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男利器

彩妆界现在有个新名词:斩男盘、斩男香。盘指的是多色眼影盘,香自然就是香水。所谓斩男,其实也就是俘获男人心的意思。现代人已经越来越简单粗暴了,过去还是意意思思地挑逗,希望你慢慢上钩,现在干脆迎风一刀斩,干脆利落秒杀你。

斩男香,是用了容易被男人称赞的甜美香水,一般来说是淡淡花香+桃子味;斩男(眼影)盘,是那种画了之后能让男生拜倒在裙下的招桃花眼影盘,一般都是以粉棕色系的丝光眼影配合小亮片来营造波光粼粼楚楚可怜的无辜感。另外还有斩男唇膏,通常来说一定是不太浓不太淡、娇艳粉嫩的草莓红。总之要通过妆容塑造一个天真娇弱、甜美可爱的形象,誓要一举拿下男人这种头脑简单的视觉动物。

妇解分子听了大概又要拍案而起了,这都把女性给物化到了什么地步了。男性要知道有这么一套生化武器专等着对付他们,估计也要吓得脊背发凉、裤裆发紧。其实没有必要那么认真,这些无非也都是化妆品公司为了卖货想出来的营销骗局。是的,骗局。你真以为男人分得清楚你化了40分钟的桃花、樱花、梅花眼妆和蚊子盯肿了有啥区别吗?

对多数男人来说,妆要落得很重手,才能让他看出你化过妆,然而妆过重,又会让他觉得你是妖怪。他们对美的平均鉴赏力真是很低级很低级的,打扮成讨男人喜欢的样子其实很容易。 男人喜欢什么,在斩男这个词被发明出来十几年前就已经被总结出来了(这里说的是男人心目中迷人的正经女人):他们喜欢黑长直的头发、白嫩的皮肤,针织紧身上衣、刚到膝盖的铅笔裙,细跟鞋配肉色或黑色丝袜。痛恨打底裤人字拖UGG马丁靴以及姨妈色唇膏。 但你真的甘心吗?很多妹子玩彩妆的手艺都快赶上专业化妆师了,你愿意让那一抽屉化妆品落着土,你每天就用一支粉底液和同一支桃色口红?

COS男人心目中的女神,只一天半天或者可以,天长日久演下去可真没劲。那么多的衣服等着我们去穿,那么多的化妆品等着我们买,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对国民经济增长是有责任的!专向男人喜欢的形象靠拢,简直跟为了讨男人喜欢拉低自己的智商一样不值。别说这样做不一定能找到男朋友,就算找到了,又有什么意思呢?沙文主义男猪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物。对我们新时代的女性来说,有时候(多数时候),男人还真不如衣物哩!

禁色

e5b18fe5b995e5bfabe785a7-2011-11-01-e4b88be58d88010755

自从我决定只穿黑白两色的衣服以来,几乎每个朋友都会问我两个问题:

1. 你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
2. 你打算坚持多久?

只穿黑白两色的衣服,基本上不是很难,至少对我来说,本来也不穿花衣裳,真正需要割舍的也不过是一些灰色和蓝色。且这种黑白管制并不包括袜子围巾和鞋之类的配件。还有一些小规则比如黑白条纹的不行、小面积黑白拼接的允许……但问题并不在难与不难,而是已经身在这个插翅难飞的世界,琐碎如穿衣服这种小事,干嘛还要给自己设置障碍呢?

我可以说是为了简化生活——但我们还是不要欺骗自己了。黑白人生其实一点也不简单。先不说买衣服有多难了,想让它们生产一件没有图案的T恤都恐怕要浪费才能似的。纯色黑白,搭配起来还要有趣,就更不容易了。谁要穿成沉闷的修道士或通体乌黑的巫婆!

事实是,我与彩色一直没能和平共处。无论这颜色看上去多么适合我的气质发肤,买回来穿不久还是会觉得后悔,挂在衣橱里那么格格不入。穿到最后还不嫌弃的,也只剩黑白。

另一方面,在人们撕心裂肺高叫民主的今天,我并不认为限制太多,反而仍觉得规则太少。我在一个有秩序的世界里感觉安全,但是深知自己无论活着死了都没法像乔布斯和希特勒那样改变世界,至少我还可以设法在自己的世界里建立秩序吧。

秩序总是令人愉快的,也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了很多无谓的烦恼:究竟是买这个颜色还是那个颜色呢?我可以像Henry Ford一样说:我不在乎,只要它是黑的。

