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的所有文章

媒人

余令真是我的大学同学。我怎么形容我跟她的关系呢?她保守、朴素、刻苦,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而我正相反,喜欢嘻嘻哈哈混日子。因为住在一个宿舍,也就经常结伴去上课、吃饭、甚至逛街,在外人看来,大概也就算是好朋友。

我有时候也受不了她一丝不苟的作息时间和生活方式。她从北方一个小城市来,刚入学的时候,她曾经严肃地问我:“你们冬天都穿什么?”我茫然地说:“穿什么的都有吧?”她仍固执地认为每个城市都有一套穿衣规则,人人必须遵守。不过当别人跑来跟我说:“小欧,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跟余令真那么好。”我又有点不高兴,我不跟她好,难道跟你好?至少她不在背后嚼人舌根子。

这种宿舍友谊,大抵都是在严酷的生活环境下同仇敌忾,毕业以后也就分道扬镳。我们走了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为了得到这个城市的户口,只得继续升学,然后到机关部委上班,每天坐着班车,朝九晚五。我则在不同的外企公司辗转拼杀,晨昏颠倒地加班。大家都忙,一年也见不了一次面。

上次见她还是两年前,她刚自研究生毕业,分配到一个机关,工作清闲,只希望早点解决人生大事,每天下了班就是由单位里的大姐带着去相亲。那时我在情场正春风得意,每周末都有好几个约会送上来给我选,我实在不明白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有什么必要去相亲,令真长得又不难看。

后来我们几乎失去了联系。我并没觉得特别惋惜,和她在一起吃饭往往也不知道谈什么,无非是说说同学们的近况,她每次来电话都循例问我:“小林结婚了吗?小钟出国了没有?小蔡什么时候要孩子?”……我怎么会知道。毕业以后我已经换过三家公司,光是谈得来的新旧同事就有数十位,我不缺朋友。

没想到这次为了帮朋友办一件事,打电话去她那个机关,那么巧竟然是她接的电话。她很兴奋,连珠炮似地问我:“哎呀小欧,好久没你的消息了,你结婚了吗?”我笑了。

她很帮忙,又加上多年遇故知,我约好她晚上吃饭。她下班比我早很多,因此爽快地答应来我公司附近找我。结果倒是我先到,等了她很久,她一路上给我发短信,说要回家先安顿好儿子,所以出来的时候堵车了。

啊,都有儿子了。我真心地替她高兴,看来她的目标都达到了:有老公有儿子,一套房子,在这个城市深深地扎下了根。

一壶茶都喝光了,我胃里开始泛酸,她才匆匆赶到,坐下就热切地端详着我:“小欧,我都不敢认你了!”我也不知道这算是褒还是贬,这些年我在穿着打扮方面没有少交学费,早不是当年青涩的土丫头了,不过被资本家剥削得日做夜做,气色肯定和少女时期没得比。

见到她我也很吃了一惊,却不是因为变化,实在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她乍看几乎一点都没变。毕业都5年了,还梳着那个大一时候的发型:高马尾,额头挑出几丝刘海。细看之下,化了细致的淡妆:粉底、睫毛膏、口红、精致的唇线……不过我只扫了一眼,就锐利地看出,她用的粉底颜色不太衬肤色,而且明显是刚敷上去,显得有点浮——粉要在脸上稍微渗一渗才自然。再一留心,她穿的丝衬衫也是簇新的,几乎可以看见拆包的痕迹。一句话,太用力了。原来她回家一趟并不为安顿孩子,是重新妆扮去了。

我暗暗觉得好笑,见个老同学,还是女的,用得着这么焚香沐浴吗?她不像是叙旧,倒像打擂台来了,这么多年,她对自己的生活,大概是很满意的吧,她打开钱包,给我看里面的相片:下海做生意的老公、精力旺盛的儿子。语气谦和,甚至是有点羞怯的,但是脸上有一种苦苦按捺住的兴奋,好像时刻提醒自己:低调、要低调。

她问我:“你到底还想不想结婚啊小欧,打算抱独身主义了?”

