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人小俄

记得有次培训,讨论到消费者需求问题,一份全球范围内的调研报告表明,如果贵品牌想博得青少年的欢心,就必须让丫们觉得贵品牌很酷。这条定律亘古不变,以后大概也不会变。可是什么才叫酷呢?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理解。

拿中国来举例子,80年代,他们普遍认为高仓健那样不爱说话儿的糙老爷们叫酷;90年代,他们认为像王菲那样逮谁都没好脸儿的叫酷;到了新世纪,孩子们又认为像周杰伦那样不好好说话的才叫酷了。。。

其实你看上述几个人,共同的特点就是有性格。什么叫性格呢?就是找一件与众不同的事,一直做下去。开始人们不习惯,渐渐就成为型格。我偶WYMAN曾经在时装书中写道,想做潮人,一定要讲究TRADEMARK,大到设计师:“Karl Lagerfeld絕對不能除超剪辮或拉面皮;川久保玲不能轉髮型;山本耀司不能剃鬚。。。”小到时装编辑:你没见Anna Wintour数十年不变的冬菇头。甚至是普通人:“只要別人從未認頭註冊,任何一項打扮上的小堅持都可以變成你的 trademark,可以是對不問季節氣候轉變的白長靴;可以是條永不離身的螢光皮帶;可以是支日日出場的和服髮釵;可以是副鑲滿水晶的毒后式黑超,夠膽死甚至可以是天天帶個當手袋用的水煲出街……總之各出奇招,但成功法則只有一個:揀好你的trademark,買定離手,在人人都認得你之前,日日用,不要停。人人都認得你之後,更不要。”

其实做人也一样啦。没有伟大的志向,只捡一件小到不能小的小事,天天做。即使很无聊,坚持做下去,就成为一项事业。即便赚不来钱,也令人钦佩——我知道有人收集裸女图片,精心分门别类,已经攒了不知多少块硬盘,这行为于是就超越了咸湿,成为可贵的爱好。

可贵。是因为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坚持二字,我长这么大,能天天坚持做的,也不外是吃饭睡觉吧。怪异的性格、与众不同的生活习惯。。。只要不妨碍他人,即便开始令人侧目引人笑,面不改色地坚持下去,也值得尊重。

比如查理办公室有个俄罗斯裔的小伙,性情温和、斯文整洁——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太整洁了。。。是人都知道北美兴CASUAL风啦,几乎CASUAL到粗糙的地步。尤其是他们这种小型IT公司,老板都短裤T恤来返工,同事们堪称奇形怪状:有名身高近两米的胖大同事,长须长发,一年365天穿T恤登山靴,冬天外罩一件长黑大衣,不用化妆就像《哈利波特》里的Hagrid。在这种公司,怎么穿都可以,就是不可以穿的“事儿事儿的”。连最正式的公司活动,老板嘱咐了大家“穿正装”,还得找补一句:“但请不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他们所谓的“正装”,也不过就是将T恤换成衬衫,只要不穿牛字裤,都嫌太过隆重。在这种风气下,小俄居然坚持每天衬衫西裤,烫得毕挺,他就这样文质彬彬地混迹在一帮“草莽”当中,格格不入,同事们当然觉得好笑,也劝他“放松”,但他永远这样穿,连星期五都不例外,理由是:穿得整齐点,令我更尊重这份工。

在不妨碍别人的前提下,坚持自己的一套,且有道理——我觉得这就是性格了。周围多少人头发GEL起、眉骨穿环、纹中国字、戴黑超,小俄坚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开他那辆克莱斯勒Intrepid,无冬论夏,启动后热车五分钟才走…我觉得,小俄很酷。

往事只能回味


自从听了费玉清周杰伦跨刀唱《千里之外》,我的怀旧之情一发不可收拾。先后跑去down刘文正、青山、刘家昌。。。一连几天我们家都回荡着中古时代的“靡靡之音“,我是那种在衣服上看到一条蕾丝花边都要嫌唧唧歪歪的人,现在却听着酒廊音乐得其所哉——六、七十年代的国语时代曲,多半是在夜总会唱红的——这只能说明,我正式地老了。

