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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是……付得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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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相信一个人不应该管另外一个人的闲事(尤指感情事)。因为您不专业,您帮不到别人。单是热心肠或者“为你好”没有用,也得真能让人好起来才行。如果不能改变别人的生活并确保是往好的方向,那就别添乱了行吗?被大家崇拜得欲仙欲死的乔布斯君,曾经勒令不允许他手下员工用任何宣传渠道推介本公司产品。理由?你们不专业。做品牌这件事,我花大价钱请了广告公司来,不需要散兵游勇凭着一腔热情到处吆喝,凭这区区几张嘴能说出什么来?没准口径不一还坏了我的大计。

不幸的是,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情感信箱主持人,和一个心急如焚的太监。谁没谈过几次恋爱?于是马上就自动认证为心理大师和指路明灯了。还更别提那些一击即中修成正果的师奶,看见朋友一只脚踩在悬崖边还愚蠢地往前冲,怎么能不使出浑身的劲儿来拉一把。但救人也需真功夫哦,别拉得人肩膀脱臼。更倒霉的是,你其实可能也不知道悬崖下是啥,也许不过是一池香槟气泡酒,我们情愿醉死好了。

有一句话叫做“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不管熊掌抑或砒霜,总之吃下去那个人是她。不承担后果的人,永远无权做决定。无论你怎么同情、叹息、悲愤、扼腕,请记住,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最后挨窝心脚的不是你,醉酒痛哭的也不是你。不负责任的话人人会说,如果要求签生死状,或者包结婚生仔,大概一半以上的人会闭上尊嘴。

当然我不是叫你见死不救——朋友真要跳楼,那是要拉回来的;她要杀人越货,你也应该拦住(最起码有义务去报警)。甚至她要把全副身家拿去赌大小,你也可以苦苦相劝。以上不用你拦,她也不去干。甚至连闯红灯和酒驾这种事她也未必会做。为什么一到男女关系就不惜以身犯险?不是因为猪油蒙了心,也不是因为爱情真伟大。而是因为,为这事儿赌博,咱还输得起。最坏结果也不过是失恋、蹉跎几年岁月、对男人失去点信心。一颗心就算碎成八瓣儿,也粘得回来。说到底,这些都是付得起的代价。

爱得起,玩得起

常言道,男女同居超过一定时间,如果还不结婚,就该分手了,桃子就正经历着这个魔咒。跟男友在一起五年,激情浪漫刻骨铭心有过,平淡悠闲喝茶看戏有过,老夫老妻吃饭睡觉也有过,接下来如果不结婚,桃子简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可男友的想法刚刚相反:既然已经像两口子了,还结婚干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人总是想要点安全感的,而且一个大姑娘不明不白跟你混着,总觉着不甚尊重。于是桃子使出女人的杀手锏:向男友发出哀的美敦:不结婚,则分手。为了把戏做足,她干脆搬出了爱巢,想藉由她的缺席,给男友一点思念的空间和可能会失去她的惶恐,期望男友在过了一段食不知味六神无主的日子之后,终于在一个雨夜,拿着玫瑰憔悴地敲开她的门,两人劫后余生地紧紧拥抱,男友一边摸出一枚戒指,出其不意地套在她手上……

CUT!

如今拍戏都不兴这样老套的桥段了。现实生活中,桃子的男友果然也就顺水推舟,一口答应与她文明分手。不到三个月,找到一个新女友,过上了毫无负担的开心日子。桃子等于挨了一个窝心脚。虽然事实证明这种男人要来也没什么用,分手了值得放鞭炮庆祝。但感情上还是有一种被人下了套的羞愤,简单点儿说就是:玩儿现了。

