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下午我在K房抽疯

泼墨同学曾经说,中年妇女喝着气泡酒在K房狂吼“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感觉好极了,我当时以为可怕的是中年妇女,现在才知道致命的原来是“气泡酒”,气泡酒并不利害,但他们怎么能整个下午只提供气泡酒一种饮料!尤其是当中年妇女中午刚陪老豆喝过一杯白酒的情况下……所以两枚中年妇女基本上一下午都处于歇斯底里的状态,扮深情扮哀怨扮天真都不给劲儿了,曲目从张震岳和五月天开始,再到陈升和陈医生。以至于母们加菲谢老师哭着哀求我:“可以开始点女的唱的歌儿了么?”你以为,我模仿陈医生唱“反高潮”就是个容易事儿么!!!

基于各种歇斯底里,我真的认为唱K是件很私人的事儿。感谢跟我唱过K的那些人,有足够的力气陪我歇斯底里;也更感谢她们在没有男麦的情况下,每次都挺身而出扮演李宗盛、王杰、周杰伦配合我,我尤其想到泼墨同学舍身扮黄耀明跟我唱流氓歌曲“漩涡”那一回,你们也真是挺不容易的。

至于每次都有的MV观赏环节,我再次力荐了何韵诗和陈冠希出演的《劳斯莱丝》剧场版,我偶像黄伟文那样由衷地歌颂同性恋,“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不论男女,誓将一切暧昧朋友关系一棒打死。而两个人是多么好看呀,劳斯与莱丝,都是花样男子。

夫妻、情人和姐妹

陈奕迅-徐濠萦-WYMAN

有人结婚,有人闹婚变。近日圈中大事还有陈奕迅和徐濠萦夫妻斗气,传说陈奕迅和谢安琪有路,徐濠萦很不爽,所以就约了陈冠希和谢安琪的老公去同游日本,然后当然陈奕迅又不爽……他们的好友例牌要接受访问帮助撇清,Wyman力撑好姐妹徐濠萦:「我覺得佢哋兩個無事……我都成日同阿徐旅行和吃飯,都無人覺得我們有嘢。」

WYMAN我都挺你,不过这怎么同呢,侬是gay o黎嘎!

“条仔”与手袋

偶像黄伟文的新专栏“爱你爱到挽手袋”,因说到男人拎住女友的手袋站在洗手间外面等,甚至行街,提出了一个我想问以久的问题:“為甚麼會有女人會唔介意自己條仔唔型呢?我都很想知一個男人要愛個女朋友愛到甚麼地步才肯公然拎住她的手袋縱橫中環銅鑼灣呢?”

后来人家告诉他,那是因为有爱就有幸福感。别说女朋友的精致手袋了,就算是婴儿的尿布袋,也一样拎之若素。

其实我猜有时也是为了礼貌风度吧,有些男人习惯照顾妇孺。比如粉条兄一见我逃荒似地拎着超大尺码包就忍不住要劈手过来夺,我使劲儿捂着不撒手……扭打着像遇上拦路抢劫的。我所以只好说:“手袋是配件、妆扮的道具之一来的,不可以让别人拎。”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时尚,不会讲究每一套衣服配一只手袋,我甚至不拥有任何一只名牌手袋。我也只是习惯问题:不喜欢男人帮我拎东西——五斤橙两只西瓜70升的登山袋尽可以交给他,但是自己双手插袋地闲逛,后面跟着一个拎包儿的——也太像带着打手巡街了。人家不是你什么人,当然不能随便指使。是“我条仔”,我更不好意思这么使唤,也许等我升任太后再说吧。

但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除了性格脾气以外,外型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人家长得娇小玲珑温婉可人,就有资格小鸟依人:男人挽手袋,女人挽胳膊,倍显疼爱呵护。像咱们骨架稍微大几号、戴着半张脸大的墨镜,迈大步子往前走,还将手袋挂别人身上,就有点杀气腾腾——男人怎样将一个女士手袋拎得不猥琐,也是门学问。

就像穿衣打扮一样,因为不是高手,就索性不挑战高难度了。包括买了衣服化妆品,我也很高兴自己大包小包拎住购物袋(超市用品除外)——越沉甸甸地越显得自己有收获,心花怒放——不过说到底,其实我也很少同男人一起扫货。

其实你是我偶像

Y格是黄伟文的粉丝博。有粉丝特别喜爱他,尽力将一切有关他的新闻、评论,以及他本人写的几个专栏,时时更新在上面。

黄佟佟前日逛到Y格,赫然发现自己写的一篇文章被转载在上面,通篇文章,连出处带作者简介——皆因她文章里少少有提到WYMAN一句。Y是她的偶像,因此她很激动,无端觉得自己仿佛跟偶像有了点什么联系,惊吓之余,与有荣焉

