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存在感的女同性恋

疑似女同星二代摇滚歌手窦靖童第一次在国内公开表演,网上就是一片赞美声。爸爸是摇滚传奇,妈妈是歌坛女王,来自基因的实力当然不容忽视。但是评论却大多集中在她的台风和形象,形容的词汇更不是给女性常用的:帅炸!酷极了,老娘已经被掰弯了好吗……

说良心话,窦靖童在容貌上并没有巧妙地继承父母的优点,没有母系标志性的大眼睛,却也正好没有父亲发胖前清秀的窄面孔。从小背着一个“遗传失败”的污点长大,一直到上大学,才凭弹琴唱歌一雪前耻。但除了才华之外,真正让她获得新一代兴趣和关注的,恐怕还是她中性化的打扮,和疑似同性恋的身份。

窦靖童曾经在社交媒体上毫不掩饰地发布自己和漂亮女朋友的亲密照片,她并没有明确说自己是同性恋,但是这种恣情随意的影像宣言强烈地传达着一种“什么同性异性只要开心就好了哎你真八卦和老土”的情绪。不管真相与否,大家反正更愿意她是个女同性恋。这样难道不是更有趣吗?如果她不是这样,就算她是王菲的闺女,各路公众大号儿也不至于那么兴奋。

坦白说,我国的同性恋文化还是挺落后和低级的。对同性恋的文明程度,不光体现在你作为同性恋被多少人排斥和歧视,更体现在被多少人关注和另眼相看。我国的现状是:老年人对这调调儿还是一万个看不上,而90后已经开始拿它当时髦的生活方式了。

做了个不完全采样,据说现在很多大城市的大学里,同性恋已相当普遍,而被采样的学校里,无一例外是女同性恋的比率更高。高调晒出自己性向的,往往是那些T (充当男性角色的一方)。她们留短发、穿中性衣服、粗声粗气、举止硬朗。而且都是一脸被别人欠了一万块钱的样子,绝对没有一个高高兴兴的——否则还怎么酷啊。

校园同性恋也许并不能当真。在青少年时期,女同性恋远比男同性恋更易被人接受。早在大家熟知同性恋这个词的时候,女孩子们就已经勾结搭背手拉手上厕所了,即使睡在一个被窝里,也不会让人瞧着别扭。而且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假小子”“女汉子”一直是褒义词,而女性化的男孩子则是“娘娘腔”。所以即便真是花样弯男,也被迫于舆论装装汉子。

也许还有人认为,如果不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走到另外一个男性化的极端会是刷存在感的捷径。可惜她们不知道,做一个合格的帅T其实远比做一个可爱的美女难多了……首先你得高,身高160以下的就退下吧;然后你得瘦,100斤以上的请你休息;必须是平胸:如果出门还需要穿胸罩(不管什么尺寸),你就输了。除了这些,巴掌脸白皮肤浓眉削腮深轮廓一个都不能少。否则你还是做一个美图秀秀的少女吧!

男人的口味

你别管为什么,我最近就是忍不住在想,究竟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

研究这个问题并不是要贱滴滴逢迎男人的口味。我想再刚强的女人,都想被人爱——最低限度也别遭人恨吧。而乍看这个问题呢,又多此一举地简单:漂亮面孔和劲爆身材,什么时候都惹人爱!长得像一枝花,即使其他科目严重不及格,也不耽误她们颠倒众生。SEX AND THE CITY里,米兰达说:“一开始我先靠个性吸引他们……”凯丽小姐扭过马脸像看外星人一样瞪着她:You win man over personality? 有没有搞错!

但不幸的是,令人万众一心的美女少之又少,而男人的审美眼光往往也很奇突。当这种时候,我们不得不开始怀疑,personality多少还有点用处。有些人令人舒服,有些人令人温暖,总不见得都得依偎在胸脯大腿上。而事实是,好性格未必能吸引人,但坏性格足够倒胃口。当然,真正的美女做什么都可以被原谅,可惜您是吗?

无论多么身经百战的女人也无法摸清男人的各色口味,因为贱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被同一类人吸引。而想当然地臆断更是要不得。我们大概都觉得温柔贤惠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是好女人范本,但思密达一部《野蛮女友》就扭转了乾坤;妇女杂志上教各种狐媚子让你留住男人的胃和心,可是多少男人抛家弃子找的情儿比原配还要朴实家常儿;最低限度,男人怕烦,总想女人消消停停不闹心吧……可有人就是好这口儿!君不见哭天抹泪寻死觅活藤缠树抱大腿的鼻涕虫多惹人怜呢!生活中这些活报剧足以让情感专家呕血,除了深吸一口气深沉地说一声“我去……”还能说点啥?

