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阿姨

我记得有回小贪跟我抱怨,说手还是腿磕破了,MSN的名字改成什么好呢?我说叫:刀疤阿姨。她满意极了:嗯,这个酷。

可我才是真的刀疤阿姨呢。除了武术爱好者和犯罪份子,谁身上还会有刀疤呢?只有我,我切菜会切到手,开罐头开到去缝针,从烤箱里拿出一盘松糕都把胳膊烫出一溜大血泡。。。星期天去文具店,难得穿了条短裙子,一叠信封掉下来,腿上马上划出一条血道子——大腿这个东西,真是露不得啊。

身体,像一切东西一样,崭新的时候最害怕磕碰,有一点破绽都惋惜得不得了。越旧就越无所谓,破罐子破摔。七、八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听人说,做飞行员全身都不能有一个伤疤,当时我万分遗憾地说:啊,那我当不了飞行员了,因为那时膝盖已经缝过7针,下巴上也有个小疤——我甚至从没有想过当飞行员,不过心里觉得被剥夺权利总是不好的。

其实我最多的伤疤都是拜蚊子所赐的。我招蚊子。而且皮肤容易过敏,等闲被一个平庸的麻瓜蚊子咬一口,都会肿起老高,像被蝎子蛰了似的。最夸张的一次要去医院切一刀除去脓血,我妈讲话,坏人才长坏包儿,坏得出水儿。

我之痛恨蚊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论提到什么高科技发展、人类进步,我都不耐烦地冷笑:有那功夫把蚊子消灭了好不好?我不介意它喝我的血,但它一定要弄得我这么痒痒吗?我从来无法忍耐蚊子包在我皮肤上慢慢消退,总是采用最残酷的方法:先狂躁地将其抓破,再拿最强力的虫咬水涂上,痛得好比关二爷刮骨疗伤。

其实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快速有效的方法:流血,愈合,结疤,然后脱落,如无意外,几天就会愈合,丝毫不留痕迹。

然而意外就是:我从没有让一个疤消消停停地自然脱落。每次结疤,我心中都会狂喜,着了魔一样用手去摸那个疤,最终忍不住将它撕下来,露出粉色的嫩肉,有时候还渗出血迹,然后再结疤,然后我再撕,然后再结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变态到有时候看到人家手上有个疤,都恨不得帮她撕下来。

我好歹也知道这样变态,所以心里再痒痒,也不会跟人提这个要求。上次出去玩儿,我们炊事班长可能是让大蚂蚁咬了,手腕上坟起一座小山,肿胀滚烫,又痛又痒,抹什么也不管用。我在一边看着说:“没用的,你只能把它抓破,才能把里面的毒液拔出来。”班长说:“我死命抓了半天了,就是抓不破。”我说:“使劲儿!没有抓不破的包。”班长思想斗争了很久,一咬牙把手伸给我:“你帮我抓吧,我自己下不去那个手。”

这话说的,我对别人就下得去手啊?那不成了凶手了嘛。推让了半天,为了人民的利益,我决定就当是医生动手术了。用消毒纸巾净了净手,三下两下抓破,然后狠命一挤,透明的汁液就涌了出来。这时我掏出我的无敌虫咬水,跟班长说:“忍着点儿啊,上药的时候会很疼。”班长同学比关二爷还英勇,眉毛都不挑一下,事后她说:“跟您抓我那两下比,什么都不算疼。。。”

我的法子狠是狠了一点,还真管用,班长的两只手腕子很快又一样细了。这时候表哥也被咬了一腿包,跳着脚地挠,反复上药。班长一路上撺掇他:你让YK帮你抓,我就是让她抓好的——口气简直像跟姊妹淘推荐化妆品:试试这只眼霜吧,去黑眼圈有奇效,我就用过,可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