腿跪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做几何题,人家聪明孩子,一眼就能看出透视感,我在考试时还得把卷子翻转过来扭着脖子看——老师监考的时候一望而知谁脑子慢。

我现在越来越象一个老年痴呆的狗熊,西瓜棒子芝麻一路的丢。经常是想到厨房拿一杯水,站起来就忘了要干什么了。 对于一些年深日远的事,不记得前因后果,只留下一道疤。比如不记得怎么在水里遭过险,但是一闻到游泳池那种漂白粉味就发抖。。。我总是宁可信其有:既然我这样畏惧一件事,一定是吃过苦头的,千万不要再试炼自己。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现年58岁的老员工,状告前雇主IBM,索赔500万美金。5年前他因为访问色情网站遭公司解雇,现下他在诉状中说:1969年,他在越争中看到好友阵亡,受到重大刺激。此后,他经常访问网络聊天室,以缓解心理压力。

这位还说,是那段心理阴影让他变成“性爱狂”,当互联网出现之后,他又成一个网瘾者。因此根据美国有关残障人士的法律,他有权获得保护。

咦?心理阴影原来也是残疾呀,那我也应该得到很多赔偿。自小家长就没拿大灰狼吓唬过我,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这么矫情法,在咱家也就罢了,以后到了社会上,肯定乱棍打死——当然后来我发现,矫情的人都没死,但一早已经认定社会是个怪兽,一切要自负盈亏,无论被谁欺负了,都休想回家找到安慰,爹娘的口头语是:他怎么不欺负我?还是你贱招!

我不知道你是怎样长大的,但,看在童年阴影的份上,原谅我这个不天真的人吧。

怂人也有搂不住的火

北京有句俗语,叫:“见了怂人搂(一声)不住火“,表面意思是指欺软怕硬,见了软柿子,忍不住不捏。但主要却是贬低那个“怂人“,觉得伊软弱、无能、烂泥服不上墙。弱者不一定值得同情。不肯争气的人,时时拖累别人,还一副委屈相,嘴脸可能比坏人还更讨厌。不是还有句话吗?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这辈子一直都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小时候连见生人都脸红,上课从不敢举手回答问题,放学回家天天被小队长欺负,当众发言,声音还不如仲夏夜的蚊子。有什么不快,只得跟父母呜咽,板脸,诉苦,这叫做“窝里横“,活似一只狐假虎威,虚张声势的小狗。渐渐长大了,知道场面上不能输给人家,中了箭也会微笑,背脊挺得笔直,无人处才舔伤口。强要一张脸,吃得哑巴亏更多。枉称牙尖嘴利,也只擅长和朋友贫嘴取笑,在真正的泼妇刁民手底下,走不到一招便吐血阵亡了。

出来混,老板同事是第一不能惹的。 现在受了气,回家也不敢乱吠了,老公到底和爹妈不一样的,人家的饭不是好吃的,惹得人烦了,下半生就凶多吉少。此等郁气,常年纠缠在五脏六腑里,即便懂得自嘲,恐怕也会生癌。怎么办呢?我惯于把气撒在服务人员身上。尤其在饭馆,服务员做错事还罢了,只要没有一个良好的态度,我一定不给她好日子过。虽然人家的孩子也是妈生的,但我认为,在工作中受气是很应该的,谁不是一样捱着?连大老板还受股东的气。谁让你做错事?

只是出租司机不太敢惹。不管怎么说,小命暂时在人家手里,惹急了还不用和你同归于尽,来两个急刹车,险些就将午饭吐出来了。北京的出租司机,不是贫嘴呱舌,就是面相凶恶,没法和他们斗气。唯一一次扬眉吐气,是在上海。那次和同事一起,开完会回酒店。因司机绕路,同事说了司机几句,都没说要罚钱,司机反倒暴躁起来,呵斥了我们一路。同事气不过与他争吵,我正在发低烧,也没力气跟他理论。车到酒店门口,司机恶狠狠地说:“我告诉你,你们在上海,说话当心点!“我实在忍不住了,平心静气地说:“我抽你信么?“上海司机大概并没见识过我这样粗鲁的北方人,一下子噤若寒蝉。——这么勇猛,全因我看那上海司机身形瘦小,又只得把口,动气手来,即便在病中,也未必能自我手下占了了便宜,不妨放心欺负之。

