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所有文章

每一刻都不再是崭新的

image我经常考朋友一道题:如果可以让你重新开始,你想从那一年活起?我的朋友大抵都是对童年有点心理阴影的,没有一个人胆敢从头来过。最少也是从大学吧,我自己呢?连大学生活也不堪回首,坚持要从大学毕业开始。还是市侩呀,大学毕业好歹可以自己赚钱了,虽然生活只有更坎坷,但有几个零用傍身,仿佛理直气壮些。没有钱……青春还不是要用来出卖。如果重新开始,我可以找一个靠谱的行当,换一个工种,谈一个没心没肺的恋爱……做一个笑嘻嘻的好人,把一切不愉快的都抹掉,把一切弄砸了的都拼拼好。

可是今天早上,我在电梯里遇见一个小朋友,拉着妈妈的手上幼儿园去,雪白粉嫩,簇新的冬衣与小帽子。伊吱吱喳喳地问妈妈要一个小蝴蝶的发夹,伸出的小手指仿佛是透明的——所有胆敢说自己的皮肤如婴儿般幼滑的人都是无耻的——只有对儿童来说,每一刻才是崭新的吧?生活象打着蝴蝶结的礼物盒子,半惊半喜地拆开……等到大学毕业那年早已经千疮百孔了,即便从此定格,永保青春不老之身,也不过是一只涂满防腐剂的千年老妖精,咱们磨出茧子的中指,熬夜发青的眼底,以及布满灰尘的老心,难道还能再皮开肉绽,长出新肉吗。

如果这一切都能当奖品附赠,那么再想想,究竟肯不肯用上学与考试的代价来交换呢。多次做过这样的梦:不知怎么又留级了,以现在的高龄重新回到中学课堂里,混在一班幼齿同学中,总觉得自己身高马大,笨拙屈辱,一切都力不从心。班上有个小男生,分外殷勤,目光频频递过来,并不敢去接,因为,已经拿不出最好的去与人交换了……

过气阿修罗

结了婚的女人多半都鄙视婚外恋,简单的立场问题。打江山易,守江山难啊。而且大婆要讲究姿势,万不可放低身段与人扑杀,十分吃亏。不伦之恋苦是苦的,然而因得不到,总有一点凄艳,单身女人瞧师奶,假装羡慕得眼红,转过头去就轻蔑:你也不外是要保住你的丈夫——
其实也难怪她们气苦,有些师奶还真讨厌,一上岸就忙着搭救单身女青年,即便你还似一枝花,伊也忙着给你介绍对象,而且手势慌忙,直把你当次货。偶尔还大方地把丈夫借你用用:接送一趟呀,搬个重物呀,让你亲身体会一下她家长工多好使。可是你稍夸赞两句,还未分清是真情还是假意,伊马上警觉地将老公包裹起来,再也不让看一眼。

有什么办法?结婚不外是一种生活方式,女人既然放弃了单身,总得想法证明她的选择是正确的呀。而且身为主妇,虽不用时时摆出一副师奶款,多少也要收敛些,要想安定团结过日子,非死忍不可,于是个性渐渐泯灭,怎么同外头那些飞扬跳脱的女孩子比?防得住一个,也防不住那许多。那些结婚十年还肯早晚查勤的太太,精力还真得算上上乘,大多数最后都是麻木不仁,直到老公再不往回拿家用了,才知道蹊跷。

上次跟朋友说起这个问题,十分自嘲,对方狞笑道:“嘿嘿,你也有今天……”沦落了。我不忿地说:“什么叫我也有今天?我并未试过当第三者呀。”象我这样自私的人,怎么肯慷慨到做别人的插曲?但是年青残忍的女孩子,都有点破坏力吧,青春就是法宝,给了别人脸色瞧,自己还不觉得,不经意地从人家尸首上踩过去,还理直气壮地抢白:“我并不是有心的——”更讨人嫌。现在可都改了罢!