我说:“谁说的?婚当然要结,我只是没有你运气好,还没找到合适的。”

“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在令真看来,结婚生子真乃人生大事,最好早早做完交卷。我现在的生活挺有趣,还不忙把自己嫁出去,而且我就是不喜欢相亲。

我告诉她我有一个男友,只不过还未谈论婚嫁。其实我与他走得山穷水尽,正在讨论分手。

令真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帅不帅?给张照片看看。”唉,不是每一个人都把全家福搁钱包里。

我转开话题说她单位的福利好,工作清闲,她说:“工作清闲有什么用?回到家就兵荒马乱,老公帮不上什么忙,还天天抱怨,说我有了孩子就不关心他了。你工作虽然累,下班就一身轻呀,还能赚大钱。”

这个谣可造不得,我赶紧撇清:“赚什么大钱?那几千一万,不提也罢,我今年工资涨幅干脆不到五个点,交了税,险些还比原来少。”

令真狐疑地说:“不能吧?我老公的朋友也在外企做,人家一年薪水总有几十万。”

你让我说什么呢?是他们太能干,还是我太窝囊?条条路都说不通,我们默默地吃完这顿饭。

令真付了账,又执意要送我回家,她开一辆小奥拓,一边跟我解释:“我老公又买了一辆奥迪,这辆给我瞎开着。”我说:“喔,你老公可以呀,看来生意挺发财。”她又是抱歉地笑:“哪里,这不是为了接送客户么。”

我跟她道谢,她说:“应该的应该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你还不是经常带我上你家蹭饭。”

是我多心么,我怎么老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一点苦尽甘来、扬眉吐气的味道?难道我过去不懂事,给了人气受而不自知?

我没再主动联络令真,和她吃一顿饭,累得不得了。令真却找我,请我去参加她儿子洋洋的生日会:“你还没见过我儿子呢。”我没辄,只得买了礼物去赴会。

局面和我想像的一样闷,客人都是携家带口,孩子们满屋子乱跳,家长们指挥自己的孩子表演拿手好戏,唱歌跳舞演算术,好像这些两三岁的孩子都是神童,我只好也跟着惊叹,并表示艳羡,可又不能做得太逼真,否则立时三刻就有人劝我生孩子。令真的老公浓眉大眼、和蔼爽朗,也就是个可靠的生意人样,在客人面前穿着T恤和短裤,露出两条毛茸茸的腿。因为有孩子,空调温度开的不太低,屋里稍微有点闷热,但是也没有那么热吧?我16岁以后交的男朋友,除了打球的时候,都不肯穿着短裤见人。

切蛋糕的时候,令真老公拿出DV来拍摄,DV却没电了。令真皱眉道:“你看看你呀,这都不提前准备好。你问问乐全在不在家,把他的借来用一用。”令真老公打完电话,高兴地说:“搞定了,他一会就带着机器过来帮我们拍。”

乐全不一会儿来了,他大概和令真一家很熟,洋洋扑过去过来抱着他大腿叫叔叔,他耐心地把切蛋糕、才艺表演、做游戏都一一拍完,才坐下喝冰茶。家长们都忙着张罗孩子,只有我跟他聊几句。乐全就住在附近,是令真老公生意上的朋友,他长着我喜欢的狭长眼睛和高鼻梁,笑起来更加成了“一线天”,我问:“你怎么不带孩子来玩儿?”他又笑了:“我还没结婚。”我居然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接着脸红了起来。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和牛仔裤。

派对结束了,屋子像一个战场,大概要收拾三个时辰才可能恢复原状。孩子们玩的很尽兴,有的已经睡着,有的困了开始闹别扭。大家背着抱着的告辞,礼貌地问我住哪里,要不要搭车,乐全抢着说:“孩子都累了,我来送欧小姐回家吧。”

我心里有点高兴,但是嘴上必须说:“你就住在附近,别麻烦了,我在楼下打车就行了。”

乐全说:“不不,我反正也要出去的。”

令真说:“那就辛苦你了乐全,本来应该我们送的。”

我觉得我真该去买个车了,本来一直觉得打车方便,但是每次聚会,像个绣球一样被人抛来抛去真尴尬。

乐全留了我的号码,第二天在我楼下打电话给我,“洋洋生日会的VIDEO,我做了光盘要给他们送去,你要不要一起?”