前几天,被一个同事烦得胆生毛。大家同一级别,又不特别熟捻,还打电话来吆三喝四,说是请我帮忙,语气却居高临下。无理要求,早该一口回绝。我接了伊800个追魂电话,还在虚与委蛇。连脾气最好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了,烦躁地说:“你还不跟她急?“可是我从来没有跟同事翻过脸。存了一肚子的气,去做地铁。快到站的时候,我规规矩矩换到前排,后面有只手老在鬼鬼祟祟碰我,余光看去,是个苍白瘦弱,一脸矫情的女人。看样子也是这站落车,担心换不到前排,又不愿张口问我一声,索性用手试探地推推搡搡。我最恨人家毛手毛脚,挨挨碰碰。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车一到站,那女人就把手按在我的腰眼上往前推搡。我也不必客气,随手给了她一肘子。丫一个趔趄,跌跌撞撞地出了车厢,仍躲在我背后,小声尖叫:神经病!

我正等着她发难呢。回头盯着她:你再说一遍。

伊吃了一吓,强撑道:你撞我干什么?

我逼退她一步,俯瞰着她说:我撞你,好似是你先推我吧,一路把手按在我身上,我是你随便碰的么?

该矫情女人看我气势汹汹,身材也比她高大不少,吓得踉跄而逃,一边上楼梯,一遍骂骂咧咧。我也不回嘴,抱肘冷笑着看着她背影。上得几节楼梯,估计她以为我已经走开了,刚想回头骂一句挽回面子,我马上指着她说:你再敢回一次头我看看!小丫吓得脚下一拌,摔倒在台阶上。爬起来三步并做两步跑上去了,再没敢回头。

我简直要笑出声来,一肚子怨气全都消了。原来欺负人是这么高兴啊。如果回到古代,我一定选做豪强恶霸。可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呀?还记得有一个电影叫《nothin’ to lose》, Tim Robbins扮演的老实头窝囊废,误以为老婆和上司偷情,又丢了饭碗,还误打误撞背上偷窃罪名,开车走向不归路。遇上一个黑人劫匪,还不知轻重地戏弄他,他目露凶光,咬着后槽牙说:u——pick——the wrong——person!看到这里,特别解恨。

玩具王菲

image前两天在某论坛上看见王菲的粉丝发了一个帖子,收集王菲以往在采访时噎死记者的问答,摘抄几条如下:
(前面是王菲的回答,后面是记者的提问 )
-泛指,爱谁谁——答记者问: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中“你”指的是谁
-还能怎么样,还不是上张专集那样——1999被问到新专集
- 短头发就不洗头了吗——剪发后如何为洗发水代言
- 肯定不穿旧的——台湾预言01演唱会的记者会上,被问到会有什么造型
- 谁要你送啦,我没钱自己买啊——有次她去逛金店,碰到杨受成(小谢的老板),杨说要送她,叫她随便选……粉丝们纷纷击节赞赏:强!牛逼!酷!超有个性!看到第十几条,才有人回帖说句实话:吃了枪药了吧?

这种事在我们北京就叫缺心眼,这种人在我们北京就叫三青子,都不是什么好话。到了天后王菲身上,就马上乾坤颠倒。可是粉丝们基本上都是处于热恋期的情人,脑子晕,再怎么不靠谱我都是理解的。师胜杰有个相声小段叫“爱缺点”,女的跟她对象表白:我呀,就得意你三点。第一吧,我得意你能吃,上回在你们家吃饺子,你一人就造两盖脸儿(盖脸儿是包饺子时用的容器,大概就是小桌面那么大的一个圆屉);第二吧,我得意你能骂银,骂半个小时不带重样儿的;第三吧,我得意你能打银,上回你爸就说了两句,让你揍了个五眼青……