也就在前几年,我们还在钱贵游刃有余地唱老歌当噱头,我们是港怂派,唱罗文的《波斯猫》与《小李飞刀》,还有雷安娜的《旧梦不须记》与薰妮的《每当变幻时》。这些歌其实都颇为沧桑,MV干脆就上演一个酒廊卖唱女讨生活的心酸,唱到一半,还遭油头粉面的酒客调戏,歌女坚贞地泼他一脸酒,马上吃了恶少的耳光。我们凉薄地笑倒在沙发上。

国语派则从《恰似你的温柔》开始,一直点播到琼瑶金曲。最后由一名五大三粗男同志勇敢地站出来唱《月朦胧,鸟朦胧》,真正攞命。现今可不同了,我再听刘家昌唱《一帘幽梦》、《云河》、《爱的路上我和你》,一点也不觉得肉麻。70年代的台湾音乐人,大都是其貌不扬的热血青年,热衷政治,连“民谣“也成为一场“运动“。我假装没看见他们的抱负,只爱听他们用粗糙沙哑的嗓音唱无聊情歌,因为笨拙,才更像真心实意。

一部《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陈羽凡时时拿出把吉他来翻唱刘家昌的名曲《往事只能回味》,曲子重新编过了,唱得更煽情,反倒有种轻浮味道。我总是固执地觉得原版更好听,过去的日子都是好的。。。因为再也回不来了,正如一切得不到手的东西,分外窝心。

很多人喜欢说: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老沉浸在过去有什么用——可是往事,不就是用来回味的吗?不一定成功人士才有资格矜持地笑谈微时,咱们即便自小受气、考试不及格、没钱缴租、感情失利。。。现在想起来,仍然可以抚着胸口叹息:这一路磕磕绊绊的,总算也熬过来了。我的大学生活殊不愉快,到现在还心有余悸,这辈子都不想回校园观光。但是说起当年来也有种劫后余生的快感。像隔着玻璃看风景,外面大风大雨,与我无关。又像早上从恶梦中醒过来,再血淋淋的梦,也不过是个梦。

我但愿现在的日子,都能顺利地变为往事,快乐也好,悲伤也好,至少以后还不介意拿出来回味。

怀旧与二百五

去年周杰伦出专辑《依然范特西》,跟费玉清合唱了一首歌。这一老一少也忒不搭调了,合唱一定很有趣。不过我听话听了半截,理所当然地以为是主打歌《本草纲目》。听了半天也没听出哪句是老费,倒是真象《辣妹子》。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们合唱的那首歌原来是《千里之外》。我以为是《霍元甲》那样的曲风,周董絮叨一段,然后在杀气腾腾地“霍霍霍霍 “声中,恰到好处地飘起费老的天籁。。。全都错了。原来整首歌都是婉约柔糜的怀旧中国风,周董也自暴其短地曼声吟哦,高昂处倚立歪斜、力不从心,1分15秒的时候,红色帷幕拉开,西装飞机头的费玉清出现,熟悉的頭仰45度角,演出才真正开始了——周董选错了歌,这首歌根本不需要他。

老一辈艺人已经不合时宜,他们从唱工到台风都讲究纹丝不乱。一首歌唱到百转千徊,听得人鸡皮疙瘩乱掉,深情厚谊,简直无法消受。他们不懂拖腔、滑音、懒音、震音。。。略嫌单调,但是一把歌喉真动人。

我一时怀旧起来,又去翻冰河时代的老歌听,《泪的小花》,邓丽君,刘文正。。。真是不可多得的男声,可以潇洒可以温柔,可以俏皮可以深情。而且他们都是敬业的表演者,至要紧把歌唱好,感情不忙泛滥,不管怎么撕心裂肺也还尚存一点优雅,咱们听歌纯是享受,不伤脾胃。

