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是……付得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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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相信一个人不应该管另外一个人的闲事(尤指感情事)。因为您不专业,您帮不到别人。单是热心肠或者“为你好”没有用,也得真能让人好起来才行。如果不能改变别人的生活并确保是往好的方向,那就别添乱了行吗?被大家崇拜得欲仙欲死的乔布斯君,曾经勒令不允许他手下员工用任何宣传渠道推介本公司产品。理由?你们不专业。做品牌这件事,我花大价钱请了广告公司来,不需要散兵游勇凭着一腔热情到处吆喝,凭这区区几张嘴能说出什么来?没准口径不一还坏了我的大计。

不幸的是,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情感信箱主持人,和一个心急如焚的太监。谁没谈过几次恋爱?于是马上就自动认证为心理大师和指路明灯了。还更别提那些一击即中修成正果的师奶,看见朋友一只脚踩在悬崖边还愚蠢地往前冲,怎么能不使出浑身的劲儿来拉一把。但救人也需真功夫哦,别拉得人肩膀脱臼。更倒霉的是,你其实可能也不知道悬崖下是啥,也许不过是一池香槟气泡酒,我们情愿醉死好了。

有一句话叫做“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不管熊掌抑或砒霜,总之吃下去那个人是她。不承担后果的人,永远无权做决定。无论你怎么同情、叹息、悲愤、扼腕,请记住,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最后挨窝心脚的不是你,醉酒痛哭的也不是你。不负责任的话人人会说,如果要求签生死状,或者包结婚生仔,大概一半以上的人会闭上尊嘴。

当然我不是叫你见死不救——朋友真要跳楼,那是要拉回来的;她要杀人越货,你也应该拦住(最起码有义务去报警)。甚至她要把全副身家拿去赌大小,你也可以苦苦相劝。以上不用你拦,她也不去干。甚至连闯红灯和酒驾这种事她也未必会做。为什么一到男女关系就不惜以身犯险?不是因为猪油蒙了心,也不是因为爱情真伟大。而是因为,为这事儿赌博,咱还输得起。最坏结果也不过是失恋、蹉跎几年岁月、对男人失去点信心。一颗心就算碎成八瓣儿,也粘得回来。说到底,这些都是付得起的代价。

旧梦不须记

大家现在想必也都知道了,跳槽到一个新公司之后,切忌说前一个公司的坏话。像离婚一样,贬低前头人就是贬低自己。但是前公司的好话却也不便多说,这道理也是很简单的,那个公司既然那么好,你上我们这儿干嘛来呢?所以即便人家跟你客气:“我们这个小庙可比不得你以前的大公司……”你也得陪笑道,哪里哪里,小公司才更有活力与冲劲儿,发展空间大呀。

有些人,明明在原来的公司混不下去了,或者为了升职加薪跳槽,坐在新公司里仍然像落难贵族一样处处看不惯。动辄“我们公司如何如何”,你们这套太不专业了。喂,搞清楚谁是“你们”和“我们”好不好。丽贝卡从大公司来,新公司几乎每一项策略都被她嗤笑,这个产品也不好,那个项目也差劲儿。公司正花大力气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偏偏办公司坐着这么一位阴阳怪气说怪话的,真恨不得拿封条把她的嘴粘上。米雪天天跟同事讲,自己在前公司每次出差都住五星级酒店,补助还奇高,办公室每日供应高级饮品和点心……您想说明什么?屈尊降贵来和我们同甘共苦吗?老板是否应该照《纪念白求恩》写上一篇来感激你?

猜一猜这些人的心理,应该不至于幼稚到故意炫耀,以示高人一等。大概真是触景生情,回忆起过去的种种。人很难找到一份十全十美的工作,你可能为了更高职位和薪水跳槽到小公司,代价就是失去大公司的严密管理和丰厚福利,自己做了选择就该自负盈亏,切忌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一直沉浸在旧梦中不肯醒来,不光招同事讨厌,自己心里也不痛快啊。

这些人也许还有另一层心理,就是拉着旧公司显赫的名声,证明自己系出名门,所以不同凡响。我以前在一家IT公司,人才济济,个个都不是无名之辈。财务总监曾在摩托罗拉服务多年,深以自己的大公司背景为荣,本部门的所有报表,已经都改成了摩托罗拉格式。改革自己的部门还不够,他跑到人事部递给人事部总监一份文件,说这是他们摩托罗拉的绩效评估表。人事部总监送他出门后马上暴跳如雷,摩托罗拉了不起?我还是惠普的呢,谁家公司没有一套表儿!

貌似很多老板级人物都有这样的情意结,新到一个码头上任,首先装修办公室、机构改组,必得把公司打扮得如同前公司的克隆,非这样不能扬领导之威,还是熟悉的环境能带来更大的安全感?当老板也就罢了,公司反正由你说了算,一朝天子一朝臣。但是一般人,还是别不自量力吧。你一直抱着旧公司的条条框框不放,又怎么能尽快溶入新公司的文化?找不到归属感,你永远不可能开心的工作的,更别提什么步步高升、飞黄腾达了。

其实展示自己有料,不一定要拿出身撑腰的,在旧公司学到的知识、积攒的经验甚至受到的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自然而然在你的工作中体现出来。就算你真想拿出那份表格来推广使用,至少也先将原公司的logo去掉,这样起码对同事没有压迫感。而且,拿旧公司的资料出来混算什么英雄好汉,原创才显得你有本事嘛。

上苍请惩罚不好好吃饭的人民

我想知道,是不是只有我吃饭的时候不说正经事?

我连着跟小贪吃了几顿中午饭,旁边都坐着所谓商务人士,穿得也跟老百姓似得,但俱都口沫横飞,眉头深皱,一副食不下咽的样子。我不是不许别人吃工作餐,但是几千万的合同,渠道的拓展,公司的全球化策略,大抵都不能在40分钟内解决吧?真忙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在会议室里捋胳膊挽袖子啃着汉堡继续奋战呢?

至少,可以边吃边说。我痛恨浪费食物的人。昨天隔壁桌坐着一个男的,叫了一份炸鱼薯条,整整说了四十分钟,喷香的薯条味道一阵阵飘过来,连我们已经吃饱的人都有点动心,他硬是岿然不动,从头到尾每碰过那份东西一下。诺大的一份,连配的沙拉,看来都要原封不动端下去。

他知不知道厨师做一份菜出来要花心思和劳力的?他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挨饿啊?你不想吃饭,只点一份饮料好不好?哪怕你吃一点,剩一半呢。我痛恨浪费食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