真是个蹩脚的借口。但是我还是下楼了,坐在车里问他:“能不能不去令真家?”他温柔地笑了,“我带你到郊区钓鱼去。”

我跟乐全好起来,这件事我始终瞒着令真。在熟人眼皮底下按谈恋爱,压力太大,好像总要给人一个交待。乐全开始暗示我:“喂,老大不小了,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是不严肃的。”我是喜欢乐全的,但是不敢想像和他结婚,他是令真夫妇的好朋友,婚后我们恐怕得三天两头去他们家做客,令真一定觉得这是她的成就。

我说:“这样不是挺好吗?有什么是结婚以后能做的而现在不能做的?”

乐全说:“难怪令真说你是时髦豪放女。”

我很不快,她怎么可以这么说我?结婚生子也谈不上什么丰功伟绩,犯不着跟擒了大贼似的,人家单身女人全不是正经人。

乐全忙解释:“其实她的意思就是,你不是一般家庭妇女,不急着找归宿,不喜欢孩子——生日会那天,小女孩抓着蛋糕往你怀里扑,把你紧张的。”他哈哈笑起来。

我尴尬地说:“我其实……”我确实不是见了胖脸蛋就想捏的那种人,但是我也不憎恨孩子,这里面的区别是很大的,别人怎么看我不要紧,但我很怕乐全误会我。原来我是这么在意他。

乐全握住我的手,郑重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的孩子不会那样的。”我把他的手贴在脸上,可心的男人,不是随时都会遇到的,我不会傻到为了跟令真赌气而放弃他。

去领结婚证那天,乐全跟我说:“有一件事,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你。”

我瞪圆眼睛:“什么?你过去结过婚?你有两个孩子寄养在村长家里?”

乐全说:“生日会那天,DV没电是令真夫妻俩事先安排好的,他们说,你最不喜欢相亲。”他看了看我的脸色,“你生气了?”

原来是这样。一群老实人,演戏给我这个新潮女。就为了我有一个好归宿,到底还是我赚了。我微笑道:“那要看男主角,值不值得我上这个当。”

乐全成了我的老公,他现在是我的同谋。令真仍以为我蒙在鼓里,每次聚会,都座在客厅里跟人讲我们一见钟情的故事:“当时呀,洋洋都要吹蜡烛了,DV偏偏没电,幸好乐全赶来,两人一下就看对眼了。我告诉你呀,这就叫‘千里姻缘一线牵……’”

结尾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真是一点错也没有。

我提起笔来,从来都不知道写什么。可是从很小的时候,还没打算写什么,满脑子都是各种小说电影的结局。荒诞的、讽刺的、凄美的、悲哀的……像一个鲜明的镜头定格在脑海里,说不出地缠绵未绝之意……其实一点意义也没有,白白浪费一个姿势。张爱玲小时候把《霸王别姬》写成现代派小说,虞姬自杀的时候说:“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收梢。”什么跟什么嘛。

那时候有一个一直晃悠在我眼前的结局:历尽千难万险惊涛骇浪的主人公,在一个气氛祥和的夜晚,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灯火通明的大街。路两旁有很多简陋的小饭馆,在门口的树杈上挂满了那种俗艳的小彩灯,拼出“米饭炒菜”、“停车就餐”等字样。他骑着骑着,莫名其妙地就撞到树杈里,最后纠缠不清地让那些小灯泡扎死了。

这于情理上其实十分的不通。但我那时候酷爱这种反高潮,叱咤风云意气风发的主人公,毫无价值毫无尊严地死去,有种戏剧化的悲凉。多好的结尾啊,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写。后来看姜文演的一个电影叫《本命年》,老流氓最后让小流氓给扎死了,脸上露出的就是这么一种奇诡的平淡表情,好像还有点笑意,不置信、不甘心、又无可奈何地地说:“操……”

就像《梦开始的地方》,老顽主宋京生竟然在什刹海冰场让几个毛还没长齐的孩子臭揍了一顿,没有什么比英雄末路更让人难堪的事了。

黄老师的小说《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程小东大难不死地从飞机上紧急迫降,然后捧着一袋果仁让一要饭的黑人捅死在纽约街道上……原来大家都爱这调调儿。