想的这样透彻,到底也没什么鬼用。生活一旦起波折,我必定和其他师奶一样人仰马翻。拿什么同人家争呢?我连公司里的秘书也争不过。人家的孩子都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聪明伶俐兼强壮。最好一生养草种花,无惊无险。但我的心理颇阴暗,有时不由变态地想,有机会让坏女人找人门来跟我摊牌就好了,因为输又好,赢又好,起码多尴尬的场面我也能应付自如,决不失礼于人。其实谁想这样的一幕发生呢?又没活得不耐烦了。大概工作中学会的一样本领,总不舍得不用。

你绝版 我青春

image看演唱会应该穿什么衣服呢?casual,hip-hop还是rock妹look? 我脑子里蹦出的居然是这种问题。我根本不懂得看演唱会,不会挥手,跳跃,尖叫,拍手这些套路。站在体育馆外面的人山人海中,已经开始手足无措了。要不是为着许巍,我是决计不敢来的。不过听说连演唱会常客也不大见到这种火爆场面。前天我说许巍现在恨不能比周杰伦都红,查里还不信呢。咱们做marketing的,老好琢磨个市场定位什么的,可是我观察了半天,硬是没有看出许巍的target audience是哪群人。40来岁西瓜小贩似的中年汉子也有,工装裤近视镜三三两两拖手仔的高中女生也有。坐我前面的两个女生尤为趣怪,无论许巍唱什么,伊们都以同一种轻松的迪斯科节奏摇摆身体,我象在小礼堂听报告一样正襟危坐, 第二首《纯真》唱出来,我已经开始泪如泉涌了,羞愧中依然不忘在公众场合七情上面是可耻的,忙不迭拿门票遮住脸。

我不是来看许巍的,我只是想来这里奢侈地滥情一回。老皮老肉的,平时谁还好意思伤春悲秋呢。要一口气灌下十杯taquila才能现出的原形,听许巍唱一句就够使了。所有的前尘往事涌上心头,一下子泄了气,听饱了再也不想去上班,再也不要去见客户。其实青春并不甚美,它生涩,尴尬,疼痛,拮据,不堪回首,不知褪掉几层皮才熬过去,借我胆量也不敢再活一遍。没有比许巍的音乐更温暖的东西了,这样宽宏大量地看回去,那些率性乖张才变成勇敢执着,让人心疼。

即使我曾经恃爱行凶,即使你弃我如烂泥,即使一切都是我的错,即使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我也终于肯相信自己是真心的,连月亮也代表不了的一颗老心。

不知为什么许巍没有唱《曾经的你》,原定曲目的最后一首。最失落的是嘉宾田震代唱了《执着》,也好,免得我哭死在看台上。观众仍然很受落,陪着一起合唱了整首歌。我多想听许巍唱一遍,那些所有的歌都是我们的,只有这一首是他自己的。

最遗憾的,是没能和见证自己青春的人一起看。X同学,你看见许巍的笑了么,那就是我们渴望终于泯恩仇的一笑啊。X同学,南台二十一排,你也流泪了么。

晚景

image娱乐新闻里播出郑智化复出歌坛的消息,一边把他昔日的风光数说一遍:当年凭《水手》名噪歌坛,足足红了十年——我倒真吃了一惊,什么?一个《水手》,一个《星星点灯》,就能叱咤十余年?那时的歌坛可真好混。一直都很嫌这个人,据说他连五线谱也不识得,所谓作曲是自己哼出调子,由别人执笔纪录。词曲均很粗糙简陋,无非是打着快板洒狗血,我听着简直要发出冷笑来。不过因为他是一名伤残人士,一直不太好意思刻薄他。偏偏那时有点歪风邪气,但凡有人对社会表示不满,立刻就被封为忧国忧民的大师,传说他当年离开歌坛,是因为不堪成名的压力——也无非就是有人当街叫出他名字,连绯闻也未见传过,什么压力? 可见不是一个明白人。

谈到这回复出的原因,他说:实在是因为难却歌迷的盛情。歌迷痛心地谴责他:不应这样不负责任地放弃音乐。猛然点醒他,再不出来简直对不起人民——言重了,谁没一个半个歌迷?要真是放不下音乐,课余自己弹琴唱歌得了,不是说现在手头有一盘自己的小生意吗?索性不用迁就市场了,多高贵写意,何必敲锣打鼓召开什么记者招待会,太牵强。

可是复出总要有个理由啊,总不能红口白牙地说:我寂寞了,我等钱用??江湖早不是当初那个江湖,人虽不至于面目全非,也不免残旧浮肿了一些,努力张罗着场面,有点惴惴不安,但又放不下身段象新人那样搏杀,分外吃力。没有一个人复出的姿势是好看的。