所以我说当你喜欢上什么人,就别琢磨着投其所好重塑自我了。还不如赶紧找个弱点趁虚而入,甭管是心理的还是生理的,胃里的还是骨子里的(哦其实我想说裤子里的),成王败寇的世界,担不起表错情啊。

一起放松或一起演戏

想必每个人刚遇到心仪的异性之际都有点不自然,或高谈阔论或柔声细语,或静如处子或动如脱兔,无非都是在落力展出自己最好那一面,或扮演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一切坏习惯都不翼而飞,说话几乎没开始用文言文。等两人真正成为恋人之后,却有两种姿态:一种人就长舒一口气,逐渐向对方露出了本来面目:妆面一丝不苟的美女可能会在家蓬头垢面一边摸脚一边上网,而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商业精英可能会喝啤酒骂街或者倒在怀里跟你耍赖撒娇。这些真面目有时可爱有时惊悚,真相逐渐揭幕之后你终究也会接受他,反而像是从天上走下人间,虽然没有那么完美,但两个人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感觉更真实。每天在外面跟老板跟客户已经在兢兢业业地演戏,回家以后难道还不能卸妆下场吗?对很多人来说,找到真爱的定义就是俩人能够一起打嗝放屁说粗口,做一切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所以,另外一类人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那些人誓要把恋爱谈得像偶像剧,除了一年几次重要日子必须惊喜浪漫,平日里也都把姿态端得高高儿的,女孩子不化好妆不见人,男的无时不刻不表现出自己英明神武。这一对有时会装到令周遭人感到不适的地步。极品的例子是《欲望都市》里凯瑞和她的艺术家老男友。米兰达律师被他二人的活话剧雷得几次要崩溃:“还不光是他做作,她在他旁边也做作得不行,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干嘛那么爱演呢?有可能是爱情小说中毒,或者极度没有安全感,一切都要做到最完美,才相信有可能天长地久。

有人说,当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以后,大家都跟你渐行渐远,多半你交的这个男朋友就是一个混蛋——可不一定都是他的错,很可能是你们谈恋爱的架势令人不忍围观。但是话说回来,恋爱终究也不是谈给外人看的,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本身就有演戏的成分了。有人故意大大咧咧,做一对游戏人间的神仙眷侣状,也是演技的一种。浪漫到不可救药又有什么错呢?就像喜欢粉红蕾丝的女孩子被人嘲笑恶品味一样,也不过是大家的一种歧视。你不许人家就ENJOY这种戏剧性,这种角色扮演啊?生活已经够无趣,难看的嘴脸很多,平凡蚁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活,只有恋爱时才能假装自己宇宙最大。

你现在又要说我:正反都让你说遍,到底哪一种姿态才对呢?朋友,床上都有24式,为什么恋爱要有一个正确套路呢?依我看哪一种都满有趣,你不用羡慕那些可以互穿对方衣服,趿着拖鞋一起去街市买菜的情侣,也不必为那些惺惺作态的情侣感到肉麻,谁是真心谁自己才可以分辨。PLUS,一起假装完美也没什么不好吧,也许努力装着装着,就真变得完美了呢?

美女的归宿

我认识几个资深美女,年轻时都算颠倒众生的级别(当然到现在也不赖)。她们的丈夫却都很普通,既没有出色的外表,也没有特殊的才能,能在美女的全盛时期把她们娶回家,令所有人跌破眼镜。若干年过去了,他在事业上也毫无建树,美女不仅要自己养自己,有时候还得负担家用。不是咱们势力眼,如果是为了真爱,嫁谁都不要紧,有情饮水都会饱。但是美女们话起当年其实都有点唏嘘:“当年就是因为他对我好……”

大多数女孩可能都受到过这样的警告:什么都是假的,对你好才是真的。尤其是美女,一定得远离登徒子,一切长得英俊的、活泼爱玩的、桀骜不驯的、有钱的……都没安着好心。最主要是他肯低声下气、体贴入微,给你他的全世界——当然,他的全世界也就那么一丁点,给谁都无所谓。

当然,谁也不会贱兮兮地专门找对自己不好的人,不过把“对你好”当成最主要的衡量条件,确实是很有问题的。首先,这个指标太难量化了。哪有一套标准,计算追求者中谁对你最好呢?或者说,对你多好才够过一世呢?