也许因为我们下意识里都觉得造化弄人,命运的大手轻率地将我们抛来扔去,因为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所以充满着不安全感。其实更可怕的,是明知道后面会发生些什么,还得一步一步将又臭又长的人生过下去。

小说的出处

有人问起小说题目的出处,是彭羚的《赏味期限》。

赏味期限
歌手: 彭羚
专辑:一枝花
曲:dick lee 词:林夕编:亚里安 四方果

担心我爱看过的驱魔片
再也刺激不到我去惊呼
担心我爱吃过的东西
都变了快餐多痛苦
只好靠你只好爱你
只好更加珍惜你不怕泄气
天天见你天天爱你
衬蜜糖可以跟咖啡对比 让味觉撮起

找寻一款一九七三的衬衫
找寻一双一九几几的臂弯
可能只找得到青春的雀斑
不值一谈
失去一双一九九三的耳环
失去一顿一九几几的晚餐
跟你不管一起多久都看多一眼

都知道爱锡过的装饰品
跌碎了也可一觉到清早
当所有弃置了的东西
都懒去细诉甚算好

假如日夜看重播旧戏什么滋味
假如玩具也注明要遗弃何必呼天抢地
可能睡着了便会忘记甜筒的滋味
可行现在若接近你便酸得要死

寻找一九九几:33

10月份的时候,我终于搬了家,例行公事地请张家明夫妇和周致远夫妇来暖房。我像售楼小姐一样领着他们到各屋参观,每打开一扇门,大家都配合地赞叹一声。郑晓筠说:“现在这精装修的房子也弄得不错啊,周致远,咱们也来一套得了。”

周致远笑着说:“这是人家时髦白领住的地方,咱们凑什么热闹。”

苗子说:“要的就是热闹嘛,大家都住一小区,互相是个照应,打牌都方便了。”

我接口:“说的是啊。反正只有你们照顾我,没有我照顾你们,周致远你快买吧,回头我天天上你们家蹭饭去——苗子你们不行,一吵架就叫我去维持秩序。”

张家明搂着苗子笑:“我跟我们家苗子才不吵架呢。”我酸倒在沙发上。

大家正笑着门铃响,郑晓筠问:“你还约了谁?”张家明哼了一声:“这是送空调的,罗小姐点名跟我要的暖房礼物。”说着去帮工人张罗。

安顿好了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锁了门又回去关窗户,落在大家后面,看见郑晓筠拽着周致远的衣角问:“张家明送那么大一空调呢,咱们就送一套餐具……合适么?”周致远说,“那有什么不合适的。谁还挑这个。”笑着揽过她的肩,“你这儿比大个儿呢。”

我在后面微笑了起来,夫妻就是夫妻,周致远再照顾我,他跟我说话的时候就不是这个样子的,我真爱看他这个样子。

10月份结婚的特别多,这时候还有车来小区里接新娘子,张家明纳闷地说:“怎么大晚上办事啊?二婚吧这个。”

苗子瞪他一眼,“你缺德不缺德啊,人凭什么二婚啊。”

张家明说:“不是,真的,老北京规矩,二婚才晚上结婚呢。”

苗子抢白他:“人是外地人,就乐意晚上结,怎么啦?”

我说:“都别吵了都别吵了,我问你们,要是三婚该什么时候办啊?”

大家都陷入沉思,周致远说:“那只能后半夜了。”大家都笑起来。

上午刚下过雨,空气很新鲜,我们踩着一地被雨水打湿的彩色纸屑去饭馆,感觉又像参加婚礼似的。但是今天我心情很好,既没有自怜自伤,也不用卖力演戏,我夹在他们两对夫妻当中,简直像一个正常人,轻松自如地聊天,我甚至可以为周致远的笑话大笑。

张家明说:“罗安我发现你可真够奇怪的,以前你和周致远啥事都没有,你整天别扭成那个样儿。现在……你倒大方得没事人一样。你什么毛病这是?”

