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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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的演唱会纪录片,叫《This is it》,你可以翻译成《就是这样》,也可以翻译成《到此为止》,非主流可以翻译成《就酱!》,河南人可以说“就(3)这(4)!”

我和番薯之中,他是正经的MJ歌迷,至今家里还收着MJ的黑胶大碟、对比利金的每一个动作都记得一清二楚、小时候关上门在家里苦练moon walk那种(当然练没练会是另一码事)。这也不算什么狂热粉丝了,那个年代的男孩子谁没这么干过,就好像谁没拿手劈过砖头谁没迷过双节棍(不是周杰伦那个,是李小龙那个)。不过想象起来还是会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尤其当我看到番薯那一条顶MJ仨的大腿,我不禁对他的狂热和执着肃然起敬,这难度未免也太大了。

而我,是那种平庸的一般群众,看过MJ几只最著名的MV——除非你是90年代出生的,否则谁会没看过MJ呢?看完了目瞪口呆一下也就完了。结果倒是我主张去看《This is it》,一个那样伟大的时代结束了,总得去致敬一下。

看完我就知道我错了,根本没有什么“他的时代”这一说。这人根本不能算个偶像、巨星,流行曲之王什么的,我简直不相信也会有那种粉丝用标准家常语气亲昵地说:我们家米高如何如何……这也是你说的?我不信教,不相信什么上帝耶稣附体之类的,但是MJ怎么说也得是吕洞宾二郎神这档次的吧?太可怕了,这种嗓子、身材、才华、气场,怎么可能同时长在一个地球人身上,最起码也是个变种人。他那身行头,除了他连超模穿出来都是灾难;模仿他跳舞,再利索也是马戏团的;谁翻唱他的歌都成了卡拉OK(也许《heal the world》可以幸免)。这种人,根本跟这个世界就没什么关系,他整容没有,他娈童没有……还有关系吗。

MJ最狂热的粉丝都坚持说世人往他身上泼脏水,他们不仅像我们一样承认他的能力,还把他评为思想道德先进模范:热爱环保、热爱慈善、善良、单纯、圣洁。尤其是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有这样清澈的眼睛的人,心里怎么可能有一丝肮脏?怎么就不可能啊,眼睛亮不亮是天生的,恩,当然后天还得保护,不近视,没血丝,少熬夜,疲倦了点眼药水……这跟人性有什么关系呢?哦,我知道了,人同野兽的区别就是,人有道德底线,我们要想毫无心理负担地喜欢一个人,就必须得把他塑造成十优生,否则就连自己的人品都连累了。可是这种顽固的道德底线,到了随地吐痰买盗版碟加塞儿买东西的时候马上就神奇地消失了。

可是我们不了解他人,尤其是这种离我们十万八千里的陌生人。你看到的全都是别人通过影像和文字灌输给你的。《This is it》中,除了歌舞彩排,MJ少许的后台片段给我这样一个粗略的印象:脆弱、偏执、心智发展不平衡、性格古怪、非常自恋和情绪化,一个有强烈自信但又没有一点安全感的人,一个很硬核的教徒,整个团队的人都尽量小心翼翼地哄着他,温和的人也不见得就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也许咱们国家文艺界特别爱强调“德艺双馨”这回事。但是我觉得一个艺术家奋斗了一辈子,如果我们最后对他的最高评价就是:您是一个好人,那简直就是对他的侮辱。

我没法得出信上帝就肯定善良的结论,每个人对“好人”的定义也都不同。我只是觉得,对MJ这样一个在地球上生活了50年的外星人,说什么都是白搭。也许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爱,但是这东西我们给不了,我们至少能做的是对他的专业给予最大的肯定:MJ,你确实是最好的。别的都是扯淡。周星驰在《少林足球》里说赵薇那句话送给他再合适也没有了:地球太危险了,你还是回火星吧。

就这。

天啊,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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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时尚潮流是你抵死也不从的吧?原因可能是身材不合穿,只得望洋兴叹;亦可能是横竖看不顺眼。以我来说,前者可以举出的例子太多:波西米亚风,帝国腰线,face on,罗马鞋、连身裤、插肩荡领蝙蝠袖……它们之中,有的无关痛痒,并不是每个潮流都必须从善如流,忍个一季两季总会过去。另一些几乎影响了上至一线品牌下至地摊货的所有衣服,且阴魂不散,好吧我咬着后槽牙承认我在说帝国腰线。