所以你问我会坚持多久?可能一辈子也没多大困难吧。

没心没肺的衣裳

趁着换季收拾衣服,顺便找出不穿的旧衣服准备捐出去。我还不算是购物狂呢,扫扫就出来五大包。这其中有些衣裳,也是当初千挑万选买回来的,很爱不释手了一阵子。渐渐有的穿旧了,有的尺寸不合适,有的沾了一滴致命的油渍,一下子就猥琐了……有的好端端,不知为什么就是不再喜欢了,收在冷宫里好几年。因为当初曾有那样的蜜月期,所以即便感情不再了也不好意思就抛弃掉,年年拿出来,徒劳地挂一季再意兴阑珊地收起来,像倦怠了但又没有借口了断的男女关系,十分折磨。

我以前的英国上司安吉拉说:一年未翻看的纸资料统统应该销毁,正如一年没有穿过的衣服尽可以扔掉。这句话对我的人生观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我因为做不到决绝地扔,只好开始学习不那么用力地囤。同时向勾姐学习,买东西挑剔到刻薄的地步:稍有点喜欢是不行的,非得满意到上身就再不愿脱下来的程度。

然而即便是这个态度,仍不知不觉有很多烂帐。因为人是会变心的,十几年的真爱也会变得面目可憎,何况一件薄情的衣服。而且最心爱的东西往往和你没缘法,要么早早夭折了,要么感情骤变,留到最后的,永远不是最心水的一个。

我自己都想不通,陪我最久的一套衣服,竟是十来年前买的一套家居服,棉布的长T和九分睡裤,谈不到任何款式,因为宽松没有形状,历经身材骤胖骤瘦也没有尺寸上的风险,我几乎是无冬论夏地在家里穿着,还时不时带它出长差,料子磨得软熟,上衣袖口起了球,裤子上的樱桃图案褪了色,然而从没想过淘汰它。

这套衣服还是当初住在同学家里玩儿,在她家楼下的早市上斥资8元买下。跟这同学都绝交了好几年,衣服倒一直穿一直穿,看架势要和它庆祝银婚。

可能就因为从来也没真正喜欢过它。没有太大的期望值,也没承载着什么沉甸甸地回忆。就这样没心没肺地洗了穿,穿了洗,渐渐地反倒有点感情。我很好奇还要和它厮混到什么时候,希望我们彼此都这样没心没肺下去。

“条仔”与手袋

偶像黄伟文的新专栏“爱你爱到挽手袋”,因说到男人拎住女友的手袋站在洗手间外面等,甚至行街,提出了一个我想问以久的问题:“為甚麼會有女人會唔介意自己條仔唔型呢?我都很想知一個男人要愛個女朋友愛到甚麼地步才肯公然拎住她的手袋縱橫中環銅鑼灣呢?”

后来人家告诉他,那是因为有爱就有幸福感。别说女朋友的精致手袋了,就算是婴儿的尿布袋,也一样拎之若素。

其实我猜有时也是为了礼貌风度吧,有些男人习惯照顾妇孺。比如粉条兄一见我逃荒似地拎着超大尺码包就忍不住要劈手过来夺,我使劲儿捂着不撒手……扭打着像遇上拦路抢劫的。我所以只好说:“手袋是配件、妆扮的道具之一来的,不可以让别人拎。”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时尚,不会讲究每一套衣服配一只手袋,我甚至不拥有任何一只名牌手袋。我也只是习惯问题:不喜欢男人帮我拎东西——五斤橙两只西瓜70升的登山袋尽可以交给他,但是自己双手插袋地闲逛,后面跟着一个拎包儿的——也太像带着打手巡街了。人家不是你什么人,当然不能随便指使。是“我条仔”,我更不好意思这么使唤,也许等我升任太后再说吧。

但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除了性格脾气以外,外型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人家长得娇小玲珑温婉可人,就有资格小鸟依人:男人挽手袋,女人挽胳膊,倍显疼爱呵护。像咱们骨架稍微大几号、戴着半张脸大的墨镜,迈大步子往前走,还将手袋挂别人身上,就有点杀气腾腾——男人怎样将一个女士手袋拎得不猥琐,也是门学问。

就像穿衣打扮一样,因为不是高手,就索性不挑战高难度了。包括买了衣服化妆品,我也很高兴自己大包小包拎住购物袋(超市用品除外)——越沉甸甸地越显得自己有收获,心花怒放——不过说到底,其实我也很少同男人一起扫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