我摊摊手:“到了这地步,脸皮就厚了。”其实是因为,我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爱他了。我是一个感情上很幼稚的人,永远学不会成熟平淡的男女关系。别人都陆续结婚、生子……我的恋爱方式仍然停留在小女孩阶段,固执地、无望地、遥远地倾慕一个人,那简直是粉丝对偶像的感情,非常不切实际。

于是2003年我和我的情人周致远分手了。我怎么跟他说呢?“我错了,我以为我爱你,其实我只不过是喜欢恋爱。”或者我可以冠冕堂皇地说:“我不能拆散你的婚姻……”留一个哀怨高尚的背影。不不不,我不愿跟他玩儿这套。我猜他本来计划做一个没有污点的人,我是一块绊脚石,累得他停了下来,然后又不肯跟他上演生死恋,真不值。

周致远并没有问我原因。他一贯是这样的,我甚至不知道他跟我在一起,是因为爱我,还是不忍心让我难堪:一个女孩子,倾慕他那么久,又哭着跟他表白了。他倒一直是喜欢我的,比爱朋友要多,但也不会多很多。

我猜我们以后还会见面,逢年过节、朋友聚会、乔迁之喜、他孩子的满月……郑晓筠会继续用那种亲昵而戒备的眼光盯着我,直到我结婚。我总有一天要结婚的吧?几次失败的感情还不至于让我就此崩溃。我不反对结婚,事实上,我比任何时候都想结婚,跟一个成熟、健康、简单合理的人。或者谈恋爱,和一个男人同进同出,无论什么场合都联袂出席。我好像已经单身了好多年似的,因为我的男朋友不能带出来。

我甚至开始快乐了起来,为什么不呢?我还不到30岁,体健貌端,经济独立,工作井井有条,家里窗明几净,闷了有朋友同我吃饭消遣。张家明忍了又忍,终于趁苗子去洗手间的时候问我:“你和周致远究竟怎么样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做一个惊诧的表情:“周致远?你这可扯到哪里去了。”张家明点点头,选择性失忆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好处。

和他们分手后我去超市买酸奶,离着老远瞥见一个人很像林向东。我本能地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一闪身躲在了货架后面。随即又觉得自己很好笑,我慌什么呢。慢慢探出半个身子去细看,真的是他,已经和女伴走到收款台排队,手里提着一个篮子,沉甸甸地装满了速冻食品。女孩子梳长长的卷发,挽着他手臂絮絮说话。林向东听着听着笑起来。

我隔着几排货架看着,也想笑,但是眼泪却流了出来。我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找出眼药水来掩饰。再看过去的时候,他们已经交完钱走开了。我走回冷柜前继续找我喜欢的酸奶牌子。未来应该还有数不清的可能性,像这货架上延绵不断新上市的产品一样,但我大约知道,我这一生再也不可能爱谁,像以前爱他那么多。

(完)

重头看起

寻找一九九几:32

我这些年都没关心过房地产,连售楼小姐的行话都听不懂,不过看着样板间很好——但是所有的样板间大抵都挺好看的,不然怎么骗人呢?回办公室到网上搜索,找出许多资料各自痛陈利弊,看了非常迷惑兼气馁。

最后只好找沈军去陪我看房子,他说:“你们女同志瞎置什么业,连房子找一个老公是正经。”

我嘻嘻哈哈地说:“先找房子好吊金龟婿,也许他肯给我报销。”

签了合同、下了定洋才去吃饭,我说:“这可是我最后一次请客啊,已经山穷水尽了。”沈军颤抖着举起菜单:“这还让不让人点菜了……还是我请你吧。”

星期一回公司,沏上一杯茶,首先就往各单位打电话咨询贷款手续,然后一趟趟跑人事部、财务部、行政部拿各种证明文件,忙得焦头烂额,但是自有一团喜气,其实这也和结婚差不多:我嫁给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以后要枯燥地日日与它相对,每月按时交月供,也是一种责任。

周致远问我周末做什么,我说:“和朋友买东西去了。”可不是买东西吗?我们只有买东西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对一切有把握,大家拼老命赚来钱,也无非就是买买买。买衣服买鞋也太单调无趣了,于是开始算计房子、车、最新型号电脑、数码单反相机……买这个还是买那个?思来想去,人生就充实起来。

房子是精装修,但光是买家俱电器也够肉疼的。人一缺钱,就没有安全感,我对这份工作无端敬畏了许多,早上再不迟到,中午也不溜出去,对老板格外地唯命是从。公司应多多鼓励员工买房子。

周致远终于发现不对劲儿,“你在忙什么?那张躺椅哪里去了。”

我说:“搬到新家去了,我也学人家买房子了。”

周致远吃惊地看着我,半天才说:“怎么忽然想起买房子了?”