都知道演艺行当是青春饭,为什么都不肯趁年轻得势的时候努力存钱,未雨绸缪。越早上岸越安全。几十岁的人还奋力唱歌跳舞,怎么看都有点凄凉。几个人可以象张国荣呢,然而他在渐走下坡的时候,也自楼上跳下去了,自恋其实也就是极端的自爱。

如果是真心眷恋自己的工作,可以纯为兴趣做。没有经济的压力,身段就高贵许多。现在许多前辈纷纷复出,分明是为了找生活,要么就是不甘心,恨不能把当年的风光再演一遍,混忘了不同年龄应做不同的事情。前些日子听到罗大佑唱 “阿辉饲了一只狗”, 不知怎么有种很难堪的感觉,几十年如一日地控诉一件事,即便真是民生大计,也该心平气和一些了。年轻的罗大夫尚还懂得将一腔郁闷与抱负化为深情,现下老了,倒变成愣头青了,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李宗盛也写不出歌了,跳出来频频开演唱会,妻离子散的他,好像连相貌都猥琐了一点。在台上仍然讲他创作《让我欢喜让我忧》的逸事,大哥,怕不快有二十年了吧?一首流行曲而已,多大成就,以为是《石头记》呢。

我们都爱小蛮腰

image昨天有个朋友问我:如果当初你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有一个小肚腩,你还会不会和他好?这样坦率的问题,我还是认真地想了想,最后诚实地说:“不一定。也许不会。”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脸红的,我们人类就是这么可耻,有了感情基础后,大家都会觉得志同道合比较重要。但一切的最初,谁不是被色相吸引?虽然深知好看不能当饭吃,还是会本能地流下口水。要不然电视与杂志上哪来那么多年轻貌美的男女,要不然哪有那么多美容和纤体公司赚钱。

无论男女,一条柔韧的小蛮腰,扶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光是看上去,身形那一个性感的V字,就几乎已经绝版。现代审美观追求骨感,从模特到演员一个个瘦骨嶙峋,但是都天生一副大骨架,从头到脚瘦得掷地有声,毫无曲折张致,浑身铁骨铮铮,腰也并不比胸窄多少。真正性感的身材是小圆身子,扁平体型一旦膨胀,就会变成拳击手。

虽说每个人都有享受爱的权利,我们还是比较能够接受赏心悦目的青春少艾谈恋爱。即使稍嫌过火的表情动作,由他们做出来都不觉特别核突。几十岁的人难道就不能被爱情击倒?但是皮囊一旦残旧,连搂搂抱抱都觉得笨重。所以心念只要一动,首先就要先着手修理外表,里里外外粉饰一新,力求以假乱真,才有信心去享受感情。

每次看见卖相难看的男女一脸幸福地当众亲热,我都会起鸡皮疙瘩。一边羞愧自己的势利,一边还是要鄙夷他们。长相没的选择,难道咱们不能把脸洗洗干净,衣服不要穿的那样伧俗。有些年轻人真的是没办法,经济实在不宽裕,而品位也是需要花学费的。前几天在地铁里碰见几个少男少女,提着皮箱来旅游。其中有一对是情侣,两人五官身材都属中等,没有什么特别怪异的地方。行车过程中站不稳,不免经常跌撞在一起,大家嬉笑打闹,笑容也算健康,少女还爱娇地把头靠在小男友肩上。但是你看——

两人都穿着廉价的牛仔服,质量差颜色怪,而且多日没有洗过,男孩的裤子还是十年前流行过的雪花牛仔。大概颠簸了一日,大家的手脸头发都似罩着一层灰,女孩手举着一只双汇火腿肠,不时放在嘴边,连皮带肉地啃食,指甲缝里还有细细一层黑泥。哦,还有,男孩脚上穿一双残旧肮脏的尖头皮鞋。

一路上我心里都有点堵得慌,这样的青春我可不羡慕。也许还是不够老,所以其实并不特别想要时光倒流。小时候确实比现在长的好,可是不会打扮,也不懂得穿衣服。没有城府的青春虽然可爱,但还是现在刻意经营出的美丽更胸有成竹一些。今天朋友在msn上跟我说:别的都不用变,现在最大的渴望就是瘦下去10斤,可以随心所欲地穿衣服,不用理款式和颜色,穿什么都好看……

耿耿于怀的,还是那条小蛮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