何止是她,简直连我都“与有荣焉”呢,我是Y格的忠实读者,当日在上面看到黄佟佟的名字,也是一阵激动,手抖着差点就要加在自己的“背后有人”里去,然后才想起,呃,人家黄佟佟写的,关我什么事。因为两位黄老师都是我的偶像,禁不住地就想往上凑。

我记得黄佟佟说过,黄伟文写专栏之所以好看,就在于他的刻薄——比女人还刻薄,刻薄得来呢,又够“姣”,活脱脱是一个可爱的真小人。

我喜欢黄伟文很多年了,早期只是因为他的歌词好看,另辟蹊径、拳拳到肉,而且很有格,翻译成北京话,就是很牛逼很牛逼。后来看他的专栏,比歌词还要好看。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倒并不觉得特别刻薄——大概我原本也不是一个厚道人,在这方面底线特别低。

我未必很懂得音乐与时装,但是看黄伟文的专栏每一句都如获至宝——我不是广东人,看白话加繁体,速度要稍稍慢一点,反而可以仔仔细细一字不落。每一件小事,他都可以调侃得那么生动,每一个句子,都可以那么聪敏地转弯。就像张爱玲的姑姑说她英文好,好到什么地步?随便拿起一本数理化,都可以看下去,看不懂道理,也可以看文法。像WYMAN那样聪明的作者,他即便写什么枯燥的题目,也都是可以让人,不,让我,看下去的吧。

我并不是专业作者,但我也有小小追求。每次听到人夸我:YK是一个活的很明白的人。。。喜欢YK的人生态度。。。我就很沮丧。喂喂,这与我的人品有什么关系?有时大家给出与文章毫不相干的留言,我就知道是自己写的差。

既然是花痴文,就一定有人不以为然——你当然可以不喜欢WYMAN,但请不要因为人家用广东话写作就瞧不起。我们最喜欢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市井语言上不得台面。我不与你争论这个,请相信我吧,聪明的,会写字的人,拿什么文字写出来都漂亮,不会写的人,写古文也没有用。

绝到不能绝

因为住在国外,都好长时间没有唱K了,怪想的。

其实我在国内的时候,也不是经常去:一年至多两次吧,而且只约小贪两个人去。我觉得唱K是非常私人的一件事,人多了不一定快乐。除了选歌口味不同,大家唱K的姿态也不同。有人就是为了消遣,跟去洗澡捏脚没有什么区别;有人是为了发泄——比如我,吓到别人就不好了;有人简直像开小型演唱会,专拣难度高的歌曲表演。。。TAKE IT EASY啦,我们只是来玩儿的好不好。

都讲明是发泄了,所以我唱K的口味和人完全不搭。既然身边除小贪没有外人,我们也间中会令人发指地装吓天真,扮阿孖齐齐唱TWINS的“波斯猫”与“女校男生”,但我最爱的还是怨妇款儿。变态、虐恋、自残。。。一于怨到血淋淋。从最早林忆莲的“没有你,还是爱你”,到后来容祖儿的“痛爱”,卢巧音的“垃圾”,许志安的“烂泥”。。。有段时间我非常迷恋陈辉阳+黄伟文的组合,陈氏的标准三段式K歌最上口,听得两遍就会哼,WYMAN下笔之狠就不用说了:天下最毒妇人心,基佬与女人介乎于姐妹与敌人之间,因为了解,恐怕还更加毒一些。每次唱完都似出了一身大汗,畅快之至:大概心内隐隐觉得:哗,仲有人惨过我添!简直心花怒放。

最惨的就是这一首“绝”,喏,《K歌之王》里面最后那句“绝到不能绝,直到融掉我”,就是影射它了,因此连收梢的音乐也故意是一模一样的。歌手一直不红,总共没出过几张专辑,把名字从“傅佩嘉”改为“高雪岚”,也一直没有起色。WYMAN似乎还特别喜欢给少女歌手写这种惨绝人寰的歌词,以搏反差(怨妇唱怨曲,未免也太没型了)。这样的歌曲就不适合当众表演。我有次和四五个朋友一起唱K,在一片祥和欢乐的气氛下,我仍然没忍住点了一遍,认真从头唱至尾,K房内死一般地寂静,朋友个个面无人色,讪讪地说:这。。。是不是也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