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一个人要让他知道
《THERE WILL BE BLOOD》里,男主角说:“我讨厌大多数的人,我总是能看到人性坏的一面。我讨厌他们。我使劲挣钱,就是希望有一天,我能够远远儿地躲开他们……”
我们知道这个电影是关于美国石油大亨的史诗,知道他贪婪、残暴、自私。电影还试图反应十九世纪初美国西部经济发展大潮中资本的原始积累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丹尼尔戴刘易斯的演技很好,这个贪婪的老头子最后差不多疯了,众叛亲离地佝偻在保龄球室的硬地板上酗酒,但是当彬彬有礼纤尘不染一枚小卫生球儿一样的牧师前来跟他谈生意的时候,他艰难地坐起来,用鸡爪一样的手指从盘子里拣肉吃,要多清醒有多清醒地羞辱他。他恨上帝吗?不见得。在他眼里一切都是个笑话,为了做生意他不得不面带微笑地与人打交道,这些年来他对这个世界的厌恶已经堆积到了顶点。
我不至于像他那么愤世嫉俗,也没有那个资格。不过有时候我也对人充满厌恶。人性丑恶吗?自私、贪婪、懦弱、内心深处经常闪过一丝幽暗的念头,要用学习了多少年的文化和教养克制着不让它生根发芽。但这有什么要紧的,都是吃五谷杂粮长大的人,也吃饭也出恭,毛孔里每天生产出无数的秽物,要早晚几次奋力洗刷才能保持清洁,你怎么居然就好意思说自己是一个通体雪白的纯洁小人儿呢?天使是性无能的你知道吗?
装装装,为什么就那么爱装。假装自己生活得特别好,假装自己道德高尚。每次看到我博客上那些假仁假义自以为是的留言:什么四川地震她哭的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啊,什么艳照教坏小朋友啊,你怎么看不到她眼里的纯真啊,什么你应该晒自己照片做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我就一阵一阵地犯恶心。但是我还得忍着,因为我很虚伪,我竭力地想做一个风度翩翩的人,不愿意和她们拧成一团在地上扭打。也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我是兵,跟伪秀才对骂起来只有倒地喷血的份儿。
我想如果我的心态像后妈一样强大健康,该高兴高兴,该骂人骂人,我大概也不会这么讨厌人。我记得我还没上学的时候,有次大人带来一个亲戚还是邻居家的姐姐跟我玩儿,我凝视了她一会儿,真诚地说:“你怎么长的那么难看啊。” 时隔多年想起这回事,我都恨不能穿越回去给自己嘴上贴个创可贴。后来可不这么傻了,多讨厌一个人,也学会跟他微笑、吃饭、开会、聊天……也许就是这样,才堆积出深深的厌恶。
我最近开始讨厌的人是许巍。继陈升、黄耀明、林一峰、陈绮贞之后他俨然成了装逼犯最爱。现在除了喝茶念佛之外大概已经不干别的了。前年在他演唱会上,嘉宾陈绮贞出场的时候在下面很没礼貌地起哄的就有我一个。原来你们把一副死不了活不成的样子捏着嗓子唱歌就叫知性么?而不是矫情?(我想起一个专柜小姐拿着粉红色和橘黄色唇膏跟我推销:一个呢,就年轻一点。另一个就知性一点。)我恨铁不成钢地说,不玩摇滚是可以的,咱非要跟文青儿们一起混么?
那天跟人聊天,我说我现在都不好意思说我听许巍了。对方说:xuwei变了,变的xuwei了。



他不好看,中年,微胖——也不用到中年吧?印象中他就没有年青过,仿佛生下来就是一个老男人。YT同学一再跟我说:他其实不胖的,胳膊腿都很细,就是脸胖。有什么分别?很多时候,胖是一种姿态。那种……放弃了的姿态。但是微笑自他虚浮的胖脸上浮起来,倒是很深邃诡秘的样子——我都明白的,那就这样吧。喜欢旅游,喜欢游泳,喜欢摄影,喜欢有咸鱼味道的海风——又喜欢夜夜笙歌。所以才被人叫“升哥”。我们歌迷一贯都叫他:那个老男人。那些憋在死角,郁结不出的情绪,都要借他的音乐才能狠狠地放纵。悲壮的《细汉仔》,《一百万》,纠缠的《镜子》,俗透的《把悲伤留给自己》,还有抵死缠绵的《最后一盏灯》。不听,简直不知道如何撑下去。然而最后,还是不能喜欢他了。
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有那许多人喜欢刘若英。外型不耀眼,声线也不动人,并无突出特长,整个人的姿势有点住家风范,这样的资质,娶回家去大概不至失礼于人。但是这个圈子里,挤满了令人目眩的人与事——想冒出来,就算不特别美丽,也要特别丑怪才行呀。难道真的是因为演技?不怎么觉得,台湾人老是有点戏过,她那“知性女人”的形象又太刻意。与其这么矫情着,莫不如索性去看锃亮的脸蛋大腿,赤裸裸的没有心机。前两年看报纸,说刘若英已贵为“滚石一姐”,直情是天后的架势,我当时忍不住刻薄地想:“传说滚石没落了,原来是真的。”刚出道的时候伊还是陈升的制作助理,稍后才出唱片。升哥手里的一块泥,随他捏成什么样。论长相那时的刘若英还不如现在,两颊更宽大一些,老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表情执拗,没有回转余地,连嗓音也不知道收放,一味喊上去。我有个朋友,极喜欢
今天在电驴上找音乐,发现了很多陈升早期专辑的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