说到这里,想起那首著名的《再见二丁目》。很多人(包括我),认为黄耀明的翻唱好过杨千FA的原唱。明哥惊才绝艳的妖娆声线,千FA拿什么去比呢。她本不算一个唱功很好的歌手,声线算清脆,但经常唱破,live时有走音,但是她有青春呀,她的《再见二丁目》,只知一板一眼唱,声音里没有沧桑阅历,只有少女的任性,MV里版画般的色彩、风中的短发、少女明朗的笑脸,一切更觉得迷惘。“岁月长,衣裳薄“从黄老板口中幽幽地吐出来,一字千斤,也太多前尘往事了。我后来有一点明白,为什么林夕说:杨千FA像他女儿,是他身上的一块肉,所以把最发自内心的歌词都写给她——这其实不是一句肉麻话,因为她没心没肺的,象一张白纸,声音直来直去不搀杂身世,最宜做他忠实的传声筒。人和自己的下一代,也往往是这样的奇妙联系,孩子不一定喜欢你,也许还会憎你,但他/她是你的小小缩影,说话、走路、小动作都不自觉地像你,不用手把手教,自动地替你把生命延续下去。

其实我更喜欢杨千Fa早期的专辑,比如她华星时期那张《到此一游》,轻巧的少女味道,没有一丝怨怼,中年妇女总脱不了过尽千帆的疲惫,懂不懂都喜欢教训人,以示伊没有白活。少女千Fa连“技穷别献技。。。我早惯了好骗的作梦年纪”这样的奚落话,都唱得毫无酸气。专辑中最喜爱的,当然是偶像WYMAN的“田中小百合”,以及林夕和陈辉阳写的《味之素》(未知数):

我眼界不高 連幻想都不想愛到那樣深奧
請給我最慣常那種味道 吻我的密度
完全像我預算好不好 (無一滴難度)*

我眼界不高 寧願享受著極尋常同樣一套
不想有煩惱 會失態醉倒 未知數絕不須探討

还有《因为所以毕氏定理》,还记得2000年的903拉阔音乐会她用这首歌开场,穿小风衣捋胳膊挽袖子骑着三轮滑板车出场,短短的前奏刚够她赶到麦克风前,神采飞扬。全香港的少女,都不够她像一个少女。

色相

image最近我寡廉鲜耻地喜欢起陈冠希来,为啥?就是图他长的好,真无良。

小丫其实长着一张十分俊朗的面孔,但贯喜吐舌翻眼,弯腰驼背,实行大猩猩模仿秀,誓要面目全非。要到他在twins《女校男生》mv里客串,才能看清楚五官:咦,哪里找来这样清靓白净的小男生。最初还是哥哥带他进入娱乐圈呢——家长的托付——因家中有钱,所以不屑努力,也不肯迁就:唱歌唱得并不好,演戏也麻麻,没有一个代表作。人品好似也极有问题,丑闻不断,网上露点风波未停,又有海滩“晒蕉”事件。绯闻一箩筐,简直老中青通吃,动辄还在台上唱粗口歌,打不文手势,教坏细路。可是长得好看呀,怎么办,天天夜蒲都蒲不残的一张脸,稍微静下来的时候,脸是冷峻的,然而眼睛里有一股妖气,不知怎地充满色情意味。《头文字D》里面,周杰伦多辛苦地扮酷,陈冠希一出场,马上将他映得似个农村人。

我很为我自己不齿,现在大家多少都要讲点内涵了,连喜欢超女的人都开口闭口提“才华” ,我还在为一张脸动心。今天刚在电视上看到何韵诗的新mv《劳斯.莱斯》,陈冠希扮做一个裁缝,剪平头穿跨栏背心,木讷沉静,缝衣服时还戴起一副黑框眼镜,偏偏极好看,何韵诗强吻他的时候仿佛都听得见他的呼吸,手心出汗。才华盖世管什么用,活生生的色相总能似兜头一棒击垮人的意志。如果在美貌与智慧间由得我挑,我一定选美貌。

何韵诗也有股说不出的妖精之气,梅姑的徒弟,英文名叫denise,但香港人喜欢亲昵地叫她HOCC(何诗诗的白话发音)。前一阵子我听媒体形容现在红透半边天的某人,什么“中性气质,既帅气又妩媚”,深觉他们没见过世面。也只有HOCC才当得起这几个字吧。但是始终觉得她最近好评如潮的概念新碟《梁祝下世傳奇》不及她的首张EP《HOCC》,“无赖”和“光荣之家”听得人热血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