我笑:“我也不能这么混一辈子吧。”我自己随便说笑两句,听在他耳朵里又像一记警钟,好像暗示他要为我负责似的。所以才我一直不跟他提起买房的事,我总觉得一跟他商量这件事,好像就有点要逼他掏钱的意思。我虽然和他睡了觉,但并不觉得吃了亏,也不必立了功似地拧着他胳膊给我付账。我不是不收男人的礼,一顿饭、几件衣服或许,一套房子?我又没有被他养起来。

我挽起他的手,很兴头儿地带他去新居参观,腆胸叠肚指手划脚地说:“我现在也是一小业主了啊。”

他脸色稍微和缓了些,但仍带着点歉意,像医生治不了病愧对家属似的:“还缺什么,我帮你添。”

我笑嘻嘻地说,“你们想逃也逃不掉,我早拟好了一单子,这就发出去,你们自己认购吧,暖房的时候扎上大蝴蝶结送给我。”

“原来我也在单子上?”他失笑。

“你当然在单子上,”我正经地说,“我跟贤伉俪是好朋友,忘了吗?”

我们叫了外卖,在新居里吃饭,他问我:“罗安你为什么和我好?”

我牙齿还咬着一块排骨呢,他居然让我回答这么深奥的问题。我支吾道:“这个吗?是你先到我家来送酒……”

“好吧,”我拿纸巾擦干净手,老老实实说,“我从来也不认识你这样的人。你结婚那天,我看着你就想,如果跟你结婚,大概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也不用化妆,也不用穿漂亮衣服……跟在你后面就神气了。”郑晓筠就是这样的。

周致远摇摇头:“你这简直就是孩子话。”

我微笑:“是吗。你结婚那天,司仪也叫我小女孩。多奇怪啊,我其实一点也不天真。我有点迷信你。跟你在一起,像粉丝终于见到了偶像,大气都不敢出。”

周致远握住我的手,脸上有一种奇怪的神色,温柔、怜惜……但是令人不安,他沉默了半天才开口:“其实我不是你想像中那个人。罗安,我不会离婚。我这么跟你在一起,大概就是个混账男人。”

为什么他要和我说这个呢?我又没跟他提条件。除非他打算和我分手,或者抢先说出来,索性让我死了这条心。我从来没指望他会离婚,但是这话赤裸裸摆在台面上,仍然有点刺心。我笑道:“你当然不会离婚,你就是我想像中那个人,一点没错。你会努力把一切安排好,尽量不出差错。”这么平淡地说着我的眼泪还是流下来,“不,你不是混账男人。男人中最不混账的就是你。”

他很难过,伸手替我抹干眼泪,桌上就有一盒纸巾,但是他就用手在我脸上擦,眼泪冰凉地浸着皮肤,像皴了似的,再被他粗糙的手指划过,微微地刺痛。这种时候我仍觉得是享受的。也许我也很混账,我喜欢一个男人,因为他顾家、可靠、负责任……我于是和他偷情。这是什么逻辑?我还不如干脆承认自己欲令智昏。但我和他在一起,真的不是净为着肉欲。人生不肯事事按着逻辑走,我像一个贪婪又任性的孩子,见到了最心仪的玩具,这个玩具却不属于我。偏偏这个玩具又不能批量生产,人手一只,即便人家大方地借给我、送给我,也不是我的。小时候,我羡慕好同学有个哥哥,她很慷慨地说:那我把哥哥让给你好啦!这怎么可能呢?她哥哥永远不会是我哥哥,我喜欢的不是她哥哥,我只是喜欢有个哥哥。

周致远不会明白这些,他觉得我是一个渴求安全感的人,需要他为我负责任,他在努力地想,怎样才能不和我结婚,又对我负责任……哪有这样的万全之策呢。