我更怕的是一些自称很冷静的歌迷,拒绝承认自己是粉丝,而是能站在一定高度上去理解王菲音乐的知音,好像隔着七八张唱片封套,就已经可以肝胆相照。我觉得听一个人唱几首歌就升华成这样才真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我有一个朋友,她也是王菲的歌迷,无论我怎么打击她,都矢志不渝,“我就是爱听。”我带着她上新街口的小店里淘盗版碟,正是王菲的鼎盛时期,左边的一个货架上满满一排都是王菲的专辑,右边的货架上是SINEAD O’CORNOR,COCTEAU TWINS,TORI AMOS,CRANBERRIES……我的朋友往左一看,心花怒放地说:“太好了,王菲的都在这儿呢。”转头又往右一看:“嚯!王菲的老师都在这儿呢!”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健康的心态,看得到真相,但是取我所需,心无旁骛。我早先也不烦王菲,只要不装神弄鬼,声音好是好的。至于她是否美貌,骨瘦如柴的身段是否性感,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我一个胖子也该避避嫌,不便多说什么。真正令我不齿的是两点:

1.无论是从业务上还是从生活上,王菲都达不到女神的高度。她只是一个抽烟逛街打麻将的寻常妇女,拜香港唱片业的回春妙手将她包装成一个华丽的ICON,这样的ICON有很多:大笑姑婆杨千桦,ROCK妹卢巧音,玉女梁咏琪……一个萝卜一个坑。比较上路的,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形象。hibernator在自己的blog里这样痛惜王菲道:

『我不喜欢那些乐评人,确切的说是恨透了他们。他们最大的缺点是前后不一:一边在炒作商业,一边在对商业不屑。他们对FAYE的表达如同站在土墙上的乌鸦,“华丽的商业包装”这样职业化的表述只能暴露他们并不丰裕的才力。』

王菲其实并不比一个符号更丰富,但她却渐渐相信了唱片公司和FANS所说的一切,真拿自己当了独一无二的天后了,反过来和FANS一起藐视商业。我觉得这十分的不厚道,很有点当了什么什么还非要立什么什么的的劲头。相比之下,媒体和乐评人才真正忍辱负重。

二:王菲可不是从生下来就这么牛逼的,刚出道的时候,一样陪着小心,要不哪来的王靖雯。封套上甜甜的笑容还带着点心虚。一旦红起来,有点穷人咋富,毛病都要一样一样添上。无论面对粉丝还是媒体,都是一副吃顶了的厌倦表情。有一次看娱乐新闻,王菲出席记者招待会,快结束的时候,有位外国记者站起来用英文问了一个很正经的问题,王菲即时弹开,象赶苍蝇一样偏过头,厌恶地娇声道:“咩呀,唔答唔答,唔识讲英文——”扭捏作态,好不恶心。有个相声说(又是相声),自己富了,给老婆装了一副金牙。老婆装了金牙以后马上变得不爱理人了,问怎么呢?是不是瞧不起别人了?答曰不是。只因金牙太沉,张嘴下巴就累的慌。十足暴发嘴脸。

近期奇洛李维赴港参加《地域神探康斯坦丁》的首映,银幕上酷到家的他下飞机自行提着两件行礼,还腾出手来向苦苦守候的记者挥手,面带微笑;记者会结束的时候,媒体和公关前呼后拥撮着他往前走,他还不忘随手从地上捡起一个空的矿泉水塑料瓶,扔进垃圾箱。据说他在密的透不过气的日程中,要求安排一晚乘游艇到举世闻名的维港观夜景。在船上他自己一个人跑前跑后,像个孩子一样兴奋,我看了照片,奇洛哥脸上纯粹的快乐不像是装出来的。

奇洛是几国混血,身世复杂。父母离异,父亲吸毒,母亲改嫁,唯一相爱的妹妹得了白血病,眼睁睁死在他怀里。奇洛凭《骇客帝国》成为国际巨星,万人景仰。报章评论说:他比谁都有理由愤世嫉俗,他比谁都有资格桀骜不逊。

(图为王菲《玩具》的的唱片封套。我认为王菲真正颠峰时期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