男人为什么不肯结婚?说辞大概有:我现在主要在忙事业,没空结婚(新郎官很大工作量么?不知道您都需要忙些什么?);我还没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同吃同睡这么多年也不见您事先焚香沐浴);或者——我私以为这是最找抽的一种:你有没有听过一种鸟,天生是没有脚的……说这话的人坚决忠于自己从24层楼上跳下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也确实有不婚主义者。当然啦,连双头怪婴和皮肤上长鳞片的人都有。遇上这种人的比率其实真是蛮低的。而且相信我,如果你跟一个不婚主义者生活了几年之久,你一定能把他认出来。退一万步讲,假使他真的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你玩这欲擒故纵的把戏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明知没结果又割舍不断,那就继续凄苦而无望地爱着他好了,至少还能得到爱情,或者貌似爱情的感觉,也不至于全盘输尽。为什么要出手豪赌?因为你心里隐隐觉得,他纵是一阵不羁的风,也终于会为你停留。

真的,真的,真的不要再这么自信了行吗?男人不跟你结婚的原因很简单朴素:他还未成熟——也许永远不会——不想负责任;他不确定你们的关系,或者他没认定你这个人。现实有时候是挺难堪的,但是承认了你才能想办法改进,直到他真的认定你。

即便对女人来说,谈恋爱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结婚。你同样可以游戏人间,或者跟他过一时,享一时的快乐,没有什么是对的错的,只要对得起自己就行,千万别为了合他的胃口,或者方便自己下台,打肿了脸说我也不愿意受婚姻的束缚,就是他跟我求婚,我也不会嫁。这种姿态比逼婚的女人更二,谁难受谁知道。

主人翁

我记得小时候,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有主人翁精神。我一回到家,我爸妈就吓唬我:跟家窝儿里横就行了啊,出去别太拿自己当回事儿,小心人家抽你。

事实上,我在家里也横不起来,前有我脾气大的爹,后有蔫儿坏的番薯。云同学有言道:打小儿被冷嘲热讽大的孩子,是不可能有强大的自信滴。但我发现很多人大概都是听老师话长大的,特别有主人翁精神。像美国总统一样,拿自己当全世界人民的亲爹。

那些在我的博客上指导我应该怎么写文章怎么做女人的就不提了,人在网上的表现,基本上和喝高了以后是一个状态,不太知道自己姓啥。生活中也有很多人面对面地跟你谆谆善诱: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化妆品,穿什么样的衣服,做什么样的工作。没生孩子,则劝你生一个。已经生了,告诉你怎么养。多听听别人的观点也是好事,但是他们内副拿自己当小型上帝的样子,不嫌自己讨厌么,不怕别人抽你么?

事实上,没人会抽她们,根据我自己的经历,你在这些人面前,只有崩溃的份儿。

比如前几天,我因为宿醉有点不舒服,病病歪歪地跟番薯和番薯爹进电梯。番薯爹爱开玩笑,逗我说:“你真不舒服吗,装的吧,一听晚上要做饭就假装病倒。”我也笑答:“人家不是装的,人家刚才都吐了。”这时有个穿着和长相都很朴素的女青年推一辆自行车进电梯,回头盯着我大声说:“你是怀孕了吧?”我们一家三口无言而惊悚地看着她。那女的见状说:“啊……对不起。不过怀孕就是这样的!”小同学,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这么幼稚和片面的知识怎么可以在生理卫生.com的CEO面前显摆呢。

又比如我们在澳门玩儿两铺,在轮盘赌桌前,一个长相酷似TVB三线中年女演员的孤身阿婶,只看不赌,后来不知怎么看上了我,跑过来附在我耳边神神话话地讲投注技巧,预测结果,好像她是退休赌神。一旦我不听她,马上飞身从另一台扑过来,拍打着我肩膀说:“那,那!不听我,不听我……”,我忍得好辛苦才没把她推倒在地,连番薯也忍不住跟她求饶:“玩吓嗟——”

你说这些以传道授业、救过救民为己任的主人翁,每天敢看新闻么?世界上每天发生那么多事儿而自己插不上手,还不得活活急死啊。

纽约,纽约

像纽约这样一个传奇都市,就好比一个极具性格的人物,不是被人爱就是被人恨,但你很难对他没感觉。

没去纽约之前,得到的二手资料全然相反,处处矛盾。这边有人赞它时尚摩登,见之令人神迷目眩,从纽约回来简直看哪儿都土。另一边就有人弹它混乱嘈杂秩序差,恨不能走到稍微冷僻一点的小巷就会遇到打砸抢,运气坏的还有被人捅一刀当街横死的可能。有份攻略上甚至说:火车要做车头,地铁要做中间——这都是列车长所在的车厢,否则就不安全。让这位仁兄一说,纽约堪比龙潭虎穴。我想起《英雄本色》里,发哥敲着李子雄的头咆哮:“我们要去的是台湾。台湾是什么地方?你道是柴湾啊。”