答案是:如果你不能平等地跟对方付出真心,那么他现在对你多好都没用。他现在对你好,以后未必能对你好。即使他一直对你好,以后你未必稀罕他对你好。实际上,任何事情在习惯以后,就变成理所当然。如果他十年如一日地帮你洗衣煮饭兼放洗澡水,你渐渐就觉得这一切是他的份内工作,除此之外他一无是处。

男人平庸也不要紧,最可怕的是,平庸的男人也未必老实。世界上其实不存在靓仔花心这回事,长相和人品没有必然联系,丑男与俊男同样可能出轨,分别只在于机会的多少。甚至丑男的机会也不一定差,既然能把美女娶回家,自然就有他们的一套。

很多人会同意,“对你好”就是爱你的体现。人生没有这么简单直接吧。有男性朋友问过我:“所有的男人,即使在我们对女人最好的时候,心里也知道这是短期行为,是出于荷尔蒙的驱使,为什么女人就从来不知道呢?”

我没有因为他话中不经意流露的男性优越感而抽他大巴掌,甚至都没有翻他一个白眼球。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相,而真相总是不那么让人愉快的。女人有时不是不知道男人殷勤背后的目的,只是她们太需要被爱的感觉了,这种感觉让她们觉得舒服、踏实而且自豪。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她甚至可以把男人对他的每一个善意举动都解读成对她的迷恋。大家都觉得她有点走火入魔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生活得比每个人都更快乐更自信一些。是啊,自恋还不如有人恋。我只是稍稍有点悲哀,妇女解放这么多年,女性还得靠男人提携才能有自信,而男人只靠一辆SUV就够了。

多少年来大家劝女孩:嫁一个你爱的,不如嫁一个爱你的,真是个千古谬论。两人在感情上的地位不对等,比家世不般配还难相处。如果实在找不到真爱,倒不如像寻找合伙人一样找个人生观相近、性格互补的人齐心协力过日子,总比找个言听计从的高级小时工靠谱。

秋日无传奇

秋日的篮球场

几个稿子灾难性地堆在了一起,写得我直做呕,外面天气又实在好,我决定扔下功课跟番薯出去溜达一圈散散心。大太阳混搭小凉风的天气很舒服,也终于让我这个围巾控能够心安理得地在短袖tee外面挂围巾了,如果我再有本事踩双高跷……算了吧。我还是胡乱趿拉上一双人字拖。

天气实在是太慵懒了,我百年不遇地想喝一杯咖啡,然而在去往咖啡馆的路上路过了篮球场。番薯同学就留下不走了。我愤然去买咖啡,发现自己没带钱——我们都以为对方带了钱,因此上谁也没带钱。我只好坐在板凳上看他们打篮球,感觉十分怪异,你知道,我这个年纪看人打球,是很容易被当作花痴的。话说有一次我跟云小小在一个商场里匆匆穿行,路过一个nike迷你篮球场我百忙之中还探头看了几眼,不看还罢,一看之下愤怒地说:“长得这么难看还学人家打篮球!” 我是真心实意地觉得,新一代美女越来越多,而男的是越长越难看了。

后来番薯问我:“为什么打篮球的男生就非得长得好看呢?”我说:“我觉得在学校里打篮球的男生多半都不是真喜欢篮球,他们其实都是去臭显的。”场外有没有女生尖叫,表现差好多。不过说起来,就算在上学的时候,我也从来都不是坐在球场边看人打球的女生。不是不发姣,是怕丑。像我们这种又胆小又自卑口是心非自命清高的人,从来都是不动声色一脸漠然地从男生堆中穿行过去,然后用眼角余光扫描出最好看的那一个……什么时候开始抹着哈喇子对帅哥品头论足,才说明少女期已过妇女时代来临。

为了不让球场上(和球场外)的人产生我是花痴的误会,我鼓足力气站起来,回家拿了钱包来买咖啡。前后不过20多分钟,疏于运动的番薯童鞋已经开始喘了——他老人家的球技不是最差的,但体力一定是最怂的。谁让你一把年纪还学人家在街头打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