09年经济危机的愁云惨雾中,潮流本来就开始复古,时装的流行是轮回的,而人在低迷时刻特别容易怀念过去的旧时光,失去的也许都是好的。今年最惊悚的设计一定是那些杀气腾腾的耸肩与垫肩,配上一条惨遭蹂躏的雪花牛仔裤,名媛们人人兴奋地置办一身儿,对她们来说这富贵版的摇滚范儿大概新奇得好像cosplay,被狗仔拍到的照片无论是白天晚上都像是在赶赴夜店的途中。Balmain现在红到发紫,可它的口味也未免太重了。

实用服装大概不会像T台上那样夸张,可是我已经预期到此潮流将给我带来的痛苦。你知道我家曾经有多少被拆掉的垫肩么?杂志上说卷土重来的垫肩让女性更加有气势——但相信没有女人愿意打扮成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吧,作为一个来自宽肩家族,又长着坚壮膊头的女性,我或者可以不必穿外套,直接在肩膀处加两个飞檐好了。

无论如何,宽肩风潮对肩膀纤弱窄小的人来说,还不失为一个有趣的实验。但是雪花牛仔……请看照片,我们大概都知道贝嫂有多瘦,即便是她,也显得双腿多么粗壮。而且这种牛仔——据说售价1000英镑还常年缺货——无论它怎么改良,细致地打磨漂白,仍然让我想起80年代的街头小流氓。

我猜我不能捡起80年代的流行,多半是因为我经历过。加上那时服装的匮乏,没有品牌没有动批,一旦流行,想不想穿,人人也不得不穿。前几年流行牛角扣,巴宝莉一件牛角扣的短大衣盘踞了多少小妹妹的wishlist,因为她们没穿过。而我记得生命中好几年所有的大衣都是这种扣子,恨得再也不要见到它。哪位著名时尚界人士说过:穿祖母的衣服是时髦的。我也不介意穿祖母的衣裳,但我暂时还不想把自己20年前穿过的衣服再温习一遍,或者是我的记性太好,一切还都历历在目,得不到那种若隐若现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一片80年代的怀旧狂潮中,一代天王米高积逊居然还应景地去逝了,全世界的时装大师没准开了个碰头会一致决定:对天王最好的哀悼,就是集体名言正顺地向八零年代致敬。于是秋冬的时装发布上,变本加厉地出现了紧身、亮片、双排扣捆绑式军装……可我还没有准备好重活一次,喜欢米高积逊是一回事,穿成米高积逊,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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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时代都得结束

mj有一天我在一家中档饭馆看见一个中年妇女同志,携家带口来吃饭。看情形她必不算穷,却十分求其地穿着颜色暧昧的polo衫,下衬80年代末中年男士夏天喜穿的那种咔叽色涤卡短裤,一个黑包用售票员那种方式斜挎在身上。也不是说上趟饭馆就得焚香沐浴精心打扮,但是漫不经心和胡乱穿之间还是有很大分别的,她又还不怎么老,再过十年八年我们也就是她们,生活要稳定幸福到什么程度才能允许自己穿成这样出街?

不过这些闲事不该由我们去管,也许我们还应该感谢她,不修边幅的中年妇女远不如妈妈桑打扮的中年妇女可怕;也许人家不屑把时间精力放在吃穿打扮上……也许,是我太浅薄太无聊太可笑,心理上恨不能10年前已经把自己划归中年组,但是直到到今天还学不会像中年人一样生活。

中年人都应该做什么呢?不一定每个人都做总经理,或者月薪几十万人民币,一两名孩子膝下承欢,为了让他们入学名校焦头烂额。但是肯定不应该还为一块胭脂一条围巾一个演唱会一顿好饭一场电影一瓶小二男欢女爱欢呼。中年人不能再光为感官刺激活着。我的朋友纷纷挺我说人和人各不相同没有对或错的活法,但我心里隐隐知道这并不是选择的问题。正像故意装嫩是一回事,而不懂得熟女应该穿什么又是一回事。

也许你不相信,有时候我也知道自己有多肤浅,像我那么不喜欢大学生活,提都不愿再提起,简直是生命中最大的浪费……仔细究其原因不过是:竟然没有一个赏心悦目的男生。很多事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粗暴,但是谁会承认这样的逻辑呢,都给自己找到了冠冕堂皇掷地有声出得厅堂的借口。

少女装不能穿至天荒地老,然而又怎么才能学会做循规蹈矩的中年人呢?回家路上街边大楼的彩色屏幕上正好放出米高积逊这张惨不忍睹的残照,一个时代结束了,每一个时代都不得不臊眉耷眼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