对我们这些不住在纽约的人来说,无论是旅游还是公干,短短时间都没法对这个复杂都市有全面客观的了解。我觉得喜欢不喜欢纽约,主要在于你是看什么文艺作品长大的。假如你是看警匪片长大的,一提到纽约,你条件反射地就想到彻夜呼啸的警笛、银行劫案、路边枪战、以及开警车横冲直撞的NYPD;如果你是看SEX AND THE CITY长大的,那你想到的自然就是衣香鬓影、时装发布会、活色生香的爬体。据说看惯了SEX AND THE CITY的人一来到纽约,不,曼哈顿,首先就会大失所望——纽约人其实一点也不时髦讲究。大多数人灰扑扑面目模糊,连看百老汇歌剧都穿着T恤短裤,虽然据说百老汇歌剧也不过就是《同一首歌》那档次的演出。

生活永远也不可能像演戏。曼哈顿人民每天匆匆忙忙搵食赶路,不能人人浑身名牌足蹬三吋高踭巡街,说SEX AND THE CITY是纽约旅游局的宣传片倒是有点像,拿它当纽约生活指南就有点不沾边儿。当然这误区里面又有若干误区:首先,纽约差不多是全世界最热门的旅游城市,平均每日接待游客十几万人次,第五大道上百老汇街上熙熙攘攘的恐怕倒有多一半是外来人口,一来不方便代表纽约人民,二来谁旅游时还刻意穿的花枝招展呢?

其次,可不可以容我大逆不道地说,SEX AND THE CITY里四位女主其实穿的也并不怎么时尚。奢华讲究或许,也不过是将大品牌每季的新裙子套在身上而已,并看不出什么别出心裁的混搭。而且每天披红挂绿小礼服衬手袋地出街,是不是也太用力了点儿?一见她们几位穿金戴银地在小馆子里吃饭,我就感觉是一群演员扮上了在吃东西等埋位。倒是有几次CARRIE情绪混乱无心妆身,瞧上去还更顺眼些。

当然我也不过是随口一说,并没有谁说过我是时尚教主,这玩意也不带自封的。我想说的是,生活中的纽约人民,穿的也没有那么差:有位高挑个子美女帮我扶了一下玻璃门,干净美丽的小羊皮高跟鞋踩在水汪汪的台阶上,满不在乎地笑了一笑,雪白纤细的小腿在我眼前一晃,隐约露出黑呢大衣里头深粉红的一道纱边,香艳暧昧;一个小姑娘抱着本书垮垮地走路,帆布鞋配阿拉丁风格的团花灯笼裤;天擦黑的时分碰见一个小老头,花呢西服外罩米色风衣戴鸭舌帽叼一只大雪茄。他还嫌自己不够八零年代,站定了在一个没什么陈列的商店橱窗外思索一阵儿……他们的行头也许不算无懈可击,但都拿自己当个人物,并且气定神闲以自己的节奏走在大街上,既不当一枚标准尺寸的螺丝钉,也没一边昂首阔步一边偷眼看大家:有人瞧我没?有人瞧我没?我想这也就是风格。

万圣节那天在地铁里,挤满了去参加游行的牛鬼蛇神们。两个朋克风的女巫小朋友站在我面前,议论着刚上车的一伙僵尸男孩:“他们是哪儿人?听口音不像咱纽约这块儿的。”另一个说:“怕是长岛过来的。”俩人挤过去问:“嗨,你们从哪里来的?”男孩说:“你没事儿吧?当然是纽约了。”女孩说:“我们听着你们像长岛的。”男孩们集体发出被侮辱的嘘声:“呸,你才长岛的咧。”

