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死他的手。。。境界啊境界

查理在小镇的主街道不幸撞死头鹿。各界人民对此事的反应,充分体现了大家的境界:

我所有朋友的第一反应:鹿呢?起码可以烤来吃啊。。。

刚撞完驾驶位的车门有点卡住了,当晚就找到修车师傅家去。他先戒备地问我们:去哪里玩了?然后娇嗔地说:出去玩儿又不叫我,撞死鹿又不带回来给我!

不是我PMP,还是咱婆婆境界最高,听见儿子撞死一头鹿,第一句话就问:罚钱了没有?

我在心里默默地替查理说:罚钱?我直想把鹿摇晃醒,让丫陪我钱!

咱婆婆还说了:这说明加拿大环境治理得好哇。在咱中国,别说鹿了,您撞死头猪都有农民揪着你赔钱。。。(汗如雨下)

最后谴责一下拾金就昧的加拿大人民,剩么素质这是?穿过小镇回家的时候,看到路边可疑的篝火。。。我非常怀疑他们带小鹿去医院抢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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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死他的手。。。境界啊境界》有19条留言

  1. 幽幽紫衣

    我不关心鹿肉,通常鹿肉烤来吃是很粗的……我关心的是,鹿角呢?

    还有,为什么我一看到娇嗔二字就飞速想到墨墨同学呢?

  2. 泼墨

    还好你不是看到“猥琐”二字就飞速想到墨墨同学呢?——事情永远可以更糟。

  3. Miranda

    查理同学不够镇静啊,4下无人就该扛着走的嘛~啃着鹿肉也好泄愤啊!

  4. 稀饭

    哎,顿时让我对你那里的环境无比神往
    在国内,连老鼠都快看不见了
    穿越公路的小鹿
    真真童话feel,迪斯尼feel

  5. 罗萨

    都鹿死己手了,不去干点决胜千里的事情,真对不起这好预兆呢!

  6. 幽幽紫衣

    哎呀,墨墨同学……您这么nice的人也会误会我么……

  7. Frances

    鹿肉据说是超级“热”的东西,吃了以后会内火攻心的……

  8. 猫米发大财

    偶听说,加拿大法律规定撞死狗或鹿是不可以离开现场的,如果撞死猫,倒可以扬长而去。

  9. 挺好

    我也汗一个。。。我的反映跟婆婆一样

  10. LV

    我们真有同学撞死鹿鹿以后扛回家剥皮吃了的。听说也没有特别好吃。

  11. 辛迪

    剥皮肢解再烤来吃不象你们夫妻做的事情。去找个叫花鸡的做法吧,这样备点儿盐就能美食一顿,还不见血。

  12. 猫米发大财

    鹿肉粥,补气调血,夫妻一起喝

  13. 豆荚里的小呱

    小鹿真可怜!安息~

  14. 懒猫

    据有的去专门打鹿(鄙视他)的人说,想吃鹿肉家伙事儿得全,连放血用的刀子都是特制的什么的。我听说过有人家伙事儿置办好了,一直没打到鹿。——鲁迅说,活该。

  15. YK的FANS

    那可能是剩蛋老头的交通工具呢?

  16. 稀饭

    怎么还不更新?
    抗议ing

  17. 幽幽紫衣

    莫非加拿大人民也按照十一黄金周休息的?

  18. 稀饭

    滚地抗议中
    快更新~~~
    比如写个论潘神的迷宫中小女猪的LOLI啥的

  19. yjj

    南桥的同事也有类似经验,哈哈,看来国外鹿很多http://family.mblogger.cn/berlinf/posts/129265.aspx#Feed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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