说回SEX AND THE CITY,整部戏里也充斥这着纽约客对外人的排斥和欠抽的优越感。不光加州人看不惯,连布鲁克林区都不愿意涉足一步。CARRIE来到她心心念念的圣地巴黎,饭店前台接待员问她:“美国人?”她答:“纽约客。”也许这种发自内心的,眼里谁也不夹的自信,才是纽约的时尚之处。

自恋强国

2008年第廿九届奥运会给我的最大感触就是:咱们中国人自我检讨的觉悟实在是太高了。

观众们十足贯彻参与精神,由开幕式一直挑剔到闭幕式,善始善终绝不欺场。连中间十几天的比赛也没松懈,时刻帮奥委会及国际社会监督着中国队:年龄够不够?有没有放水?你从几岁开始训练?别人夺金欣喜若狂绕场一周是个性,我国运动员打个V字手势便是嚣张;别人赢了是众望所归,我们赢了是黑哨;别人退出比赛是身体不适顾全大局,我们退出比赛是中途怯场没有体育精神。金牌拿少了是我国体育水平差,金牌拿多了——你全靠着主场优势有意思么?

我其实想不出主场有什么优势,观众席上尖叫声多一些对参赛双方都是干扰。亲朋好友即便到现场去打气,你也抽不出空来看他们一眼。这样紧张的比赛,根本无暇想雷锋想黄继光想欧阳海,台下一个鼓励的目光也不能赐予你力量。再说生活上——进了奥运村都到一个食堂吃饭。看电视上的介绍,热情好客的中国人民,为了给各国运动员创造舒适环境,提供各种西式饮食。反而中餐都小心地经过改良,有的中国运动员坦白地说吃不惯——需要体贴到这个地步么?李宁去洛杉矶参加奥运会的时候,我担保组委会不给他炒鱼香肉丝。

我们中国人历来是这样的:宁肯待亏了自家的孩子,也不能让外人挑眼,才像个待客的礼数。这是一种传统价值观,也可以说是没有自信的表现——咱们让人挑眼都挑怕了。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自己。全世界不怀好意的外国媒体加起来,也没有自己人抨击得狠。难道咁多位都是崇洋媚外的卖国贼?我觉得中国人民还不至于折堕成这样吧。我们自小受的教育,就是不停陪笑贬低自己。宝贝儿子叫“犬子”,心爱的老婆叫“贱内”,您夸我一句是“抬爱”,我胜过您就是“承让”。小贪有个老同学,去年春节群发短消息给大家报喜:“托大家的福,我老婆生了个儿子……” 大家应该怎么回信?“应该的”,还是“不敢当?”

比起我们,洋人的自信又未免太超群了。小孩子无论做什么,大人都惊为天人地说蜜糖你太能干了我为你自豪。凡事做了就是胜利,根本不存在一件事叫丢脸。我一方面羡慕这种豁达,一方面也经常顶不顺这样的假高潮——而且还是发自内心的假高潮。今年7月4号,我碰巧在美国。当晚在洛杉矶的环球影城,一个小乐队在SKYWALK上演出,我正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现场喷画,忽听他们在背后兴奋地大喊:“我们生活在美国啊,还有比这更酷的事么?” 我回过头狐疑地看着他们想:你们不是说真的吧。加拿大的跳水运动员,预赛出局后接受访问:“你们今天表现怎么样?” “我们今天简直太棒了,无与伦比。”我同意尽力就光荣的说法,但是这种反应,在我一个具有传统旧价值观的中国人看来,也就有点没皮没脸的意思。

中西人的两种态度稍微中和一下就好了。现在中国的教练也开始学西方那一套了,运动员不论表现怎样,下得场来都给一个大大的拥抱:“挺好的!”——这样是挺好的。然而我觉得还很不够。光学会不苛责别人还不够,还要学会不苛责自己,必要的时候懂得沾沾自喜。番薯同学一针见血地斥责我:“那你还老嫌这个自恋嫌那个自恋的!”

您批评的简直太对了。为了中华之崛起,我明天就开始学习自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